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实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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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怎样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涉及农村“三权”抵押贷款相关法律知识(7)

重庆三峡银行支持服务“银保农‘三权’贷款合作新模式”的初步实践与探索

重庆市黔江区某乡气候独特,空气状况优良,泉水资源丰富并且源自高山,水质优良无污染,周边无厂矿企业,完全符合无公害生猪养殖的全部自然条件。按照重庆三峡银行“银保农‘三权’贷款合作新模式”设计的操作流程,由黔江区某集团公司提供担保,农村集体林权作为抵押,重庆安诚保险公司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黔江区支公司联合提供种猪和生猪保险(每头猪的保险费用48元,其中农户自己承担8元、当地政府提供40元),农户负责规模生猪养殖经营,当地政府负责协调服务,农业部门、畜牧部门负责生猪养殖的技能指导与防疫,多方联手合作,重庆三峡银行于2009年9月发放林权抵押贷款250万元,支持黔江区农民黄某投资建成农村生猪养殖场——重庆市某牧业发展有限公司,主要以生猪养殖及销售为经营项目,配套饲料加工及销售、腌腊肉制品加工及销售,成为黔江区、武陵山区乃至重庆地区的一家生态型发展、无公害养殖、规模化经营的农村生猪养殖大户。该养猪大户一期工程占地100亩,按工厂化生产工艺在农村地区完成了标准化的圈舍及配套建筑物建设11000多平方米,2009年底存栏基础母猪及良种公猪670头、存栏生猪5000余头,拥有年产各类饲料8000吨的饲料加工设备一套,当年实现收入500万元、利润30万元。2010年,该养猪大户出栏商品猪1.08万头,实现产值1200万元;加工腌腊肉40吨,实现产值200万元;加工全价饲料3000吨,实现产值800万元。全年共计实现总产值2200万元,实现利润300万元。通过支持培育农村养殖大户经济发展,推动农村土地集约100亩,带动当地农民工就业50人。

发展“银保农‘三权’贷款合作新模式”的政策建议

探索与建立“银保农‘三权’贷款合作新模式”,推动“农村大户经济”发展,是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需要。“银保农‘三权’贷款合作新模式”的建立与发展,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到一定阶段、农村生产力解放到一定程度、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以及新农村建设进入高潮时期所产生的一项涉及城乡统筹、促进共同富裕的新生事物。这种新模式的建立与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精神一脉相承,与重庆市委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完全一致,与重庆城乡统筹改革发展试验和农村改革发展形势相适应,与重庆金融改革发展特别是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发展新变化相吻合。因此,包括地方政府、银行机构、保险公司、担保公司在内的各级各部门单位都应当高度重视、大力支持、鼓励创新发展,做好协调服务,从而使这种以农村“三权”抵押贷款为基本纽带的新型合作模式在产生与发展过程中得到不断的完善、充实、丰富、提升,使之更加符合中国农村改革发展的实际情况和银行、保险业务发展的现代经营特点。为此,我们特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第一,建议出台免税政策,鼓励农民用“三权”抵押贷款解决融资短缺困难,大力发展农村种养、加工、运输、运销产业,使之成为“农村大户经济”并健康向前发展。

第二,建议有关部门在不违反国家土地政策法规的前提条件下,对新模式所需的土地流转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出台具体的实施办法,做到规范管理。

第三,建议在“大棚蔬菜发展模式”、“规模养殖生猪模式”成功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教训,有计划、有目标、有步骤地在全市农村范围内有选择性地逐步推广应用,让“农村大户经济”收到像沿海发达地区“总部经济”那样的发展效果,以带动整个农村经济的“加快”、“率先”发展。

第四,建议商业银行要在大力推行农村“三权”抵押贷款融资业务,主动承担支持农村改革发展,促进农民增产增收责任的同时,把加强信贷风险控制与防范放在重要位置,尽力实现农村经济效益与银行自身业务经营效益“双赢”目标。

第五,建议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相关农户就农业产业化发展、规模化经营所涉及的种养技术、防病防虫、成本核算、法律知识、金融知识、营销水平等经营管理方面的技能知识培训学习,提高“农村大户经济”农户的管理水平。

第六,建议农委、林业、国土以及房屋管理部门要把建立“新模式”纳入农村“三权”改革、推进新农村建设规划,使之成为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调查研究,加强信息反馈,加大扶持力度,做好“银保农‘三权’合作新模式”的培育、服务工作。

207、重庆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实践案例之七:林权贷款为大学生创业兴业插上腾飞的翅膀

案例背景

王某系国内某农业大学学生,毕业后回到重庆市老家某县自主创业,成立了重庆市某养殖公司,在林间养殖绿色生态鸡。经过几年的发展,其规模达到年产绿色生态鸡5000只。由于市场反应良好,该公司准备扩大养殖规模,从某村民小组承包林地1200亩,承包期30年(2010年7月8日—2040年7月7日)。由于需采购鸡苗及购置相应设备,2010年9月20日,该养殖公司拟以林权作为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50万元。

贷款申请

重庆市某养殖公司根据《重庆市林权抵押融资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准备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贷款卡等申请资料,向银行提交了林权抵押贷款申请书。

银行受理

银行在受理重庆市某养殖公司贷款申请的两个工作日内,派员到该公司现场进行尽职调查,实地考察了该公司的养殖场,并对拟抵押的林地现场进行了察看。贷款银行经调查认为,该养殖公司目前年经营收入达到了200万元,增加养殖规模后,年产生态鸡将达到1万只,按照目前市场价格每公斤50元,每只鸡平均重量2.5公斤计算,该养殖公司年经营收入将达到300万元,还款来源明确。同时,拟用作抵押的林权已取得权证,村民小组已出具了同意林权抵押的承诺,该林权经相关森林资产评估公司评估价值为1500万元,经贷款银行与该养殖公司协商,确认的价值为350万元,抵押率为14.3%。贷款银行认为该养殖公司具备偿还能力,同时该公司每年可享受各类财政补贴2万元,据此同意向该养殖公司发放贷款50万元,期限一年。同时要求该公司为养殖场及抵押的林地办理商业保险。

贷款发放

贷款银行与重庆市某养殖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并向重庆市某县林业局办理抵押登记,取得了抵押登记确认书。同时在重庆市某保险公司办理了养殖业保险及森林火灾保险、虫灾虫害保险。

收益明显

第一,贷款银行在获得贷款利息收入的情况下,还取得了养殖公司的结算资金业务存款及相关的中间业务收入(如工资代发等)。该养殖公司除按约支付银行贷款利息外,还在银行结算账户上保持存款5万元以上,通过银行代发工资业务,使该公司负责人和职工保持存款余额达到10万元以上。

第二,养殖公司获得了扩大经营的宝贵资金,提升了公司的经营实力和竞争力。目前,该养殖公司养殖的绿色生态鸡的市场销售看好,产品销路畅通。

第三,提高了林地所有者的收入,养殖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增加了就业岗位,对农村留守人员及低劳动力人员就业提供了帮助,同时为实现城乡统筹提供了新的渠道。据统计,2011年前8个月,该养殖公司实现养殖收入205万元,创造利润30万元以上。

208、重庆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实践案例之八:林权抵押贷款资金创造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新模式

林权贷款企业基本情况

涪陵区某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月21日,是一家典型的现代农业企业。企业主要经营农业综合开发,蔬菜、水果、花木的种植、销售等业务;企业主管部门为区农业局;企业性质为民营所有制企业。该公司系涪陵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公司现有职工25人(其中管理人员5人,专业技术人员20人。专业技术人员中,有专职农技师5人),其他兼职农艺工100余人。公司拥有反季节蔬菜示范基地300余亩、山地300余亩、蔬菜批发市场(门面房)300平方米、微耕机10台、生产管理用房1000平方米。

该公司现有三个生产基地,具备年产50万公斤蔬菜能力。截至2008年12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98万元,净资产为42万元,2008年共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7万元,实现净利润12万元。报告期(2009年7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18万元,负债总额为120万元,净资产为198万元,累计实现销售收入78万元,实现净利润38万元。

2009年9月18日,该公司以建设涪陵区红池坝无公害蔬菜基地项目的名义,向重庆某商业银行涪陵支行申请林权抵押贷款150万元。该笔信贷业务品种为基建项目贷款,信贷业务期限3年,信贷业务担保方式为林权抵押担保,贷款利率按国家规定基准利率上浮30%执行。

贷款银行调查、审查、审批情况

通过贷款银行客户经理深入调查、授信评审部门认真审查、贷款有权人审核审批,认为该企业林权抵押贷款风险完全可以控制,抵押担保足额足值,第一还款来源有明确保障,贷款项目符合金融信贷支持政策和国家产业发展方向。

企业高管人员综合素质较强。公司法人代表黄某,女,1985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重庆涪陵人,2005年开始任涪陵区某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信用良好,无不良信贷记录。公司总经理谢某,女,1974年出生,大学专科,重庆涪陵人,2005年6月担任涪陵区某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企业财务情况较好、偿债及营运能力较强。一是该企业资产总额逐年呈上升趋势,资产实力有所增强,主营业务收入逐年上升,由此看出企业经营效益逐年增加,企业未来市场发展前景较好;二是该企业的资产负债率逐年下降,低于行业平均值(75.2%),速动比率低于行业优秀值(162.6%),表明该企业长、短期偿债能力较强;三是该企业应收账款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均分别高于行业平均值(2.8,0.4),存货周转率高于行业良好值(5.7),表明该企业应收账款的回收速度较好,借款人对资产管理和资产配置组合能力较强,存货周转较快,该企业的营运能力较强。

企业成长势头看好,项目财务分析可观。

企业法人代表家庭负债小、资产实力较强。

企业经营定位准确、项目运作模式创新。该项目拟在涪陵区建设示范基地100亩,辐射带动1000亩无公害蔬菜订单种植基地,新建标准大棚50个,并配套建设相应的设施和购置相应的机器设备。同时,企业项目运作模式符合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要求,坚持以“市场牵龙头,龙头连基地,基地带农户”的经营思想,项目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运作模式,通过公司建设无公害大棚蔬菜示范基地,带动广大农户从事蔬菜种植,并与农户签订种植面积合同,实行订单生产,建成无公害蔬菜种植基地,公司统一收购订单农户无公害蔬菜产品、统一加工后销售,形成整个项目“种加销”一条龙的产业化运作模式。同时,实行“三位一体,一步到位”的技术推广机制,即实现项目业主单位、推广机构与基地农户共同发展。

企业项目建设可行。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消费已由温饱型向质量型转变,蔬菜作为生活的必需品,人们对其要求更高,并由一般化转向优质化、营养化、无害化。可以说,蔬菜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热点。无公害蔬菜产品符合人类追求健康长寿和与自然和谐共存的世界潮流。同时,银行认为,该项目的实施对新农村建设、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意义特别重大。一是无公害蔬菜质量有保证,有严格的生产标准,并以品牌作为基础,因而深受客户市场欢迎,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二是坚持该项目“市场牵龙头,龙头连基地,基地带农户”的经营思路,其基本特征是“分户生产、集中加工、统一销售”,这就要求必须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从而扩大农业生产规模,形成市场竞争中的规模效益和品牌效应。三是该项目的实施能促进农业战略性调整结构,进一步帮助农民增加蔬菜产量,提高农民收入。

总之,项目审批依据确切,手续合规合法齐全。按照分期投入建设原则,确保项目建设稳步向前推进。该项目最终建设规模为:示范基地300亩,辐射带动1000亩,大棚50个,总投资735.56万元。鉴于目前公司资金紧张,故控制项目发展规模,分两期建设。第一期工程投资260万元,建成示范基地100亩,大棚50个。现已完成防洪沟渠建设,业主已投入防洪沟渠建设资金20.5万元,大棚建设资金62.6万元,土地租金3.8万元,共计投入86.9万元。下一步还需完成机耕道、排水渠、灌溉系统、机器设备、收购平台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