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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文化的性质与管理的关系(1)

文化具有四大特性:内在性与外在性的统一、可传播性、渐变性、可塑性。文化被用做管理的工具,是因为文化具有管理功能,而文化的管理功能又直接是由文化的特性决定的。文化的四大特性对管理产生不同的影响力。而以价值观念为依据分类的出世文化、物本文化、权本文化和人本文化对管理的影响效果也不同。本章对这些内容一一进行了分析。

一、文化的特性

要把文化当做一个管理的工具自主运用于管理过程,以提升管理效果,首先就必须准确把握文化的特性和功能。

关于文化的特性,菲利普·巴格比的概括应该说已很明确了。他认为,文化就是一种行为的规则。“它包括内在和外在的行为两个方面,它排斥行为的生物遗传方面。文化规则可以在,也可以不在个人的行为中反复出现。但是,一个规则要被称为‘文化’,它就必须以一个既定的方式反复(或反复失败)地出现于一个特定社会的大多数成员的行为中,并被理想化地推定能出现于该社会的全体成员中。”“文化规则并非必须在单个人的生活中重复出现。重要的是。这些规则是否在社会多个成员的行为中重复出现。”“只有那些饮食习俗,如烹调、餐桌规矩、进餐时间和特殊的表示饥饿的方式,才是人类学家所关心的。”这才是文化所体现的内容。“我们可以说,文化包含了思维模式、情感模式和行为模式,但并不包含任何决定这些模式的不可见实体,不管它们是什么东西。”但是,“足以把一种文化与另一种文化区别开来”的却是由社会成员的内在的和外在的行为规则所体现的价值观念。“正是价值观念,为文化间的差异提供了基础。”菲利普·巴格比文化:历史的投影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05、101、97、95、130、131页

为便于理解,可把文化的特性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1内在性与外在性的统一

总括菲利普·巴格比的分析,可以归纳为一句话,文化就是一定社会共同体共同的而又非遗传的行为规则。而这种规则既是内在的又是外在的。

它是内在的是因为它直接是一定的价值观念的表现和具体化。价值观念不能从外面强制性地灌入人的头脑之中,而是由人的意识意志活动完成的对自我、社会和世界三者相互之间的关系的归纳和抽象。他头脑中的价值观念由外界进入和形成是自主完成,也只能自主完成,任何形式的强制都只会使之形成与之对立的价值观念。希特勒纳粹的集中营没有把关在这里的俘虏改造成法西斯的狂热追随者,原因就在于此。

它是外在的,是因为这种社会共同体共同的行为规则对这个社会共同体中的成员具有明显的约束作用。虽然它并不是强制性的,像法律那样具有不可逾越的约束力,但违背这种共同的行为规则,就会被这个社会共同体所鄙弃,使之在这个共同体中失去尊严、地位和价值。这就使不愿被这个社会共同体所遗弃的成员不得不遵循这种行为规则行事。

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化的第一个特性,就是这种内在性和外在性的统一。这一特性就决定了它对社会群体的意志行为具有整合作用,使社会成员的意志行为被规范在一定的框架之内。

2可传播性

“文化,也可以说成是一种风格。浏览构成文化的各种各样的特质和集结,我们似乎领悟了一些共同品质,即一种被我们认识为属于英国的、或美国的,属于那伐鹤或爱斯基摩的难以捉摸的东西。”同上书,第129页。但是这种风格却不同于表现在具体的个人身上的风格。个人的风格就是一种个性。但是“个性不会从一个人身上跑向另一个人,但文化却可以从一个社会传播到另一个社会。我们也不能说某一个人取得了一个新的个性,除非它借助了十足的夸张。地方共同体却能够也确实取得过一种新文化。文化不生不灭,不成熟,也不衰落,除非我们赋予这些词以新的意义。文化没有任何作为,只有人才有所作为。我们必须把文化看成是自成一体的、特殊的和特定类型的实体;它们的性质只能根据考察它们的本身,而不是参照生命有机体或者其他现象来加以决定。”菲利普·巴格比文化:历史的投影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39页

文化并不是一种实物,尽管有物质文化一说,工具、武器、建筑物、艺术载负有文化,但它们都不是文化本身,任何文化都是以一种信息的形式存在的。考古不是发掘古董,而是发掘信息。文化的可传播性正是得自于这一点,信息本身就是可传播的。虽然信息不等于文化,但文化却一定是信息。无论是共同的行为规则,还是价值观念,都是一种信息的存在。因为随着这种信息的传播,文化也就实现了传播。因此,任何信息传播的途径都可以是文化传播的途径。

但文化传播又不同于一般信息传播。一般信息是一种知性的存在,让人一接触并理解,也就实现了其传播。但文化不同,它是一种观念性存在,仅仅接触和理解是远远不能实现其传播的,而必须认同它。比如******教徒认为妇女从头至脚都是羞体,因此,******妇女除穿不露羞体的衣服外,还必须戴盖头和面纱。这可以说是很广泛的一种知性信息,并广泛传播开来了。但作为文化并未传播开,只有信仰******教的人才认同这一行为规则。即使是普通的服饰也是如此。西装领带本来是很一般的服饰,但在20世纪80年代初,刚开始在我国流行时,就遇到很多人抵制。甚至到80年代中叶之后,我国着名经济学家陶大镛教授这样的高级知识分子,对说相声穿西装仍然还不能容忍,在讲课时也要对之大加挞伐。这就是因为西装中包含有一种文化信息,似乎舍中取西就是背祖叛宗。

很明显,文化的可传播性要大大低于一般信息的可传播性。一般信息的传播不会受到对方原有信息的抵制,除非两种信息在内容上存在对立和矛盾。即使如此,决定取舍的并不是原有信息的作用,而是由经验事实检验来决定的。文化的核心是价值观念,新的价值观念却必不可免地会遭到旧有价值观念的抵制。价值观念无法由经验事实来判断真伪,它不是真伪的问题,而是善恶、美丑的问题。所以,文化的传播只能是耳濡目染,渐次实现。

3渐变性

文化作为规范人的行为的一种规则和引导人的行为的价值观念,只有当作为主体性存在的人把某种行为规则和价值观念内化为自我的规则、价值观念,并把与这种规则、价值观念相对立冲突的旧有规则、价值观念舍弃时,才有文化的变迁。行为规则、观念、价值却不能由脑细胞自动生成,而只能在社会实践活动中通过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和人对自然认知的加深形成。而要把前人或他人的行为规则和价值观念直接内化为自我的行为规则和价值观念,也只能通过他自己的社会实践活动来实现,不能直接移入人脑。

外在强制推行的行为规则也可以内化成为人的价值观念,但这得通过这种强制的永久化来实现。妇女裹脚本身就是一种陈规陋习,并且给妇女带来了极大的痛苦,但国民革命之后过了多年的时间才被彻底废除。很多人把裹小脚当成了美,所以废除其痛苦反而不情愿。

行为规则和价值观念一旦内化为主体人的自主行为的依据,它就具有惰性了,没有外在的冲击,很难自我改变。并且外在的冲击也不能对它的改变造成的立竿见影的效果。比如征服民族总是希望把他们的文化强加给被征服民族,但从没有立即见效的,落后民族不能做到这一点。古罗马人对希腊的征服是如此,日耳曼人对罗马人的征服、蒙古人对大汉民族的征服,都是如此。先进民族对落后民族的征服也未能做到这一点。欧洲人征服美洲土着人已几个世纪,至今也未把欧洲文化都强加给印第安人。正是这种惰性决定了文化的渐变性。

4可塑性

文化是主体人的产物,不过这里的主体人不是单个的主体我,而是众多的主体我构成的群居在一起的人,也就是说是由众多个人集结成的社会的产物。尽管文化不是实体性的存在,而是一种观念性的存在、信息性的存在,但它仍可以作为主体性存在的人的认知客体和实践客体。没有人会否定文化可以作为认知对象和实践对象这一事实。尽管文化本身也仅仅是主体性存在的人对于社会和自然认识实践的一种结果。这种结果既是人类进一步认识实践的起点,又是认识实践的工具和手段。因此人们才可能通过自己的认知和实践来修正、补充和丰富原有的文化。尤其是当不同文化发生交流时,人们便可以同时把不同的文化用做认识实践的工具和手段。尽管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如此。因此,相对于任何一个个人,都不是简单地接受文化,只是在原有文化的框架中活动,不敢逾越,而是通过自己的认知和实践进行创新,把原有的文化按照自己的新认知进行改造,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化具有可塑性。

文化的可塑性是由人对文化的主体性地位决定的。人是文化的产物,仅仅是指人的意志行为以及性格特征要或多或少地受到文化的影响和制约。但人并不是被动地接受文化,而是不断地在对文化进行反思。几乎所有的民族都有过多偶婚、活人殉葬的文化历史,但现在却只在极少的原始民族文化中才能找到了,所有的文明民族都抛弃了这种陋习。

文化的可塑性更多地存在于亚文化上。在一个规模较小而彼此联系紧密的社会群体中,因为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更频繁,从而使文化在这里表现得更丰富更具体。文化的可塑性在这种较小规模的社会群体中从三个方面加大了。

(1)参照系文化的种类增多了,因而使这个社会群体可以在更广泛的范围内把自己原有的文化与周围用做参照系的文化进行比较,并用参照系的文化来丰富改造原有的文化,以使这种文化更能体现这个社会群体的共同意志目标。

(2)社会群体规模较小,因而为社会群体实现自我控制提供了条件。社会群体的成员个人可以通过直接的接触和交往来贯彻行为规则和价值观念。并且在这个社会群体中的个人的创新也较易通过直接的接触和交往而获得认同,使之由一种个人的价值观念转化为社会群体共有的价值观念。

(3)在小规模的社会群体中的亚文化更多的是关于人际交往关系的规则和观念,而不像在整体社会中的文化是人与人,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的总和的观念和认知,从而使这种亚文化更少受到人类社会本身的已有的认知和实践能力的限制,因而使之相对于文化具有更多的自主性。

但是,文化的这种可塑性是很有限的,它不可能像捏橡皮泥一样,可任人捏来捏去。这主要是因为文化的性质和风貌是由这种文化的主体——众多作为主体性存在的个人,集聚而成的社会群体的整体认知水平和实践能力决定的。已掌握人工降雨技术的民族,不再有雷神、雨神的神话以及敬天的文化了。尽管在20世纪70年代的中国,一些边远的山区还有砸龙洞求雨的荒唐之举,但现在气象知识的普及就使这种文化无以为继了。

文化行为本身也是遵循功利性原则的,于是有利于享有这种文化的社会群体的发达兴旺,这种文化就越有生命力,否则就会被更有利于这种社会群体发达兴旺的文化所取代。在现代文明已有所发展的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就很少有敬天、祭天的文化行为了。原因很简单,敬天、祭天远不如敬人、安人。由人发展的现代科学技术可给人们带来真实的利益,而天却不能。活人殉葬陋习的革除,并不是因为人道主义道德观的觉醒,而是科学证实殉葬不能给死者带来任何一点儿慰藉。民主制度的兴起也是如此,并不是权贵们发善心,而是平民百姓已有能力掌握自己的命运,不再容忍权贵们把自己差来喝去。平民百姓也是主体性存在,当他已有能力主宰自己的命运时,就绝不会把自己的命运交由他人去主宰。

二、文化的管理功能与文化特性的关系

文化被用做管理的工具,是因为文化具有管理功能,而文化的管理功能又直接是由文化的特性决定的。

文化作为一种共同的行为规则和价值观念,直接使人按照共同的思维模式、思想方法去思考和行动,这本身就是一种人际意志行为的协调。文化的渐变性使享有这个文化的社会成员的观念和意识也具有相对稳定性,使之不会因为过于频繁的变化而降低对所处社会群体的认同而产生离心倾向。文化虽然不能对共同享有它的社会成员进行强制性的约束,但它却可以通过众人的认同来激励人们按照这种文化所选定的价值取向活动。众人的认同相对于具有社会性的主体性存在——人而言,其奖赏作用比金钱更具有意义。个人的价值不能单由他个人的孤芳自赏来实现,社会认同是其唯一途径。这三种功能也可总称为整合功能,即对众人的意志目标和意志行为的整合。这种整合也正是管理活动所寻求的目标,只有意志目标和意志行为整合了,才能使服务于组织目标的工作做好、做到位。

文化的第二种特性和第四种特性又为它用做管理工具提供了可能。信神信上帝的人都相信神和上帝会奖善罚恶,这正是人们所祈求的,但神和上帝却总不以众人之善为善,也不以众人之恶为恶,从而使人根本无法通过神和上帝来奖善罚恶。神和上帝也就成了徒有万能的存在。关汉卿借窦娥之口诅天咒地说:“有日月朝暮悬,有鬼神掌着生死权。天地也,只合把清浊分辨,可怎生糊突了盗跖颜渊?为善的受贫穷更命短,造恶的享富贵又寿延。天地也,做得个怕硬欺软,却原来也这般顺水推船。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哎,只落得两泪涟涟。”这并不是因为她认定天地无能,而是因为她感到天地不明事理不通人情。文化的可传播性和可塑性为人们自主地按照自己的愿望来发挥其功能作用提供了可能。文化的传播性和可塑性也就使文化本身可通过设计改造,从而把它的功能转换为人们自己的权能。

三、不同性质的文化

对文化进行系统地分类分析,这是文化学或文化人类学的课题,而不是管理学的工作。但文化作为管理工具之一,管理学又必须从管理的角度对它从性质上进行分类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