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从酒店出来的时候,太阳已经从乌云背后钻了出来,时近傍晚的玫瑰色光线洒在初夏的树叶上,又从闪耀着金光的叶片漏到碎石地上,她停下脚步,看看四周,戴上墨镜。
然后街角拐弯处取了车,驶向进城的路。
道边梧桐树在晚风中哗哗作响,沥青路平整寂静,直伸向远处。
这是和他的第十三次约会。
她挑选的郊区度假村,有小山和湖泊,没有熟人。她象征性询问他意见时,他没说什么,一如既往的笑笑,好啊。
她喜欢他鬓角的黑色卷发,像雄狮的鬃毛,在非洲草原的烈日下赫赫猎猎,如今在驯服者的梳子下乖顺服帖。
只有一次,他在晚餐时无意间提到最近总公司的资源分配指标,她抿了口酒,朝他眨眨眼。他立即将话题换到刚结束的南美之旅上。关于布宜诺斯艾利斯的气候,和巴西的街道,他滔滔不绝。
你应该去看一看。
是吗?她微微笑,那你多和我说说。
餐巾被他绕在手指间打转,语调随着正说着的野生动物和尘土飞扬的山路渐渐兴奋起来,她饶有兴致的看着他,几乎可以在他的脸上找到他当年穿着高中校服跑在篮球场下的样子。
那里有一种随心所欲的气息,让你在街上走着走着都想奔跑起来,你真应该去看看。最后,他强调。
好的,她吞下一口酒,点头。但她一直喜欢的是有节制的东西——蓝白条纹相间的遮阳伞遮蔽的海滩、提供定制服务的精品店、每天晚上八点自动打开的草坪洒水器。
她生命中曾出现过什么称得上随心所欲的东西吗?有,她养过一条金毛吉拉,每日必出门跑上几圈,见到隔壁的短毛猫晒太阳就咆哮,用尖利的指甲把橡木地板划地伤痕累累。后来它被前夫带走了。
最后离开的那天,吉拉蹲在门前的草坪上望着站在落地窗后的她。
吉拉,她前夫站在车边喊了一声,那车顶还绑着上一个结婚周年她送他的脚踏车。它耳朵动了动,眼神如被母亲遗弃的弃儿。
吉拉看着她,轻轻的“汪”了一声,音似呜咽。
那天晚上,她在地窖里翻箱倒柜,找到一瓶酒标是一对相互依偎的爱侣的红酒,那是蜜月时在法国南部乡下一个小酒庄买回来。她还记得当时她穿着一身玫红的连衣裙,他满头浓密黑发,他们一路走过古堡和花田,他的左手始终搭在她的腰上。
她把酒拿进书房,坐在地板上一边看新项目的标书,一边自酌。
穿堂风在空荡荡的屋子里溜达,吹过后院的玫瑰花藤,又吹过窗纱,再敲一敲人去楼空的主卧门。
他没忘了带走所有健身器材,却把所有的合影都留下了。
就这样吧。他说。
就这样。
直到三两年过去,她不必再靠酒精和短效安眠药入睡后,她才明白,那些随心所欲的东西会释放出一种致幻剂——来吧,这里是你期待的远方,自由与爱,黄金不换的梦想。可大脑充血的幻觉消失得很快,潮水澎湃不过数小时,花开也不过一周半月,有些好东西,你注定留不住。
那就不留也罢。
他们共同的朋友后来告诉她,他离婚后去了非洲,后来又游荡回法国。
那吉拉呢?她问。
好像他送给了那个游泳馆认识的女孩。他们说。
他总能轻轻易易挑起她的恨意。
桑之言看着她,说,你会喜欢那的,那里完全用不着套装和高跟鞋,可以早上一起床就喝酒,可以终日在街道上游荡。
哦,是吗。
下次我们一起去吧,他说。
酒精在她的食道里烧了起来,眼前也开始朦胧。
好啊,她说,一起去啊。
遇见桑之言是在去年的年会上,他被他的上司带到她面前。
“林总,这是我们部门今年的优秀员工,市场部所有漂亮的方案几乎都出自他手。”
桑之言的脸上有种不多见的坦率,看着人时的眼神热情直接,和那些挤成一团来敬酒的其他人不同,他没有假装惶恐,也没有假装从容,领带结打得很漂亮,他朝她点点头,你好,林总。
当天晚上他送她回家,到门口时他说,你家好漂亮。
结婚的时候,前夫挑的,他品位比我好。她等着他恭维,诸如她听过很多遍的“品位真好的话怎么会错过你”。
可他只耸耸肩,真是栋漂亮的房子。
于是她转过身,问他,要不要进来参观?
都说办公室恋情是世界上最蠢的事情,尤其是离异女上司和单身男下属,光这两个名词间就有无数闲言碎语埋伏。所以她从来不愿得这是恋爱,一周或者半个月一起消磨一天,这是成年人之间的情感游戏。
桑之言第二次来她家的时候,带来一幅画,不是寻常拍卖会或者画廊里的那种,倒像是街边小店的涂鸦。
我去印度的时候买的,觉得颜色挺漂亮的,上次来觉得你家白墙空空的样子和它很搭,所以就带过来了。他说。
她将画放在二楼拐角的玻璃墙前,出于礼貌的看了一会儿,对他说,我还是喜欢你上次放在车里的酒。
桑之言看看她,什么都没说。
那幅画她终究也没有挂起来,桑之言走后她立刻把它扔到储物间,白墙空空最好,挂在再多东西,墙也不过是墙。
离婚后,她曾粉刷过家里一次,照片墙取走后留下的小钉痕被墙面漆卷走,原先鹅黄嫩绿的底色全复原变白,除了在餐厅装了一整面酒架之外,她宁愿其余地方如大雪落定。
后来她再也没带桑之言回家,她刻意找郊外的度假村或者短途旅行的目的地,第一次在网上搜寻这样地方时,她又看到前夫曾常去的那家会所。当年她在他的信用卡账单里发现这个地名时,曾在网上找到它的照片一张一张看,有按摩浴缸的客房,有大圆床的客房,她喝着酒,一个人坐在客厅地板上听他喜欢的爵士,浑身忍不住打颤,右手不自觉的把鼠标攥得咯吱作响。
他每周三都会去,虽然根据他的说辞他应该是在城市另一端的球场。在下个周三到来前,她打过一次电话去订房,可电话打通后她便后悔了。她到还记得匆忙挂断前听筒里传来甜美的声音: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
我想要一间套房,顶楼,对花园。用信用卡预付订金。谢谢。她说。
原来这话说出来可以这么轻易,当年的她一定想不到。
她给桑之言升了两次职,严格说来也不算她帮的忙。每次都是他的直系上司提出来,而他自己也通过了升职试。
她时常会觉得愧疚,不知道应该给他什么。
有一次她送给他一只手表,他接过来,看一眼笑了笑,道了谢,隔天便给她送来价值相当的珍珠耳钉。那手表和耳钉他们俩都没有戴过,象征着到此为止的试探和还击。
不知所措的她又陷入困惑。
他那么年轻啊,应该有很多更好的选择。抱着他的时候,她能感觉到他光滑的肌肤下紧实有力的肌肉,健壮、散发着勤于管理的勃勃生机。
她把好项目分给他所在的那一组。
她相信他知道,两人对此心照不宣,有些东西她可以给,他不可以要。一旦他开口,这一切都会变了,她这样认定。
也许这也不是他要的,她有时心虚的猜。但这样做,她好受一点。在每次对他说先走了的时候,心里能坦然一点。
良心一旦能被价码赎买,心硬起来便容易得多。
公司里出差的活基本都派是给无家的人士,她每月差不多有一半时间是飞在空中。
一夜正在长途飞机上正思睡昏昏,偏偏遇上强烈的乱流,颠簸时刻机舱内连灯都熄灭了,恐慌的尖叫声顿时四起,夹杂着孩子如长啸的尖利哭泣。
她听着飞机的轰鸣声咬紧牙关,双手攥着安全带,盯着窗外数着拍子呼吸,那一刻她想到的居然是他健壮的臂弯和汗水的味道。
下机后她给他发了个没头没脑的短信,刚遇到乱流。
凌晨三点,他迅速回拨电话来,问,还好吗?到家没?
她忍不住说了句,想你。
他立即说,我去你那吧。
可第二天一醒来看见身边人,她就开始懊悔不该这样自怜,不过是一场乱流,咬咬牙关就过去了,何必这样做作?又不再是十七八的小姑娘了。
她匆匆梳洗,赶着去和甲方开会,在餐桌边留了张纸条:先走了,昨晚多谢你,改天请你吃饭。
等她再回家,人自然是走了的。
她看着黑漆漆的卧室,发了会儿呆,又觉得松了口气。
这周她刚出差回来,落地便收到他的短信,这周来我家,我们看球赛,然后去喝一杯?
她愣了愣神,下意识的问了句,还有谁?
他很快回复,如果你不愿意,那就咱们两个。
他住在东二环,人声鼎沸,周围都是白领出没的咖啡馆和酒吧。她想了想,好像公司很多人都住在那附近。
要不还是算了吧,我有点累,不想看球。她回。她打字的时候,心虚的火焰又开始烧撩,她听到短信发出的声音禁不住心里颤抖了一下,就像小时候打碎了一个花瓶,怕被家长责罚。
哦,好的。他过了一会儿回。
于是这晚上她失眠了,翻来覆去无法入眠,正要起身找安眠药时,看到手机一闪一闪,是他的短信。
第一条,你到底怕什么。
第二条,我累了。
手机像是有千斤重,迅速压得她独居的这一小块地球塌落几万米,她陷在塌陷的地层对着黑黝黝的坚硬岩石愣了半晌,才重重呼了口气,咧咧嘴角对自己说了句,你看吧,总会结束的。
她把手机扔在一边,蜷在被子里,她仿佛不对自己说这句“早就告诉你了”就过不去这夜。
她想起来桑之言之前也和她说过别的话,类似喜欢什么的,但她没往心里去,她早过了把这些话当真的年纪了,不是吗?
年轻时她也相信,可当时她还在穿玫红的裙子呢,如今只穿黑白灰套装的她更相信时间,那种天雷勾地火的爱呀,总会被一抔一抔的冷水浇灭的,所以,只需快乐就够了,谁要累死累活的感情呢。
男女之间,不过各取所需。
想开点。她躺在被子里,反手拍拍自己的肩,可突然,又呜呜哭了起来。
明天,她想,明天她会申请那个驻外三个月的名额。要相信时间,她对自己说。
她回城的那天早上,在自家车库门前发现一束玫瑰,粉白色,被牛皮纸簇拥着,似乎还沾着几滴露珠,她在车后镜里看到看到它们时,新换的后轮已经碾了过去。她犹豫了一下要不要下车把花捡起来,可今天早上有例会,离开公司三个月,还不知有多少硬仗要打呢。她自言自语嘟囔了一声:快迟到了。像是和空气中那个送花人打好了招呼似的,把方向盘朝右轻轻一转,重重踩了一脚油门,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