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与审计定价——来自A股证券市场的经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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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证券市场审计定价机理分析:基于重大错报风险的考虑(1)

第一节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成因和特征

本章在前面的文献综述、理论基础,以及制度背景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对重大错报成因分析,审计定价策略分析,以及审计关系人的博弈分析,构建一个重大错报风险影响审计定价的理论解释框架。本章通过重大错报风险对于审计定价影响的规范分析,提出本文需要检验的假设,为后面两章的实证检验奠定基础。

4.1.1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成因

财务报表重大错报包括两个方面的错报,一是非故意的错报,这种错报与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财务或者相关人员的会计信息报告的编制报告的能力有关;二是故意的错报,即舞弊。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舞弊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影响是整体性的,会影响到公司会计信息的整体层次和交易认定层次的错报风险。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主要是指舞弊造成的错报。

至于舞弊的成因,参照舞弊三角形理论,舞弊的形成主要与压力、机会,以及自我合理化三种因素有关。在三个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就会促使舞弊的发生。

从根本上说,故意的重大错报(即舞弊)往往与管理层与投资者的代理冲突相联系。由于管理层(代理人)和投资者(委托人)的目标函数不同,管理层有着与投资者不同的利益取向。类似的,管理者、股东、债权人、政府部门等利害关系人之间的利益冲突,都有可能导致管理层的盈余管理行为,这种盈余管理行为如果超过一定的界限(例如违反会计准则或者监管法规等)便会变成会计信息舞弊行为。

根据实证会计理论的分红假设,管理者的酬金是由企业经营效果来决定的,而衡量经营绩效的基本指标主要借助于财务报表或者会计数据。管理者为了达到奖金或者分红最大化,往往倾向于选择可增加当期盈利的会计方法和政策。如果当期盈利低于奖金计划的最低标准时,管理层还有可能降低当期盈利,即“洗澡”(taking earning bath),以便增加未来期间盈利报告和管理者奖金或者薪酬的可能性。

根据债务契约假说,公司股东关注企业的股利支付能力和资本增值,企业债权人则关注按期收回本息的可能性或者企业的偿债能力。管理层为了迎合股东的利益,有着盈余操纵以降低债务成本的倾向。比如,负债比率高的企业倾向于选择可增加本期盈利的会计政策或者方法,借以降低因为违约而导致的“代理人成本”(比如债权人将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者迫使企业清算还债等行为)。

而根据政治成本假说,对政治敏感的企业将倾向于选择可能减少盈利的会计程序或方法,借以降低政治风险或政治成本。

总之,管理层为了达到自己的个人利益最大化,在一定的条件下就会采用会计信息造假的方法欺骗会计报表使用者,而这种错报如果影响到投资者(包括债权人)的决策,将是重大的,从而形成重大错报。这种形成重大错报的可能性,则称为重大错报风险。

就具体的重大错报风险成因说来,可以分为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

(一)内因

主要是源于被审计单位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管理层的品行等方面的原因。

(1)公司治理

良好的公司治理有利于降低代理冲突,从而提高公司价值。良好的公司治理是指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合理设置公司治理结构。比如,董事长与总经理的职责分离、聘用一定比例的外部董事、设置审计委员会等。董事会作为一种治理结构,其有效性取决于董事会的规模及其构成。在董事会规模给定的前提下,董事会的独立性是影响董事会运行效率的关键因素,这主要体现在董事会的构成上。通常认为,具有较高比例独立董事的董事会可有效抑制管理层的随意决策权,减少管理层错报财务报告的动机。董事会独立性的另一个表现在于董事长和总经理的两职分离上。根据代理理论,在两权分离的现代公司中,代理问题主要表现在以总经理为代表的管理层与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上。利用董事会监控总经理,是股东维护自身利益的一种机制。然而两职合一意味着总经理自己监督自己,这显然与总经理的自利性相矛盾。因此,代理理论认为,董事长和总经理两职合一会削弱董事会的治理功能。相反,如果在治理结构的设置上没有考虑公司治理的合理设置,则容易出现管理层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出现较高的代理冲突,同时增加上市公司的重大错报风险。

(2)内部控制

企业的内部控制对降低控制风险有着重要意义。而控制风险是重大错报风在认定层次上的重要成因。如果没有内部控制制度,或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或者内部控制执行不力,都会直接导致控制风险水平增高。如果内部控制制度较健全,执行较严格,就可以真正起到内部监督的作用,从而有效地降低控制风险。影响控制风险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管理状况。在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过程中,企业的经营活动需要市场化,随着资本构成的多元化,企业的经营范围与规模也会随之扩大,业务变得更加复杂,经营方式更加灵活多样,内部管理的层次与环节也相应增多,企业的风险随之增大。企业经营状况越稳定,管理越健全,内部机构设置越透明,其经济活动就越规范,从此引伸出来的控制风险就相对较低;反之控制风险就相对较高。

在杨志国,常志安(2004)进行的审计风险成因的问卷调查中,被调查者选择“公司治理结构存在问题”的比例最高,占80.14%,选择“管理当局承受异常压力”、“内部控制薄弱”、“管理当局品质存在问题”均在60%左右。该调查结果验证了上面的分析是符合实际情况的。李明辉,曲晓辉(2005)的调查问卷也证实了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是我国虚假财务报告泛滥的重要原因。

(二)外因

外因主要是指股东和债权人对管理层的压力,法律和监管不到位造成的会计信息舞弊,政府干预的影响,和来自行业环境对会计信息舞弊的影响。

(1)股东和债权人的压力

在正常的经营的情况下,上市公司一般会给投资人合理的回报,上市公司保持合理的发展速度,资金需求能够通过股权融资或者债务融资的方式筹集资金。但是,一旦上市公司面临着经营的波动或者管理不善造成的盈利下降,上市公司就会面临着融资困难和对现有的债权人的偿债压力。上市公司管理层为了达到一定的融资目的或者其他目的,就会进行会计信息舞弊行为,粉饰财务报表。

(2)法律和监管不到位

由于法律对虚假信息披露没有明确一致的规定,导致对虚假信息披露打击不力,违规披露信息的成本很低,增加了虚假信息披露的机会。目前我国对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罪的量刑过轻,难以有效地震慑虚假财务信息行为。缺乏有效的民事诉讼制度,也是造成上市公司虚假财务报告泛滥的重要原因。

同时,由于证券市场监管不力,比如首次发行股票监管不严格,一些虚假财务信息的公司粉饰财务报表上市,圈钱的动机使得上市之初就开始提供虚假财务信息。再加上上市公司没有真正的破产制度,使得上市公司虚假信息披露并没有带来相应的惩罚成本,虚假信息披露的收益远远大于成本,从而助长了财务信息造假行为。

(3)政府的干预

政府对国有上市公司的绩效考核,使得上市公司有会计信息造假以粉饰政绩的动机。有地方政府为了让本地上市公司有良好的业绩表现,从而提高政府的信誉或者继续支持其他企业进行融资的需求,也有促使本地上市公司粉饰利润的动机。

(4)行业环境

由于行业竞争加剧,或者行业经营出现大的波动而造成经营者面对较大的经营压力,从而出现粉饰利润的动机以赢得融资机会,或者以较高的价格进行重组兼并,获得新的发展机会。

李明辉,曲晓辉(2005)的调查问卷认为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证券监管部门应对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承担法律责任的比例均为14.11%,尤其是有44%的注册会计师认为地方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应承担责任。

总之,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缺陷,内部控制薄弱,经营不善或者竞争带来的压力,以及监管不力,法律环境的不完备,都造成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增加,加大了重大错报风险。

4.1.2法律环境和声誉机制对审计师评估重大错报风险的影响

(一)法律环境的影响

重大错报风险之所以得到审计师的重视,是因为如果不能发现重大错报,审计师将会因此招致两种后果,一是承担法律责任,并因此受到法律诉讼的惩罚,同时遭受声誉损失;二是虽然没有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是因为审计失败遭受声誉的损失。

刘国常(2001)将审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原因分为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内因包括行业内部原因及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方面的原因。外因是指注册会计师行业和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其他方面的原因,包括被审计单位方面的原因、法律(法庭)方面的原因,以及存在期望差距等。

上述文章(刘国常,2001)的所述的内因,主要就是指审计师没有尽到审计勤勉程度,没有发现重大错报而给投资人或者其他会计报表使用者造成损失。外因则与重大错报风险直接相关。

在审计法律责任体系中,审计法律处责任是一种根本性的、最具约束力的责任形式(刘国常,2001),正是因为审计法律责任的存在,重大错报风险才对审计师具有重要的经济后果;同时,审计师法律责任的大小对审计师的重大错报风险的判断产生重大影响。

由于审计定价包括审计资源成本和风险溢价两部分(Simunic,1980),在所示的模型中:E(C)=cq+E(d)E(θ)E(d)表示审定后财务报告给第三方带来损失的现值,E(θ)表示审计师承担损失的概率。随着审计师法律体系的完备程度的增加,投资者保护力度的加强,第三方带来损失的现值E(d)将会得到强制执行,由被审计单位和注册会计师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对审计师的法律规定的完善,将会更多的追究审计师的责任,迫使审计师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即E(d)E(θ)由潜在赔偿责任成为现实的赔偿责任。而在法律环境不完善的情况下,审计师和被审计单位对虚假信息的责任往往得不到有效地追究。法律环境完善程度越高,审计师对于未纠正的重大错报承担赔偿责任的期望值增加,审计师将会对重大错报风险更为重视。

(二)声誉机制的影响

在重大错报风险的经济后果中,声誉机制也起着一定的作用。这样,即使面对较弱的法律环境,声誉机制也迫使得审计师对重大错报风险加以重视。

在产品质量难以观察的市场上,企业往往有提供低质量产品而索取高价格以获得高额回报的动机,即所谓的“柠檬市场”的特征。对此Klein和Leffler、Shapiro、Rogerson等学者已研究出缓解这种道德风险问题的模型。他们指出如果持平质量在购买前难以观察,企业会花费大量的资源为其高质量产品建立声誉并且能从中获取经济租,使产品可以高于完全竞争的价格售出。在市场建立了声誉机制后,如果公司提供低质量的产品和服务,一旦被市场发现,产品或服务就再也无法继续销售,从而严重损害其已建立起来的声誉,企业不得不退出市场,经济租会随之消失,在声誉上的投资也就无法收回。在这种市场自动惩罚机制的作用下,公司有激励保持高质量而不采取榨取声誉的“欺诈”行为。

随着法律环境的完善,审计师对于没有发现的重大错报的责任会得到追究,审计师的声誉在责任明确的情况下受到损失的概率增加。因此,法律环境指数越高,审计师因为审计质量低下其声誉受损的期望值越大。审计师为了避免这种损失,就会对法律环境予以重视,法律环境越高,审计师对同样的重大错报风险收取的审计价格越高。

综上所述,重大错报风险从表面上看,是上市公司发生重大错报的可能性;但是,对于审计师来说,在评估重大错报风险时候,会受到审计师的法律责任的大小、审计师声誉的大小的影响。审计师法律责任的大小与一个国家的法制环境密切相关,法律环境越完善,审计师就会愈加重视重大错报风险;审计师声誉的影响则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程度有关,经济市场化程度越高,审计需求越高,审计收入相应越多,审计师声誉价值就会越高,审计师对审计失败潜在损失就更为关注,从而提高审计重大错报风险的定价。

4.1.3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特征

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特征是指具有重大错报风险的公司特征。

由于舞弊对重大错报的影响很大,很多重大错报与被审计单位的舞弊密切相关,经营风险也会通过给被审计单位造成压力,从而诱发舞弊的发生。所以,可以说,公司具有重大错报风险的特征与舞弊的特征密切相关。

关于公司会计信息舞弊或者重大错报的相关性的研究,国内外有不少实证研究的文章。St.Pierre and Anderson(1984)注意到50%与资产负债表有关的的错报与应收账款或者存货相关,而且在一些管理层由于存在财务压力,故意夸张应收账款和存货,从而可能导致对审计师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