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笑”字,有这样一个故事:王安石是唐宋散文八大家之一。一天,苏东坡来看望他,他拿出自己新著的一部《字说》,向苏东坡请教。苏东坡翻了几页,就看出毛病来了。王安石的书上解释“笃”字说:“‘笃’就是用竹竿赶马的意思。”苏东坡不禁发笑,于是就用开玩笑的口吻说:“照你这样解释,那么‘笑’(古字‘’)就是用竹竿打犬的意思了。”王安石知道自己搞错了,于是接着问道:“那么‘鸠’字是‘九’、‘鸟’的会意,有没有根据呢?”苏东坡又故意说:“有啊,《诗经》上说‘鸤鸠在桑’,有小鸟七只,加上它们的爹娘,不正好是九鸟吗?”苏东坡说完后哈哈大笑。后来过了好久,王安石才知道苏东坡又跟他开了个大玩笑。
稻米莹白——“白”字趣释
白色是一种类似霜或雪的颜色,属五色之一,与黑相对。这种抽象的概念是如何造型的呢?
甲骨文、金文的“白”字,像一椭圆形的稻米粒。古人发现,舂米后脱去谷壳的米粒纯净莹白,所以用它来代表白色。也有学者认为,“白”为象形字。甲骨文的“白”字,像日光向下射之形,阳光是明亮、白色的,所以“白”字本义为白颜色,从“白”的字多与光亮、白色有关。
白与黑相对。例如“黑白分明”,是说黑颜色和白颜色分得很清楚,比喻是非分明。“白山黑水”,原指中国东北的黑龙江和长白山,后来泛指东北地区。“白驹过隙”比喻光阴迅速。典出《庄子·知北游》:“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之过隙,忽然而己。”“白头如新”形容久交而不相知,与新交无异。“白璧微瑕”是说白玉璧上有小斑点,比喻很好的人或事物还有小缺点。“白云苍狗”比喻世事变幻无常。典出唐杜甫诗《可叹》:“天上浮云如白衣,斯须改变如苍狗。”也作“白衣苍狗”。而白天黑夜中的“白”字当明亮讲。“白”也当清楚、明白讲。例如“真相大白于天下”等。“白费力气”是徒劳的意思,“白”字用作动词,还有禀告、陈述之义。
古人对高寿的人常给予美称,如称七十岁为“古稀”,八十、九十岁为“耄耋”,百岁为“期颐”,如果未到整数,只有九十九岁,该如何称呼呢?有人把九十九岁称为“白寿”,因为“白”字是百里缺一。
古代的酒杯叫“爵”,其中有一种罚酒用的杯子,俯视杯口,像甲骨文“米”字的形状,叫“白”,后来便称满满地饮一大杯酒为“浮白”、“浮一大白”。
商代人喜欢白色,把织好的丝织品通称为“帛”,也叫做“白”,“白”、“帛”二字通用。因为白色为人们爱好,所以又把“白”引申为美称,用作“伯”字。古代爵位分“公”、“侯”、“伯”、“子”、“男”五等,“伯”是三等,在金文里,“伯”字写作“白”,后来才加“人”旁为“伯”的。兄弟排辈按“伯”、“仲”、“叔”、“季”来分长幼次序,“伯”是老大,古也作“白”,后来加“人”旁作“伯”,又把父亲的哥哥叫做“伯”。
在特定的历史时期,“白”还有个含义——象征反动,是贬义的。如“白区”、“白军”等,这里的“白”与表示革命的“红”字是相对的。
送礼越重越好——“重”字趣释
相传,河南邓州的庞振坤是清朝乾隆年间著名的才子,为人正直而诙谐。在他所住的村子里有个财主,贪婪吝啬,搜刮成性。有一次,他老婆生了第八胎,他令家丁通知各个佃户,为表庆贺,十二天后他请客,佃户送礼越重越好,不送的不能种田。依照当地习俗,不是第一胎不兴请客,财主却屡屡破戒。佃户们又气又愁,于是找庞振坤想办法。
请客的日子到了,庞振坤领着身背石头的佃户们来到财主家。财主十分气愤,大加斥责。庞振坤笑道: “你不是说送礼越重越好吗?”说完,与佃户们吃酒席去了。财主气得哑口无言。
“重”有很多意思,在上面这个故事中,财主所理解的“重”的意思是“价格高”,而庞振坤却故意理解成“分量大”的意思,背了对财主毫无用处的石头,自然令财主哑口无言。
其实,从字源上分析,“重”的本义是人负荷着分量较大的东西感到沉重。请看下图。
在“重”字的甲骨文形状中,“重”的构形是一个弯着腰的人正吃力地用背驮着一个上下捆扎着袋口如包裹状的东西,看起来所背的东西很沉重,这表现的就是“重”的本义,非常形象,充分体现了先民造字的聪明智慧和细密心思。
金文中此重物与人组合成一体,又省去人足,并在足下平添一横表示地面。隶文中“重”竟有点像“千”、“里”两字的组合了。“重”在表示“重复”或“再”的意思时,要读chóng,这已经是“重”的后起之义了。
女子为好——“好”字趣释
什么是好?对“好”的判断标准可能因时因地因人而异,但总的来看,客观的、共同的标准还是存在的,即一切美的、善的事物、行为或使人愉快、给人以美感的事物、行为,都是“好”的,这个标准古今一致。
甲骨文的“好”字,从女从子,是个跪坐的女子抱着孩子的形象。从甲骨文中我们无从知道“好”字为什么要以“女”、“子”会意,因为甲骨文中的“好”字只见于人名——妇好。从出土的甲骨文来看,有关“妇好”的记载多达几百条,有很多是赞美她会生孩子。因此,有学者认为,古人崇尚多子多福的观念,衡量一个女子的好坏首先是以其能否生育为标准的。“好”字从女从子,是表示妇女生育而有子的意思,“好”字充分展示了我们的祖先对妇女生育的一种赞美心态。由此引申为泛指一切东西“好” ,有美和善的意思,与“坏”相对。又因为东西好,人就喜欢、喜爱,因此“好”又引申为喜欢、喜爱的意思,这时的“好”要读为hào,如好奇、嗜好等。
关于“好”字,有个著名的成语为“好好先生”,出自《世说新语·言语》,成语的典故是这样的:东汉时期,有个名叫司马徽的人很善于识别人才。但由于当时政治斗争十分尖锐复杂,他就装糊涂,别人无论和他讲什么,他都回答“好”。人们送给他一个雅号叫做“好好先生”。这天,“好好先生”正在家习字作画,家奴来报:“刘员外来见!”司马徽一听高兴地说了句:“好!”刘员外一进门就哭丧着脸,司马徽问:“刘员外,今天可好呀?”刘员外的儿子因在外面胡作非为,杀了人,被官府抓住,押进死牢,就等秋后问斩了。他听说司马徽为人不错,朋友也多,让他给想想办法,于是对司马徽说:“我儿不孝,犯了王法。”司马徽没听完话就接口说:“好。”刘员外一听,强压怒火继续说:“我儿现在被押在死牢,秋后问斩。”司马徽说:“大好。”刘员外气得转身就走。这时,司马夫人上前劝司马徽道:“别的事说‘好’无妨,人家儿子要死了,怎可说‘好’。”司马徽一拍大腿:“夫人,你这话说得再好不过了。”现在,“好好先生”一词用来指那些与人无争,只求相安无事的人。
爱由心生——“爱”字趣释
爱是什么?哲学家说,爱是一种特殊材料制成的媒介物,它使人容颜焕发,青春常在;文学家说,爱是一首激动人心的抒情诗,让人心潮涌动,激情澎湃;医学家说,爱是一剂千古难觅的良药,令人经络疏通,身体康健。不同的人对爱有着不同的理解。古人是如何创造“爱”字的呢?
金文里的“爱”字由“欠”(或“旡”)和“心”两部分构成。“欠”和“旡”都是端坐地上张着口的人形,这个张口的人,用手抚着“心”,以表示“张口告人,心里喜欢”的意思,这就是“爱”。“爱”是一个会意字,本义是“喜爱、爱好”,后来又引申出“爱情”、“爱惜”、“贪”等义。
爱是人类永恒的主题,是作为人必须具备的本质之一。但爱在本质上却是一个抽象概念,可以体验但难以言语。由“爱”构成的成语有很多,例如爱不释手、爱屋及乌等。“爱屋及乌”是指因爱一个人而连带爱他屋上的乌鸦,比喻爱一个人而连带地关心到与他有关的人或物。该成语出自《尚书大传·大战》“爱人者,兼其屋上之乌”。
大帅手黑,寸土不让——“墨”字趣释
有一次,张作霖参加一个酒会,席间,一日本名流拿出墨请张作霖赏幅字画。他知道张作霖出身绿林,识字有限,想当众出他的丑。
不料张作霖胸有成竹,挥笔写了个大大的“虎”字,然后落款“张手黑”,掷笔而起,众人一阵喝彩。这时张作霖的秘书凑近告诉他,小声提醒说:“大帅,你的‘墨’字少个‘土’成‘手黑’了。”张作霖眼珠一瞪说:“我还不知‘墨’字下面有土?这是给日本人的,不能带土,这叫做‘寸土不让’。”此语一出,在座之人皆叹服不已。
历史已久远,许多人还是记住了这个典故,即便是当时在场的敌人,也不得不佩服张作霖的民族气节。“墨”,会意兼形声字,从土,从黑,黑亦声。本义是指书画所用的黑色颜料,用松烟等制成。“黑”,会意字,小篆字形,上面是古“囱”字,即烟囱;下面是“炎”,(火)字,表示焚烧出烟之盛,合起来表示烟火熏黑之意,本义为黑色。
取名字的误会——“孚”字趣释
“孚”字为何意?它是如何被创造出来的?
甲骨文的“孚”字上面是一只手的形状,下面是小孩子的形状,表示抱子哺乳之意。本义为抱子哺乳。
《说文解字·爪部》:“孚,卵孚也。从爪,从子。一曰信也。”徐锴曰:“鸟之孚卵皆如其期,不失信也;鸟抱恒以爪反覆其卵也。”这两句话讲的是“孚”字的引申义。“孚”字的引申义有“鸟孵卵”之意,由于人生子和鸟孵卵皆有定期而不失信,所以“孚”字还有“诚信”、“使人心服”等义,如“深孚众望”。由于鸟孵卵必伏于蛋上而出于壳中,所以,“孚”字还有“浮在面上”等义,进而引申指“种子的外皮”。此外,“孚”字还有“俘获”之意。
为了分化字义,后来专用“孚”来表示诚信之意。孵卵之意则另加义符“卵”写作“孵”来表示。浮在面上之意则另加义符“氵”写作“浮”来表示。种子的外皮之意则另加义符“禾”写作“稃”来表示。俘获之意则另加义符“亻”写作“俘”来表示。
关于“孚”字,有这样一个故事:相传,唐代秘书监贺知章年老要求告老还乡,回归吴中,唐玄宗答应了。贺知章临走前,去向皇帝告别,皇上问他还有什么要求,他说:“臣有一个儿子,至今还没有定下来叫什么名字,希望陛下恩赐。这样我回到家乡也感到十分荣耀。”皇上道:“希望你的孩子长大是个讲信用的人,就取名‘孚’吧。”回到家后,贺知章细细琢磨唐玄宗的这个“孚”字,不禁烦恼起来。因为“孚”字的结构,上面是个“爪”,下面是个“子”,分开念就是“爪子”。贺知章越想越不高兴。皇上取的名字是不能不用的,否则就是违背“圣旨”,用吧,岂不永远让别人笑话吗?
一“伩”不慎赔万元——“信”字趣释
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信是做人的根本,是兴业之道、治世之道。守信用、讲诚信是中华民族公认的价值标准和基本美德。
“信”字最早出现在金文,金文中的“信”字从人,从口。篆文改为从言。《说文解字·言部》:“信,诚也。从人,从言。会意。”用人口所言会真实之意。本义为言语真实。隶变后楷书写作信。
“信”从“人”,从“言”,从字面上说就是“人言为信”。在儒家倡导的“仁、义、礼、智、信”五常里面,“信”是重要的道德原则。孔子所谓“言必信,行必果”的意思是:说话一定要守信用,说到做到,只有这样,行动才会果敢。孔子认为“信”是“士”最起码的道德要求,认为人有诚实的品德才会得到别人的信任,讲究信用,办事才会通达。
“信”也是佛家的道德范畴。《智度论》卷一:“佛法大海,信为能人。”即入佛门以信为先。佛教的“信”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使心澄净为信,以忍为信,以不疑佛法为信和依子依人为信。
信,如今可单用,一般不作偏旁。
关于“信”字,有这样一则故事:1995年某天上午,湖南衡阳市一家单位办公室被盗,该办公室工作人员刘信社被盗走活期存折一个,内有存款近万元。
刘得知情况后,立即赶到存款开户所挂失,但该储蓄所告知,此笔存款已于当日上午被人取走9500元。经查,窃贼冒领时所填户名为“刘伩社”,而非“刘信社”。
为此,刘信社曾多次找储蓄所理论,要求赔偿损失。但该信用社认为:刘信社的活期存折是在挂失前被领的,而取款凭据、存折和底卡单三者相符;户名上所写“伩”是个简化字,一般人都这么写。因此,信用社不负任何赔偿责任。刘索款不成,遂提出诉讼。
法院依法受理,查明事实后认定,“伩”并不是“信”的简化字,被告误将“伩”字当做“信”,造成原告刘信社存款被冒领,应负全部赔偿责任。由此,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刘信社存款9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