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等待香港(我与无线的恩恩怨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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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章 十五分钟身败名裂(7)

艳照是怎样拍成的

贼喊捉贼

如果陈冠希要像阿娇般“交代”照片事件的始末,他有可能以“以前的行为很天真,很傻”换来大众对他的体谅,以至同情吗?以目前社会上几近一面倒追究“源头”的状况看来,“陈冠希也是受害者”肯定是较难被接受的观点。因为,假如大众接受陈跟一众“疑似女艺人”一样,都是在两厢情愿的私人空间里留下某种共同记忆,那即使拿相机按失打(快门)的人是他,最后因照片“不雅”而广泛流传,他也一样在名誉上受到巨大损毁。只不过他的“受害”在传统观念里不是很成立——一个大男人,又拍下那么多让人羡慕的“猎物照”,有何损失可言?

是的,若是照片中的陈冠希不是常常以看着镜头来“宣示”他作为操控者的“权力”却是被偷拍,他的形象当然不会像现在般,一致让人觉得他是“沟女王”。但“沟女王”也应该有个人私隐。虽然照片隐透着炫耀成分,然而权利是一回事,道德是另一桩。假如说私下拍摄情色照片等于不道德,并且,大众不会因为“不道德”而不去消费它们,反而边看边骂,愈骂愈看,那最终难免被石头掷到头破血流的陈冠希,首先便是受害于这个社会的双重标准价值观。

少女说出“以前的行为很天真,很傻”而被接受,其实也可以是社会对女性的另一种歧视——大众愿意相信她们都是没有欲望的。甚至,是没有“肉体”的。所以否定个人的欲望,是还原给大众对“玉女”的欲望。有点像一件衣服弄肮脏了,我们得尽快把它洗干净。但衣服是衣服,人是人。衣服洗过可能回复新的一样,但人不可能靠否定自己成长。当然,阿娇的一句话也可以被理解成某种成长,譬如,自这事件后是否将从以前的形象、歌路中走出来?

也就是说,Twins将面对新的阶段?若是这样,阿娇大可看到自己也有成为麦当娜的一天——乐坛圣母得道前,有她演过的小电影还不是满天飞?

欲望不应是消极的。消极的欲望,是当我们不敢追求或实践自己的,而只去剽窃他人的,最后还大声地贼喊捉贼,那才是一切罪恶的源头。

众志成“门”

陈冠希照片风波翻腾至今,无可避免已演变成又一出真人长寿剧集。作为八卦,它的燃烧期没有一年也还有半载。

由照片在网上浮出,警方高调缉出“源头”,到“源流”被证实只是用来宣示警权——他发放的一张裸照被裁定只属不雅而非淫亵——八星期的“不公义”被扣押将有可能令警方吃上被反控告的官司。加上陈冠希返港“交代”和协助调查日近,盛传江湖中人已下“追杀令”,香港这样的弹丸之地,当事人躲得过无情子弹,恐怕逃不出小小的娱乐圈——且看媒体为他打造的人物关系图,真要继续立足幕前歌影视三栖,陈总不能永远在各种场合都与被牵连或涉嫌、疑似有关的女星们“一个前门进来,一个后门离开”吧?何况还有她们的绯闻男友与真命天子,以至亲人家眷——如谢霆锋和他的父母谢贤与狄波拉……跨世代、跨领域(娱乐与警界/圈内与圈外)、跨地域(网上空间无远弗届)、跨类型(纯情艳情共冶一炉)的一宗事件,即使主角不是艺人,它也充满娱乐性,何况主角都是俊男美女,全属大众的欲望投射物?

既是欲望投射物,社会大众自然不断把能量聚集到他们身上。事件的峰回路转也是最佳的“药引”,所以才会出现大量“集体创作”的长篇肥皂剧情节:这分钟说阿娇自杀,下分钟说柏芝跪地向霆锋认错,转过头又对翁姑狄波拉大叫“你以前好好咩”。与此同时陈文媛又与男友避走他乡避风头,甫登飞机便哭倒在男友肩上,只因搭的是商务舱,才没有人认出她是谁。男主角陈冠希也有一章:传闻“拒绝进食”!好不丰富的情节和画面,起码强过晚晚正在喂饲观众的“套餐”和“例汤”——它们都只是倒模出来的“陈列品”,真要把麻辣尝到舌头上,到底要靠“想象力”。可以预见在未来一段日子,街上将有更多天马行空的报纸周刊标题抢夺路人眼球,如“阿娇欲削发为尼被好友Sammi劝服改信耶稣”、“霆锋一怒要求柏芝滴血验亲子”、“文媛柏芝欣桐颖思思慧永晴六美联合入禀要求Edison赔偿上亿元”……或到主角们的正戏唱罢,旁枝角色便登场了:“追杀陈冠希杀手是忠诚阿娇粉丝”,“‘源头’原来暗藏警方之中!”

我在给一年级的影视学生上编剧课时,整个学期都没有“教”他们如何写剧本——不知道哪一天发明了剧本的新写作模式,“技术”便成为包袱——却把半年时间都用在鼓励他们探索自己的欲望上。因为,流行术语如“创意”,是在二〇〇〇年创意工业文化被政府甚至全球风气大力推波助澜下,才被重新包装命名的一种生命原动力,它的本来面目,就是“好奇”和“探索”。从照片风波可见,香港人不是不会“问问题”,只是问号都被放在物质层面上提出而不是在精神层面上,也就是说,香港人的“探索精神”都是出于对感官刺激——譬如快感——的追求,是以最最匪夷所思、虚妄失实的“假设题”都会渗透我们的思维主宰大众的思想——以正义之名来行使八卦的权利。

难怪这样的社会总是犯上本末倒置因果错乱的毛病,导致乱向别人投掷的石头满天飞。明明大家是借照片风波来消费一些不可能实现的欲望——若不是陈冠希的“犯错”,哪会有这么多人能得睹欲望投射对象的“全豹”?大众却连阿娇站出来说“我以前的行为很天真,很傻”都拒不“收货”。看见报章头条以大字“虚伪”谴责她的“交代”时,我是真的震惊这个社会可以贼喊捉贼到此地步——我们自己若非圣人,怎能要求别人主动戴上荆棘并把自己钉在十字架上示众?“交代”明显是为了复工而做的姿势,那是“务实”,但假若自己不打算住进玻璃屋里而大声疾呼“香港人追求凡事要有透明度”,那便是“待己宽,待人严”的双重标准,那才是舞着道德大旗剥削他人身份(如艺人)的真虚伪。

艺人的功能就是为大众提供幻想的投射。麦当娜在全球的所向无敌,是因她一直带领大众的欲望而并非屈服在别人的欲望肚脐眼下。说她是语不惊人死不休也好,是深谙欲望规条亦未尝不可——她明知“女孩”会有她的“有效日期”,但“女人”可以不断“重生”。“女人”的无边力量在于“性”可以让她变成魔术师,使男人被她的千变万化所迷倒,“女孩”却只能是城堡中等待被拯救的公主,永远要以弱者一面示人。阿娇的“悲哀”是一出道便被塑造成“被动”的欲望投射角色,如今这角色的外衣一被拿下,即使廿七岁的女性无论如何也不该被认为不能有自己的性/情欲,但碍于香港人习惯了没有成年人与青年,又没有青年与儿童之分的文化(电视是其中一例),可怜的一个女人,却仍要像做错事的小女孩般向校长、校董和家长会认错。愚昧之最,是有教育界和家长大声疾呼因阿娇的“失贞”和“道歉”太“虚伪”而令教育下一代更艰困——这些“善良”的受害者们,难道半点也没想过“偶像”和“明星”的真正用途不是“宣教”,却是“宣淫”?“淫”者,是服务大众在平凡和现实生活中不能满足的各种性幻想。如果不是有着这个巨大任务,艺人为何都要有着“性感”的条件?以Twins这个组合为例,由当年出道的形象(纯洁),到后来的“扮大人”(《女人味》的MV你记得吗?),没有一样不是售卖“纯洁”的性感和诱惑。阿娇当然可以站出来大剌剌说“我的私生活被你们拿来消费我可以不追究,但你们也不要逼我说出‘我有眼无珠,我冇面目见江东父老,我错了!’”,但基于现实环境不容许,她的“我以前很天真,很傻”即使有点交差,但只要我们都明白潜台词是什么,它还是可以被体谅的。

只是为人师为人父母者一把年纪还把人生与社会看得那么{L-End}

表面——不懂思考问题之余,还将责任全都推到他人头上才是真的可怕。陈冠希照片风波的确如车港作家健吾所说的“战线太多,也不知道先说哪件事好了”,但我看反映最清楚的事情不多不少,不折不扣只有一件:我们就是陷于“洞穴之困”之中。一群被锁链锁在山洞中的人,对着墙上被火把投射的树、山说三道四,就是没有人敢挣脱捆绑走出山洞,看看真实的风景。当有人走了出去,他或她便成为“叛徒”。惩罚“叛徒”或异类容易,把自己陷于无底的抑压深渊,才是浩劫之“源头”,历史中的抓女巫和异族清洗,有哪一次不是由“为了大众”而开始的?

照片只是投射物,即使它们这次不出现,总有一日我们还是要面对被困在怎样的洞穴里,有着怎样的封闭心灵,和由此衍生的惶惑、恐惧。

2008年2月13日、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