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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熊人洛奇(5)

我试图和他谈我们作为人,作为基督徒的责任,谈到我们必须效法圣经中的战士,时刻准备战斗。总之,我要使他明白,只有不断和我们的欲念作斗争,我们就能获得削弱并克制欲念的新的力量。可是我担心,他看来仅是口服但心不服。

我又在别墅里住了十天左右。并又去了一次杜希里,但我们并不在那儿留宿。和头一次一样,伊乌因斯卡小姐那样淘气,像个宠坏的孩子。她使伯爵着了迷,我想伯爵肯定爱上她了。但他很了解这姑娘的缺点,不做丝毫幻想。他了解姑娘生性风流,举动轻佻,所有不能愉悦她的东西,都被她拒之千里。我常常发觉,伯爵知道她这样缺乏理智,内心觉得挺痛苦,但她稍微一撒娇,伯爵就一切都忘了,变得容光焕发,兴高采烈。我走的前一天,他想领我到杜希里去最后一次,或许因为我会与那位姑母闲聊,而他便可以和那个侄女在花园散步。可是我有许多事情要做,所以不论他如何坚持,我依然婉言谢绝了。尽管他叫我们不要等他,但他还是赶回来吃晚饭。可是坐到桌旁却无心进食。整整一顿饭都面色阴沉,郁郁寡欢。不时眉头紧锁,目光凄凉。医生出去照顾老伯爵夫人的时候,伯爵跟着我到了我的房间,把心事向我尽情倾吐。他大声说道:“我真后悔抛下您去看这个疯丫头,她不理我而另觅新欢。幸亏现在我们之间一切都结束了,我烦透了,今后绝不再见她……”他像以往那样来回踱了一会儿,又说道:“您或许曾经以为我爱她,对吗?那个笨蛋医生就是这么想的。不,我从未爱过她。但我喜欢她的笑脸,她白皙的肤色我也喜欢看……她身上的优点就是这些……尤其是皮肤。至于脑子,她一点也没有。我一向仅把她看做一个漂亮的玩具娃娃,烦闷和没有新书的时候觉得好玩……无疑应该说,她是个美人……皮肤妙不可言!无与伦比……教授先生,这种皮肤下的血液肯定比马血还好喝,对吗?……您觉得如何?”

他哈哈大笑,但笑声刺耳,令人心里发毛。翌日,我与他告辞,继续我在伯爵领地北部的勘察。

勘察持续了两个月,我可以说,萨莫基蒂的乡村我没有一个不曾停留,没有一个在收集资料方面一无所获的。请允许我趁此机会致谢这个行省的居民,尤其是那些神职人员,他们对我的研究给予了十分热情的帮助,他们卓越的贡献使我的字典生色不少。

在斯佐莱逗留了一周以后,我正打算到克莱佩达(我们称此港口为梅美尔)上船回家,突然收到谢苗特伯爵下面这封信,是一个猎人捎来的。

教授先生:

请允许我用德文致函于您。倘若用若木德文写,我会犯更多的句法错误,您也会完全看不起我。我无法断定是否已经失去您的尊重,我要告诉您的消息可能也无补于事。开场白不说了,我要结婚了,您肯定猜得出来与谁。朱庇特嘲笑有情人的山盟海誓。皮尔库恩斯,我们萨莫基蒂的朱庇特也是一样。我下月八日要娶的就是于莲娜·伊乌因斯卡小姐。如您届时能莅临参加婚礼,便是最可爱和最受欢迎的客人。美登蒂塔斯和周围地区的所有农民都会聚到我家,吃掉几头牛和无数头猪,等醉了时,即在您熟悉的那条林荫道右边的草地上跳舞。您会看到真正值得一看的服装和风俗。您来,我特别高兴,于莲娜也会非常高兴。我还要说一句,您若拒绝,我们会感到十分尴尬和难过。您知道,我是耶稣教会的教徒,我的未婚妻亦是。但我们的牧师住在百里以外而且正患痛风症,动弹不得,我斗胆希望您能取代他的位置,主持仪式。教授先生,请接受我诚挚的敬意。

米歇尔·谢苗特

信的下方,一个女人以娟秀的字体,用若木德文写了几行附言:

我,立陶宛的缪斯,以若木德文书写。米歇尔是个放肆的人,竟敢怀疑您会拒绝。说实在的,只有我才那么发疯,居然要嫁给像他那样的男孩子。教授先生,下个月八日,您将会看到一位服饰格外雅致的新娘。雅致不是若木德文,是法文。在仪式上您可别心不在焉啊!

信和附言我都不喜欢。我觉得这对未婚夫妇在这样一个严肃的场合态度轻浮,难以原谅。但是,有什么理由推辞呢?再说,我也承认,宣布的场面对我仍然有一定的吸引力。从各种迹象看,美登蒂塔斯别墅将会冠盖云集,我一定能借此机会找到一些有识之士,给我提供许多有用的情况。我的若木德词汇集十分丰富,但其中一些从粗俗的农民口中收集到的字眼,我觉得意思依然相对模糊。所有这些考虑加在一起,其力量足以使我不得不同意伯爵的请求。于是我答复他说,八号早上,我去美登蒂塔斯。唉!我是多么后悔此行啊!

走进别墅林荫道,只见许多身穿早礼服的男男女女,聚集在台阶上,或是在园地的小径上徜徉。院子里到处都是穿着节日盛装的农民,别墅洋溢着节日的喜庆气氛。举目皆都是鲜花、彩带、旗帜和花饰。管家领我去在楼下给我准备好的房间,并请我原谅未能给我一间更好的,因为别墅里人多,很难为我留我第一次来时所住的那个套间,那套间已经被当地贵族首领的夫人占用了。我的新卧房倒也不赖,很舒服,能够看到花园,正好在伯爵的套间下面。我赶紧换装去参加仪式,又穿上我的袍子,但伯爵和新娘子尚未露面。伯爵到杜希里接她。两个人早就该到了。可是新娘子着装打扮可不是件小事。医生通知客人,午饭要举行完宗教仪式才开始,肚子饿等不了的人最好先进点冷餐,有点心和多种露酒。我看出在这种场合下,等久了便会有人说三道四。两位被邀请的漂亮小姐的母亲不停地挖苦新娘。

正午过了,忽然焰火和排枪声大作,表示新娘子终于到了。不久,一辆花车由四匹骏马拉着,驶入了林荫道。从马胸前的白沫可以很明显地看出,迟到并非马的过错。马车上仅有新娘、杜希洛夫人和伯爵。伯爵下了车,把手递给杜希洛夫人。伊乌因斯卡小姐用优美和充满孩子气的娇憨的动作,似乎想用头巾蒙住脸,挡住周围人好奇的目光。但就在她站起身来,打算拉伯爵的手时,辕马可能被农民们向新娘子投来的花雨所惊吓,可能由于伯爵使动物产生的那种莫名其妙的恐惧,喷着鼻子站立起来。一个车轮碰到了台阶下的界石,眼看一场意外就要发生。伊乌因斯卡小姐轻叫了一声……但大家随即便放了心。只见伯爵把她一把搂到怀里,跃上台阶,毫不费力,好像抱着的是一只鸽子。对他矫健的身手和骑士救美人的风度,我们一致鼓掌。农民的喝彩声声震屋瓦。满面通红的新娘子大笑着,身子还在索索发抖。伯爵并不急于放下怀中的美人,洋洋得意地举起她让周围的人群观看。

突然,一个身材高大、瘦削、面色苍白、衣衫零乱的女人,披头散发、面部肌肉因恐惧而全部扭曲,出现在台阶上,谁也不知道她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打熊呀!”她尖声大叫道,“打熊呀!拿猎枪来!……熊把一个女人叼跑了!快打死它!开枪!开枪!”

原来是老伯爵夫人。新娘子来时,大家都被吸引到台阶上、院子里和窗口前,连负责看管这个可怜的疯子的那些仆妇也忘记了职守。疯子趁机溜了出来,没有人看着,所以就一直来到人群中间。当时的场面看了很叫人难受,不管她喊叫也好,挣扎也罢,都必须把她弄走。许多客人不知道她有病,别人只好向他们解释。大家很久还在叽叽喳喳地纷纷议论。每张脸上都露出凄然的神色。“真是凶兆!”迷信的人说道。至今立陶宛迷信的人还不少。

这期间,伊乌因斯卡小姐要求只给她五分钟去穿衣服和戴婚纱,但去了足足一小时。这段时间足以使不知道老伯爵夫人有病的人弄清楚这种病的原因和细节而绰绰有余。

终于,新娘出来了,打扮得花枝招展,珠光宝气,千娇百媚,光彩照人。她的姑母把她介绍给所有客人。当去礼拜堂的时刻到来时,我一惊非小,只见杜希洛夫人当着所有人的面打了她侄女一记耳光,响声之大,使原来一些没注意到的人也纷纷把脸转了过来。被打的人却默默忍受,谁也不感到惊讶。只有一位穿黑的男宾在自己带来的一张纸上写了几句什么,在场有几个人若无其事地在上面签了字,直到仪式结束我才得知谜底。倘若我早点猜到,免不了要站出来,以我做牧师的神圣力量杜绝这种可恶的做法。因为此举的目的是为万一提出离婚作准备,佯装婚礼的进行只不过是具体的暴力强加于婚姻一方的结果。

宗教仪式过后,我觉得有责任对年轻夫妇讲几句话,努力使他们看到刚刚把他们结合在一起的婚姻如何庄严、神圣。由于我心里还没有忘记伊乌因斯卡小姐那段写得不是地方的信后附言,便提醒她说,她正在开始一种新的生活,这种生活再也不会带来年轻人的嬉戏与欢乐,而是充满严肃的责任和重大的考验。我觉得我讲话的这一部分像对所有懂德语的人一样,在新娘身上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一行人走出教堂时,又响起了排枪和欢呼声,接着,大家来到了饭厅。饭菜精美而丰盛,人人开怀大嚼,起初只听见刀叉声,但不久,随着香槟和匈牙利葡萄酒下肚,大家开始又说又笑,甚至大声喧嚷,还热烈地为新娘的健康和幸福干杯。大家刚刚坐下来,一个上了年纪的白胡子绅士站起来,大声说道:“我痛苦地看到,咱们古老的风俗正在消亡。咱们的祖先绝不会用玻璃杯这样祝酒。他们用新娘的鞋子甚至她的靴子喝,因为在我那个时候,夫人们都穿红色羊皮靴。朋友们,表现出我们还是传统的立陶宛人来吧。——而您,夫人,请把您的鞋给我一用。”

新娘红着脸,强忍着笑回答他道:“来取吧,先生……但我可不想用您的靴子来回敬。”

那位绅士不待她再说,马上潇洒地跪下,脱掉她一只白缎子红后跟小鞋,往里倒满香槟,喝得又快又利落,流到他礼服上的酒没超过一半。鞋子手手相传,所有男人都用它喝酒,但并非没有困难。那位老绅士要求保留那只鞋子作为珍藏。杜希洛夫人叫人通知一个侍女来修补她侄女的残妆。

其他人也照样依次祝酒,很快地,参加婚宴的人声音越来越大,我认为留在他们中间已经不合适,便趁没人注意,离开桌子,想跑到别墅外面呼吸点清新的空气。但到了那里,却看见一种不足为法的场面。仆人和农民们因为可以任意喝啤酒和烧酒,大部分已经醉了,以致发生口角,甚至还打破了头。几个醉鬼东一个西一个,在草地上毫无知觉地放肆地打滚。喜庆场面总的看来更似战场。我原本怀着好奇心,想仔细欣赏一下民间舞蹈,但领头的大多是下流的波希米亚女郎,而且我觉得冒险加入这乱糟糟的一团也不会有什么舒服感,于是便回到房里,看了一会儿书,然后脱下衣服,很快就睡着了。

醒来时,别墅的挂钟正敲三点。虽然月儿朦胧,夜色倒也清朗。我想再睡,可是怎么也睡不着。按我的习惯,在这种情况下,总想拿本书学习,但手边找不到火柴。我只好起来在房间里四处摸索,突然,一件不透明的巨大物体,闪过我的窗户,附落在花园里,发出沉闷的声响。我第一个印象是人,估摸准是一个醉鬼从窗口跌下去了。我开窗看看,什么也没发现。终于我点燃一枝蜡烛,躺回床上以后,又重温一下词汇汇编,直到有人把茶送进来。

十一点左右,我去客厅,看见不少被打得鼻青脸肿的人。我一问询,知道宴席很晚才散。这时伯爵和那位年轻的伯爵夫人尚没有露面。到了十一点半,大家开了不少讨厌和无聊的玩笑之后,开始嘀咕起来,初时声音很低,不久便高声说话了。弗雷贝尔医生自告奋勇,叫伯爵的一个仆人去叩他主人的门。一刻钟后,仆人从楼上下来,带着忧虑不安的神色向医生报告说,他敲了十几下门,可是毫无反应。杜希洛夫人、医生和我共同商议了一下。仆人的忧虑使我也感到忐忑不安。我们三人和那仆人一同上楼。来到门口,我们发现年轻伯爵夫人的贴身侍婢神色慌张,说一定出了什么事了,因为夫人的窗子开着。我心里一惊,想起从我窗前堕下去的那件沉重的物体。我们用力敲门,毫无动静。最后,仆人拿来一根铁棒,我们把门用力撬开……不行!我真没有勇气去描绘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惨象。年轻的伯爵夫人已经躺在床上死了,脸被撕得稀巴烂,喉咙被割开,身下一大摊血。伯爵不见了踪影,从此杳无音信。

医生审视伯爵夫人血肉模糊的伤口,惊呼:“这不是刀刃切的……是咬的!”

教授合上书,若有所思地看着火。“故事讲完了?”阿德莱伊德问道。“完了!”教授凄然回答道。“但是,”她又问道,“您为什么称之为洛奇呢?没有任何人物叫这个名呀。”

“这不是个男人的名字,”教授说道,“……喂,泰奥多尔,您清楚洛奇这个词的意思吗?”

“一点也不明白。”

“如果您念熟从梵文转化为立陶宛文的规律,您便会看出,洛奇即梵文‘arkcha’或者‘rikscha’。立陶宛文称为洛奇的动物从前希腊人称之为‘αρκτοσ’,拉丁人称之为‘ursus’,而德国人则称之为‘br’。”

您现在清楚我这段卷首题词的意思了:

米雄与洛奇二位实一体。

“您知道,在《列那狐的故事》中,熊名叫伯伦。斯拉夫人称之为米歇尔,即立陶宛文米兹卡,这一绰号几乎总是代替了洛奇这个统一的称呼。正是这个缘故,法国人忘记了狐狸的新拉丁文叫法、古皮勒或戈尔皮勒,而代之以列那。我还可以给您举出其它不少事例……”

但阿德莱伊德发觉时间已很晚了,于是,大家便分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