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边顿了一秒,虽然很短暂,唐歌还是敏锐感觉出来。
“唐小姐,我是云少天。”声音内敛,磁性低沉,如一拨拨荡开的水波直冲胸房。
空房子里的男人气息,楼下暗处一闪一闪的亮光……
唐歌急忙摇头。她在乱想什么?真是昏了头了!
“云先生,请问您有什么事?”突然间想快点儿撂下电话,想一个人静静地哭一会儿。
“上次您借我的衣服,我洗好了,想还给您。”
那次,在“老家”后院的假山边,云少天曾经委婉要过她电话,她本能地拒绝了,找个巧妙的借口搪塞过去。没料到他竟然打到单位来。
也不为怪,她是“老家”的常客,只要问一下那里的经理就能知道她的工作单位,知道了工作单位再找她,就简单多了。
那边听唐歌好几秒钟没反应,解释说,“我想把衣服还给程先生,他手机关机。”
“不然,您把衣服放在‘老家’前台,过后我去取。”唐歌建议。
见着他就别扭,就不由自主想起秦漠。
其实,他只是一个陌生人,可她就是莫名其妙总将他跟秦漠联系在一起。想起秦漠,她就悲伤,心情就低落。她没有伤春悲秋的资本,她想放下一切悲伤前行,她还有儿子,还有父母,她不能哭。
“我在你们楼下停车场。”
唐歌哦了一声,“那您等一下,我下去取。”
收了线,反手给程旭拨过去,果然关机。应该出去执行任务,一般有重特大案子,手机都会上缴。
云少天也真会找时间,赶到这个点儿来。
下了楼,直接奔停车场,云少天果然在等她。
她来到车前,冲着他点点头,就等他把衣服递给她。
云少天指了指街对面的咖啡厅,“我在那边定了座,衣服也在哪儿。”
唐歌扫了一眼,只好硬着头皮跟他去。
一个小包厢,灯光不是那种暧昧的昏暗,而是来自窗外自然光,这让唐歌少了些戒备。
唐歌要了一杯果汁,对方要了一杯白开水,又要了一杯咖啡。侍者怪异地多看了一眼。
三杯,一个托盘一起端上来。
唐歌端起来小小的抿了一口。然后,透过玻璃杯的边缘看着对面的男人,那男人也端起杯子喝了一口,自始至终他都在喝白开水,咖啡一口没动。
秦漠就不喜欢西餐,咖啡牛排披萨等,一概不是他的菜。他宁可和小米粥,吃凉拌黄瓜,也不吃那些东西。
有一次,唐歌非得拉着他去KFC,她点了两份汉堡,两杯咖啡,秦漠却一份儿也没动。他说,还是喜欢中餐。
唐歌只好将剩下的大包带回家,走在路上问他:“为啥不喜欢?”
“习惯了中餐,从小就吃,不想换口味。”秦漠回答的很随意。
“尝试一下不可以?”她仰头问他。真是怪异的人。
“没必要尝试。中餐很好吃,想一辈子吃下去。”
唐歌骂他,“你真是个老古板。”后来,她渐渐知道,秦漠这个脾性不但在吃上体现的淋淋尽致,就连穿着,某个牌子的衣服,鞋子,某个牌子的,多年如一日。
她调笑他,“你可真忠贞,希望以后对老婆也这样,一辈子就认准一个!”
秦漠抱着她,亲了又亲,揉了又揉,吃饱餍足了说,“可能会改变习惯,换别的牌子的衣服,别的牌子的鞋,老婆却永远不会换!”
“唐小姐?”
唐歌急忙回神,装作不在意地吸了吸鼻子,冲他歉意笑笑。
因为他的某些微小习惯跟秦漠有些相似之处,唐歌觉得避恐不及的云少天,在今天看来,突然亲近了些。
二人聊着不痛不痒、不远不近的话题,后来,云少天又体贴地为唐歌点了一份儿牛排和披萨,他自己只点了一份儿牛排,也就象征性吃了几口。
吃过后,又要了两杯白开水,席间,询问了唐歌一些工作上的事,对法医这个职业表现出强烈的好奇。
正谈的融洽时候,唐歌手机滴滴响了几下,提示有短信进入。她随手翻开,是刘琪的。可能是刘琪觉察到她情绪的变化,这几天,总是发些逗乐子的短信给她。
“有一个梦想:永远生活在新闻联播里,那里的孩子都能上得起学,穷人都能看得起病,百姓住每月几十元的廉租房。我有一个梦想:永远生活在新闻联播里,那里物价不涨,交通不堵,环境改善,罪犯落马。如果有一天,我驾鹤西游,请把我埋在新闻联播里……”
唐歌勾勾唇,合上手机,一抬头,正撞上对面的目光。
有那么千分之一秒的瞬间,唐歌以为坐在自己对面的就是秦漠,那目光那么熟悉,熟悉的浸入骨髓,怜惜,柔情,渴慕,无奈。
她使劲儿眨了眨眼,刻意忽略刚刚的幻觉。
“云先生,家里有兄弟吗?”跟一个只有两面之缘的陌生人,打听隐私有些不妥,可她就是忍不住,吐口而出就后悔了。
对方摇摇头。“我是独生子。”
唐歌喉头涩涩的,连笑都带着苦涩。
“我羡慕唐小姐,还有个哥哥……”
唐歌一怔,不解看着他。她也是独生女,什么时候有过哥哥?难道爸爸在外边生了一个,瞒着她和妈妈?
“唐小姐不是有个小侄子,叫唐陌?”
“哦……是……是……”思绪有一瞬的停滞,等反应过来,唐歌急忙应承。手心开始出汗,心有些慌。从未将唐陌当侄子对待,被人一问,真就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