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邬沧萍自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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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老年学(13)

一、参与社会是丰富和提高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环节

现在世界各国都认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对保证老龄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与提高老年群体生活质量是必不可少的。1999年国际老年人年的主题中着重提出社会参与是老年人的一项不可剥夺的权利。老年人参与社会在很大程度上与提高老年精神文化生活的要求相吻合。

老年人参与社会实质是老年人继续社会化的问题,即老年人向社会继续学习的问题。首先是老年人的思想方式要继续社会化,否则就必然思想僵化,与社会格格不入。其次是生活方式的继续社会化,顺应时代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再次是知识结构的继续社会化。在知识爆炸和信息时代,一步落后即步步落后。从社会宏观来看,庞大的老年人群不参与社会就会逐步与社会疏远和产生隔阂,不利于社会安定团结和进步。老年人中的大多数的参与社会,多是社区参与(包括离退休组织)的各种活动。我国目前的问题是老年人的社区参与率不高,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单位、社区组织上的问题,有物质条件问题,也有老年人本身的问题,但这个问题首先是政策制定者的认识问题。

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离不开科学理论的教育和指导

必须看到,我国老年人文化教育水平较低,根据1990年人口普查,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平均受教育仅为1.79年,文盲、半文盲高达70%以上,总体来说,需要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和科普知识武装老年人头脑应该是没有争议的。实践证明,老年人不断用科学理论来武装才能有健康的精神文化生活。其一,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不是一劳永逸的,如果退休以后放松世界观的改造,在新形势面前,原来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就会动摇和偏离。其二,我国今天处于大转折关头,社会现象复杂,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常常使老年人困惑不解,思想领域不时激起这样或那样的矛盾,因此必须防微杜渐,用科学理论来解决矛盾和消除困惑。三、发挥老年大学在丰富和提高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方面的多功能作用随着人口老龄化、人类长寿时代的到来,老年人可以为社会造福、参与社会发展和闲暇的时间都延长了。为老年人开办学校既是一种社会需要也是老年人自身的需要。老年教育的着重点是使老年人安度晚年,提高老年期的生活质量和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老年大学的学习内容是多方面的,因此它在客观上起到的功能远远超过“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范围,甚至对“老有所医”和“老有所养”都起到重要的作用。

文化部提出办好老年大学,建立老年教育网络,是有远见的,但决不能急于求成。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办法,从聊天站、活动室、参观旅游、文体活动等有吸引力的初级层次开始逐步升级。从我国老年人实际出发,社区就近开办,因地制宜、因人制宜的原则必须认真贯彻,而急于求成、有名无实则不会有社会效益。

四、既要重视老年人文化生活,更要关心老年文化的生产

我国老年文学艺术比较冷清,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都跟不上老龄化发展的需要。不重视老年精神文化的生产老年精神文化生活就会变成无源之水;而如果只强调文化生产,不重视引导文化消费也有可能“曲高和寡”或使老年文化消费市场冷冷清清。

丰富老年精神文化生活的前提是要有优秀的老年精神文化产品。目前我国老年文学艺术和科普作品以及老年书报杂志广播电视节目不多,精品更是凤毛麟角,因而应要求作家、科学家认识长寿时代的到来,呼吁他们为老人多出优秀作品。老年文学艺术作品如果单从票房价值来考虑目前可能不如儿童、青年作品,但从社会效益来说就不能轻视。

老年人由于现实收入偏低和预期支出(主要是养老、医疗护理、生活照顾支出等)偏高,在有限的购买力中投入文化消费相对少一些,集体文化消费的单位成本是低的,因此大多数人期待的是政府或社区投入和组织免费、低费的文化消费。这就需要有一定的资金投入并制定相应的政策法律引导全社会共同投入,使老年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并举,大力发展惠及众多老年人的文化事业,而且需要考虑到农村老人。

(本文原载《中国老年报》,1995 03 19)

提高对老年人生活质量的科学认识

1.研究老年人生活质量有深远的战略意义

生活质量是全面评价生活优劣的概念,它的内涵和外延比生活水平的概念更丰富、更有意义,它不但反映经济的增长和发展,也反映社会的全面进步。在20世纪中叶,发达国家经济发展迅速,被认为已进入“富裕社会”(加尔布雷斯),已达到“高水平群众消费阶段”(罗斯托)。但与此同时社会病态丛生,诸如失业、贫富差距扩大、社会不公、生态环境恶化、人民健康受损、社会各种矛盾日益尖锐,等等。人们开始感到仅有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的增加并不能完全等同于人民生活幸福,因而对沿用已久的以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为代表的生活水平概念来说明社会的发展和人类幸福的方法提出质疑,1960年美国官方开始使用“生活质量”一词来说明社会发展和人民大众的福利。不久在全世界普遍使用,我国20世纪80年代初就有人开始研究,90年代初北京市老年学学会已将老年人生活质量作为研究项目。

有人认为我国现在还是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尚有4000万贫困人口,其中老年人首当其冲,不少人处于社会的底层。由于历史上的原因和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目前大多数老年人收入来源单一,掌握各种资源很少,大多数人文化知识不高和能力贫乏,健康状况堪忧,因此今天讲究生活质量的只是个别人,大多数老年人目前还是一个生活水平的问题,现在来研究老年人生活质量似乎是超前了?我认为现在探讨这一问题是必要的也是及时的。

首先,从经济发展水平来看,我国连续20多年平均以8%以上的速度实现了经济的高速增长,现在已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虽然目前已达到人均GDP800~1000美元水平的目标,在国际上排位还很低,但按购买力平价计算,我国生活实际水平至少比用外汇牌价计算高一倍以上,如果现在不及时提出生活质量的概念就有可能出现在老年人生活方式、消费构成、生活追求上陷入大吃大喝、挥霍浪费、自我制造“富贵病”等后果。

其次,我国正在进入老年人由占人口10%向20%快速增长的时期。到2025年后老年人口就近3亿,届时的老年人大多是改革开放后就业的一代(或说是新老年群体),他们既有物质富裕,又有知识和能力的富裕,高生活质量将成为他们人生中的一种追求,因此现在提出这个问题,有重要意义。凡事预则立,有备无患。

再次,现阶段提出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就是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因为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不能仅满足于把老年人“养起来”,而要着眼于提高他们的身心健康水平、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和强调老年人社会参与;并且使老年人享有国内外公认的人权和平等享有各种机会一使“独立、照顾、参与、尊严、自我实现”原则有一个能得以实现的支持体系。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在客观上就要求在老龄问题上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并惠及老年人。这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将会涉及我国人口——今天的1/10、明天的1/4。这是有深远意义的所在。

2.在理论和实践结合上认识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含义

2.1生活质量与生命质量有联系也有区别

要认识老年人生活质量首先要认识整个人口的生活质量,因为老年人口是一个亚人口,正如安南在第二届世界老龄大会所说的“老年人不是一个与众不同的群体”(安南,2002)。因此全部人口与亚人口生活质量的定义、内涵、外延、指导思想、目标、指标体系、评价原则等在原则上是一致的。“生活质量”一词问世已有半个世纪,但迄今仍没有一个公认的定义、指标体系和评价准则。据说国内外有关生活质量的定义有一百多个,表达生活质量的指标体系和指标更是各国不同,见仁见智难以适从,但总的说来是大同小异,都认同生活质量是全面评价生活优劣并从社会发展的结果来考察人口的生活状况,都认为生活质量比生活水平更全面,具有多方面、多层次和多学科的特点。它是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社会民主和法制建设的结果,是可持续发展中“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

率先倡导研究生活质量的是经济科学特别是其中的发展经济学,社会学、统计学、人口学都积极开展这个方面的研究,理论和方法成果都很多。值得提出的是,医学科学和心理学也较早提出并使用“生活质量”一词,但其内涵不如社会科学广,更大的不同是,医学、心理学研究生活质量的优势主要是从个体出发,虽然有时也谈到个体的社会功能,也谈到其他方面(如环境问题),但大多主要是用来评价个体身心健康水平和个人功能的完美状况。因此医学、心理学中的“quality of life”一词似乎译为生命质量(或生存质量)更准确、更达意。生命质量是指身心健康状况,它是生活质量的自然基础,但把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等同起来,容易导致以偏概全。生命质量在生活质量中的地位,在不同学科、不同时空、不同人群之间是有差异的。在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我国大多数老年人群在生活质量中身心健康是最重要的。虽然健康不是一切,但没有健康就没有一切。

2.2生活质量的内涵

不同国家、不同学科、不同时空、不同学者所说的生活质量常常是不同的。从我国实际出发,生活质量在目前我国至少包括下面六个方面:①物质生活;②精神文化生活;③生命质量(身心健康和社会功能)(下同);④自身素质;⑤享有的权益和权利(人权、自由、机会等);⑥生活环境(包括社会、自然环境,或称生存条件)(下同)。以上六个方面对一个人口的生活质量好坏都是不可或缺的。身体健康是生存和发展(生命质量)的自然基础,物质生活是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精神文化生活是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柱、思想境界和需求层次。前三方面是生活质量的前提或必要条件,后三方面可以说是生活质量的充分条件。

群体或个人自身素质的高低虽不可完全等同于生活质量的高低,但人口素质高低对决定需求的层次高低有决定性作用。美国著名人本心理学家马斯洛(A.H.Maslow)从满足需求的角度把人类需要分成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和爱的需要、自尊需要、自我实现需要等五个层次。低层次需要得到满足后转向高一级需求,高层次的需求标志人类的进步和文明,即摆脱了贫穷、愚昧和落后。生活质量最高的境界是人的全面发展,人的全面发展集中体现在人口素质的全面提高,这正是“以人为本”的实质所在。

保持身心健康,享有较高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必须有良好的生活环境或生活条件来保证。生活环境常常不一定是生活质量的直接表现,但它是高生活质量的保证条件和支持体系,特别像社会政策、家庭、代际关系、社区、非政府组织和市场等对生活质量是至关重要的。生活的周围环境对身心健康(生命质量)的重要性,正如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布伦特兰(Brundlant,2002)在第二届世界老龄大会上指出:“就是在一些世界最发达的国家里,由于不同生活环境、不同社会阶层、不同地区人口、不同民族,预期寿命能相差到40岁之多”,又说“健康好坏的许多决定因素是在卫生体系之外的,如知识水平、清洁的环境、各种完善的服务、公平的社会、享有充分人权、良好的政府和人们对自己生活事务能行使自主权等”。物质和精神生活的充分程度有赖于良好的生活环境。

2.3关于生活质量的指标体系

生活质量六个方面中每一个方面都有很多更具体的内容和指标。为了比较理应尽可能量化指标。各国、各门科学、不同学者和实际工作者都从各自需要进行选择,提出过许多指标和比较方法,如PQLI、HDI、ASHA等,本文不拟再展开。但评价指标的选择既不能选过于笼统、模棱两可的;也不能搞繁琐哲学,以为选择愈多愈好,只能选最概括和最能一目了然,令人信服的指标。

反映生活质量的指标有客观指标,它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有助于防止人们对生活质量的主观臆断,因此它是一个客观评价;但对生活质量的评价理应由对生活质量有切身感受的当事人作出,因为生活质量高低理应反映人们需要得到满足的程度。特别是作出总体的评价只能根据需求者的生活满意度或幸福感作出。因此客观的评价和主观感受的评价要结合使用,不可偏废,但出现矛盾现象有时在所难免,例如,在很差的物质生活条件下,有人自我感觉良好,满意度和幸福感都很高,“知足常乐”,有人则相反。因此在实际生活中总有一些方面满意,另一些方面不满意;有一部分人感到满意,另一部分人不太满意。生活质量的评价是个很复杂的理论和实际问题,不是一个简单的方法论问题,它不能不涉及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衡量生活质量既要从个体着眼,更要从群体着眼。因为人口生活质量的提高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结果,也是改革开放的重要成果,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人民得到实惠的最有力证据。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是把我国建成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现代化国家的伟大目标的最集中体现之一。

3.关于老年人生活质量

3.1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定义和老年人特殊需求

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定义迄今在国内外都是罕见的,20世纪90年代北京市老年学会的首都人口生活质量研究课题也未下一个很明确的定义。现在不能再回避了。我认为上述人口生活质量的论述完全适用于老年人,因为老年人不是一个与众不同的群体。因此我认为可以把老年人生活质量引申并概括为:老年人生活质量是指老年人对自己的物质生活、精神文化生活、身心健康(或称生命质量)、自身素质、享有的权利和权益以及生存(生活)环境等方面的客观状况和主观感受所作的总评价。上述提出的概念只是初步的,建议会后由一个老年学专家组专门来研究。老年人不是与众不同的群体,但老年人却有许多特殊需求。例如,老年人随着增龄在身心健康和社会功能方面都会老化和弱化,老年人需要国家、社会、家庭来呵护;在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中,对社会安全、社会风气、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就特别重视,老年人对生态环境、公共卫生和保健事业、医疗护理服务、生活服务业等比其他人群有更大的需求。又如对再就业、社会参与、老年大学、文娱体育健身和对个人或群体的休闲旅游需求也有特殊性。此外,人到了老年期对婚姻、代际关系、社会上的人际关系的需求都有这个群体自身的特点。

3.2老年人特殊需求中的重点

生活质量的实质是需求满足的程度。在社会上各年龄群体中,老年群体内个体的差异是最大的,因为老年人的生活历程最长,在这一过程中生理、心理随着增龄有不同程度的衰老退行性变化;但个体差异很大更重要的是由于不同老人长期所处的生活环境、工作环境和人际关系环境不同,接受的教育不同,加之经历和阅历也不同,因而老年人的身体状况、社会地位、收入状况、家庭状况、社会网络等都不同,因此对生活的需求层次差异很大。这样生活质量的客观状况和主观感受就有很大差异,对生活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也有很大差异。老年是一个个体差异最大的群体,除了有老年人普遍性需求外,也还有个体的特殊需求。本文的论述只能就老年人生活质量中带有共性的特殊需求作简单阐述。

第一,物质生活方面。收入(或说经济保障)对所有人来说都是物质生活水平最有决定性的项目。中青年收入的多少主要取决于工作中劳动生产率的高低。但对大多数老年人来说,收入不是从即期就业所得,他们的收入主要由于历史上的贡献,例如城市老年人主要通过社会保险或退休金的形式取得,因为我国今天的老人基本上是没有其他收入的。但由于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普遍提高,老年人的物质生活状况从长远来看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老年人的退休金、养老金、救济金等形式的收入能够同社会收入水平、物价等挂钩,老年人的公共福利待遇能“水涨船高”,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对于大多数老年人而言,靠再就业来提高收入水平似乎是不太现实的。

第二,精神文化生活方面。老年人大多数由于脱离原来工作岗位,思想境界常常自觉不自觉地脱离现实生活,因此跟上时代步伐的老年政治思想教育是提高生活质量的精神支柱,使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保持先进性,使老年人认识到时代发展的必然性,有自知之明,能心情舒畅地安度晚年。另一方面,到老年期出现诸如配偶、子女、亲友各种社会关系的丧失,解除孤独感就成为老年精神文化生活的一种特殊需求。

第三,身心健康(生命质量)方面。作为生活质量基础的老年人身心健康是许多老年人首要要求,是晚年生活质量的根本保证。健康对各个人口都是重要的,但都不如老年人这样迫切。优先和平等地享受医疗、在衰老甚至自理能力低下时得到照料、护理和康复是老年人最普遍和迫切的特殊需求。现在国内外普遍倡导的健康老龄化和积极老龄化以及健康的生活方式对老年期生活质量提高是至关重要的,也是一种生活的特殊需要。

第四,自身素质提高。提高自身素质与提升生活质量的关系对中青年人来说是不言而喻的,因为提高自身素质本身就意味着提高生命质量,提高文化教育水平既能提高健康水平,也能提高需求层次,有利于积极参与社会、实现自我价值。在现实生活中,老年人的物质生活富裕而精神生活“贫困”并不罕见,这是低素质的表现。为提高老年人自身素质的养生保健、强身健体和老年教育创造良好环境是老年人进入晚年的一种高层次需求。

第五,充分享有各种权益、权利和平等机会。老年人感到生活质量最差的莫过于受歧视、受虐待、受侵权,最宽慰的是受到尊重,有平等机会和自由选择的权利。老年人特别企盼对有关自己的事情拥有决定权、自主权。作为弱势群体,老年人对人权、自由选择、平等机会的追求是其他群体常常感受不到的。

第六,生活环境(或生存条件)。高生活质量需要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生态环境来保证,对所有人群都是一样的,但老年特别需要一个能使老年人有保障、受尊重、能实现自我价值的支持环境。这种支持环境包括人居环境、温馨的家庭环境、融洽的社会人际关系环境等。但更有决定性意义的是社会的政策、法律和道德环境。

4.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战略对策刍议

生活质量这一概念是人类进入经济高度发达的社会才提出的,我国当前的老年人是在人口未富先老的条件下存活下来的,远未达到高消费的阶段,这就决定我国提高今天的老年人生活质量是一项艰巨任务,既没有特效药也没有万应灵丹和能立竿见影的措施。因此首先还是要从扎扎实实地提高老年人物质生活水平入手,认为讲生活质量就意味着生活水平已经解决了是不符合中国实际的,按照第二次世界老龄问题大会谈到的国际通用贫困标准,我国相当多的老年人都属于贫困老人,农村老年人则更为贫困。因此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根本之策在于大力发展经济,才能“大河有水小河满”。老年人中个体之间贫富差异很大。在提高生活质量上,既要有“雪中送炭”的对策也要有“锦上添花”的对策。提高今天老年人生活质量同提高未来老年群体的生活质量迥然不同,必须分开解决。

4.1与时俱进,用改革创新精神落实六个“老有”,开创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的新局面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老年人生活质量迅速提高。我国1982年在干部离休政策中提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1996年把它写进《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2000年又有远见地增加“老有所教”,是我国提高当代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对策依据。虽然在五个“老有”提出时,还未使用生活质量一词,但它已包括老年人物质生活、健康保障、精神文化生活和参与社会等内容,不过当时所指的内容还不够充实,科学含量不高。随着我国经济的增长和对老龄化认识的深化,在我国当前情况下,用改革创新的精神落实好六个“老有”,在客观上就是推进老年人生活质量。

在“老有所养”方面必须分情况区别对待。贫困老人在我国4000万贫困人口中占大多数,而且处在底层。对他们首先是加大扶贫力度,在最低保障中实行应保尽保。在认识上,“老有所养”不是简单地把老年人养起来解决温饱,而应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因而在研究老年人生活质量时要密切监测老年人收入在GDP中所占的份额和老年人同中青年收入的差距。在经济分配中,老年群体收入的滞后过多、过久就不是提高生活质量问题而是老年群体边缘化和贫困化的问题。

在“老有所医”上不但要改革对老年人当前以治疗为主的模式为预防、治疗、照料护理和康复的综合模式,在制定社会政策时要用健康老龄化和积极老龄化的思维来指导提高老年人生命质量。

“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是老年人提高精神文化生活和继续提高自身素质的主要内容和形式,但重点是老年期仍要保持先进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使大多数人在进入老年期仍能有坚实的精神支柱,生活得更好;相当一部分老人能用积极、上进的生活方式实现自己的价值。在“教、学、乐”三方面能很好发挥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优越性,在解决老年人孤独感和忧郁感方面比西方个人主义为主的解决方式显得更为优越。

对老有所为在老年人生活质量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今天已有很大提高,已经不仅把它作为一个老年人再就业的问题,它涉及老年人社会参与、再就业、自我价值实现、提高自养能力问题和提高物质、精神生活的问题。这方面还有待于在政策上深入研究。

4.2用终生福利、终生健康、终生教育等的新制度来保证老年群体的生活质量

21世纪的前25~30年是我国老年人增长最快的时期,即今天中青年届时将先后步入老年。目前我国老年人健康水平大多数还不如发达国家,老年人存活率低于发达国家,因此老年人世代交替比较快,到30年代的老人中几乎都是今天的中青年,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现在就应未雨绸缪。因为一个人晚年期的生活素质是早期就开始“打造”的。新的老年群体都是在新中国的环境下成长,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下生活和工作的,他们的经济状况、文化教育水平、健康状况都好于当前的老年人;他们的老龄意识强,自我养老意识、市场意识、自我保健意识、自觉提高个人素质意识、法律意识都比现代的老人强,这些都使未来老年人生活质量有一个高起点。但另一方面未来的老年人需求又大大超过现在。要使新的老年群体持续保有高生活质量,现在六个“老有”不但要与时俱进,而且要思维创新,特别是制度创新。把老年人生活质量的提高建筑在人口生活质量和终生生活质量的提高上。2002年第二届世界老龄大会提出的终生福利、终生健康和终生教育等理念应该体现在他们的身上。因此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也需要个人从小做起,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本文原载《人口研究》,2002(5))

把老有所居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

本期刊登了一组涉及“老有所居”的文章,是有远见卓识的,值得所有人特别是涉老部门的理论和实践工作者一读和思考。我国对“老有所居”关注不多,在国外已经老龄化了的国家把“老有所居”研究得很深入。中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期,研究我国小康指标体系者大都认同“(小)康不(小)康关键看住房”,对于老年人来说要不被边缘化,必须解决好“老有所居”。我国研究“老有所居”不够,主要有以下几个认识误区:

一曰: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五个老有”中没有“老有所居”

我国的“五个老有”源于老干部工作。在计划经济时代,有工作就有住处,参加工作就能享受福利分房待遇,老年离退休的“老有所养”包括住房在内已是不言而喻的了。经济改革后,福利分房制度已逐步改为通过市场购买或租用商品房了,在转轨过程中,许多过去未享受到福利分房的老人和即将进入老年的中年人和新参加工作的青年人都不能不考虑“老有所居”,把它当前的及终身的福利一同考虑了。在市场经济下,就是有了住房的老人也要考虑“老有所居”与养老结合的最优方案。因此,必须与时俱进更新观念,把“老有所居”从“老有所养”中区分开来统筹考虑。

二曰:“住房难”主要是指当前的中青年人,老年人都有自己的住房

我国城乡老年人75%都有自己的住房,但许多调查都表明:城乡老年人住的都比中青年人差,农村中住的最差的是老人,在城市中,中高档的商品房都是中青年人购买和租用的,城市老年人中住得好的是少数,城市许多老人的住房大多是早年建筑的住房,现在已经残旧破损,质量都是比较差甚至是危房。城市中有相当一部分不能享受公房待遇的老人,很多都挤在城中心的破房子里,面积狭小,无单独房间,无独立厨房和厕所,而且在城市化过程中面临改建、拆迁的现实。年轻人与老年人住房困难的性质是不同的,年轻人在经济高速发展中,在预期收入不断提高的情况下,逐步改善住房条件前景是广阔的;而老年人住房改善如无外力帮助只能每况愈下。这是“老有所居”政策必须考虑的。三曰:我国经济高速增长,解决“老有所居”指日可待2006年,我国的人均GDP和人均居住面积已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但绝不能因此轻言我国已摆脱未富先老。未富先老最难解决的是“老有所居”的问题。我国现在正处于贫富差距矛盾最凸显的时期,其中老人住房的差距更为突出,老年人在住房分配上如无倾斜政策,老年人的住房将处于社会最底层。另一方面,改善老年人个人住房和为老服务的公共用户都是有基础设施范畴的,不是几年GDP增量能解决的,必须依靠长期大量财富的存量才能逐步解决。我国老年人现在平均不到一间住房,自来水供给率不到一半,有冲水厕所的不到20%,这些指标都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让大多数老年人达到居住小康标准,除了大量增加住房外,还要大力投入道路交通、上下水道、自来水和通水通电等基本建设,更不用说为老年人的特殊住房设计,绝非指日可待!

四曰:居家养老为基础,老有所居已得到根本解决

居家养老是目前全世界认同的,是老年人居住安排的最佳选择,它旨在使老年人年老之后继续在熟悉的环境下,能够享受到家庭温暖、邻里亲情,又能继续参与社会,有助于提高和延长生活自理能力和半自理能力,老年人遇到困难又能得到社区为老服务机构的帮助。居家养老的前提是老人家居的条件和生活环境应尽可能逐步完善。居家养老绝不意味着老人都在原住处度过生命余年和老年人现有的住室就原地踏步,不与时俱进。如果改建、修缮和移居能更有利于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在新的住处也同样是居家养老,居家养老也必须不断研究“老有所居”如何不断优化。

五曰:老年公寓和养老机构只是对少数老年人居住安排的一个补充

老年人是一个多样性的群体,在居住上有极其不同的需求,必须有多种渠道和多种形式的住房予以满足。对需要长期护理或特殊医疗、康复护理的,养老院和护理院是文明社会所必需的,也是不可替代的。老年公寓是居家养老和社区助老相结合较好的一种公寓性住宅,可以满足不同水平、不同层次的老年人晚年生活的需要,它可以容纳各种渠道融资运作方式,是很有前途的住房选择。我国人多地少,在城市化和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人民收入不断提高和中等收入阶层不断扩大的形势下,老年公寓是很有生命力的一种住宅。

(本文原载《中国社会导刊——中国老龄》,2007(7))

论知识分子“老有所为”

我国目前离退休职工已经有1300多万,而且将有越来越多的职工达到离退休年龄;他们之中很大一部分身体尚好,许多人都有一种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继续作力所能及贡献的愿望,这样,如何使他们“老有所用”、“老有所为”的问题就摆在我国社会的面前,本文就知识分子“老有所为”问题作些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