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爱有法度:王洋律师解析家庭纠纷20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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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守不住的承诺(1)

关键词 民事诉讼中的地域管辖 离婚的程序与准予离婚的情形 刑法中的“零口供”制度

2007年冬季的一天,骑着自行车的邮递员,顶着北风,艰难地前行。他来到围着铁丝网的高墙下停住了,按了几下自行车铃,高墙下的铁门开了,走出来一位荷枪实弹的武警,武警与邮递员很有默契地交接了邮包。这高墙里就是东北某城市的第二监狱,这里羁押的都是刑期比较长的服刑人员,因此安全戒备非常森严。

中午时分,狱警开始分发信件,走到第三监舍时喊道:“李旭明。”“到!”一个肤色较黑的中年男子站了出来,狱警边递过去一封信,边说道:“你的信。”看到对方嘴角掠过的笑意,看守打趣道:“行啊,李旭明,咱们监狱属你的信最多。”对方有些不好意思,赶紧躲到角落里看信去了。同监舍的老赵故意凑过去说:“我看看,弟妹咋那么多好听话,一封接一封的写不完。”

来信的确实是李旭明的妻子,她在丈夫服刑后不间断地给丈夫写信。李旭明的刑期是15年,刑期差不多的其他人,多半一进监狱,妻子也好,女朋友也好,就离的离、散的散,有的干脆就杳无音信了。可李旭明服刑一年来月月都收到妻子的信,而每次收信时也是他最幸福的时刻;看完信更是喜笑颜开,就差哼小曲了,等高兴的差不多了又该收下一封信了。这种幸福的时光大概持续了一年半左右,渐渐地,来信的周期越来越长,从一个月一封到两个月一封,再后来是三四个月一封,信上的字也越来越少了,信中的内容也越来越平淡,从想啊念啊的浓情蜜意,到家中一切都好的生活汇报。李旭明虽然有点不太是滋味,但能理解,该说的都说得差不多了,也不能总写信啊!

三年后的一天,正在参加劳动的李旭明突然听到狱警喊:“李旭明,你的信。”太好了,都半年没有信了,总算又来了。当李旭明看到信封,觉得挺奇怪,以前都是白皮的平信,可今天却是蓝皮的特快专递。是不是家里出什么事了?李旭明赶紧撕开信封,可一看到里面的内容,他气得脸都紫了。

究竟发生什么事了?为什么李旭明反应如此激烈?

原来这封信不是妻子邮的,而是当地法院邮来的,里面是一张应诉通知书,还有一份起诉状,是妻子起诉他,要求离婚。

律师说法:民事诉讼的地域管辖>>>

当夫妻感情出现问题,一方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该向哪一个法院起诉呢?这就涉及一个管辖权问题。如果当事人双方有一方被监禁的情况,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呢?

根据民事诉讼法,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基本上为被告住所地的法院。但也有特殊情形,即第22条所规定的,夫妻一方被监禁时,提起离婚的诉讼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李旭明的妻子季晓平起诉李旭明离婚的管辖法院即为季晓平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这怎么可能?这不可能,这绝不可能。”李旭明很激动,嘴里不停地唠叨着。同监舍的老赵在一边安慰他:“你都进来三年多了,她等不及了和你离婚也正常,咱们这地方进来就离婚的哪是你一个,几乎是十之八九啊,你有啥想不开的呀?”“你不知道,我犯事的时候她发过誓的,绝不和我离婚。”李旭明非常气愤地说。“我知道你们夫妻感情好,刚进来那会儿大家都看出来了,可此一时彼一时,你得看开点。”老赵不停地劝慰李旭明,可他什么也听不进去,一心想当面质问妻子,为什么违背承诺,提出离婚?

一个月后,法院开庭了,对于这种一方在押的离婚案件,法院一般将法庭临时安排到服刑人员在押的监狱,主审法官和另外一方当事人直接来到监狱。于是法官带着李旭明的妻子季晓平一起来到第二监狱。总算能当面对质了,李旭明一见到妻子,劈头盖脸就问:“你当初怎么说的,你保证的不离婚都不算数了吗?”季晓平怯怯地说:“你在这已经待三年多了,还要再待上十多个年头,我一个人带孩子,实在吃不消啊。咱俩离婚了,我再找一个老实巴交的也可以帮我带带孩子啊。”李旭明“腾”就火了:“你的良心让狗吃了?我是怎么进来的,还不是为了你,为了孩子?现在你却说受不了了,当初你是怎么和我保证的?”对面的季晓平倒也不反驳,只是低头不作声,还不停地流眼泪。法官制止李旭明说道:“请你稳定一下情绪。我们能理解你在这儿服刑,希望得到家人的安慰和支持,但你也应当理解你妻子,她也有难处。”还没等法官说完,李旭明嚷起来:“法官同志,我们夫妻的事你根本不了解。现在我就一句话,不同意离婚。对了,季晓平你给我听着,要是你真不仁就别怪我不义。”说完,再无二话,转身就走了。法官虽然也审理过这类案件,但还真没见过抵触情绪这么大的,临了还放下狠话,这不是威胁女方吗,也太嚣张了。奇怪的是女方季晓平也不像其他人那样,或者是满腹委屈或者是异常气愤,倒像是个做错事的孩子,缩在角落里,不敢多说一句话。这种情景让法官更加同情女方了。很快,法院下达了判决书。

判决书送到了李旭明手里,他看到判决书中写着:“被告长年服刑,双方沟通不畅,且女方一人抚养孩子生活困难,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双方准予离婚。”

律师说法:离婚的程序与准予离婚的情形>>>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势必要经过一定的诉讼程序,法院是否判决准予离婚也要有一定的标准。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可以看出诉讼离婚的,在法院调解不成的情况下,法院要根据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才能判决准予或不准予离婚。而认定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共有四种,而四种以外的情形,法院要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判断,基本原则还是“结婚自由”与“离婚自由”。本案中,李旭明因长期服刑,季晓平独自一人抚养孩子生活困难,法官认定他们二人感情确已破裂。所以法院最终判决准予二人离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李旭明虽然很生气,但一提起孩子,一想起妻子那副委屈的面孔,也有些于心不忍。是啊,她一个人带孩子的确挺难的。我在这里什么忙都帮不上,我父母怎么不帮帮她们娘俩?对了,想想父母有一年多没来看自己了,难不成把我给忘了?如果父母肯答应自己,多照顾照顾她们娘俩,没准还有些转机。于是他急着托狱警给父母带信,让他们赶紧来一趟。几天后,李旭明见到了父亲,而见到父亲的那一时刻,他的心猛地抽了一下。这才一年多没见,父亲老了那么多,头发全白了。他有些愧疚,轻声地问:“我妈怎么没来?”“在家照顾宝宝呢。”宝宝是李旭明和季晓平儿子的昵称。“宝宝没和他妈在一起吗?”李旭明有点奇怪。“她写信没告诉你吗?”父亲惊讶地问。“告诉我什么,到底怎么了?”李旭明迫切地想知道家里究竟发生了什么。妻子在信里多次说,她一个人带孩子,如何艰难,还说不愿意给自己父母增加负担?怎么宝宝会在自己母亲那呢?难道离婚了就不管孩子了吗?

父亲的一番话远远超出了他的想象。父亲说,一年多以前,李旭明的妻子季晓平就和邻村的一个男人好上了。开始李旭明的父母还拦着,可季晓平说,这事我都写信告诉李旭明了,他都同意了,你们还有什么可说的?后来,季晓平干脆将他们4岁的儿子扔给孩子的爷爷奶奶,自己和邻村男人到外地打工了,对儿子不闻不问,也不给生活费。还是去年过年的时候,季晓平勉强和孩子待了两个半天,并且一再和两位老人说:“李旭明说了,孩子放我这儿他不放心,还是放你们二老这儿比较好。”“这不,孩子从小就身体弱,三天两头闹病,你妈身体也不好,我们两个人照顾宝宝都挺吃力的,才一直没来看你。”

听完这些,李旭明气得差点没背过气去,原来这一年多她都在骗自己,还写信说儿子如何可爱,照顾孩子如何辛苦,全是编的。回到监舍,他几天都没和别人说过一句话,总是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突然有一天,李旭明神神秘秘地把同监老赵叫到一边说:“老赵,我当年打死一个人才被判刑的,你知道死的是什么人吗?”

你别说,这个事,老赵还真不知道,按理说,一个监舍的,待得时间长了彼此早就“底清了”,可李旭明,大家只知道他因为打死人了被判刑15年,却从来没听他说是因为什么,打死的又是什么人。有几次问他,他也都没吱声,今天怎么主动说起这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