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学神啦!万能的需求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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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品牌定位学(7)

1998年,喜之郎推出“水晶之恋”果冻,定位于爱情。广告借助《泰坦尼克号》电影在全国刮起了一股“水晶之恋”旋风,少男少女们因此多了一种爱情信物。“水晶之恋”让喜之郎公司从一个地方性品牌一下子跃升为全国性品牌,并在1999年以83%的市场占有率位居第一。

然而,位居第二(原来位居第一)的金娃似乎看到了喜之郎的“软肋”。根据市场调查,90%以上的果冻,享用者是儿童,购买者是家长,而后者考虑更多的是营养——无一例外地都对孩子零食的营养状况(人工添加剂)表示担忧。于是,营销专家们建议金娃实施错位营销,定位于健康,营造“功能性营养果冻”的概念。为此,2001年3月,金娃推出了果冻行业第一种不含人工香精和色素的果冻。

2002年1月18日,金娃在北京高调举行了营销研讨会,举起了“社会营销”大旗,提出了“奉献优质营养,关爱少儿的长远身心健康”的口号,为此,《新华社》、《中国食品报》、《经济观察报》等权威媒体给予了报道。金娃的营销顾问上海杰信认为:“喜之郎的命名已经暴露得非常明显:长期进行情感诉求,忽略了消费者对于果冻食品营养性的需求,而这个需求对于真正的购买者而言是第一位的。”

为此,金娃果冻推出了一个针对儿童的卡通电视广告:

情景:在果冻工厂,水果就要用完了,一个孩子打电话给孙悟空,于是花果山的猴子齐齐出动采摘水果,并送到工厂加工成果冻。

口号:营养果冻,金娃。

金娃定位于健康,在逻辑上似乎天衣无缝。然而,金娃的市场占有率却因此而越来越低:2004年下滑到第5位,2010年下滑到第8位,即便2004年“金娃”公司高调宣布于当年5月20日全线停产“含防腐剂”果冻。为什么会如此?因为金娃的定位和定位之间的契合度太低。

一是健康(需求定位)和儿童(享用者群体定位)之间缺乏契合度。对儿童来说,果冻是一种零食,只要好吃就行。根据需求心理学的研究,儿童对享受需求的倾向性较高——敏感,而对健康需求的倾向性很低——麻木。同时,家长对(儿童)享受需求的倾向性较低,而对(儿童)健康需求的倾向性很高。如此,定位于“营养果冻”的广告不应针对儿童(享用者),而应针对家长(购买者)。

二是健康(需求定位)和家长(购买者群体定位)之间缺乏契合度。当年,在果冻消费领域,家长第一位的需求不是“健康”而是“安全”。根据2000年以来的报道,在中国,俗称“一口吸”的小果冻已经噎死了多名儿童——小的一二岁,大的七八岁,既有金娃的也有喜之郎的,企业频遭起诉,社会影响很大。果冻是一种胶状食物,直径3厘米左右的小碗果冻,常常引发儿童窒息惨剧。

显然,金娃不应定位于健康,而应定位于安全——弃“小碗”而用“大碗”(如今,在北京超市上畅销的是来自马来西亚的“可康”大碗果冻,喜之郎的小碗果冻被挤到了货架的最底层)。2004年年初,欧盟封杀“小碗果冻”。2004年年底,韩国暂停销售直径在4.5厘米以下的小碗果冻。中国于2006年5月1日起禁止3.5厘米以下的小碗果冻。

如此,金娃定位于健康的广告和营销,既无法激发儿童的兴趣,又无法引起家长的注意,犹如对牛弹琴,广告费、营销费就这么糟蹋了。

反观喜之郎的“水晶之恋”,消费者是青年,回避了安全问题。而青年对爱情需求的倾向性最高,对健康需求的倾向性最低——根本不在乎有没有人工添加剂。因此,爱情(需求定位)和青年(群体定位)之间的契合度很高。

如此,“营养果冻”当然卖不过“爱情果冻”。

早期万宝路香烟:鸡同鸭讲

有一个问题一直萦绕在我心头:万宝路,作为“男人烟”成功了——成为世界第一香烟品牌,那么为什么作为“女人烟”却失败了呢?那得从香烟的历史说起。

香烟最早是一种药物,作为兴奋剂和弛缓剂,可以满足健康需求,男人可以吸,女人也可以吸。之后,因为吸烟能够给人们带来生理上的舒适感、愉悦感,香烟由满足“健康需求”衍生为满足“享受需求”,此时男人可以吸,女人不可以吸。在男女不平等的年代,香烟如同美酒——男人可以喝,女人不可以喝。如此,作为享受品,香烟在历史上的定位一直就是“男人烟”——男人的事情、男人的特权。

显然,一种消费行为,不仅会引发人与物之间的关系,而且会引发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对人与物关系的追求和对人与人关系的追求相辅相成。在过去的绘画、小说等艺术形式中,吸烟的女人像喝酒的女人一样,总是“坏女人”,比如老鸨、女巫和妓女等。所以,香烟企业要想打开女人市场,首先要处理的不是人与物的关系(推出一种为女人所特别喜欢的“味道”——Mild),而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于是,1840年,在纽约举行的第一届世界妇女权利大会上,很多与会者提出了妇女应该享有吸烟的权利。

为了吸引女性消费者,很多“男人烟”品牌开始中性化。1920年,好彩香烟品牌打出了定位于美感的广告“为了保持体型苗条,无可否认:与其吃颗糖,不如吸支Lucky烟”。(To keep a lender figure,no one can deny...Reach for a LUCKY instead of a sweet.)

好彩香烟广告:“与其吃颗糖,不如吸支烟”。

好彩这则著名广告的微妙之处在于:无意中制造了“吃糖”和“吸烟”之间的二元对立——“吃糖”被视为女人示弱的标签,而“吸烟”被当做女子逞强的道具。于是,女人开始抽着“好彩”香烟走在纽约第五大道上,宣布自己的自由和独立。如此,对“好彩”香烟来说,“美感”的定位被转化为“权利”的定位。之后,通过各种营销活动,美国烟草公司让好彩香烟成为女人“点燃自由的火把”。终于,脚踏爵士舞步,嘴叼好彩香烟,成为美国早期“女权运动”的标志。

“好彩”是“男人烟”,让女人或被女人借用后获得了非凡的成功。然而,当年作为女人烟的万宝路反而不如好彩,为什么?区别就在于品牌定位上。万宝路的广告“像五月的天气一样柔和”(Mild As May)定位于“享受需求”——对人与物之间的关系做了界定,而好彩广告定位于“权利需求”——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做了界定。显然,当年女人香烟市场的开发不在于对人与物之间关系的突破,而在于对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突破。

早期万宝路“女人烟”广告强调“柔和”的味道。上方文字:“妈咪……你在骂我前,最好点上一支万宝路”(Before you scold me,Mom...maybe you’d better light up a Marboro)。下方文字:“是的,你永远不必担心吸得太多——这就是万宝路创造的奇迹。”(Yes,you need never feel over—smoked—that’s the miracle of Marlboro.)

评析:香烟的味道“柔和”,妈咪的脾气也“柔和”。

评价早期万宝路的广告,一句话:猴吃麻花——满拧。对早期万宝路来说,享受(需求定位)和女人(群体定位)之间的契合度存在着问题,犹如鸡同鸭讲,从而花了大量的广告费也无济于事。

维珍妮品牌的成功可以提供另一个佐证。1968年,菲利普·莫里斯又为女人推出了维珍妮品牌。与万宝路女人烟不同,维珍妮香烟从来不提味道之类的事儿。维珍妮的广告极力表现女人和男人之间的不平等。

广告一

打完扑克,男人一拍屁股走了,女人留下来扫地。

广告二

总统候选人承诺,一旦当选,他将提高女人的地位;可他当选后,女人依然是拖地板的。

作为女权运动的道具,维珍妮成功了,成为美国销量最大的“女人烟”。如此,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作为“女人烟”,万宝路香烟的失败是因为“享受”(需求定位)和“女性”(群体定位)之间的契合度低——牛头不对马嘴。当然,菲利普·莫里斯于1968年推出的维珍妮香烟解决了这个问题。维珍妮的成功是因为“权利”(需求定位)和“女性”(群体定位)之间的契合度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