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代言情乌栖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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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劳人草草 (1)

“我既倾心于你,自当不疑不弃。”

心中一直盘绕着这句话,这一盘,盘了两年之久。

两年啊……薛石竟当真不曾怀疑她是女儿身,简直……郁闷。

郁闷之后,公孙太一将原因归为两人相处的时间太少,而薛石又属于——赞美而言,是率直坦荡到完全不符合她公孙家训的那类人——实际上就是死心眼。

两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两人相处的时间怎会少?

这当然要推大元皇帝每年北巡之故。皇帝一年差不多六个月的时间在上都,朝臣伴巡,身为兵部尚书的薛石自当伴驾。在离开的日子里,他会留沙沙不花于大都,打点王府日常事务之余,顺便“打点”她——教她骑马练箭。

结果,是她从这厚实寡言的侍卫口中“惊闻”不少薛石的丰功伟绩,更知道了沙沙不花此生最大的心愿就是效法《阿沙不花传》中的英雄,以盼他百年之后能有一本《沙沙不花传》问世……蒙古人的心思真是怪异。她只能如此感叹。

即使薛石在大都,也常是忙得不见人影。

兵部掌天下邮驿屯牧,城池废置、山川险易皆是重中之重,马虎不得。一个月能有两天休息,三十天能有二十四个时辰空闲,半甲子日子能抽出半天与她不受任何打扰的用餐,诚属不易。更何况,他有闲时,她不见得就有空闲啊。

薛石又是怎么个不符合公孙家训的人呢?

若听传闻,绝对认为他是个狂妄自大、轻贱汉人性命的可恶之人。两年的相处,公孙太一完全否定……不,只否定一部分。他的确轻鄙汉人,也的确高傲骄纵,然而,他却是个至情至性之人,率直坦荡,本性不坏。

将自己的喜好毫不隐瞒地表露,在旁人看来虽然骄傲,在她这深受公孙家训潜移默化的人面前,倒不如说是最真实的表现。

喜欢便是喜欢,厌恶便是厌恶,不虚伪。只是,这个明明不虚伪的人,却意外地沉迷于兵家的虚实战略,上屋抽梯瞒天过海兵不厌诈说得可谓顺口之极。

他并不好色,说性好男色有那么点过分,但他厌恶虚伪,说喜欢“她”这个男人,就真喜欢下去了。

他说不勉强她,两年来的确无任何勉强之意,最多不过抓着她的头发把玩。偶尔,她对着镜子再三打量,确定自己长得不算丑啊,奈何他就是不怀疑她女扮男装?唉,自幼养成的潇洒举止真是要不得。

朝中是非多,即使她不想引人注意,他的青睐或多或少会惹来闲言闲语,好在她将见风使舵当成家常饭,虚虚实实模棱两可,搪塞多了,那些官儿也就见怪不怪。这当然也幸得她在宫中只是个无足轻重的小九品。

杨文素年头升为司辰郎,目前以灵台郎为升官目标,对于她安安分分满足于小九品的位置很不理解。

他当然不能理解,皇宫又非她公孙太一长久逗留之地,过些时日她也该走了。不知她走后薛石会是个怎生的表情?想起那“四十不动心”之说,她有点期待。

而她的期待,被突来的变故打断。

大德四年,十一月——

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雪不大,仅在屋檐梁顶上装饰了些许银白。黄昏的一尺水酒楼,厚帘挡去寒气,酒客欢笑声不断。

一处僻静的雅室内,绵织金纹,皮裘半袖的男子侧首盯着细眉微蹙的清瘦青年,语若春风:“太一,你已经盯着那杯看了好一阵,那花纹很好看么?”

默叹一口气,公孙太一放下瓷杯,不解他为何此刻还能语如春风般轻松。

“你这一叹,是舍不得我离开?”

舍不得他?蹙起的眉头加深几许,公孙太一斜去百无聊赖的一眼。

两年了,她是以怎样的心思与他相处?初时当他是蒙古贵族,然后觉得他蠢笨如猪,再然后觉得他率真得让她小小汗颜。

他倾心于她。

他倾心于身为男人的她。

是不是真要穿上女装,他才会恍然大悟她是娇滴滴的姑娘?就算……就算达不到小姑姑那娇滴滴的意境,她自认也不会差到哪儿去。

实际上,这仅是她偶尔一闪的念头,绝对不会付之于行动。她已经许久许久许久……未穿过女装了。

“不说话,是有心事?”大掌伸过来,将垂成一束的长发绕于指间。

淡淡水眸斜过一记,公孙太一状似无意,问:“这次平叛,你已胸有成竹?”

他轻哼,未置一辞,明白她突来的疑问源于昨日早朝。

五指滑过乌黑长发,视线透过长发,回到昨日朝堂上——

世祖立国时,为佑宗亲,将西北国土分封钦察、窝阔台、伊利、察合台四大汗国。这两年,北方汗国宗王表面平静,实则心存异心。当年偷火铳图的偷儿,经探子查证,乃是察合台汗国宗王海都的亲信,无奈在刑部大牢被人救走,失了踪影,也没个对证。

所谓鸷鸟将击,必匿其形。两年沉寂后,海都起兵谋叛。

正好正好,他研究多时的战阵终于有了用武之地。当庭请缨出战,谁知鲁王木玉昔插来一脚,两两相争的结果,是他当着文武百官的面立下豪言:“不拿下海都,臣誓与陛下永不相见于朝堂之上。”

他不觉得这言辞有多狂妄,鲁王虚长他几岁,听他此言后倒也不再坚持。五日后,他即将领兵平叛。

“你若败了呢?”清如初雪的嗓音响起,唤回他飘远的心神。

“我不会败。”他眼中盛满自信。

这人,哪来那么狂妄的自信。公孙太一摇头,不知此刻心中到底是何种情感。

“我若败,永不回大都,你可高兴了。”想起她“四十不动心”之说,他语有调笑之意,“太一,两年了,你……仍不动心?”

峻傲的嗓音中似有一丝温柔,公孙太一不确定,眼皮却突跳起来。若说当初是恶意地希望他能看穿她的女儿身,两年的相处,她竟分不清自己对他是何感觉。

他送的礼物,多半是当铺的常客。有一次,她问小姑姑——“我怎会无缘无故与薛石扯在一起?是不是就为等他发现我是女儿身?”

小姑姑漾出一笑百花残的绝色风姿,向她丢来一颗桃儿。她不明所以,见是洗净的桃儿,当下咬了一口,没留意砸向脑袋的第二颗、第三颗……直到手边的一盘红桃丢完,小姑姑勾勾手指,示意她再丢回去。丢来丢去,小姑姑说了一句话……

唉,她小姑姑做事总是这么寓意深远,常让她自叹弗如。

那话……那话……

“想什么,太一?”抬起茫然的一张脸,薛石蹙眉。太一在宫中多半是胆小卑微的模样,出宫在外,却油腔滑调,或兀自发呆。

蓝天之下的散漫一笑,是藏起来了吗?

“这杯酒……我敬你。”推开他的手,倒杯水酒,公孙太一亲手将杯贴在他唇上,“祝你得胜回都。”

两年来,她鲜少送他什么。细看她神色,薄唇微启,让她喂下那杯酒。

猜着她是何用意,公孙太一已丢开酒杯,清俊细腻的脸凑近,鼻对鼻,唇,离他只差半寸。

“薛石……”

轻轻吹一口气,如蝶羽绕在他唇边。

他不动,眸色,沉下。

他倾心于他,自会亲近,但总因他常说“你我同为男子,怎可行那苟且之事”而作罢。他对“苟且之事”不甚明白,耶律德知后带他去了一处梨园,所见所闻……一群软棉棉汉人粉脂浓香,装腔作势,果真是苟且之极,令他生厌之极。一名小戏子试图爬进他怀里,被他甩得撞在墙上晕死过去。为此,耶律德三天不敢出现在兵部。

那次之后,他试过抱太一,太一身上少有香气,抱在怀里更显瘦弱。不想,太一却脸色发白,瞪着他一言不发。想起“苟且”之意,他的骄傲容不得太一的勉强,只得悻悻放开。

今日……

突然贴上前,两唇相抵,没等薛石明白,公孙太一已退开,仿佛刚才的举动完全没发生。

“薛石……”取过披风系上,公孙太一走到门边,两手抵背靠在门上,冲他得意一笑,“你得胜归来之后,我就许你……动心。”

不等他的回答,她拉开门,见到守在门外的沙沙不花。

“这次你不会留在大都吧?”

“上阵杀敌,沙沙不花自当追随小王爷。”

“嗯,祝你也得胜归来。”她将披风后的软帽戴起,“我要回去了,晚了小姑姑会骂。”

言毕,她轻快走下楼。

看着清瘦身影消失,沙沙不花转身迈进雅室,就见自家主子愣愣发呆,嘴角含着一抹暖笑。

伸手拿过被人抛滚在桌上的酒杯,抚着唇角,目不转睛盯看杯口,薛石轻轻说了句:“不讨厌……”

不讨厌?沙沙不花不明所以,却恪守本分不多问。

许他……动心?今日突兀的一吻,是表示太一终于对他这个男人动心了吗?

勾过细腰酒壶,让透明的半弯酒线落入杯中。

倒满,一口饮尽,傲气横生。

大德四年十一月冬,帝命薛石为主帅,耶律德为副帅,分赐帅印,引精兵八万西北平叛。

十二月,首战告捷,围叛王海都于鸣沙,杀叛军一千五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