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有狼的狡猾,狂野的狡猾;它有牧羊犬和圣·伯纳德狗的机智。这一切,加上它在最严酷的环境中获得的经验,这让巴克变成了一只流浪在荒野里的最可怕的猛兽。作为一只食肉动物,巴克是纯粹的肉食生物,正处在壮年,生命的巅峰,全身充满着精力和生气。桑顿用一只手在它背上温柔地抚摸时,它的毛发便会发出噼啪的声响,每一根毛发一经接触就会释放出潜在的磁力;所有部位,头脑和身体、神经组织和肌肉纤维,都组合得十分和谐,或者说各部分之间达到了完美的平衡。一旦碰到需要采取行动的所见、所闻和所遇,它的反应就会迅如闪电。爱斯基摩狗可以迅速地起跳攻防,巴克的动作却比那些狗还快一倍。巴克一有动静能迅速做出反应,做出反应的速度比其它的狗只看清动作或只听见声音的还要快。它觉察、决定和反应一气呵成,实际上这三个动作是有出现顺序的,只不过是它们之间相距的时间非常短暂,所以看上去像是同时出现的。它的肌肉充满了活力,能像钢丝弹簧那样,瞬间弹跳起来,发起猛烈的行动。生命像壮丽奔涌的洪流冲刷它全身,欢喜愉悦,放荡恣肆,直到它仿佛要因狂欢极乐而冲破,向整个世界倾泻。
“从没遇到这样的狗。”有一天约翰·桑顿说,三个同伴看见巴克大步走向营帐。
“它一出生就与众不同。”皮特说。“我也认为是这样。”汉斯肯定地说。他们看见巴克从营地出来,却没有看到它一走进丛林就立即发生的可怕变化。它不再缓慢向前,而是突然变成了蛮荒世界里的一只野兽,行动轻便,脚步如猫,像个不安分的影子在各种阴影之间若隐若现。巴克知道怎样利用各种道具掩护自己,它会像蛇一样匍匐而行,也会像蛇一样跃起袭击。它可以从窝里摸起一只松鸡,可以趁兔子打盹时把它杀死,还可以飞起咬住慢了一秒没来得及逃上树的小金花鼠。没冻冰的池塘里的鱼逃不脱它快速的袭击,机警的海狸也只好在它面前万分警惕地修筑坝堤。它猎杀是为了添饱肚子,并非放纵恣肆,而且是因为它更爱吃自己猎到的食物。因此它的行动中潜藏着一种幽默,为了得到快乐,它会偷偷摸摸贴近松鼠,待快要捉到时又把它们放掉,把它们吓得胆战心惊,吱吱叫着逃回树梢。
随着这年秋天的到来,麋鹿一群群的出现,它们正慢慢下山到那些地势较低、气候不那么多变的山谷里迎接冬天。巴克已经觅到了一只迷路的未成年小麇鹿;但它更热切地渴望捕到更大、更难痛杀的猎物。有一天,在河源的分水岭处,巴克和这样的一只麇鹿碰面了。二十只麇鹿穿过那片布满着溪流和树木的土地走向山坡,领头的是一只巨大的雄麋鹿。它正在生气,站直了身体,高达六英尺,是个连巴克都很难对付的对手。雄麋鹿摆着它那掌状的大角,共有十四个角叉,两角相差七英尺。它那一双邪恶的小眼凶光闪闪,一看见巴克就发出愤怒的咆哮。
雄麇鹿胁腹部一侧的前面,露着一截羽箭,这也就是它为什么脾气暴躁的根源。凭靠祖先在原始世界捕猎时遗传下来的天性,巴克开始分离鹿群中的雄鹿。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它要在雄麇鹿面前不停跳叫,既不能让它的大角触到,也不能让它那凶狠的四蹄踩着,只要被它踩上,巴克就会性命不保。在这个长着獠牙的可怕动物面前,雄麋鹿不能继续赶路,因此被逼得一阵阵狂叫。这时它向巴克正面攻击,巴克轻松地躲开了,却又故作样子,引诱它出来。可是就这样刚把它和鹿群分开,就会有几只小麇鹿向巴克袭来,使那只受伤的麇鹿才能回归到鹿群里去。
野兽都有一种耐性——像生命一样没有累的感觉、执着坚定——就是这种耐性得以使网里的蜘蛛、盘踞的蛇以及隐藏着的豹半天一动不动;动物在猎取活物时特别具有这种耐性。巴克在认真地跟随麋鹿周旋时也体现了这种耐性,它不让它们走,惹怒小麋鹿,让母鹿分心,把那只受伤的雄麇鹿逼得束手无策、勃然大怒,简直要发疯。就这样对峙了半天,巴克愈加勇猛,全方位进攻,让鹿群处于一种旋风般的四面威胁之中。只要它的目标一返回,巴克就把它轰走,慢慢消耗着被捕猎者的耐性,被捕猎者往往没有捕猎者的耐性好。
天渐渐黑了,日落西山(夜幕再次降临,秋天的夜晚有六个小时),幼麇鹿回过身来解救它们首领的步伐越发勉强。渐渐靠近的冬天在迫使它们向盆地转移,可它们仿佛始终摆脱不了这只不怕累地阻止它们前进的动物。况且,受到威胁的并不是整个鹿群的成员,也不是幼麇鹿的生命。巴克要的不过是其中一个成员的命,比自身的利益还遥远,于是它们最后终于甘愿留下这份买路钱了。
黄昏来临,这只麇鹿头领低垂着头站在那里,看着它的同伴们——和它相识的母鹿,曾抚育过的幼鹿,曾统领过的雄鹿——看着它们在越来越暗的夜色中蹒跚离去。它却无法跟去,因为那个长着獠牙、残忍恐怖的家伙在它面前来回转悠,不让它走。雄麋鹿体重多达半吨,在它漫长的一生中,体格健壮,坚强地生活,过的都是充满危险的日子,而到最后杀死它的却是一个还不到它膝关节的小东西的利齿。
从那时起,无论日夜,巴克一直看着它的猎物,不让它哪怕休息一会儿,也不让它吃到东西。穿过淙淙流淌的小溪时,巴克也不让这受伤的麇鹿用点水来缓解火烧火燎的焦渴。绝望中,雄麇鹿经常会撒腿跑出几里,这时巴克也不拦,只是大步慢跑地追随后面,对这种游戏方式感到很享受。当麇鹿停下来时,巴克就躺在地上,只是在雄麋鹿想吃或喝水时,巴克才会对它发起猛烈的袭击。
雄麇鹿的大脑袋在它那两只跟大树杈一样的双角重压下越垂越低,蹒跚的脚步也变得渐渐无力。它开始保持站立,鼻子贴着地,耳朵沮丧地低垂着;而巴克却有更多的时间喝水和休息。这时,巴克伸出红红的舌头喘着气,双眼一刻不停地盯住这头大麇鹿,它突然明白事情似乎正在改变。它能感到大地上产生一种新的骚乱。群鹿出现了,别的生命也来到了这里。森林、溪流和空气也似乎因它们的出现而变得焦躁不安。这种信息的获得不是来自于各种感观,而是得于更为微妙的感觉。巴克听到或看到什么,却意识到这片土地已经发生了一些改变;有些新奇的事物正在这里四处游荡。它决心等现在正在做的事办完就去探究一番。
终于在第四天的傍晚那头巨大的麇鹿被它累垮了。
一天一夜巴克都坚守在它咬死的猎物旁边,吃了睡、睡了吃。休息结束时,它已振奋了精神,活力四射,便径直向营地和约翰·桑顿跑去。巴克放开步伐,大步慢跑了几个小时,从不因道路的不平坦而感到迷惑。它顺着陌生的乡野径直往家赶,对方向的把握如此精确,足以让人类以及那神奇的指南针感到汗颜。
它越往前跑越感到大地上那种新的颤抖。这里出现了外来者,它们跟一夏天都在这里度过的那些动物不同。巴克得到这一事实的依据已不再是某种微妙神秘的方式。鸟儿的闲聊,松鼠的打闹以及微风细雨都在传递着这一信息。有很多回它停下脚步,深呼吸早晨新鲜的空气,读到了某种信息,便加快了往前奔跑的速度。一种灾难正在来到的感觉压抑着它,即便不是已经出现了灾难的话。当它穿过最后一座分水岭,下山奔向山谷,朝着营地走去时,它越来越小心地前进。
跑出三英里远时它看见了一条新踩出的足迹,不由自主颈毛耸立。这条足迹直奔营地和约翰·桑顿。巴克加快了脚步,暗中向前飞奔,每根神经都不敢放松,对于能说明情况的众多细节,它已经变得警觉——这些细节除了结局外,已证明了一切。鼻子在向它不断地描述着它正在跟踪的生命逃出这条踪迹的情景,它观察到了森林中异样的寂静。鸟儿没有了踪影,松鼠全都躲了起来,只看到一只——一只活着的灰松鼠,平躺在一根灰色的树枝上,因此看上去好像是树枝的一部分,仿佛是树上长出的一个疙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