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想法很简单。当我被他扶到附近的小宾馆的时候。我在想,我,不会后悔。我想,这是我的决定,我不会后悔。我愿意这样做,所以我不会后悔,我会像所有言情小说的主角一样幸福,我们的相遇相识相恋那么浪漫,我绝对不会后悔的。我想,用这么刺激的方式把自己的第一次送了出去,在我的十三岁。我会很骄傲,我不会后悔。即使我知道--我根本没有:爱上他。我靠在房门上,他按着我的肩膀,搂住腰,与我疯狂相吻。他说他不会伤害我。他说,只是抱着一起睡到天亮,他什么也不会做。那夜,他第一次骗了我。小三:我已经写不下去了,对不起。我已经写不下去了。都已经过了这么久。我曾经以为,时间可以把眼泪埋葬。我们可以好好的,时间可以让一切痊愈。可以让一切不幸福的记忆消融......哥哥。为什么。小三,我告诉你哦,我真正的痛苦并不来自于那日过后的第二天早上。反之,那个"第二天早上"我是很幸福的--不是说了哦,我当时感觉自己特伟大,我感觉自己这样的行为很刺激很痛快;我感觉我绝对不会后悔的。
--看得出,我的痛苦已经进化成为了一只懂得投资的魔鬼。它不给我丝毫放弃或者遗忘的机会。但自从那件事过后的第一周开始;自从我再也无法自欺欺人开始......一直到现在,我无时无刻,不在懊悔。这种痛苦,这种灵魂上的摧残,应该就是上天给我的可以递加的惩罚。每过一时,每懂事一丁点,每长大一天......我的痛苦都在以几何的速度递增。我也终于明白了自己其实有多么可笑。甚至可以感觉到我在逐渐放任自己,在逐渐地,不再在乎自己过得好不好;自己还有没有所谓的骄傲......我甚至感觉自己已经不怕痛了。我想,即使是从十七楼的窗户摔下去,也不会有一丁点的痛。我经常会看着我房间的窗户这么想。阿伶直到好久以后,在我真正接触到一点人性以后,我才开始怀疑林昨日的动机。真的。他没有理由对一个完全陌生的人,那么好、那么宠溺。所以说......林昨日有目的或者有过目的。也许最真切的事实是,我们都在利用对方,两人唯一的不同点只有:我无意,而他有心。这个想法让我痛苦得无以复加。尽管,事情已经过了好久。
那时我已经快要初三了。--不,我说错了。我的痛苦是正常的,因为,事情过得越久,我就会越痛苦。"痛苦是一个会投资的种子。"那天晚上我和着泪水,把装有解风草的盆栽狠狠砸到了地上--仿佛要宣泄这几百个日夜来我所受的煎熬和痛苦......然后,再亲手把它们重新栽好。已经忘记,此后的举动是有意的还是无心:只记得当时,我看着满地的碎片便自然而然地拾起了其中一块。我用它,轻轻地认真地割破了自己的左手手掌;一个对我来说最显眼、别人却不容易发现的位置;然后理所当然地留下了伤疤,留下了,永久的伤疤。我感觉很痛,于是我合上了双唇,也忍住了泪水,仿佛这样就可以减轻痛楚。不要说我傻。我也害怕更大的痛苦。我也害怕会浪费了付出的这么多......感情,其实最重要的还是,纯洁的信任和身体。身体。那夜,我的脑海只残留了两个一辈子也无法忘却的想法:一个是,尹婧伶你注定一辈子背负着这个记忆了。另一个是,林昨日,那个秋天,你为什么要那么做?哥哥,你看见我的眼泪了吗?那一晚,我就是如此稀里糊涂地喝下了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