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与审计定价——来自A股证券市场的经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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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制度背景分析(2)

中国的民间审计市场的监管是由财政部门、工商、税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等多家政府职能部门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共同进行的,而注册会计师协会又受财政部和国家审计署的监督领导,因此,我国的审计市场明显是以政府监管为主的市场。

(三)独立监管模式

独立审计模式以美国《2002萨班斯—奥克斯利法》建立的“公众公司会计监察委员会”(PCAOB)作为标志,是对于自律监管的一种改进。这种模式既加强了自律监管的监管力度,又一定程度上克服了政府监管政府干预过多的弊端。独立监管模式对于审计师保持独立性有着重要的意义。监管的独立,有利于审计师在处理审计业务时候的独立性的保持。

美国2002年根据《2002萨班斯—奥克斯利法》建立的“公众公司会计监察委员会”(PCAOB)是美国向独立监管方面改革的标志。PCAOB由五名委员组成,每名任期不得超过两届。委员由SEC任命,其中两名为注册会计师。PCAOB属于非盈利法人组织,但不属于政府机构,性质上属于独立的民间机构。同年6月,成立独立管制机构—公共会计责任委员会(Public Accountability Board,PAB)其职能与PCAOB基本相同,以加强独立监管的实施。

英国政府早在1997年就开始提出独立监管的设想,并认为该独立管制机制应是有效、独立与透明的,应当涵盖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所有职业服务。在充分参考注册会计师业界的意见的基础上,英国贸工部在1998年11月发布了一份题为“会计师职业独立管制框架”的文件。框架文件指出除对公司审计、金融咨询业务与破产业务有着公共管制外(但仍以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自我管制为主),注册会计师行业基本上实行自我管制。框架文件的基本设想是,对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执业技术规则、职业道德准则、执业质量监督与惩戒程序的制定及执行等由独立管制机构来负责,而对注册会计师的培训、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仍由各注册会计师职业组织负责(谢德仁,2001)。

美国的独立监管并没有否认自律监管,是在向独立监管为主的混合监管的模式的方向发展;英国在推行独立监管的同时,谨慎地进行独立监管的改革,其独立性监管的改革力度比美国要弱。

不只是以自律监管为主的国家开始进行改革,以政府监管为主的国家也开始了向独立监管方向的改革。在美国审计监管改革的影响下,法国依照《金融安全法》成立了直接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进行规范的两个新机构:“金融市场权力委员会”和“审计师高级理事会”。“法国审计师协会”仍作为职业组织的代表,负责起草职业道德准则、审计准则,以及负责职业界与金融市场权力机构、上市公司之间的沟通。“金融市场权力委员会”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的公共权力机构,依法履行对金融市场履行监督职能。

在三种监管模式下,独立监管的监管机构既独立于职业,也独立于政府,从理论上解决了其他两种监管模式的不足,独立性最强;其他两种的独立性较差:以政府监管监管为主的模式只相对独立于审计产品的供给方(审计职业组织和个人),以自律监管为主的模式只相对独立于政府。

美国在SOX法案之后,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又进一步加强,2002年通过的《SOX法案》规定建立一个独立于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监督机构,即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实施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督,强化了美国的独立监管模式。

同一时期,2002年11月15日,我国财政部颁布了19号文件,《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的意见》、《财政部关于理顺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关于终止委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使的行政管理职能的通知》。19号文件中财政部认为原委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使的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的行政职能不利于深化会计监管工作和不利于提升行业协会的自律服务功能,因此,将其职能收回,并分别交财政部的会计司、系法司和监督检查司执行。这样,2002年前后,中国审计市场进一步强化了政府监管职能。

中国政府的政府监管模式,虽然弥补了自律监管的补不足,但是相比较独立监管模式,仍然表现出不稳定、政策性太强的特点。在这种情况下,根据行为经济学的观点,行为主体对于偶发事件的重视程度较差,同时由于监管的理性预期较差,从而降低了监管对于审计市场参与人员的约束力。但是这种监管特点也反映出审计师面临着不确定性较大的监管风险。对于审计师声誉较高的,因为有着相对确定的声誉溢价收入,相对重视规避这种不确定的风险。

同时,政府监管带来的寻租成本不容忽视。有迹象表明,国际四大有着较强的公关能力,在与政府监管的博弈中处于优势地位(起码与国内事务所相比,在规模、资金实力等方面处于优势),一定程度上消弱了监管的效率。在后面的实证检验中,检验结果显示,国际四大的审计收费对法律风险的敏感性不强,说明了国际四大在与政府监管中确实处于优势地位。本来我国的法律制度就存在着薄弱的地方,再加上国际四大的优势博弈地位,所以政府对于国际四大的监管有必要进一步加强。

3.2.2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和风险

1994年1月1日起实施的《注册会计师法》是新中国建立以来第一部专门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立法;1993年9月2日由国务院证券管理委员会发布《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以及《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上海、深圳两个交易所也分别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并据此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进行管理;1998年开始实施的《证券法》也做出了与审计师法律责任有关的规定。

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是从行业外部,对没有尽到职责的从业人员追究责任,成为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约束机制之一。注册会计师承担的法律责任从内容上主要分为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在上述三种责任中,对于中国的会计师事务所来说,行政责任是中国注册会计师面临的主要风险,其他法律风险则较小。

目前对注册会计师的量刑仍然显得过低,对审计师的威慑较小。现有法律对罚金没有规定具体金额,从有关判例来看,金额一般在10万元以下。如通海高科案中,中庆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签字会计师宋志刚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签字会计师谢德章被处罚金5万元;而银广夏案中,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加荣、徐林文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二年零三个月,并各处罚金3万元。(李明辉,2006)。

中国的法律对审计师的法律风险较小还体现在对于投资者的赔偿责任并不大。原因主要是中国审计市场监管是政府监管模式,行政干预过多,市场主体运用法律或者经济手段进行索赔的手段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这也与我国当前的投资者保护的法律环境有关系。由于中国证券市场缺乏团体诉讼等对投资者进行保护的一定的案例,使得审计师的诉讼风险实际上变得很小;而国外这种诉讼风险就很大,因为在团体诉讼和胜诉酬金的法律环境下,律师有动机从事那些投资者损失巨大的案件(J Pratt,JD Stice,1994),并从中获取酬金。

例如,在美国山登公司的审计失败案例中,山登公司合并前的CUC公司在1995至1997年期间,共虚构了15.77亿美元的营业收入和4.39亿美元的净利润,虚假净利润占对外报告净利润的56%。该审计失败案件中,美国山登公司的会计师赔偿投资者3亿美元;相比较国内的银广夏虚构7.45亿元人民币利润,占公司总利润的75%以上,该审计失败案件给中国的审计市场和证券市场曾经带来震动,既便如此,中天勤的会计师被政府处罚6万元,相应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投资人的连带损失赔偿却不了了之,并随着中天勤事务所的被撤销而使得会计师事务所的连带赔偿责任成为不可能。由此看来,中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在面临审计失败时候对投资者损失的“深口袋”功能远远没有发挥作用,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失败没有相应的经济赔偿。相比之下,中国审计环境下的诉讼风险与国外相比要小得多;但是面临的行政处罚风险却又是巨大的(例如被吊销营业执照)。

美国在SOX法案之后,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又进一步加强,2002年7月26日美国国会通过了《2002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其主要内容有:(1)创立上市公司审计监督委员会,对承担大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事务所进行监管,对违法的会计事务所及审计人员拥有调查、执法和惩罚权;(2)创立有关证券欺诈的重罪,最高徒刑可判25年;(3)对企业高层主管欺诈罪行的惩罚从原来的5年徒刑提高到了20年;(4)对犯有欺诈罪的个人和公司的罚金最高可达500万美元和2500万美元;(5)禁止会计事务所向提供审计服务的公司提供咨询服务。可见美国SOX法案对会计违法行为的处罚更为严厉,审计师面临的审计风险进一步加大。

受到美国《SOX法案》的制定给全球带来的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财政部也随之更加规范了我国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的审计行为。在国内,为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财政部规定了从2001年6月起所有公司均应建立和维护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也先后颁布了多个关于内部控制的文件。这些规定,从内部控制以方面加大了对于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要求,并在客观上加大了上市公司的审计收费。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市场监管的逐步到位,对审计质量的要求会越来越高,并意味着更高的审计资源的投入,同时,会计师事务所要承担的审计风险和法律风险也随之会有较大增加。

第三节中国审计市场竞争与定价状况分析

现有的文献很多是通过审计市场的集中度来衡量审计市场的竞争状况,本节前两部分也同样是侧重于审计市场集中度来衡量审计市场和A股审计市场的竞争状况。由于对于审计定价的依据和监管存在着一定的看法,比如价格监管限制了审计市场的价格竞争,所以本节最后一部分对审计收费差异情况进行统计,以说明审计市场定价和竞争情况。

3.3.1中国审计市场竞争状况总体分析

根据有关文献的研究,进入壁垒对于说明产业利润率有着最重要的作用,它通常包括产品差别性、规模和市场需求增长等因素。市场集中率的差异也正是在这些进入壁垒的基础上产生的,即进入壁垒越高,市场集中率也会越高,因而产业的平均利润率相应的就较高。集中率体现了市场的竞争模式,体现了在完全自由竞争和寡头垄断两端点之间的不同的竞争模式,是偏向竞争,还是偏向垄断。不同的竞争类型影响了市场的效率,也影响着市场的行为主体的行为方式。所以对审计市场的竞争状况的分析首先需要分析市场的集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