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邬沧萍自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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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老年学(14)

一、“老有所为”是时代的要求

老龄问题是当代世界普遍关注的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满足老年人物质和精神需要的问题,可以简单概括为“老有所养”;二是老年人参与社会经济发展的问题,也可以简单地概括为“老有所为”。在本世纪前半叶世界人口老化刚刚露头的时候,人们关注的主要是“老有所养”的问题,诸如:老年人的社会保险,老年人生活福利的范围,退休金的多少和退休金购买力等问题。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特别是近一二十年来,老年人参与社会经济发展的问题,即“老有所为”的问题,日益受到社会的重视。“老有所为”的问题在当代受到重视,绝不是一种偶然的暂时的现象,而是社会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它是社会发展,人类进步的结果,同时又是社会继续发展提出的一种客观要求。

第一,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和社会生活各方面的进步,人类的健康普遍增进,人类平均寿命不断地提高,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平均寿命的提高更为显著,本世纪初,发达国家人口平均寿命不过50岁,而现在平均寿命最高的国家已达到75岁以上。发展中国家从战后平均40岁左右提高到近60岁。我国解放初平均只有35岁,就是最大的城市上海也不过42岁,到1982年全国平均寿命已达到67.88岁,京、津、沪等大城市已达到72~73岁。这就必然产生人的年代年龄、生理年龄和退休年龄这三种年龄出现差距的问题,因为三者不是同步增长的。随着人体素质的增进,今天许多60、70岁人的健康情况超过过去50岁的人,而退休年龄则是历史形成的,它的改变要取决于一系列其他社会因素,因而不能轻易改变。这里就给当前社会提出一个新的问题:过去一个人达到退休年龄,生命余年并不很长,健康状况也差,因此退休后参加工作的问题并不突出;而今天全世界都普遍出现,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健康状况尚好,余年还很长,因此退休后要求工作的问题必然突出起来。有的国家叫“第二次就业”或“第二个春天”。

从个人来说,退休后的老人在一些发达国家还能活20~30年。按我国的情况计算,女的55岁退休,平均还能活20多年;男的60岁退休,平均还能活15~20年(在大城市)。退休后还有这样漫长的生活时间,要求参加社会工作已经成为老人们的普遍要求。

从社会来看,随着人口老化,离退休的老年人越来越多,寿命越来越长。社会劳动者对老年退休人口的负担就越来越多,负担的时间越来越长。现在许多资本主义国家已面临这种处境,解决的办法无非是提高退休年龄和削减退休老人的生活福利,或让老年人重新就业等。所有的措施最终都是老年人继续参加到社会发展中来。

第二,社会的发展导致产业部门结构和就业结构变化以及科学技术的进步,使老年人继续参加社会工作的愿望能成为现实。过去,以手工劳动为主的农业生产或比较落后的工业生产等的繁重体力劳动,再加上生产手段、交通工具落后以及生活服务业不发达等原因,限制了老年人继续工作。今天情况已大不相同,科学技术发达,产业部门结构已发生了很大变化,以脑力劳动为主的职业所占比重越来越大,许多繁重的体力劳动为机械化、自动化甚至为机器人所代替,其他如实验室、办公室的现代化等,都为退休的老年人继续工作开辟广阔的道路。再加上工时的缩短,交通、通信的方便,商业服务业以及生活方式的现代化等,使得老年人退休后工作由可能性变为现实性。

第三,从退休的老年人社会地位和保持身心健康来看,退休的老年人参加社会工作也是一种必然的趋势。国内外大量资料证明,许多原来一直在工作岗位的人,一旦退休下来,改变原来有规律的生活,在生理上常常出现一些身体器官加速衰老的现象,有些由于生活方式的改变会在心理上出现一些孤独感等。所有这些,都不利于老年人的身体健康。因此,不少老年人退休后参加社会发展是一种志愿的要求。但是老年人的社会地位是个更为重要的问题。在一些国家里老年人常常受到轻视,被看作一种人道主义照顾的对象,这种状况使得社会和老年人都体会到老年人继续参加社会发展对社会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是保证老年人受到应有尊重的重要保证。实践证明,尽管法律上和伦理道德上都强调尊重老年人,但是老年人在事实上受到尊重,还必须在社会发展中起作用。因此一个人口老化的社会必然提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问题。

以上证明,“老有所用”、“老有所为”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一种客观必然趋势。

二、老年知识分子对社会发展的作用

“老有所为”是人类社会发展提出的一个客观要求,对于劳动者和知识分子来说都适用的。退休的劳动者以其多年来积累的生产经验和技术继续对社会主义作出贡献。离退休的知识分子则是以其多年来积累的知识和阅历,继续对社会发展作出贡献。从“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角度来看,老年知识分子继续发挥作用,特别值得重视,理由如下:

第一,知识分子活动能力衰退慢于劳动者。一般地说,人的生理机能到一定年龄以后,就会随着年龄增长而逐渐衰退,从而导致老年人活动能力的衰退。但是必须看到体力活动能力和脑力活动能力的衰退时间和速度存在着明显的差别。生理、心理研究和人类实践表明:人的脑力活动能力比体力活动能力持续的时间要长得多,衰退也慢得多。体力劳动各个不同工种的活动能力衰退快慢和速度不同,一般认为35岁(平均而言)是个转折点,过了这个年龄,单凭体力工作的劳动生产率就要开始下降。在西方,45岁的工人就被认为是老工人了,在就业上和工资待遇上常常处于劣势。但是一般公认,脑力劳动的活动能力直到五六十岁还能保持下来,许多知识分子七八十岁精力还未出现很大衰退。中处历史上不少重大的科学技术发明和不朽的著作,是六七十岁以后的科学家和作家作出的贡献。革命导师恩格斯大量的理论著述都是在六七十岁以后完成的。例如,恩格斯的不朽著作《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是64岁时写成的,他整理马克思的《资本论》第二卷是65岁时出版的,第三卷是74岁时出版的。爱迪生七八十岁仍有许多创造发明,甚至90岁还有许多新的想法。达尔文、巴甫洛夫、爱因斯坦等在70岁以后还做出许多很有价值的成果,歌德的代表作《浮士德》是他晚年直到临终前完成的。当代诺贝尔奖金获奖者中有1/3是60岁以上的。我国过去和现在的老一代革命家、理论家、科学家、作家、医生、工程师,在五六十岁以后作出杰出贡献的也是不胜枚举的。因此要科学地认识脑力劳动的特点,为知识分子“老有所为”创造条件。

第二,“老有所为”有利于发挥知识分子两个优势,加速社会发展。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意味着在知识分子中,既要重视中青年知识分子,也要重视老年知识分子,厚此薄彼都是片面的;只有既发挥中青年知识分子的优势,也发挥老年知识分子的优势才是明智的。的确许多重要的科学成果、重大的创造发明是30~40岁的中青年作出的,这启迪人们:年轻人的确比老年人更有独创性,更少保守思想,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是个普遍规律,也是社会向前发展的推动力。但是,绝不能因此轻视老年知识分子的作用。首先,知识分子中确有很早就崭露头角的,但也要看到,由于种种原因,“大器晚成”也是大有人在的,因而不能一概而论。其次,科学的门类很多,性质各异,有不少科学是需要长期积累知识,到一定时期才能作出有分量的成果。再次,当代解决现实问题需要越来越多的边缘学科,有些边缘学科是老年知识分子在过去接触很少的,甚至是根本不知道的。在这点上直接从国外引进,中青年知识分子接受快就具有优势。但是也要看到,许多边缘科学大多是在某一个或几个专业基础功底很深和有关知识相当广博的基础上形成的,一个老年知识分子如果有真才实学,又孜孜不倦,不断接受新知识,也是能够在新的边缘科学上发挥出优势的。最后,知识固然有更新问题,但是丰富和有用的知识更大程度是靠长期积累和阅历形成的,这点上老年知识分子比较容易触类旁通就是个优势。国内外老专家、老科学家、老工程师、老医师和老教师等之所以受到尊重,正是因为他们用自己多年的经验(包括成功与失败两方面)贡献给社会,成为无价之宝。

第三,从社会对人才培养和使用的角度来看,发挥老年知识分子的作用能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每一个人都要经历儿童、少年、青年、中年和老年的阶段,每个阶段同社会都有一个抚养和被抚养的关系,一般说来,儿童少年阶段和老年阶段都是由社会抚养,到青年、中年参加社会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对社会作出贡献,并承担抚养社会上的儿童、少年和老人,因此每个人都有一个作为被抚养者和抚养者的年限比例。一般说来,体力劳动者特别是农业劳动者,早在十五六岁就参加生产,社会对他们的培养费用是较少的,而参加社会生产活动时间平均有40多年。而知识分子需要培养的时间长,而且培养费用高,因而参加社会工作的时间就相对短了。一个大学毕业生参加工作和一个初中学生参加体力劳动就相差七八年,研究生同初中生要相差十年甚至十几年。如果他们都在同一时间退休,就意味着知识分子少为社会服务十几年,这样,从人才投资和使用来说,能发挥作用的知识分子不能很好利用,不能不是社会的一种极大浪费。

第四,重视知识分子“老有所为”有利于鼓励中年知识分子积累知识,增进技能,不断地进步。重视中青年知识分子的作用,是非常正确的,也是有战略意义的。但是,如果忽视老年知识分子退休后继续发挥作用,却能在客观上起到妨碍中青年知识分子争取上进的作用。因为任何中青年知识分子都会成为老年知识分子,老年知识分子的今天就是他们自己的明天。当中年知识分子看到他们的前辈到退休年龄在社会上无所作为时。必然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影响,他们在接近退休年龄时,放松积累知识和更新知识的艰苦努力,也是很有可能的,犹如很难指望土地承包者对即将到期的土地再进行大量的投资一样,这对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也是十分不利的。

三、中国老年知识分子的潜力

我国今天达到退休年龄的知识分子人数少得可怜。根据1982年人口普查资料,我国55岁以上人口中具有大学毕业、肄业水平的,只有45万,不到全国人口的万分之五。他们都是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过来的,都是受过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大资产阶级的压迫,饱尝过深重的苦难,有很大的革命性和爱国主义的传统。中国老年知识分子在经济文化落后的旧中国是无“用武之地”的。新中国成立后,本来为他们发挥作用开辟了广阔的道路,但是1957年开始在对待知识分子问题上出现了“左”倾错误,以“阶级斗争为纲”使他们卷进一次又一次的政治运动中去,使他们不能专心致志研究学问,以他们的知识对国家和人民作出更大的贡献。十年动乱中,他们遭到更大的袭击和摧残,更谈不上发挥作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对待知识分子那种偏离马克思主义方针的“左”倾路线得到了纠正,老年知识分子并没有计较过去各种不公正的对待甚至摧残和打击,依然意气风发,克服各种困难竭尽全力为祖国四个现代化作出贡献。这是中国知识分子有志气、有骨气的表现,这是老一代知识分子在党和人民的培养教育下,在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锻炼出来的优良品德。

老年知识分子掌握的知识过去未得到充分发挥,正当今天他们要把失去的时间夺回来的时候,却受到年龄与日俱增的限制,解放前是大学生或肄业的知识分子今天已到了或即将达到退休年龄。我国老年知识分子身上蕴藏着巨大的要为祖国贡献力量的热忱,在离退休后常常有“报国有心,报国无门”之感,这是中国老一代知识分子潜力的所在,因此,为他们开辟一条“老有所为”的道路,调动这支智力大军投入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去,这在我国有特别重要意义。

这里有必要着重指出,由于十年动乱,我国教育事业和人才培养工作受到严重破坏的程度,在世界近代史上是绝无仅有的。中国知识分子的结构中,实际上是有整整一代人损缺的。十年动乱对中小学的基础教育的破坏,又造成中国一部分青年知识分子的先天不足,成才的时间推迟。这就是中国为什么在许多领域都感到后继乏人的原因。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有的老知识分子不能不承担一些理应由中青年知识分子承担的任务,其中最主要的是参与指导学位研究生和通过各种形式的传帮带培养新的一代知识分子,使中国知识分子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能逐步适应时代要求。这项工作在一个时期内还很难取代。这是中国知识分子“老有所为”的又一特殊意义。四、关于知识分子“老有所为”的几个思想认识问题第一,科学地认识老年知识分子的作用。

要使知识分子能够做到“老有所为”,首先要承认知识分子在社会发展中仍能发挥作用,他们并不纯粹是个消费者,更不是社会的累赘,老有所为不是像西方那样出于人道主义和照顾的考虑,而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我国现代化建设比任何时代更加需要科学、文化和技术知识。老年知识分子多年来积累起来的丰富知识、经验和专门技能,特别是他们富有成功的经验和失败教训的阅历,能使人类更易认识真理,少走弯路,保证了科学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因而是社会最宝贵的财富。

有人担心,强调老有所为会影响到中国的就业问题和妨碍中青年成长,这是十分片面的。的确,中国有庞大的人口需要就业,但是中国目前58岁以上人口中有大学毕业和肄业文化水平的总共不过40万多一点,即使其中1/3参加社会工作,也只占全部劳动年龄人口0.2‰,就是在职工中也只占1‰,何况所说老有所为主要的或大部分是离退休的知识分子;另一方面,今天我国人口的知识结构同社会发展的职业结构要求很不适应,因此存在着“有事没人干,有人没事干”的局面。如果“老有所为”用了补缺和开创型的事业,特别是从事培养各级人才的工作,那就不但不妨碍就业,而且还为更广泛的就业开辟道路,这样不妨碍而且是帮助和促进中青年知识分子成长。

第二,从世界观和人生观的高度认识“老有所为”。

“老有所为”和“老有所用”是同一个范围的概念,不过前者的表述更为积极,体现老年人“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的雄心壮志。这里就有一个老年知识分子对待老年幸福观问题。封建思想把告老归田、无所事事、享清福、颐养天年作为最大的幸福,我们时代的知识分子已越来越多地摒弃这种旧观念,认识到不投身社会发展,与社会隔绝,只能导致身心各种器官特别是大脑的加速衰退。老年知识分子心目中的幸福是把掌握到的知识对祖国和人民有“用武之地”,能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一份力量。因此老年知识分子真正做到“老有所为”,必须在世界观和人生观上树立革命的幸福观,树立在有生之年尽力为祖国和人民“立功、立言、立德”和培养年轻一代,使我们的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立于世界之林,无愧于炎黄子孙过去的光辉业绩。

第三,分别情况,区别对待。

由于各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不同,家庭状况不同,所处的社会经济历史条件、个人经历、知识水平和知识结构等不同,因此,“老有所为”的要求绝不能“一刀切”,强求一律,必须分别情况,区别对待,“老有所为”的形式和内容可以完全不同,因人而异。有的离退休年龄可以适当放宽;有的可以受聘补差,在原单位或外单位继续工作;有的可以当顾问、当参谋、参加技术咨询攻关和设计论证等;有的可以著书立说、参加培训和教学;有的可以支边、支农,把智力扩散;有的可以开展调查研究,献计献策;有的不能直接参加某项社会事业,也可以以不同形式为培养下一代和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出力,也可以参加街道或校外辅导站辅导青少年等,就是在家庭中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照顾、教育好第三代,也是能够作出贡献的。年老体弱的,切不要勉强参加工作,要安享晚年。总之,力所能及和自觉自愿是“老有所为”的一条根本原则。

第四,辩证地处理好“老有所养”和“老有所为”的关系。

现在社会对老年人提出要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用”、“老有所为”和“老有所乐”。这里最根本的就是“老有所养”和“老有所为”。“老有所养”是“老有所为”的物质前提,没有解决好“老有所养”也谈不上“老有所为”。只有这两个方面工作做好了,老年人就心情舒畅,觉得生活有意义。因此必须把两者提高到是社会应承担的一种权利和义务的高度,并把二者统一起来。“老有所养”是社会和年轻一代人对老年人的责任和义务,不承担这种义务,社会将难以一代一代地持续下去。另一方面,老年人在离退休后接受社会的抚养是一种合法权益,同时把过去由于得到社会抚养而获得的知识,在离退休后继续对社会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也应该看成是一种义不容辞的义务,而社会对老年人提供发挥作用的条件,也是一种社会责任。

(本文原载雷浩琼等著《老年社会生活与心理变化》,北京,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1987)

老年价值观及其科学评价【39】

(一)

在人口老龄化和长寿时代,老年价值观关系到老年群体在社会中的地位、权益,关系到代际关系的和谐、社会的安定团结、人类文明的继承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老年价值观问题在人口老龄化以前的时代是无关宏旨的,但是在如今却不能不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联合国确定1999年为国际老年人年,确定以“建立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为主题,其重要意图就在于使世人正确认识老年人的价值,确立对老年人价值的科学态度和应该享有的社会地位。

老年价值观是个认识问题,涉及不同群体的立场、经济利益。它往往表现在对待老年人的态度上,只不过在不同时代、不同社会条件下,体现在不同的人身上。

综观人类社会可以知道,存在着两种对立的老年价值观:一是体现尊老敬老风尚的老年价值观,另一种是体现对老年人的年龄歧视的老年价值观。

体现为尊老敬老风尚的老年价值观尊老敬老的风尚反映了老年人对社会是有用的,是社会的宝贵财富理念。尊老实际上是把老年人摆在长者和指导者的地位上,中青年人以老年人思想作为行动的指导,反映了老年人具有指导社会生活的重要价值。老年人有社会价值,因此他们必然受尊重,受敬重。

尊老敬老历来都是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尊老敬老的风尚不但在传统农业社会很流行,而且在现代社会也存在,并且不断地得到发展。传统社会中,老年人的经验和知识在生产和生活中具有主要的指导作用,体现为家庭或师徒关系的言传身教。在现代社会中,科学技术成为第一生产力,学校教育对后代的成长起到主要作用。但是,老年一代的作用并没有消失,而且体现在社会范围内代际之间的互动关系中。也就是说,现代社会中老一代的作用主要不是以单个人的活动而是以社会群体的活动表现出来的,因此在形式上掩盖了老年人个体的作用。实际上,后代人仍然必须从老一代人那里继承文化,否则社会是不能发展的。

尊老敬老风尚也是社会伦理道德的必然要求。作为善恶标准的、非强制性的行为规范,伦理道德包含了尊老爱幼的大量内容。这些传统的道德规范具有很多的合理成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又赋予了中国传统道德以新的内容,这就是以实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最高的价值准则。

老有所为的理论是我国近些年在老年学研究和老龄实际工作中发展起来的。它包含着对老年人价值给以肯定的积极内容,即从老年人的知识、经验、技术专长和文化传播等方面对其价值给以肯定。我们政府一直认为老年人是社会的宝贵财富。这是有积极意义的,代表着科学的老年价值观。但是,将老年人的价值无限夸大,在实践上也是不可取的。例如,认为老年是无所不能的,凡是青年人能办到的老年人也能办到,这是不准确的。因为,老年人总的来说随年龄的增长,生理、心理功能要受到限制,社会角色变得次要,社会功能也必然弱化。

很多人用特殊老年人的例子来推论出一般的结论,举出很多例子来证明老年人是有价值的,或者认为老年人的价值高于年轻人。例如,齐白石80岁时仍在作画,爱迪生81岁时仍在搞发明,等等。这种例子不胜枚举。毫无疑问,这些都是事实。但是,他们是老年人中的佼佼者。老年人经过了一生的经验、知识以及成就的积累,老年人中的个体差异较大。因此不能以偏概全。

(二)

年龄歧视是现代社会中代际关系不协调的重要表现。

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初期,老年人由传统社会中比较重要的社会角色逐步转变为次要的社会角色。老年人地位的下降相对来说意味着青年人地位的上升,难以避免出现对老年人的“年龄歧视”问题。

所谓年龄歧视,原意是指依据年龄上的差别而对某一社会群体作出的不正确的评价,或者说是持有固定的成见。在现代社会中,依据年龄而产生的歧视行为主要是针对老年人的。

年龄歧视是以年龄为依据的价值判断。和其他歧视行为,如同种族歧视、性别歧视、种性歧视一样,年龄歧视也是一种社会性的、普遍的和相对固定的价值观念。年龄歧视观念一经形成,则具有社会的广泛性,在一定时间内是很难改变的。

年龄歧视的表现是多方面的。在发达国家,如美国,年龄歧视主要表现在老年人工作就业、社会参与及社会活动方面,社会政策公共机构采取对老年人另眼看待;在医疗照顾领域,虽然对老年人的服务项目很多,但是却经常发生年龄歧视问题。

经常对老年人歧视的人群主要是中青年人。所处的条件不同,价值标准也不同。中青年人大多认为老年人缺乏活力、思想僵化、固执、智力下降、身体衰弱、不能承担工作,更有甚者认为老年人要由家庭和社会来赡养,把他们完全看成是包袱。

在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背景下,年龄歧视的表现特点也有所不同。例如,在发展中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初期,退休制度会被社会视为对老年人的保护和重视,使他们晚年生活得到保障,是社会对他们权益的承认。因此可以说,没有社会保障也是一种歧视。相反,在发达国家,带有强制性的退休制度会被老年人视为一种年龄歧视。因为这种制度建立的前提就是认为老年人已经失去了工作和劳动的能力,起码是缺乏活力,因此要老年人离开工作岗位,把工作岗位让给年轻人。对于还能够继续工作的老年人来说,退休制度确实带有年龄歧视的效应。当然,就退休制度建立的出发点来说,包含着各方面的内容,例如出于照顾工作了一定年限的劳动者能够得到经济保障,或是出于解决生产中劳动力的正常接替问题。其实这项制度的出发点,并不带有年龄歧视的意思,而是对老年人过去劳动价值的承认和尊重。

在经济转型或社会保障不健全的时期,利益关系上不公平的社会分配和保障制度也反映了老年人歧视的一面。老年人收入偏低,不能享受到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在职人员却认为老年人不再工作了,收入就应该低。这也是一种年龄歧视。因为在这里,老年人过去对社会的贡献被否定了,老年人的尊严和权利被忽视了,他们的历史价值被贬低了。在某些地方或某些单位,老年人的退休金和医疗费不能按法规和制度得到保证,这其中除了违反法规,也包含着一定程度的年龄歧视问题。因此,人人共享的社会和做好老龄工作,应该包含提高老年人的地位,扭转社会对老年人的偏见。聚焦中国农村老年人贫困化问题中国农民贫困问题在解放前即已存在。高出生、高死亡、低增长是旧中国的人口增长特点。农民多子并不多福,“久病床前无孝子”正是从中国传统孝道角度对旧中国一穷二白、缺医少药给农民带来的贫病困扰的写照。

老年人口是一个国家的特殊阶层。理论和实践都证明,老年人口是贫困率较高的群体。我国农村老年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城镇,农村老年人口占中国老年人口70%,9亿农民中有9000万老年人。农村人口贫困化是“三农”问题集中表现之一,是历史上经济贫困、社会文化和观念落后的延续,是计划经济下城乡二元经济分割的后果。当前,我国农村空巢老人、留守老人、计划生育老人的贫困化已开始显现,这不利于社会稳定。预防农村老年人贫困化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部分。

中国农村老年人口存在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是个不争的事实,传统上导致农村老年贫困的原因继续起作用:农村经济滞后,城乡收入差距持续扩大,形成城乡巨大物质财富差距;农民收入来源单一化;代际转移支付能力弱,公共转移支付能力接近于零;历史上由于农村教育普及力度不够导致的能力贫困没有多大改善;寿命延长,但健康寿命并未跟上。中国老年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是以低龄老人快速增长为特点的。由于长期以来公共卫生资源配置的持续差异,农村人均拥有的卫生资源远远低于城市,农村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一直低于城镇人口。随着整体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的提高,农村人口与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的差距在进一步拉大。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成为农村老年人贫困的主要原因。

与此同时,改革开放对老人减贫带来新挑战:伴随社会经济改革进一步深化,收入差距将可能呈扩大趋势,农村老人成为社会最低收入阶层在一个时期内难以避免;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农村老年人处于劣势;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未富先老使农村老年贫困化日益突出;社会经济转型家庭养老受到多方面挑战,“有心无力”与“有力无心”并存。

大家庭模式的退化使代际间关系趋于弱化,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老年人私人转移收入的有限性。老年人子女经济状况不佳会影响向老年人的经济转移。目前在我国,无论农村还是城市,老年人的子女中都有相当比例的人经济状况较差。农村41.8%的老年人有经济状况有些困难的子女,12%的老年人有经济状况十分困难的子女。部分家庭中子女一代的经济收入有限甚至比过去下降,使老年经济支持中私人转移的可依赖性有所下降。加之在市场经济大潮下,中国传统价值文化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部分年轻人养老、敬老意识趋于淡漠.使农村老年人生活保障稳定性减弱。

21世纪上半叶,人口规模、素质、结构、分布将加大消除农村老年贫困化的难度。中国老年人将经历中国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速度最快的时期。未来一二十年进入老年的人口,是老年贫困高风险人群。当前50岁以上的中年人群,他们经历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全部或大部分的重大历史事件:从三年“自然灾害”到“文化大革命”中“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再到计划生育政策推广、经济体制改革、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他们是集机会贫困、能力贫困风险于一身的群体。而且这种风险会进一步影响到他们在老年期的无论是来自自身的还是来自外部的支持情况,表现出老年期资源累积不足的倾向。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支持也受到了挑战。我国农村未来进入老年的人群中相当一部分是独生子女或双女父母。据测算,目前城市新增人口中独生子女比例已达到2/3以上,农村也达到1/4强。2000年全国独生子女数已超过1亿,农村计划生育户将近4000万户。以独生子女父母为主体的未来老年人的非正式经济支持或多或少会受到子女数的影响。而且,在农村的影响效应远大于城镇。在老年人的非正式经济支持中,子女数的多少固然重要,但最根本的差别还在于有无子女。对于独生子女父母而言,成年子女的意外伤亡和致残,会使他们完全或几乎完全丧失老年期的非正式经济支持。

面对中国农村老年相对贫困化问题,我们仍应本着“防洪”和“抢险”相结合的原则,既要瞄准老年人口,特别是已陷入贫困的老年人,又要把老年人群放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之中来考量,从生命全程角度事先加以防范。所谓“抢险”,即着眼于老年人群,通过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加大老年福利事业发展,强化老年救助的社会政策、增加政府和社会对扶贫的投入等手段,以法律保障和道德支持形式鼓励家庭成员承担养老的责任,为老年人创造增加收入的机会,从而对农村老年贫困人口给予直接的帮助。

(本文原载《中国社会导刊——中国老龄》,2005(10))

人们对共融、共建、共享的追求

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的涵义是很深的。

“共融”是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的前提,任何社会都会有老年人、成年人和年轻人,差别是各代人结构比例有所不同。老少或多代人共融或老年人融入主流社会各种表述中最核心的是“共融”的涵义,它指的是多代人融合在一起,融洽、和谐、和睦、协调、互相尊重,相互支持,这是一个社会能够顺利世代交替,把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制度文明的成果一代一代传递下去,实现社会继承和创新的前提。“不分年龄”正是强调人人共享的社会不应有任何年龄歧视。

“共建”是共享的必然要求。各代人作为社会平等的一员,享受社会发展成果和各种权利,必须参加共建作为一种义务。在长寿社会和高龄社会,老年人共享社会成果是一种权利而不是任何人对他的“恩赐”,因为老年人不仅是受益者也是社会的参与者。有的成年人和年轻人认为对长寿作准备的共同投资,只有利于老年人,这是最大的误解。各国科学研究证明,对老龄的任何投资,中青年都是最大的受益者。因为往后的劳动生产率更高,中青年一代寿命将更长。

有人认为更早一代的老年人并未对长寿时代作任何投入就参加分配,是对中青年的不公平,这也是一种误解。以我国为例,在一穷二白的旧中国生产力和劳动生产率都很低,老的一代不可能有剩余产品作为晚年储备,那时也没有为长寿作好储备的制度,即使有的剩余产品也都作为公共积累用于加速我国现代化。老年人主要是以他们过去的业绩继续参与发展。因此以老年人现在的劳动来评价老年人的价值是不科学的,也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背道而驰。

“共享”——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是一个目标,是努力的方向。联合国老年人原则把老年人人道主义方面的内容大大拓宽了。“老年人应能在有收入,有家庭和社区的帮助以及自助的情况下,获得足够的食物、水、住房、衣着和保健。”老年人原则强调独立、社会参与、自我实现、照顾和尊严正是体现《联合国宪章》中老年人的基本人权、人格尊严,应该享有各种机会和各种资源。在共享中,要强调老年人潜能的作用。

(本文原载哈尔滨《老年报》,1999 01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