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后的深秋,沈年从工作的医院回来,刚放下手里的书,就接到国内的电话,对方是他读本科时的同学陈没,两人虽然在不同的学院,但因为都喜欢旅行,曾参加过同一个社团,并且结伴去过南美,因此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你要结婚了,什么时候?”沈年惊讶地问,他这个好朋友一向是女朋友遍天下,竟然这么快就要结婚?
“下个月二号,有时间你就过来吧,一切费用我承担,你要包机来也行。”陈没开玩笑地说。
虽然沈年自己家境不错,但陈没更是个超级有钱的富家子弟,因此他也就不客气:“行啊,到了雁京,吃住你包。”
说到雁京,他心里忽然冒出一股复杂的情绪,记忆里的某个人似乎就生活在那里,这个念头一闪而过,他也没有深想。
“你把女朋友也带上。”
“目前没有女朋友,就我自己。”
“好吧,来之前跟我联系。”
放下电话,沈年开始查自己的记事本看日期安排,他已经博士毕业了,正在哈佛的附属医院当实习医生,放个大假回中国一趟还是有时间的。
长这么大,他从来没有去过那个被外公称之为故乡的地方,他想去看看,那里是不是真的像外公说的那样,红墙碧瓦,到处诉说着历史和故旧。
甚至,他心里忽然就有了一种奇怪的期待,会不会在那里见到她?
尽管他知道自己这个想法很可笑,中国那么大,有十几亿人口,就算是雁京,也有两千万人,茫茫人海,自己怎么可能会和她不期而遇?
一个月后,雁京近郊陈家庄园的草坪上,沈年穿梭在来往的宾客中,作为婚礼伴郎之一,一身笔挺西服的他很显眼,颀长的身材和潇洒的风度,让他很快成为在场的未婚女性的打听对象。
“请问——”
“请问——”
女孩们为了找他搭讪,不得不找出一个个可笑的理由,而他作为伴郎,帮主人家解决宾客遇到的各种麻烦又是义务,因此他不得不一遍遍解释、一遍遍带领她们去找明明近在咫尺,她们却怎么也找不到的洗手间,包办了原本应该由服务员来解答的一切。
就在他忙得应接不暇、头昏脑涨的时候,一个袅袅婷婷的身影映入眼帘。
那个美人的到来让本来嘈杂的婚礼现场忽然像是被按下了暂停键一样,出现了短暂的安静,无论男女,都在那一刻把目光分给她。
尽管还有很多事要忙,沈年的目光却也不由自主地追随了那个身影几秒钟。不得不承认,他从来没看过这么好看的背影,每一分都浑然天成,露背礼服恰到好处地展示出后背上的蝴蝶骨,看起来性感无比,摇曳轻盈的步态,足以成为各种礼仪课的典范。
然而,更令他惊讶的是,她偶然的一回头,却让他看到了似曾相识的一张脸,真的是她吗?轮廓很像,细看又不像,两年前的那张脸清纯妩媚,却远没有现在这样艳光四射,令人不敢逼视。
抓住婚礼的另一个伴郎时墨言,沈年故作随意地下颌一抬:“那是谁?要去接待一下吗?”
时墨言顺着他看的方向看过去:“哦,那个是绫夏她堂哥的未婚妻,不用特别去接待她,她和陈家人很熟。”
未婚妻?这么说的话应该不是她,不放心,他又问一句:“她怎么称呼?”
“姓丁,叫丁骏。”
竟然真的是她。
一时间各种情绪涌上沈年心头,让他忽然觉得胸口像是被堵住了一样,赶紧深呼吸。他不知道自己再看到她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反应,可是他的目光又克制不住地追随着她的一举一动。
她还记得我吗?还能认出我吗?
脑海里转过许多念头,骨子里大胆的因子也开始蠢蠢欲动,沈年扭头向时墨言道:“既然是陈没的熟朋友,那就做个介绍吧。”
时墨言先是不解地看了沈年一眼,见他目不转睛地看着丁骏,当即反应过来,笑道:“好,这就去,我跟她也熟。”
两人穿过人群走向丁骏的方向,时墨言主动跟丁骏打招呼。
“小骏,你来了怎么也不说一声,我到门口接你。”
丁骏正跟几个朋友说话,听到他的声音便转过脸来,同时,她也看到了时墨言身边的沈年。
他正微笑,和时墨言一样,他穿着一身合体的黑色伴郎西服,打着银灰色领带,风度雍容中带着说不出的潇洒。
只这么微微一怔,丁骏很快笑意温柔地看着他俩:“你今天是伴郎,忙得很,怎么好劳你的大驾呢。”
“你是贵客,我们应该服务周到。”时墨言一边说,一边把视线转向沈年,介绍道,“给你介绍个朋友,美国来的沈年,也是伴郎之一。小骏是绫夏未来堂嫂,你们应该认识一下。”
“沈先生,幸会。”丁骏落落大方地伸手跟沈年握手。
她的态度谦和有礼,可她的声音是冰冷的,沈年从她的微笑和眼神里看不出一点她认识自己的影子,有些失望,他只得礼貌地握住那只纤纤玉手,也跟她客套。
只有握住这只手那一瞬间的感觉,能让两年前的记忆复苏。那种皮肤和皮肤的触感,柔若无骨的舒适,电流一样通过全身,勾起他心底的往事,不知道她是否也有同样的感觉?
面对沈年的失神,丁骏极有分寸地收回自己的手,寒星般幽深的明眸中不带一点嗔怪,反而显得很冷静。
这时候,一个衣冠楚楚的男人从边上过来,先跟时墨言打了个招呼,随即亲昵地搂住丁骏的腰:“我到处找你,跟我来,我有几个朋友想见你。”
眼见丁骏跟着他走了,沈年才醒悟过来,那男人一定就是她的未婚夫,远远地看,男人身材挺拔高大,和丁骏修长曼妙的背影相得益彰,堪称一对璧人。
不想让在场的朋友看出自己对丁骏的过分关注,沈年找了个借口去忙别的事,意料之外的重逢就这样匆匆而散。
婚礼很热闹,沈年却因为有心事而变得心不在焉,虽然他尽责地履行伴郎的义务,却总是着了迷一般寻找着那个既熟悉又陌生的身影。
她似乎很受欢迎,到哪里都是众星捧月,而她和别人说话时的表情和姿态也绝不僵硬,恰到好处的妩媚让她看起来风情万种。有好几次,沈年都想走上前跟她谈谈,可始终陪在她身边的未婚夫,让他踟蹰不前。
真是荒唐,自己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瞻前顾后,不就是看到一个老朋友想过去打个招呼,关心一下她的近况吗,怎么搞得像是要做什么亏心事?
于是,沈年大大方方地向丁骏走过去,让他没想到的是,没等他靠近,她已经独自走向另一边。
沈年以为她是看到自己过来,故意要躲避,心里一阵懊恼。他并不知道,丁骏跟那群太太小姐闲扯半天,心里早已不耐烦,想找个由头离开,偏偏又被她们拉着不放,好不容易等未婚夫易初阳走开了,她才找了个借口离开。
看着她经过鲜花拱门时停在那里,像是裙子被玫瑰花的枝条钩住了,沈年主动走过去:“别动,让我来,不然裙子会被钩破。”
丁骏抬头见是他,道了句谢。
沈年细心地把钩住她裙子的玫瑰花刺理开,枝条上的花刺太多了,还很扎手,想用点力气,又怕把她的裙子扯坏,只能用手去捏断那些硬硬的刺。
和她靠得如此之近,仿佛能闻到她身上的淡淡幽香,沈年掩饰住内心的激动,顾不得手指被花刺戳破流血的痛,故意调侃:“霉运的诅咒似乎又开始了。”
“看来你的瘟神体质一直没变。”丁骏轻声道。
对她的回答,沈年很高兴,本来他还以为她要装作不认识他,原来她只是不想在别人面前承认认识他。
“那时候你去了哪里,我在曼谷找了你两个星期……”
“这里是雁京!”
丁骏忽然加重语气,打断了沈年没说完的半截话,气氛顿时有点尴尬。
“不好意思,是我冒昧了。”沈年很聪明地立刻道歉,眼睛里透着一股真诚。
丁骏这才恢复了之前的温和:“事过境迁,就请不要再追问。”
易初阳从人群另一边过来,看到未婚妻正和那个在婚礼上出尽风头的英俊伴郎说话,不动声色地走上前,笑道:“小骏,不跟我介绍一下你这位朋友吗?”
丁骏替他和沈年简单作了介绍,两个男人客套地握手,交谈一些彼此的情况,话谈着谈着倒也投机。
和他俩分开后,沈年去找时墨言,想看看他那边有什么需要帮忙的,草坪上的仪式结束之后,酒店那边的正式婚宴就要准备开席了。
从之前那几个和丁骏谈笑风生的女人身边经过的时候,他无意中听到了她们的几句话。
“你们看到那个伴郎没有,长得真是好。”
“看到了,他好像独个儿来的,等我回头找陈没打听打听他。”
“我看你问也是白问,没看到他只跟丁骏说话吗?”
“是啊,男人看到她,就像苍蝇见了血。”
“是屎壳郎见了粪球。”
她们背对着他,并不知道谈论的人就在身后,哧哧地笑,话语一阵低过一阵。
八卦是女人的天性,沈年并不觉得有人议论丁骏很意外,只觉得好笑,这只能说明,漂亮又有异性缘的丁骏令她们羡慕嫉妒恨却又无法忽视。
回头再看,她的身影已经变得模糊,最后一眼是看到她跟易初阳一起上了一辆黑色轿车。
时墨言看到沈年过来,拉住他:“你来得正好,我正到处找你,酒店那边已经安排好了,等这边的宾客过去就可以开席,你跟我一道走,坐我的车。”
两人正要上时墨言那辆银色奥迪R8,一个女孩过来拉住沈年的胳膊:“我也要跟你们一起走。”
又来了,沈年一阵无奈轻叹。不用回头他就知道这女孩是易绫夏的堂妹易思琦,自从他到雁京来,十几天了,易思琦一直缠着他,让他一刻也不得安宁。
时墨言手肘抵着车门,看着他俩笑道:“可我这车就俩座儿,你们谁坐?不然,坐车顶上也行。”
“沈年,不如你坐我的车。”易思琦大大方方地相邀。
“不用了,我坐墨言的车。”沈年并不想跟时墨言这个有点疯疯癫癫的小姨子有什么瓜葛。
易思琦却道:“时墨言,快把你的银轿子开走。”
“遵命!”时墨言拉开车门坐到车上,真的把车开走了,而沈年被易思琦拉住了胳膊,想追上去都没机会。
“怎么样,坐我的车吧,不然你身为伴郎,去婚宴现场迟到可是很不礼貌的。”易思琦得逞地笑。
沈年看着时墨言的车绝尘而去,无奈地摇了摇头。
一路上,易思琦叽叽喳喳,聒噪个不停,沈年一句也没听进去,莫名烦躁。
“唉,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易思琦见沈年心不在焉,不满地嘟囔着。
沈年微微一怔,忽然道:“你跟丁骏熟吗?”
易思琦没好气地瞅他一眼,酸溜溜道:“怎么你也对她有兴趣?”
怕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沈年忙否认,同时撒了个谎:“我觉得她有点眼熟,但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易思琦撇了撇嘴道:“人家是雁京生意场上有名的女强人,怎么会跟我玩到一起呢,喜欢她的男人太多了,她上学的时候有个外号叫公主,就是那帮男人起的。”
从易思琦带着几分不屑的话语间,沈年大概了解到丁骏的一些情况。
原来她出身于雁京名门丁家,祖父和父亲一辈都是军政要员,她自己则开了一家在业内很有名气的公关顾问公司。
“不依赖家人余荫,她倒是很有想法。”沈年客观地评价道。
他说得随意,听在易思琦耳朵里却不是那么回事,她忍不住嘟囔:“哪有那么清高,别人就算不看她家里的势力,单看她那张脸,也会一路绿灯。生意场上美女不少,可丁骏那种顶级的不多,男人多半愿意放水,谁不妄想一亲芳泽?要说她的手腕,也不是没有,起码让男人吃她那一套就是本事。”
易思琦话里的酸意,沈年如何听不出?只是他习惯了不和女人争辩,因此也不计较她对丁骏的评价。他心里自有对丁骏的评价,何须听旁人妄言?
灵机一动,沈年装作随意,试探性地问:“听说她是你哥的未婚妻,他俩恋爱好几年了吧?”
易思琦听他不说话则已,一说话话题就是围绕着丁骏,心里泛酸,故意道:“当然,我哥跟丁骏虽然不是青梅竹马,却也认识许多年了,都是一个圈子里的,谁不认识谁呢。”
这种上流社会的小圈子,儿女们从小混在一起玩大,即便不是家里刻意安排,自幼耳濡目染,也知道婚姻门当户对最稳固,因此择偶只在自己的小圈子里找,以确保双方家族有头有脸、势均力敌。
沈年没有吭声,车里的空气让他觉得压抑,稍稍开点车窗,风吹进来,倒是舒畅了许多。眼睛望着窗外的风景,想起丁骏之前的话——早已时过境迁,就不要再追问了。
真的时过境迁了吗?怎么觉得这才是个开始呢?
这个想法在沈年心里冒出来之后,就像病毒一样迅速扩散,可是,理智又在一旁告诉他,她已经有了未婚夫,他再去骚扰她很不道德。
道德是什么?是用来压抑内心骚动的枷锁,还是提醒自己不要轨外行事的苦口良药?
沈年反复思索着这个问题,然而,另一个问题也盘桓在他心头,到底两年前泰国的邂逅,是在她和未婚夫恋爱前还是恋爱后?
酒店的大厅里,到处珠光宝气、花团锦簇,主家并没有像传统婚宴那样摆上几十桌酒席,而是一律改成自助餐,让客人们既可以享受美食,又可以在中央的圆形舞池里翩翩起舞。
新郎陈没挽着他美貌的新娘带头起舞,其他宾客跟着他们也纷纷步入舞池,一曲舞过,各人开始自邀舞伴,气氛愈加热烈。
易初阳被新娘区茜子和她的几个朋友邀请去跳舞,丁骏便独个儿坐在边上,刚吃了两颗草莓,跳舞跳累了的易家两姐妹就坐到了她身边。
“骏姐,你怎么不去跳,我哥呢?”易绫夏见丁骏一个人,好奇地问。
“我哥能闲着?肯定跳舞去了,他参加舞会从来闲不住,想跟他跳舞得排队。”易思琦对自己堂哥的魅力向来很佩服。
不管是已婚的太太们也好,还是未婚的小姐们,易初阳到哪里都是女人们追捧的对象,不仅因为他英俊潇洒的外表,也为那种傲岸如贵族的气质,实在出类拔萃,吸引人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