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时代与使命
25986400000013

第13章 大学生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2)

党的******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提出来,十六届四中全会又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党的一个重要任务,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丰富和发展,是我们党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又一次理论升华。深刻理解和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丰富内涵,对我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进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意义重大。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使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由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三位一体,扩展为包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容,实现了四位一体的飞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顺应历史发展变化,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做出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我国处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这一特殊历史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

人类社会是一个不断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历史过程。建立平等、互助、协调的和谐社会,一直是人类的美好追求。马克思曾设想的“自由人联合体”的未来和谐社会模式和“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表述,都是指未来高级的和谐社会的目标模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把马克思的科学论述逐步变成现实,它完全符合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要求,是我们党在新时期推进伟大事业的又一个重大理论创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最近目的和利益”,也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未来”利益。它完全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我们党要保持先进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就必须努力实现人民群众期盼社会稳定、和谐的愿望。这样,我们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社会主义才能充满活力。

国际经验表明,当一个国家人均GDP进入1000~3000美元的时期,这个国家则进入了矛盾凸显期,由于各种经济社会矛盾加剧,处理得好,能够顺利发展,经济发展能够很快上一个新台阶,处理不好,经济将停滞不前或倒退。目前我国已进入人均GDP1000美元的阶段,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经济社会问题,巩固改革发展的成果,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我们应积极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重构社会结构,完善社会组织,调整社会关系,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各阶层、各群体、各组织的创造活力,化解各类矛盾和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形成合力,努力实现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总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是我们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要求。是我们把握复杂变的国际形势、有力应对来自国际环境的各种挑战和风险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

第二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1*4/5〗科学内涵和基本特征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非常丰富,可以从多个视觉、多个方面来认识。

和谐社会这一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和谐社会主要指社会同一切与自身相关的事物保持一种协调的状态,包括社会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协调、与经济之间的协调、与政治之间的协调、与文化之间的协调,等等。实际上,广义上的和谐社会几乎就是科学发展观所关注的全部内容。狭义上的和谐社会主要指社会本身各个环节、各种因素、各种组织以及各种机制之间的协调,是社会学研究中的一个相对单项的问题。我们现在所讨论的和谐社会主要指狭义上的和谐社会。

和谐社会有传统和谐社会和现代和谐社会之分。在我国封建社会的一些时期,比如汉朝和唐朝的鼎盛时期也曾经呈现出一种相对和谐的状态。这种和谐社会,就是传统的和谐社会。和谐社会固然是井然有序的,但并不是所有井然有序的社会都能够同现代经济和现代生活相适应。显然,我们所要构建的是一种现代的和谐社会。弄清这种区分很有必要。如果只是笼统地谈和谐社会,将传统和现代两种类型的和谐社会混为一谈,就有可能陷入误区。

现代和谐社会和传统和谐社会至少有两个重要的区别:其一,传统的和谐社会往往以牺牲个体的利益来换取社会的繁荣和谐,所以不可能激发普遍的社会活力,也不可能成为一个“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现代和谐社会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社会,能够协调好社会整体利益和个体利益的关系,因而能够充分激发社会的活力,使创造财富的源泉得以充分涌流,使社会呈现出一种公正的状态。其二,传统的和谐社会是建立在少数社会群体和少数人剥夺大多数社会群体和大多数人的基础之上的。从本质上看,它缺乏公平和正义,从社会管理的角度看,它的维系只能靠强行的军事控制和行政控制来实现。所以,这样的和谐社会是不可持续的。现代和谐社会则不然,它建立在富裕群体的利益增进同困难群体生活处境改善两者之间同步的基础之上,建立在公平和正义的基础之上,因而具有可持续性。

从社会学的意义上讲,社会是由人群组成的一种特殊形态的群体形式,是按照一定的规范发生相互联系的生活共同体。社会的基本特征是具有结构性,也就是社会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或社会体系中的诸要素之间存在着相对持久、稳定的联系模式。所谓“社会和谐”,就是社会系统中的各个子系统、各种要素处于一种相互依存、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状态。

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看,社会的和谐,既包含稳定、协调,又高于稳定、协调,它是社会稳定和协调的理想状态;既体现公平,又促进效率,它是公平和效率的统一;既包含社会发展的动力机制,又包含社会发展的平衡机制,它是社会动力机制和平衡机制的统一;既是一种价值目标,又是一种不断推进的现实的社会历史过程,它是价值目标和社会历史过程的统一。这样来认识和谐社会,实际上是一种整体性思考问题的观点。把治国理政的视野拓展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人等各个方面,并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政策和道德等手段,统筹各种社会资源,综合解决社会协调发展问题。

在人类历史上,以农业经济为基础的封建社会从本质上看是不和谐的社会。中国封建社会两千多年,尽管出现过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和康乾盛世等,但是国家依靠强权和****维系社会的稳定,社会矛盾经常激化,封建王朝不断更替。以早期西方式的工业化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社会,也是不和谐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以资源和环境为代价,社会分化严重,贫富差距悬殊,个人利益恶性膨胀,社会动荡不安。当代西方发达国家,近几十年来,注意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包括吸取社会主义国家的一些做法,特别是利用现代科技革命的成果,使生产力快速发展,生态环境得到改善,也使社会矛盾在一定程度上有所缓解。但是,由于资本主义社会制度本质上的局限性,西方发达国家的发展繁荣,是以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牺牲为代价的,加剧了世界范围内的环境和资源状况的恶化;这些国家内部社会成员之间分配差距悬殊的状况不可能根本改变。

我国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确立,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了条件。我们所要建立的和谐社会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现代的、新型的和谐社会。构建这样的和谐社会必然要求: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努力实现生产力跨越式发展,促进人民共同富裕;使社会充满创造活力,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形成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社会管理和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健全,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增强,社会稳定有序,安定祥和;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平等友爱、融洽和谐。

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对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国内学者曾经有较多的讨论。

有学者认为,和谐社会是社会资源兼容共生的社会,它应当给各类人谋取一定的物质利益、提供生存与发展的条件,从而把各类社会资源整合起来、形成合力;是社会结构合理的社会,就是在社会的各个组成部分亦即子系统之间有一个比较匀称、比较均衡、比较稳定的关系;是行为规范的社会,就是形成了包括法律法规和道德习惯等在内的系统的社会规范,并且社会成员能够自觉地遵守;是社会运筹得当的社会,就是在调节社会不同群体的利益时,手段不仅丰富多样,而且互相衔接、互相配合、互相依存、相得益彰。

有学者指出,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主要是:(1)社会公正。这是和谐社会的本质特征,和谐社会的其他特征都是从这里引申出来的。(2)社会各个阶层之间应当保持一种互惠互利的关系。一些阶层的利益增进不能以损伤其他阶层的利益为必要的前提条件。(3)各个阶层应当得到有所差别但恰如其分的回报。(4)社会各阶层之间应当呈现一种相互开放和平等进入的状态。(5)稳定有序。

也有学者提出,和谐社会最根本的特征应该是和谐的利益关系。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中,社会各阶层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但因在改革发展过程中,不同的阶层所处的社会位置和角色不同,形成了利益关系的分化和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要对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关系及其发展变化和趋势作深入的调查研究,据此对原有的体制进行改革,制订新的政策和措施,统筹协调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关系,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社会利益均衡机制,从而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2005年2月19日,胡****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我们认为这一论述更加全面而深刻。

怎样理解胡****总书记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六个方面基本特征的概括呢?

我们认为,六个方面的基本特征共同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它们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其中,民主法治既是其他五个方面的前提,又是它们形成和确立的基本要素和基本保障。没有民主法治,就没有公平正义;没有这两者,也就没有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在此前提下,我们可以从六个方面逐一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加以深入的认识。

1.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的社会

民主意味着,民众拥有平等的权利,政府给不同群体平等地提供与政府沟通的渠道,让各个群体都可以参与政府的立法和决策过程,表达自己的诉求。它也要求政府应当通过民主的程序,为不同群体之间的博弈提供平台,由此制定出为整个社会所认可的公平、公正的规则体系。法治意味着清晰地界定政府活动的范围,政府的一切权力均须具有法律依据。法治另一层重要的含义是,民众与政府在法律上处于平等地位,一旦个人和企业的权利与利益受到政府部门及其官员的侵犯,他们可以到公正的法院主张自己的权利,获得及时而有效的法律支持。特别要强调的是,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基本特征的民主法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法治,而非有些人所主张的那样,是具有所谓普世价值的西方式的民主法治。当前我国民主法治建设面对着许多问题,任务繁重,但基本方向已经明确,基本途径已经确定,关键是把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治国方略逐步落到实处。

2.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体现公平的社会

公平是人类构建理想社会的一个古老而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基本原则。社会主义在理念和制度上优越于资本主义的地方,主要就是体现公平。但由于我们经济文化的相对落后,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建立了以利益差别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体制,在所有制和分配制度等方面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群体之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利益变动加剧,形成了欠发达地区、“三农”等突出问题。这些问题影响社会稳定,潜伏着很大的社会风险。因此,体现公平,从利益协调入手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化解社会风险,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我们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社会、行政等手段,抑制收入差距、贫富差距的扩大,重点解决好合理税负、关心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加快欠发达地区发展、缩小城乡受益差距、增加就业等直接关系利益协调的各种问题。当然,公平是相对的,要与社会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相适应,但体现不出公平,就没有正义,就绝对不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3.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彼此友爱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