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专栏超能力本该用来拯救世界啊混蛋(千种豆瓣高分原创作品·短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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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总有一天你会变成一只不再垂涎自由的鸟

穿过一个又一个隧道,夜色恰被抹去,晨光明明灭灭。连绵的山群被早晨七点的山岚暧昧地拥抱着。灰白的天空和翠绿的山脉,都以130千米每小时的速度从孤鸟身旁掠过。

“你知道嘛,人要是想飞,得要有十一米长的胸肌才行。”

孤鸟的脑子里闪过锦鲤的一句话。

他已经越过了翻腾的山梁和高耸的海洋,还是没有长出十一米的胸肌。他有柔软巨大的翅膀,夏天特别热的时候孤鸟会自己剃掉厚厚的毛,锦鲤说那看起来就是没拔干净的大鸡翅。但是,也只有锦鲤能看见。

拉萨是孤鸟的第九站。他从湿热的W城一路向西,穿过四川盆地,沿着国道线飞了五天,终于站在布达拉宫的脚下。刚落地的瞬间孤鸟有些眩晕,大口大口地呼吸稀薄的空气。天蓝得像海,挡不住的好天气。他缓慢地走到一家酒吧,给手机充了电,发短信给锦鲤报平安,就像以前一样。

另一端的锦鲤忙得天昏地暗。虽然他从大四开始就在公司附近租了房子开始实习,按理说早该习惯了朝九晚五的日子,但是现在是有记忆以来的第一个没有暑假的夏天,这让他每天都失落又焦躁。学生们放假了,对公司而言市场瞬间被激活,每个人的工作量都蹭蹭上涨。锦鲤好几次在办公室睡着,一睁眼大家已经开始第二天的工作了。

“房租那么贵我还不回家睡,妈蛋。”

锦鲤拍了拍自己的脸,继续噼里啪啦地打字,摁鼠标。

锦鲤已经非常习惯孤鸟不在身边叽叽喳喳的日子。他陆陆续续收到孤鸟寄回来的明信片、乱七八糟的手链、手工的笔记本和钱包等等等等。孤鸟发给他的短信他一直没有时间回,他自己也知道这只是一个习惯,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

虽然锦鲤声称自己有有情饮水饱的人,但是他和孤鸟一起的时候总是商量去吃什么去买什么。他的付出和收入是成正比的,很快就如愿以偿换了新的电脑和相机。暑假开始之后,锦鲤的周末变得很短,但是摩羯天生都是工作狂,周六晚上能够和朋友聚一聚就够了。朋友们计划一起请年休假到海边度假,锦鲤没有说话,知趣的人说,你们就不能等人家孤鸟回来再去啊。

从酒吧出来,大家各自分头回家。锦鲤坐上车的时候想到,孤鸟在散伙饭的时候喝酒喝傻了,满嘴酒气地问出租车师傅:“师傅,你会飞吗?”

W城的霓虹湿漉漉的,刚好配上看海的夜晚。公交车飞驰而过,溅起一路水花。每次大雨之后整个城市都会真正地“水泄不通”,很多人都有蹲在公交车顶等救援的经历。所有的城市都大同小异,平凡,向善,又多丑恶。锦鲤的租的房子就在江边,此时夜生活刚开始。火爆或油焖的大虾刚出炉,有人换了衣服跳进长江里游泳,水往东流,人向西游,十几分钟都还在原地。广场舞已到下半场,锦鲤回家的每一步都刚好踏在节拍上,他气得只能一路小跑。回家之后从冰箱里拿出一听啤酒,打开电脑,手机收到新的短信。

因为下过暴雨,风扇吹得稍稍有点凉。

锦鲤很怕冷。刚搬进这个房子的时候,家具家电都不齐全,冬天常常停电。他刚洗完澡还没来得及吹头发,整个小区啪地跳了闸。电热毯忘记插,90年代的小区根本不知道暖气为何物,锦鲤穿着棉袄裹着被子在客厅踱步。孤鸟走过去拿毛巾轻轻地擦锦鲤的头发,按住了瑟瑟发抖的锦鲤。

“冷啊?”少年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你废话。”锦鲤向后仰头看见孤鸟的下巴,很努力地想要翻一个白眼。

缓缓地,悄悄地,孤鸟张开了羽翼渐丰的翅膀。温暖的,轻柔的,交叠的。在冰冷的黑夜里,连翅尖的软毛都带着熟悉的体温。孤鸟比锦鲤高一些,抱着锦鲤左晃右晃。锦鲤有些惊讶,愣了半天,对孤鸟说:“你知道嘛,人要是想飞,得要有十一米长的胸肌才行。”

孤鸟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胸。

那也是他第一次见到孤鸟的翅膀。锦鲤感觉自己差点要醉死在这个拥抱里。

那种感觉,就像是两年前,他们去音乐节。喜欢的乐队在台上唱着我爱你,孤鸟也在台下跟着大吼我爱你。他们的身后是升腾的橙色烟火,是墨蓝色的云,和最终安静清朗的夜。

孤鸟想要飞得很远,锦鲤怎么也追不上。孤鸟去了墨脱,去了漠河,去了青海湖,去了杜尚别,去了雷克雅未克。锦鲤没有时间也没有钱,他在W城每天拼命工作,就为了买一辆喜欢的车,能够搭着孤鸟去旅行。孤鸟想飞就去飞,累了就回到车里休息。所以锦鲤的角色一直都是在家等孤鸟回来,带着仆仆风尘,和满满惊喜。他们很少一起旅行,仅有的几次都是孤鸟先到,锦鲤坐了一夜硬座和他会合——他知道孤鸟有多喜欢飞在山林间。

孤鸟在拉萨的一个酒吧做了一个多月的义工,摆个小地摊,还挣了一点钱。他给锦鲤和自己点了两盏灯,然后起身离开了拉萨。

——他甚至想过,能不能不要再出发了。

几天之后,孤鸟在成都歇脚。这是为数不多的两人一起去过的城市,每天晚上去不同的烧烤店吃火爆鸭肠和凉拌鲫鱼。他习惯性地给锦鲤发了短信,坐在府南河边抽烟。

因为家里优渥的条件,孤鸟有大把的时间,继续读书,游学,甚至啃老。当锦鲤淹没于世俗之中时,他可以随时随地抽身离开,到一个没有听说过的地方去。孤鸟还没看够这个世界,还不能停下来。

他们不是没有吵过架。他们的脑子结构完全不一样。

孤鸟觉得锦鲤上进聪明,他可以熟练切换三门外语,能准确指出猎户星座,逛古玩市场的时候能认出便宜的真古董,甚至编了一个小游戏供自己打发时间。锦鲤觉得孤鸟勇敢无畏,他可以只身一人深入神农架,他自己搬回木头在阳台搭了一个木屋,他想考研就一定能考上,即使孤鸟已经很多年没有认真看过书。

孤鸟踩灭了烟屁股。

想来最悲伤的事情倒不是分手,而是从前相互欣赏的优点,变成了无法容忍的缺点。锦鲤变成了书呆子,孤鸟变成了没脑子。

两个月前,锦鲤站在天台,最后一次迎接孤鸟回来。他还是用他的巨大翅膀拥抱锦鲤,锦鲤觉得恍如隔世。在喝完番茄玉米汤之后,于是在看完更新的美剧之后,于是在孤鸟说暑假准备去拉萨之后,他们就分开了。

锦鲤厌倦了等待,终其一生都无法追上孤鸟的步伐。

孤鸟沿河绕了很大一个圈,最后又走回了原地。在城市里还是没有丝毫方向感。孤鸟伸手拦了出租车,顺路买了一份火爆鸭肠回酒店。

孤鸟忘记了自己在W城已经没有家,还保持着所有细微的习惯。他在外面飞来飞去,因为心里还有一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