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政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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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法政(1)

法在古代又叫刑。以法治政是为政的一种方式,简称法政,与德政一起构成治国理政的两大基本原则。用刘向的话说,这叫治国的“二机”。(《说苑·卷七·理政》)机,机枢、关键,意为治政的两大要害。对于二者的分工,孔子这样概括:“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道,引导;齐,一致。是说,以政令来左右,以刑罚来管束,可以威慑民众不敢犯罪,但是不能使他们产生羞耻心。以道德进行教化,通过礼制来约束,可以使民众建立羞耻心,从而引导他们走上正路。

(一)效用

法政的地位问题,历来存在着儒法两种观点,简单地说,儒家认为法政附属于德政,而法家则反过来,认为法政优先。双方的分歧从哲学上说源自不同的人性论。儒家相信人性善,而且相信可以通过教育确保人性在善的轨道上发展,所以主张德政第一。法家坚持人性恶,认为任何手段都不能根本改变它,因此诉诸法政。尽管双方存在着种种分歧,但在最重要的一点上是一致的,就是都认为法政不可或缺。

1.法政与德政

要义

在儒家看来,德政治的是本,法政治的是标;德政是事先预防,法政是事后惩办;德政主要用于太平社会,法政则是混乱时代的主角;德政造就的是自律,法政实行的是他律;德政的对象是好人,法政针对的是小人。总体上说,法政只有纳入德政的大盘子才有意义,它是仁爱的一种特殊表达,通过惩罚使人洗心革面,教育大众。所以刘向说:“夫刑德者,化之所由兴也。”(《说苑·卷七·理政》)法政和德政都是教化的必然要求。这不只是学者的看法,当权者也常常这样理解。唐宪宗在敕书中就说:“德与法两项,都是实行教化的重大举措。”(礼、法二事,皆王教之大端。)

故事

法律也要贯彻仁爱

孔子有个学生叫高柴,字子羔,身材矮小,相貌丑陋。他在卫国当法官时,曾经判决过一个犯人,砍掉了他的脚。不久卫国发生****,有人来捉拿高柴,他仓皇出逃。跑到城门口,有兵把守,根本出不去。

正在四处踅摸,一扭脸,瞧见了那个犯人。那人指给高柴:“那边城墙有一个缺口。”高柴说:“君子不跳墙。”那人说:“那边城墙有一个洞口。”高柴说:“君子不钻洞。”那人叹了口气,说:“这里有一间屋子。”高柴躲了进去。

追捕者没有发现高柴,走了。

高柴问那个人:“我下令砍掉您的脚,因为我是法官,不能违反国家法令。现在我身处险境,正是您报仇的好时候,您不仅没有告发我,反而给了我3次逃跑机会,您为什么这样做呢?”

那人说:“我被砍掉脚是罪有应得,没有什么好讲的。审判的时候,您把别人放在前面,把我排在后面,我以为您是偏向我。轮到判我的罪,定了砍脚的刑罚,您的眉头皱得老高,心情很是沉重。看见您的这副神情,我知道了您的心思,哪里是偏爱我?完全是出于君子的仁人之心啊。因为您具有君子的德行,我一定要帮助你逃跑。”

孔子听到这件事,说:“这个官做得好!掌握了为官之道。心怀仁爱和宽恕就能够树立起恩德,而一味加强刑罚、迷信暴力,就会结怨于人。执行职务立足于公正,说的就是子羔吧。”(《孔子家语·卷二·致思》)

德先法后

战国时期,魏文侯问李克:“刑罚产生的根源是什么?”

李克这样回答:“刑罚之所以产生,就在于人的不正当而过分的行为。凡是邪恶不正的心思都是由饥饿和寒冷引发的,凡是过分的追求都是由奢华造成的。人们一旦迷恋精美的食品,就会妨碍农事;一旦醉心于华丽的服饰,就会伤害织业。农事受到妨碍,大家就吃不上饭;织业受到伤害,大家就没衣穿。饥寒交迫而不产生邪恶心思的,从来没有过;互相攀比服饰的华美而不造成过分追求的,也从来没有过。”

李克望望魏文侯,继续说:“如果君上不禁止诡诈技巧,就会导致国家贫困、民众奢侈。而国家贫困、民众奢侈则会使穷人产生邪恶之心,使富人产生过分追求,这等于驱赶民众走上邪路。而民众一旦走上邪路,国家便用刑法去对付,惩罚而不给予宽赦,这等于设置陷阱。这就是刑罚起始的源头。然而可悲的是,君主不在根本上下工夫,却把力量用在法令这些细枝末节上,实行的不正是伤害国家的法子吗?”

魏文侯点头称是,把李克的意见作为治国的原则。(《说苑·卷二十·反质》)

法律与人情

西汉哀帝和平帝两朝,卓茂在密县当县令。他把民众当做儿女,一心推行教化。曾有人上告一个亭长,揭发他接受了自己送去的米和肉。

卓茂问是不是亭长伸手要的?那人说是自己主动送的。卓茂问,那为什么还要上告?那人说,因为我害怕官吏,不得不送东西给他。卓茂说,你是个刁民!人之所以能够与禽兽相区别,在于遵循仁爱礼义,懂得互相尊重。而你眼里根本就没有这些。这位亭长我了解,一向善良,每年按时送他一点东西,是符合礼制的。

那人问,既如此,法律为什么禁止官吏收受东西呢?卓茂笑着说:“法律规定的是准绳,礼制顺应的是人情。现在如果我用道理来教育你,你一定没有抵触情绪;如果我用法律惩办你,你一定手足无措!同一个县衙,就轻可以说理,从重可以杀头,你自己回去好好想想吧!”

卓茂上任之初,官吏民众都嘲笑他,邻县的人听说了他的所作所为也瞧不起他,上司也不信任他,还特地派人前去协助,加强工作。卓茂一点也不在意,仍旧按照他那一套办。几年下来,教化盛行,道不拾遗。朝廷上调卓茂为京部丞,密县民众无论老少全都流着眼泪跟随相送。(《资治通鉴》卷40)

法律以情理为参照

东汉桓帝和灵帝两朝,几次以打击党人的名义清除异己,殃及他们的家人和族人。和海上书灵帝说:“根据礼制,同曾祖而不同祖父的兄弟,已经分开居住,各有各的财产,恩惠情义已然很轻,即便从丧服上划分,也属于较远的宗亲。如今禁锢党人却扩大到这类亲属,这既不符合典章制度,也不符合正常法度。”灵帝看到奏章后猛然醒悟,解除了对党人这类亲属的株连。(《资治通鉴》卷57)

法律的实施在于人

三国时,魏明帝厌恶华而不实之士,下诏强调一定要选拔有真才实学的人。朝廷官员就官吏考核发表意见。司隶校尉崔林说:“《周官》作为考核官吏的法规,条例已经相当完备了。然而从周朝康王以后,就逐渐废弛,这说明考核官吏的法规能否发挥作用,完全取决于人。网上的孔目不张开,就要拉住它的纲绳;皮衣上的毛绒不整齐,就要抖动它的衣领。皋陶在舜帝的手下做事,伊尹在商朝供职,无德无能之辈便离得远远的。如果大臣们能尽到自己的职责,成为百官效法的榜样,那么谁还敢玩忽职守?不必一定依赖考核之法才能做到。”(《资治通鉴》卷73)

西晋时,武帝命令河南尹杜预依制考核官吏,决定其进退升降。杜预上奏说:“在古代,官吏的进退升降并不不拘泥于法规,到了衰亡的时代,才诉诸详细周密的考核条文。尽管这些条文无所遗漏,然而却因为苛求细枝末节而违背了主旨,所以在各朝各代都行不通。现在还不如重申唐尧时期的旧制度,取其大而舍其小,去其细而从其简,使之易于遵循。要想说透事物的道理,彰明精神实质,全在于人本身;抛开人而诉诸法,就会以条文损害道理。”(《资治通鉴》卷79)

唐太宗时,一个叫李好德的人精神出了问题,对朝政胡言乱语,太宗下诏查办。大理承张蕴古以此人精神失常为由判处无罪。有人举报张蕴古徇私,太宗一怒之下杀了他。从此法官们便倾向于重判严判。过了一段时间,太宗觉得不大对劲,问大理寺卿刘德威:“近来被判刑的人怎么比以前多了?”刘德威答:“这里的关键在皇上您,而不在臣下。君主喜欢宽大,刑罚就会宽大;君主喜欢急办,案子会就会急办。”(《资治通鉴》卷193~194)

诸葛亮为什么不运用大赦

三国时期,蜀汉丞相诸葛亮去世,大将军费祎接替他主持政务,实行大赦。大司农孟光当众责备费祎说:大赦是一种偏颇的政策,就像是树木一半茂盛另一半枯槁一样,不是圣明之世适于实行的。只有到了社会极其衰败无路可走,实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可暂且变通利用一下。如今主上仁德贤明,百官也都称职,并没有什么迫切之急需要施救而动用非常的恩典,以加惠那些为非作歹的奸恶之徒。

当初诸葛亮做丞相时,有人责难他舍不得运用大赦。诸葛亮回答说:“治理国家靠的是大的德政,而不实施小恩小惠,所以汉朝的贤臣匡衡、吴汉不愿意实行大赦。先帝(指刘备)也曾说过:‘我与陈元方、郑康成在一起时,常常听他们给我讲述治国之道,但是不曾提到过大赦。不同的是荆州刘表、刘琮父子,他们每年都实行赦免,然而对于国家的治理没有带来一点好处!’”由此蜀人称赞诸葛亮的贤明,知道费祎比不上他。(《资治通鉴》卷75)

法律、道德各有各的对象

三国时,魏国的晋公司马昭杀掉了钟会。钟会的功曹向雄为钟会收尸。司马昭很不高兴,把他叫来,斥责道:“从前王经死的时候,你哭于东市,我没有责问。如今你又给身为叛逆的钟会收葬,如果再容忍你,不是没有王法了吗?”

向雄辩解道:“过去先王掩埋枯骨腐尸,仁爱施于遗骨,这样做的时候,难道是先确定其功罪然后再去收葬吗!现在作为王者的您,诛戮已经施加于钟会,从法度上说已经完成了,我有感于道义而收葬他,那么教化也就没有缺憾了。法度立于上,教化弘扬于下,以此来作为万物的法则,不是正合适吗。”司马昭听了很高兴,留向雄吃饭,聊了一会儿才送他走。(《资治通鉴》卷78)

南北朝时,北魏齐州刺史韩麒麟,为政推崇宽和。从事刘普庆劝说道:“明公您身为封疆大吏,从来不肯杀人,凭借什么来显示威势呢!”韩麒麟说:“刑罚是用来制止犯罪的,仁者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使用它。现今民众又没有犯法,为什么杀人呢?如果一定要杀人才可以显示威势,那就先拿你开刀!”刘普庆又羞又怕,赶紧起身走开。(《资治通鉴》卷135)

五代时,有人向后汉高祖刘知远报告说,幽州兵在大梁将发动兵变。刘知远进城,将1500名幽州兵全部杀死。后来,张琏率2000名幽州兵帮助叛臣杜重威。刘知远派人招降张琏,承诺不杀他。但在他投降后,还是被刘知远杀掉了,一同遇害的还有几十名将领和军校。再后来,杜重威又归降后汉,任太傅兼中书令,封楚国公。人们瞧不起这种反复小人,杜重威每次出入,路上的人常常朝他扔砖头,骂声不断。

司马光评论道:后汉高祖杀害无辜的幽州兵1500人,是不仁;引诱张琏投降而又杀掉,是不信;杜重威罪大恶极却被赦免,是不法。仁用以团结大众,信用以执行命令,法用以惩罚奸恶,失掉这三者,拿什么守卫国家!他的皇位不能延续,完全是应该的!(《资治通鉴》卷287)

法政的价值在法律之外

东晋重臣、长沙桓公陶侃领军41年。他明智,坚毅,善于决断,见识高明,有洞察力,思维细致缜密,别人很难欺骗他。陶侃去世后,尚书梅陶在信中说:“陶公神机妙算、明察秋毫如同魏武帝曹操,忠诚顺从、辛勤劳作如同蜀汉丞相诸葛亮,江南名臣陆抗等人根本比不上他。”太傅谢安经常说:“陶公虽然强调运用刑法,但常常能够领会到刑法之外的意义。”(《资治通鉴》卷95)

从根源上解决犯法

唐太宗与群臣商讨制止盗窃问题。有人提出只有加重刑罚方能奏效。太宗微笑着说:“民众之所以沦落为盗,是由于赋税繁杂,徭役沉重,官吏贪婪索要,百姓饥寒交迫,所以便不顾廉耻了。我的主张是,应当去除奢移,节省耗费,减轻徭役,降低赋税,选拔任用廉洁官吏,使民众吃穿有余,自然就不去做盗贼了,何必诉诸严刑重法呢!”此后不过数年,天下太平,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商人旅客可在野外露宿。(《资治通鉴》卷192)

小结

古代的法政,不是就****法,而是在德政的平台上设计法、实践法。之所以如此,根本的考虑依旧在于以人为本。主要有两点,一是法政必须为“成人”这个大目标服务,通过惩治来促进失足者转化,通过推行来教育广大国民,在这个意义上,它是教化的一部分或者说是教化的一种特殊形式;一是法政必须以道义为主旨,包括政令在内的举措一定要体现天理人情,否则就有可能沦为秦始皇式的苛政酷法。

这种人本主义法政是传统法政思想中最有价值的内容,体现着中国特色。如果说由于历史的局限,人本主义法政在古代不可能得到真正实施的话,那么在今天完全有条件成为现实,因为现在是人民当家做主的时代。我们的每一项决定和措施,不管是法律的还是行政的,都一定要贯彻以人为本,非如此不能取得民众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