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广播电视名家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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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文化·创意·产业:中国电视的三维空间——访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尹鸿教授(3)

尹:一直以来,我认为中国电视不是产业,至少不是市场条件下的产业,至今也不是。因为产业链条上的各个环节,完全不是同样的主体,运作规则和目标也是各不相同。媒体是事业单位,而电视剧的制作方、电视节目的制作公司是企业。制作主体与播出主体是不一样的体制。为什么说我们的内容业发展艰难,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在和媒体交易的时候,电视台是垄断性的,而企业是在自由竞争状态下的。事业单位受到行政条约的保护,而企业承担着所有的市场经济的风险,这两方在谈判的时候,完全不在一个平台上,游戏规则和潜规则都不同,很难形成良性的产业循环。

所以我说中国电视还不具有严格意义上的市场集聚能力,或者根本没有市场主体和市场规则。所有的媒介,包括电视在内,都不在市场中。所谓做大,不过是所占据收视份额的增加,只能意味着电视可以获得短期的收入增加,并不能像企业展开纵向、横向的产业整合,通过资本运营越做越大。媒介之间是有壁垒隔绝的,怎么进行多媒体经营?所有与资本有关的运营都不能进行,怎么能设想做大和做强呢?所以,在现有体制条件下,尽管拥有这么好的本土资源,中央电视台不可能成为中国跨媒体的媒体帝国,不可能成为新闻集团,不可能成为时代—华纳,永远只是一个电视台的建制和规模。

杨:虽然“内容为王”、“创意为王”得到了各方面的赞许和激赏,我们也可以举出不少实例佐证,但是就整体而言,尤其是和亚洲地区的一些邻邦相比,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还停留在概念层面,电视对中国创意内容业的贡献还很薄弱。

尹:现在我们的电视体制、机制决定了内容不可能为王。为什么?所有的内容生产方都肩负着最大的市场风险,获取最小的利益;所有的媒体方都在承担最小的风险,获取最大的利益。这样的条件下,怎么可能内容为王呢!这就像人一样,有地位才会有尊严,有尊严了才会容易有责任。当他不能拥有尊严的时候,你要让他承担责任,就要靠强烈的道德能力,而在很多时候这种道德能力是靠不住的,只能成为个别性,不能成为普遍性。内容业在经济风险和社会责任面前,它会选择降低经济风险,规避社会责任。大家看到了中国电视节目的同质化、一窝蜂跟风,这其实都是表象,背后是一种产业初级阶段的小本经营时期的短平快,追求风险最低、成本最低的所谓效益。只有当大的格局调整后,大家才会想到彼此的生存空间,才会去谋求差异性的生产内容。家电、汽车、IT也都曾这样经历过市场的淘汰、整合。所以当务之急还是从调整中国电视制度入手,从提供公平竞争的条件、资本整合的条件开始。

突围与出路

杨:不论是文化、创意,还是产业,中国电视的三维空间可谓包围重重。身处于世界传媒的大格局中,面对着文化创意产业的潮流和趋势,中国电视如何适应独特国情和运行实际,突出重围?

尹:虽然国家管理机构也曾提出事业和产业分开,不同体制不同管理的大思路,但是我们在具体操作时却始终在两极摇摆,整个广电改革既无阶段性,也无战略前瞻性。广播电视改革非常复杂,应该充分参考专家的意见,参考国外的发展经验,通盘考虑,提出草案,广泛听证,实验、调整、总结。中国的传媒业是国家高度控制的行业,所以中国的媒介改革一定是从上而下,或者是通过高层设计来推动的。否则,专家学者谈改革的思路没有实际的意义。

杨:体制上的变革,人们一直寄希望于制播分离的实施,希望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来建立一种新型的生产资源和产品交换关系,使电视的内容生产更具有市场意义,降低成本、提高质量。但是,要真正实施制播分离,在改变现有单一广告的盈利模式、建立平等互利的交换机制等方面还存有不少障碍。

尹:我认为,制播分离不符合产业规律。世界传媒业制播倾向于整合,尤其是优质的资源整合,作为企业本身都愿意在产业链上去整合,所以会出现传媒集团和帝国。这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另一方面,在中国的体制条件下,如果制作方剥离出去,虽然可以按照企业的方式经营,增加活力,但是播出方仍然是事业。双方的诉求不同,事业主体必然要求政治利益第一位,企业则是经济利益第一位。谁买单,主导权就掌控在谁手里,这两者之间的缝隙,主体不对等的情况下,可能会产生腐败、霸权,电视剧市场里已经存有这样的弊端,所以制播分离对于构建良好的产业市场没有多大意义。

杨:近些年电影的产业化道路很清晰,对于电视而言,是否具有借鉴意义?

尹:目前还没有。这几年电影的产业化改革步伐较大,产业链基本理顺了,电影的改革思路,总体上讲是清晰的,收效也很明显,可以看到一条良性发展的道路。但是,与世界上的传媒娱乐工业大国相比,中国电影还是小电影产业。美国是大电影产业,电影是媒介娱乐产业的核心资源,它是与音像、电视、网络、演艺、旅游等文化产业联系在一起的。电影产品投资巨大,所以必须通过不同的终端市场来扩大收益、降低风险。但是目前中国电影市场是单兵作战,只能在电影的圈子里循环。问题的症结也恰恰在于电视不是产业,影视之间不仅存在媒介壁垒,也存在体制壁垒。

杨:动漫业似乎也遇到了相同的问题。

尹:动漫业之所以逐渐能够发展起来,是因为它的产业链相对比较多样化,它的终端除了被电视控制的那部分之外,其余通过网络、游戏、音像出版还可能获得市场多元化的出口,这些途径基本上是产业化的,是通畅的。唯一堵塞的就是电视媒体,这也是导致动漫业没有预想的走得那么好、那么快的重要原因。如果电视能够提供良性支撑,动漫业的发展速度会更快,毕竟中国拥有着极其巨大的电视市场。

杨:您在年初回望2006年中国电视时曾经说过,我们要居安思危,更要反省“居危自安”。如果不考虑基于意识形态与国家安全的政策性保护,面对世界传媒业,包括国内的优势行业资本,中国电视几乎没有行业门槛可言。

尹:如今受众已经可以不通过电视台来获得新闻,娱乐内容更是可以如此。假设能向其他行业开放广电业的内容业务,那么广电业将会面临巨大的危机。比如说通讯业的进入,电视业根本无法支撑,中国电视的广告总收入才300亿,而中国电信的短信收入一项就高于这个数字。目前电视台是凭着喉舌性质的政策性限制获得一种强制保护,否则,中国电视的危机早就到来了。

今天,中国电视最需要的就是在平衡执政者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商业利益的三大目标下,形成多元、活跃的公共管理体系。目前中国的文化产业,特别是广播电视行业的政府公共管理,由于各种原因,目标模糊,程序简单,操作粗放,制度性、前瞻性、稳定性和平衡性都不足,有时不仅不能对广播影视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甚至还会产生一些负面的影响和制约。所以,我们应该充分听取国营、民营、外资企业,社会团体、文教部门以及专家学者的意见,甚至进行一些民意调查,确立中国电视文化发展的战略部署,推动电视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激发创新的动力和活力,创建新世纪的电视文化。

结语

几年的运行,中国的文化创意产业开始渐具雏形,然而中国电视的内容生产依然在“小我”的一亩三分地里自给自足,尽管已然感受到身陷创新乏力的“围城”,却依然坚守“井水不犯河水”的疆域。究竟是无意突围,还是正在寻找突围的方向?

“开门办电视”,曾经彰显着中国电视独具的胸襟与气度;“海纳百川,兼容并包”,至今仍是电视对传播特性的一种自诩。沿着这样的思路,中国电视是不是应该有足够的勇气,冲出围城,进行跨行业资源整合、多媒体资本运营,使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真正为内容的创意化生产与规模化传播提供制度的保障与促进。

关于“文化创意产业与中国电视”的论题,说来话长,这才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