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经济学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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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国民收入核算(2)

用支出法计算的2001年中国的GDP及其构成。在这一年,我国的GDP是9.8万亿元(按当年价格计算)左右。如果我们把这个数字除以2001年中国的人口12.66亿,那么,人均GDP,即平均每个中国人的支出量是7790元。消费支出在GDP中所占份额最大(43%),之后依次为投资、政府购买支出和净出口。人均消费支出为3328亿元,人均投资支出为2959亿元,政府购买支出的人均数为1029元,净出口是人均174元,这个数为正数,说明中国从出口中赚到的钱大于用于进口外国产品的支出。

(2)增加价值法。在现实经济中,有时难以区分中间产品与最终产品,所以,可以用增加价值法计算GDP。增加价值法是指把各个生产阶段的增值额加总计算GDP方法。其计算方法为:统计各个企业生产的最终产品价值和支付的中间产品的成本,两者相减就是该企业在产品生产中发生的增加值,把各个企业的增加值加总,就得到国内生产总值。例如,如果生猪的价格为200元,猪肉的价格为300元,火腿肠的价格为500元,用最终产品法计算GDP时,只计算火腿肠的价格500元。在不能区分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的情况下,可以用增加价值法,这时GDP等于各生产阶段的增加价值之和。在上例中,生猪的增加值为200元,把生猪变为猪肉增值额为100元,把猪肉做成火腿肠增值额为200元。把这些增值额加总起来与最终产品法的计算结果一样(200+100+200=500元)。

2.收入法收入法是从收入的角度计算GDP的方法,把所有生产要素所有者的收入相加所得到的总收入,就是用收入法计算的GDP。用收入法计算GDP应包括以下项目:(1)员工收入(W)。它是指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全部收入,包括工资、各项补助和福利费。如果企业为员工支付了社会保险金,也应当包括在内。

(2)利息收入(I)。它包括居民储蓄的货币资金在本期的利息收入、企业向居民持有的债券支付的利息。它不包括购买国债的利息,因为这部分利息属于政府转移支付,它不是国民收入的一部分。

(3)租金收入(R)。它是指在出租土地、房屋、机器设备等实物资产时所取得的收入。这一项还应包括居民自用住房应支付的隐性租金,以及专利权和版权的收入。

(4)公司利润(π)。即公司所获得的全部利润,包括分配的利润、未分配的利润和公司的所得税等。

(5)非公司企业收入(P)。非公司企业包括个体企业、合伙制企业、自由职业者和农民,他们使用自己的资金和设备,为自己劳动,向自己支付工资、利息、租金并独享利润,这些收入很难区分开来,在计算GDP时,就把他们实得的总收入统计进来。

(6)企业间接税(Ti)。税收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两种,直接税是指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这部分税收包括在工资、利息等项目中,因此不再计入GDP;企业间接税包括增值税、销售税、周转税等,这些构成企业的成本,因而它们作为增加值的一部分计入按支出法计算的国民收入。为了使两种计算方法得到的结果相同,按收入法计算GDP时,应该加上企业间接税。

(7)折旧费(D)。折旧费是当年GDP中用来补偿因生产而消耗掉的资本部分。折旧费虽不是生产要素收入,但它会冲减其他收入项目,所以也应将其计入GDP内。

(8)误差调整(M)。从理论上来说,用支出法和收入法计算的GDP是相等的,但在实际核算中,经常会出现误差,统计误差通常是按支出法的数值调整。因此,收入法中有误差调整一项。它包括:减去政府对企业的补贴,加上政府企业的盈余、加上企业的转移支付,加(或减)企业存货价值的调整,最后对统计中的误差进行调整。调整后用收入法计算的GDP和用支出法计算的GDP保持相等。

综上所述,用收入法计算的国民生产总值表示为:

GDP=W+I+R+π+P+Ti+D-M

三、另外四个相关的总量指标

在国民收入核算中,除了国内生产总值之外还有其他各种衡量国民收入的总量指标,这里介绍这些收入衡量指标中的最重要的四种。

1.国内生产净值(NDP)

国内生产净值是指一国之内一定时期新创造的价值,它等于国内生产总值减去折旧后的余额。NDP=GDP原折旧资本折旧是经济活动中的成本,减去折旧得到的就是净价值。

2.国民收入(NI)

这里讲的是狭义的国民收入概念,它是指一国一年内各种生产要素所得到的全部收入,即等于工资、利息、租金和利润的总和。用公式表示为:NI越NDP原企业间接税+政府对企业的补贴企业间接税不是居民提供生产要素后应得的收入,所以应该把它从国内生产净值中减去。对企业的补贴是支付对企业的政策性亏损的补贴,它是对生产要素所有者应得收入所受损失的一种补偿,因此在计算中应加入这一部分。国民收入中仍包括各种所得税,它们是要素所有者从其报酬中拿出来用于公共支出的收入。

3.个人收入(PI)

个人收入是指个人和非公司企业纳税前得到的收入。其计算公式为:

PI=NI-未分配利润-公司所得税+转移支付+公债利息收入

未分配利润是企业赚到的没有分配给生产要素所有者的收入,所以在计算PI时应把它从国民收入中减去。同理,公司所得税个人也没有得到,也应该把它从国民收入中减去。但是,家庭从政府转移支付项目中得到的福利补贴、社会保障收入和公债利息收入,是个人得到的收入,所以应该加上这部分转移支付。

4.个人可支配收入(DI)

个人可支配收入是个人缴纳各项税收后(所得税、财产税、遗产税等)剩下的收入。它等于个人收入减去税收。

DI=PI-税收

四、名义GDP与实际GDP

如前所述,国内生产总值是用市场价格计算的,因此,如果GDP增加了,可能有两种原因,一是经济中生产了更多的物品和劳务;二是价格水平上升了。由产量的增加所引起的GDP的变动是真实的,而价格水平上升所引起的GDP的变动是虚假的。为了使GDP的变动能够准确反映产量的变动情况,从而使不同年份的GDP的比较能够反映出生产实际变动的情况,经济学家把GDP区分为名义GDP和实际GDP。

名义GDP是按当年价格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实际GDP是按不变价格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也就是说,我们以过去某一年的价格来评价今年生产的物品和劳务市场价值的多少,用固定在过去水平上的价格来评价现期生产,因此,实际GDP反映了经济中产量的实际变动。在计算实际GDP时,一般首先要把某一年确定为基年,以该年的价格为不变价格,然后用物价指数来调整按当年价格计算出来的名义GDP,就可以得出按不变价格计算出来的GDP。即:

实际GDP=名义GDP/物价指数

从实际GDP的计算公式可知,如果知道了名义GDP数据,同时又知道实际GDP数据,则可得出另一个经济指标,即GDP平减指数。GDP平减指数衡量的是和基期相比,物价水平变动的百分比,它是衡量物价总水平变动的一个重要指标。

GDP平减指数=名义GDP/实际GDP*100

为了说明如何计算实际GDP和GDP平减指数,我们来看一个简单经济的例子。

一种只生产白菜和萝卜的经济。计算名义GDP:2000年(每斤白菜2元*100斤白菜)+(每斤萝卜3元*150斤萝卜)

=650元2001年(每斤白菜3元*150斤白菜)+(每斤萝卜4元*200斤萝卜)=1250元

可以看出,用当年的价格乘以当年的产量,然后进行加总,即可计算出名义GDP。从2000年到2001年,名义GDP增加了。这种增加部分是由于白菜和萝卜的产量增加了,而部分是由于白菜和萝卜的价格上升了。计算实际GDP:

2000年(每斤白菜2元*100斤白菜)+(每斤萝卜3元*150斤萝卜)=650元

2001年(每斤白菜2元*150斤白菜)+(每斤萝卜3元*200斤萝卜)=900元

实际GDP是用基年的价格来计算以后各年的物品与劳务的价值。在上述计算中,以2000年为基年,基年的价格就是当期的价格,所计算出的实际GDP与名义GDP是相等的。但是用基年的价格乘以2001年的产量,实际GDP由2000年的650元增加到2001年的900元。这种增加完全是由于生产的产量增加了。因为价格被固定在基年的水平上。

根据以上所计算出的各年名义GDP和实际GDP的数据,可以计算出,从2000年到2001年,名义GDP增长了1250/650-1=92%,而实际GDP增长率仅为900/650-1=38%,这是因为实际GDP不受价格变动的影响,它衡量的是在价格不变时,由产量的变动所引起的GDP的变动。因此,实际GDP的变动能够准确地反映一国经济实际增长的情况。实际GDP是各国常用的经济增长的衡量指标。

把所计算出的名义GDP比上实际GDP,可以算出,2000年的GDP平减指数为650/650*100=100(基期的平减指数都是100)。2001年的GDP平减指数为1250/900*100=139,表明2001年的物价水平比2000年上升了39%。

五、GDP指标的缺陷及纠正

在宏观经济研究中,GDP是最为常用且重要的指标。它能够反映一国经济的整体水平,比较不同国家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常常是看这些国家的GDP、人均GDP的大小;它还是反映一国贫富状况和人们生活质量的重要指标,通常富国与穷国人均GDP差异极大,人均GDP较高的国家,人们的预期寿命、受教育程度较高,拥有电器的家庭多,婴儿死亡率较低;一个国家衡量经济增长速度,也是看两个时期之间的GDP增长了多少。但是,GDP在衡量各国经济活动时,并非是一个完美无缺的指标,因为它不能完全准确地反映出一国的实际经济状况。

1.GDP指标的缺陷

(1)GDP不能反映一个国家的真实产出。在GDP计算中,有些经济活动是无法计入的。首先,非市场交易活动得不到反映。GDP的数据是按照市场价格计算的,但那些没有经过市场交易,又的确能够增加实际产出的经济活动无法计入GDP。例如,家务劳动、自给自足的生产、自8的社会服务,等等。这些活动也提供物品与劳务,但由于不通过市场,没有市场价格,GDP并没有因此而增加。有一个经典的例子说明了这一点:某位男士雇用了一位保姆为其处理日常生活事务,并向她支付工资,这部分价值要计入GDP。后来该男士爱上了这位保姆,并和她结婚了,虽然新的女主人还在做同样的工作,但她不能再为GDP作贡献了,因为她的工作变成了自给性服务。其次,非法经济活动也无法计入GDP。例如,非法的黄、赌、毒活动,为偷税而进行的地下经济活动、黑市交易等等。这些经济活动无法用市场价格标价,因此无法纳入官方统计。在不同的国家,这部分未计入GDP的活动差别很大,高者达三分之一,低者也有10%左右。

(2)GDP不能衡量人们经济福利的真实状况。GDP衡量的是一个国家的产出,但是产出的增加并不等于能够改善人们的经济福利状况。例如,用于战争的军火生产增加能够增加GDP,但并不能给人们带来福利;引起污染的生产也带来了GDP,但污染大大降低了人们的生活质量;汽车创造了庞大的价值,增加了GDP,但GDP从来不计算严重的交通堵塞占用了人们多少生命;人们加班加点的工作就能增加GDP,但闲暇的减少引起的福利损失也许抵消了生产更多的物品和劳务所带来的福利。

(3)GDP不能反映增长的代价。采伐树木可以增加GDP,过度放牧可以增加GDP,把污染物越多的排放到空气和水中,GDP就越高。GDP反映了产出的增长,却不能反映资源消耗和环境损失。

(4)GDP不能衡量实际国民财富。例如,洪水泛滥破坏了堤坝、房屋和道路,但GDP并不会因此而下降,而灾后重建的大量投资增加了GDP;城市不断修路修桥盖大楼,由于质量规划等原因,没多久就要推倒拆除重建或翻修;马路“拉链”每次豁开,挖坑填坑,GDP都增加。但是国家总财富并没有随之而增加。

(5)GDP不反映收入分配的差距。两个生产同样GDP的国家,一国贫富严重不均,另一国收入分配比较平均,显然,两国的人民并不同样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