书城经济消费力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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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社会保障与消费力(1)

§§§第一节社会保障的作用

社会保障是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社会弱势群体进行保护的社会收入分配的有效措施。其目的在于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社会和谐。

它的主内容,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各种慈善事业等。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它又分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障、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这些都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安定团结的重要举措。

人类社会保障的思想,古已有之。在我国,早在《礼记》中就提出大同社会的思想:“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礼记·礼运》)。孔子也提出过他的愿望:“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论语·公冶长》)。“博施于民而能济众。”(《论语·雍也》)。孟子也提出:“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弟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孟子·梁惠王章句上》)菅子提出:“倉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菅子·牧民》)。“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易治也,民贫则难治也。(《菅子·治国》)。他强调要“富民”,化解各方面的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他还提出一些具体措施:“养长老,慈幼孤,恤鳏寡,问疾病,弔福丧,此谓匡其急。”(《菅子·五辅》)。生、老、病、死各个方面都要“匡其急”,这就把社会保障谈得相当具体了。

墨子主张“兼相爱”、“交相利”,也有社会保障方面一些思想,如他谈到“为贤之道”时说:“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财者勉以分人……若此,则饥者得食,寒者得衣,乱者得治……,此安生生”(《墨子·尚贤》)。有钱的人尽力把钱给别人,这样人人都可以安居乐业了。我国古代一些思想家在这些方面的一些论述还很多,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在西方,古代希腊哲学家柏拉图早就提出“理想国”的设想,其中有很多关于社会保障的一些设想。例如,他主张国家组织教育,不论男女,所有的人,都能有受教育的机会。他强调人类的认识应该由感性认识升华为理性认识,提出建立代表正义的尽善尽美的“理想国”的人生理想。后来在英、法等国出现了空想社会主义,特别是十九世纪法国的圣西门、付立叶和英国的欧文,提出了很多设想,虽然有“空想”的性质,但用心还是很好的,对后人的思想还是很有影响的。

至于近代西方国家和我国一些思想家关于社会保障方面的思想,那就更多了。我们在后面还要作些简要的说明,这里先谈谈社会保障对人的发展、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对提高消费力的作用。

社会保障对提高消费力,保障居民消费,发展社会经济,作用很大。

第一,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保证劳动力再生产。

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得到保障,不仅直接体现社会生产目的,也是基本人权得到保障的一个重要方面。生存需要,是任何人最基本的需要,应该体现基本人权。生存需要有了保障,人人安居乐业,这是社会安定团结的基础。众所周知,劳动力再生产是社会再生产的基本条件,社会保障搞好了,保证了劳动力再生产,这就为发展社会经济创造了基本条件。

第二,有利于扩大消费需求,直接提高消费力。

社会保障对收入分配有很大的调节作用,大大影响人们收入预期。例如,社会保障对储蓄就有“挤进”、“挤出”的作用。社会保障完善了,人们在生活消费方面没有后顾之忧,就会放心消费,减少储蓄,提高消费倾向,扩大消费需求。特别是从不同阶层来说,低收入阶层消费倾向高,但又无钱消费。有点钱也有后顾之忧,不敢放心消费。有了社会保障,他们就会降低预防性储蓄,增加现期消费支出,从而提高消费倾向。这样就会提高全社会的平均消费倾向,提高社会消费力,扩大社会有效需求。我国长期以来居民消费率偏低,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备,很多人还有后顾之忧,因而出现高储蓄、低消费的情况。社会保障完善了,就大大有利于扩大消费需求,提高消费水平和质量。

第三,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

如前所述,社会保障完善了,消费需求扩大了,就能促进消费结构优化、升级。消费结构优化、升级,就能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特别是有利于发展第三产业),这样就有利于从根本上提高人的素质,提高消费力。从而提高生产力,而且能实现消费力与生产力之间的良性循环,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十多年前,我在一篇短文中就提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提高消费力水平,促进消费力与生产力之间实现良性循环的重要条件。”200消费力、生产力提高了,并发挥相互促进的作用,必然使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第四,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培育文明新风。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协调社会阶层矛盾,促进安定团结,这不仅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而且有利于培育优良的社会风尚,弘扬和谐文化,促进社会文明和社会全面进步。

综上可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对于稳定居民消费预期,促进消费和谐、社会和谐,对于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增长,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作用。正如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的报告中所指出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这“五有”目标,这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

§§§第二节我国当前社会保障的情况和问题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各类社会保障事业的建立,不少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消费水平、消费质量逐步提高,成效卓著。但现在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

第一,社会保障覆盖面还不广,保障水平还不高。

城镇社会保障虽发展较快,但有些方面还没有普及,城镇居民还没有实现“普惠”。特别是农村,大部分农民还没有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之中。根据中国社科院“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课题组2008年调查的情况。以养老保险而言:在18-69岁的拥有城镇户籍的人口中,有53%的人参加了城镇养老保险;而在18-69岁拥有农村户籍的人口中,参加养老保险的,仅有5.6%。在18-60岁的城镇失业者中,参加养老保险的比例为31.3%,参加医疗保险的为37.4%,参加失业保险的仅为6.1%,享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只有5%。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比例:国有企业人员为58.1%,三资企业人员为36%,集体企业为28.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私营企业的失业保险率仅略高于12%,就业于个体机构和没有固定单位的人员,享有城镇养老保险的仅为17%左右。201这些都说明:社会保障面还不广。

城市中还有不少农民工还没有解决社会保障问题,经常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而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农民工将越来越多,凸现的问题也将越来越多。

由于社会保障覆盖面还不广,保障水平还不高,因而现在还经常出现“五难”:上学难、就业难、养老难、看病难、购房难。这些社会问题,急需及时解决。

第二,资金来源困难,投入不足。

社会保障资金,来源于国家财政、社会保险费、民间筹集等渠道。但我们现在,国家财政投入不足,社会保险费征收要考虑个人负担,但有些个人却难以负担,甚至有些企业采取各种手段逃避或拖延缴费,使个人账户变为“空账”。而民间筹集资金,来源不多,资金有限。这些就造成了我们现在社会保障资金来源有限,造成资金困难,这必然影响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

第三,社会保障的城乡差距还很大。

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障、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城乡差距还很大。有些项目,农村还基本没有这类保障,有的还刚刚起步。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前不久才在一些县(市)进行试点。在农村老年人中,实际参加养老保险的还不到10%。在农民中,参加农村新型医疗合作的,为数还不多。在其他一些社会保障方面,更是为数甚微了。

第四,我国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还很不完善。

到现在为止,我国《社会保险法》还未正式出台,一些具体的法律、法规,如《社会救助法》、《慈善事业法》、《住宅法》等也未出台。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当然影响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

此外,过去已制定的一些法规,如《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妇女权益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还须根据近年来的新情况、新问题,适当地加以修订。

总之,我国由于长期以来社会经济各方面的原因,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特别是农村,还很滞后。因此,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我们当前一项重要的任务。

§§§第三节国外的社会保障制度

在国外,有些国家社会保障搞的比较早,有些经验,值得我们参考。这些方面的情况很多,我们这里,只是简要地说一下。(本节引用的一些主要国家的具体材料,主要摘自吕学静同志编著的《现代各国社会保障制度》,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6年出版,先在此注明一下,下面就不一一注明了。)

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以社会立法实施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早在1881年,德皇威廉一世就颁布了《社会保障法》,标志着社会保障制度的正式确立。1883、1884、1889年相继通过了关于医疗保险、事故保险以及伤残和老年保险的立法。1927年通过了《失业保险法》,1969年制定了《农民养老金法案》。这样就逐步建立了由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社会服务构成的比较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其核心是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四大支柱,这就为劳动者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由于实施了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使全国90%以上的家庭不同程度地得到福利补贴,使德国进入了“福利国家”的行列。其结果,就扩大了消费需求,发展了第三产业,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美国的社会保障虽开展得比较晚,但效果显著,1935年罗斯福总统签署了《社会保障法》,正式以法律形式搞社会保障。以社会保障为中心,包含了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各个方面的内容。经过60多年的实践,美国已形成了一个比较全面的、多样化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项目多达300多个。如社会保险就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健康保险等各个方面,重点是失业保障和养老保障。美国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体现多方共同负担的原则,还采取以税收形式向企业和个人征收,具有强制性。国库和其他公费负担占基金份额的35%。美国还大力发展社会福利,包括住房保障、教育保险、严格实行城市最低工资标准等。

瑞典是世界公认的、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完整的福利国家的典型。早在十七世纪,就有社会保障的萌芽。20世纪初,瑞典学派(斯德歌尔摩学派)利用“自由社会民主主义”理论。搞收入均等化。用收入再分配的方法,利用累进所得税以及转移性交付,搞社会福利设施,实现收入均等化,建立了福利国家。20世纪30年代,形成了完整的体系,发展较快,水平也较高。社会民主党还实行向社会保障倾斜的政策。社会保障的内容,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医疗保健三个方面。瑞典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是:(一)覆盖面宽,内容广,保障水平高。真正形成了“从摇篮到坟墓”的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二)坚持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三)以福利为基础的保障,社会福利包括社会津贴(子女津贴、教育津贴、住房津贴)、社会救助(失业救助、残废人救助)等。(四)政府是社会保障的支配主体。这样作的结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都很高,受到国内外的称赞。

英国早在1601年就颁布了《济贫法》,到20世纪初,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整,并具有一定的规模。到20世纪中叶,社会保障项目不断增多,逐步形成了一个巨大的、覆盖全社会公民基本生活需求各个方面的社会保障网络。保障内容不断扩大,保障标准大大提高。以国民保险、国民保健为支柱,并与个人福利、教育、住房福利同时实施。如社会补贴就包括住房补贴、儿童补贴、高龄老人补贴等;社会救助的对象很广,16岁以上的居民不能满足最低生活需要的,都可以得到社会救助。还对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实行免费教育,高等教育虽不免费,但90%的大学生,可获得政府发放的津贴。这样,就使社会保障的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水平也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