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泛长三角区域合作背景下的江苏经济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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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泛长三角区域合作背景下的江苏产业组织创新(4)

二、产业组织创新与江苏城市经济增长方式转型

在泛长三角区域合作中,江苏经济的创新发展内在要求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型。江苏经济增长有两种基本类型:粗放型增长和集约型增长。产业组织创新是实现粗放型向集约型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动力,直接关系到江苏经济创新发展。一方面,江苏经济增长仍属于高消耗的粗放型增长,经济增长效益有待提高。另一方面,产业组织创新也使一些产业的经济增长效益得到提高,发生着有利于增长方式转型的变化。产业组织创新的本质特征是提高经济增长效益。因此,实现江苏经济增长方式转型必须进行有益于经济效益提高的产业组织创新。

1.产业组织创新:江苏城市经济增长方式转型的重要动力

江苏经济中的产业组织的重要特征是龙头企业不强,生产集中度不高。江苏经济增长方式转型与其产业发展的阶段相适应,受到诸多客观因素制约,但是产业组织创新是实现江苏经济增长方式转型的重要因素。

(1)培育龙头企业的产业组织创新,有利于增强城市经济增长方式转型的牵引力。一般说来,不同城市经济板块的资源禀赋是不同的,资源较为稀少的城市经济板块比资源较为丰富的城市经济板块更加紧迫地要求实现增长方式转型,更注重发展技术进步基础上的龙头企业。而资源较为丰富的城市经济板块中的企业往往凭借资源优势也能占有同类商品一定比例的市场,但由于缺乏技术进步难以做大。这是江苏经济增长方式转型时期较长的重要原因。也正是这个原因,由于存在丰富和廉价的,依赖劳动力数量增加来扩大生产规模的企业,能够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生存和发展。因此,从城市经济增长方式转型看,没有龙头企业的发展就没有企业的适度集中度,也就难以实现城市经济增长方式转型,因而发展技术进步基础上的龙头企业是城市经济产业组织创新的重要内容。

(2)以集中度为重心的产业组织创新,有利于提高增长方式转型的城市经济效益。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江苏城市经济的生产力水平得到提高,商品“相对过剩”,企业竞争加剧,经济增长方式向集约型转变。城市经济增长不仅要求企业自主经营,通过内部的挖潜改造,提高工艺水平,减少成本,实现利润最大化,而且要求提高产业的生产集中度,减少弱小企业数量,增强龙头企业竞争力。因此,实现江苏城市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必须进行适度提高集中度的产业组织创新,从而从根本上提高城市经济增长的经济效益。实现江苏城市经济增长方式转型,从根本上说,就是江苏城市经济增长应由粗放型增长转变为低消耗、高效益的集约型增长。因此,实现江苏城市经济增长方式转型,必须落实在提高江苏城市经济增长效益上。没有效益的提高不是集约型经济增长。应该指出,江苏城市经济实现增长方式转型是一个长期的渐进过程。产业组织创新和经济增长方式同城市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改革开放以来,江苏城市经济生产力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一些苏北的城市经济的生产力水平还是比较低的,因而想在短期内超越客观制约因素而实现产业组织创新和增长方式的急速转变是不可能的,也是有害的。当然,苏北城市经济产业组织创新和增长方式转型也具有产业特点。从三次产业看,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比第二产业集约化的程度较低,且以劳动密集型为主,但不排除第三产业的某些领域也具有高度技术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特征。因此,对于苏北城市经济的不同产业来说,其产业组织创新和增长方式转型的方向、模式、重点、途径、措施,都需要根据不同产业特点进行合理的选择。

2.江苏城市经济增长方式转型:基于产业组织创新的路径选择

企业选择集约型增长方式,是实现苏北城市经济产业组织创新和增长方式转型的内在动力。企业是以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身份进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企业生产经营的直接目标是利润最大化,因而企业的全部经济活动都是建立在成本和收益的比较基础上的。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企业扩大再生产是采用粗放型还是采用集约型增长方式,则构成企业经济行为的一个重要方面。

(1)通过企业选择集约型增长方式推动产业组织创新。在江苏城市经济中,从企业基本经济行为看,应更多地进行技术进步的处延扩大再生产和内含扩大再生产,选择产业组织创新的集约型增长方式。一是从企业投入劳动量与企业利润的关系看,劳动投入量增加对于企业利润增长的重要性逐步下降。从这种意义上说,企业不倾向于通过增加劳动投入量去增长利润。二是从企业资本投入量与企业利润的关系看,资本投入量增加对于企业利润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单从资本供给的角度看,经济增长就是资本投入数量和资本投资效率综合作用的结果。在科学技术进步作用下增加投资量的人均产出率是增加的,因而企业增加资本投入量会推动着增长方式转型。三是从科学技术进步与企业利润的关系看,科学技术进步是企业利润增长的不竭来源。科学技术使生产具有一种不限于它的一定量为转移的扩张能力。一方面,科学技术可以提高劳动者素质,从而提高劳动效率。另一方面,科学技术可以改良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进而提高资本的效率。从这种意义上说,企业采用科学技术进步成果必然推动增长方式转型。因此,企业选择集约型增长方式是江苏城市经济增长方式转型的基本路径。

(2)通过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推动产业组织创新。市场经济体制引导产业组织创新,是实现江苏城市经济增长方式转型的制度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经济集约型增长的制度要素,具有十分重要的功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内含着激励企业选择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的机制。由于竞争制度的形成和产权的充分界定,更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和质量控制方法降低交易费用,产权的有效界定不仅提高技术创新的收益率,而且降低创新成本,经济增长方式转型也就是非常自然的事。改革开放以来,江苏城市经济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得到建设但还需要的进一步完善。因此,对于江苏城市经济来说,要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型,必须深化改革,通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推动产业组织创新。

(3)通过行政发展引导产业组织创新。地方政府推动产业组织创新,是实现江苏城市经济增长方式转型的外部动力。推动江苏城市经济增长方式转型是地方政府重要的经济职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地方政府推动江苏城市经济增长方式转型,主要是以发展规划和政策推动为主要内容的行政发展来实现的。江苏城市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方型向集约型转变,是其现代化社会大生产和市场经济属性的内在要求,是持续快速增长的根本途径。因此,地方政府制定适应江苏城市经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并有效地实施,对于江苏城市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有着直接的推动作用。城市经济发展规划最主要的是经济发展战略的制定。

一般地说,江苏城市经济发展战略中包括江苏城市经济增长方式转型战略,城市地方政府要根据自己的经济职能“对区域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进行指导、协调、扶持和推广,对不同类型的地区经济增长转变,要实行分类、分层次加以指导”(谷书堂,2000)。城市地方政府是江苏城市经济的重要行为主体,其制定的政策对城市经济运行和发展具有十分直接的作用。实践证明,城市地方政府为推动江苏城市经济增长方式转型,制定相应的政策并组织实施的效果是非常明显的。当然,城市地方政府为推动江苏城市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而采取的政策必须得当,必须符合城市经济发展的客观实际情况,不能超越城市经济发展阶段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型所需要的条件。

第三节产业组织创新与江苏农村经济创新发展

江苏省在推进科学发展上取得明显成效,综合实力显著增长。2007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5560.1亿元,比上年增长14.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726.1亿元,增长4.0%;第二产业增加值14285.8亿元,增长15.5%;第三产业增加值9548.2亿元,增长15.9%。三次产业增加值比例为6.7∶55.9∶37.4。但是,江苏农村经济增长率仍然偏低,需要着力推动其创新发展。

一、泛长三角区域合作中的江苏农村产业组织创新发展

农村产业组织创新是农村经济增长的直接动力。农户超小规模经营,农业生产产前产后分离,农产品市场的无序、过度竞争等问题都与农村产业组织创新缺失直接相联系。因此,进行农村产业组织创新,是加快江苏农村经济创新发展的重要路径。

1.江苏农村产业组织存在的问题

江苏农村经济的产业组织的不同模式使农民家庭经营经济从不同方面实现增收。例如“龙头企业+农户”的产业组织模式,以订单方式将国内外市场与农民家庭经营经济联系起来。在市场价格高时,龙头企业对农户的农产品收购价随行就市;在市场价格低时,实行保护价收购。通过“龙头企业+农户”的产业组织创新,实现了企业与农民的双赢。但是,从总体上看,江苏农村尤其是苏北农村产业组织创新仍处于低层次、低水平的阶段,还存在许多问题。

(1)认识不到位和产业组织化程度低。虽然提倡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江苏省也出台了相关的扶持政策,但是一些基层干部和农民仍然认为农民需要的任何服务政府都可以提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有可无。这种不正确的思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农村的发展和壮大。从整体上看,农业产业组织创新的龙头企业、科技企业以及专业合作社、农协等中介组织的规模较小,技术力量薄弱,资本短缺和实力不强,其抗风险能力差,科技创新开发能力低,难以取得最佳规模效益。以“龙头企业+农户”的产业组织模式为例,由于龙头企业承担了市场的不确定性风险,农户可以获得较稳定的收益,在这种情况下农户的投资和生产积极性增强,会带动一个产业的不断升级。但农村尤其是苏北的大多数农村企业仍然处于起步阶段,经营形式单一,技术落后,能够带动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数量还远远不够。

(2)产、供、销脱节和技术落后。农业产业组织的各行为主体通过合同等契约关系联结为松散的利益共同体,但由于龙头企业与农户是独立的经济实体,都关注自己的利益,合同履约成本高。一方面,在市场需求大于供给,市场价格高于合同价时,部分农户将龙头企业赊销的生产资料如种苗、饲料、药品直接卖掉,然后谎称畜圈“全军覆没”而违约,此时农户只是承担很低的“鸡舍闲置”沉没成本损失;或者为了眼前利益,置合同契约于不顾,将农产品在市场上卖高价,使龙头企业利益受损。另一方面,当市场供给大于需求,市场价格低于合同价时,龙头企业也故意压质压价,在农产品质量标准、等级等方面提出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的不合理要求,变相损害农民利益。由于农户的超小规模经营,虽然产业化经营和一体化经营能弥补一些缺陷,但仍难以按经济合理性原则来组织生产和采用新技术。从农村产业组织的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构成看,多集中于产前的良种、化肥、农药、农机等物化性技术的提供和应用。对产中的技术指导,如高产栽培、合理配方施肥、生物综合防治等软技术服务重视不够,导致技术效率低下。从产后技术来看,绝大多数龙头企业只对农产品加工、贮运、保鲜、技术较为重视,而对产品营销特别是绿色包装、品牌意识重视不够。

(3)相关产业组织创新政策支持不够。一是农产品市场建设政策不完善,制约着农村产业组织的创新发展。江苏尤其是苏北农村经济在农产品市场开拓,质量标准体系建设,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从而制约着农村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二是农村支持保障体系政策还比较少。从财政投入看,虽然近几年支农资金的绝对数量有一定的增长,但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却在逐年下降。在金融信贷保障方面,农村信贷仍然困难。三是支持农村产业组织创新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缺失,影响江苏农村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提高,不利于农产品及时快速地进入国际市场。

2.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村经济产业组织创新选择

壮大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产业组织创新,有利于加快农村经济增长方式转型进程。江苏区域经济板块中的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增长差异大。一般说来,苏南经济板块中的不少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完成“资本原始积累”,科学技术和管理水平也有大的提高,对集约增长进行有益的探索,从而引导农村经济增长方式转型。苏北经济板块中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不仅在资本、科学技术和管理水平上,而且在对外开放方面明显地落后于苏南农村经济,其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困难较大,时间较长。从这种意义上说,没有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壮大就没有农村产业组织创新,也就没有江苏农村经济的产业组织创新。因此,要实现江苏农村经济增长方式转型,必须壮大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产业组织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