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城,元宵前夜,灯火通明,热闹非凡。人们充街塞陌,聚戏朋游,鸣鼓聒天,燎炬照地。其中,不少人还戴着狰狞的兽面,穿着诡状异形的服饰(包括男为女服),令沈南觉得这仿佛不是元宵节,而是西方的万圣节。
沈南来到位于洛河南岸的南市,这里是洛阳城内最繁华的所在,商铺林立,灯火辉煌。
行到一处,沈南突见阔地上摆放着一个巨大的衣以锦绮,饰以金银的灯轮,高二十丈,挂数万盏灯,真的是壮观无比,绚丽无比,令人忍不住啧啧称赞。
沈南先是挤在人群里仰着头观赏了一会儿这美轮美奂的灯轮,而后他又把目光转向四周喧嚣的人群,见别人都是成群结队的,而唯有他是形单影只的一个人,不免又生出些“每逢佳节陪思亲”的凄凉之感。他想,与其在这里思亲,倒不如去相王府把李旦揪出来,两人结伴同游。于是,他一路打听着朝积善坊的方向走去。
行至一胡商开的酒肆前,两个相貌俊美、皮肤白皙、打扮入时的胡姬正立于酒肆门口招着芊芊素手延请客人。这场景令沈南不由得想起了李白的一句诗:“胡姬貌如花,当垆笑春风。笑春风,舞罗衣,君今不醉将安归[1]?”
见沈南从门前经过,一胡姬举着一盏夜光杯走上前来,忽闪着一对迷人的大眼睛笑盈盈的说道:“这是高昌的葡萄酒,客官要不要品一品?”
沈南无法抵挡这极富异国情调的美女的微笑攻势,不由自主的接过了对方手里的夜光杯。就在此刻,沈南的身后传来一个细小的声音:“公子行行好,给口吃的吧。”
沈南头也不回的摆了摆手。在他看来,那些在大街上行乞的人都是些不劳而获的骗子,专会利用别人的同情心来骗取钱财。不过,只一转念,他又想,现在不是在21世纪,而是在一千多年前,当此之时,或许,民风尚且淳朴。想到这里,他急忙回过头去,只见一衣衫单薄、瘦小枯干的少年正唧唧索索的立在他的身后,低垂着头,手里捧着一个破旧的瓷碗。沈南见他这般落魄,不由得动了恻隐之心,急忙向腰间摘取荷囊。
就在此刻,从酒肆里奔出一个留着络腮胡子、五大三粗的西域壮汉。那壮汉对行乞者凶道:“快走开,快走开,别挡了老子的生意。”
那行乞者却并不离开,只是抬起头来,用凄楚的目光望着那壮汉,说道:“爷,行行好。”
沈南见了那行乞者的“庐山真面目”不由得惊道:“力士,怎么是你啊?你居然还在洛阳!”
那力士听到有人唤出自己的名字,也是一惊。“沈御医,我……”力士在洛阳城流浪了近两个月,今天头一回遇到“亲人”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两个月前,力士因明堂失窃之事被罚出宫。沈南一直觉得,那晚若不是自己跑到明堂去“慰问”说不定那龙形玉佩还丢不了呢,那么看守明堂的力士也便不会因此被罚出宫了。所以,对力士被罚出宫一事,沈南感到很内疚。力士临走那天,沈南给了他很多的银两,足够他回广州之用。所以,沈南一直以为力士早就回去了呢,却不料他竟流落于洛阳城的街头。沈南搂着力士单薄的肩膀说道:“先别说了,走,咱们先到酒馆里暖和暖和,吃顿饱饭去。”
于是,他二人进了不远处的一家酒馆,找了个座子坐定。菜还没上齐,饥饿难耐的力士便狼吞虎咽的吞了两张胡饼。
沈南道:“慢慢吃,别噎着。”
沈南的话音未落,力士便因吃得太急而打起嗝儿来。沈南急忙递给他一杯水。力士喝了一大杯水,却丝毫不见效。
沈南道:“别急,我给你扎两针就好了。”沈南于是从包裹里翻出两根针灸针,蹲下身子,挽起力士的裤腿,在他两侧的足三里处各扎了一针,稍作捻转之后,力士的呃逆一下子便停止了。
力士惊喜道:“哎呀,不打嗝儿了。沈御医,您可真是太神了!”
沈南一边将针灸针从力士的体内拔出,一边道:“这算不得什么,只是雕虫小技而已。”
这时,菜上来了。沈南道:“趁热吃吧,只是别太急了,也别太饱了,一下子吃得太饱会生病的。”
“恩。”力士点头答应了一声,而后便拿起了筷子。起先,由于沈南的叮嘱,他还有意识的控制着自己,但是吃着吃着,他便顾不得那么多了,一会儿功夫他便吃了个盘儿干碗儿净。
待力士酒足饭饱之后,沈南这才问道:“你不是说打算回广州吗?怎么没走呢?”
力士叹息道:“唉,人要是点儿背,喝凉水都能塞牙。那天,我出了宫门,便一路往南走。洛阳南城那边没有这边繁华。我走的累了,便找了一家小酒馆要了碗面。当时,有两个人坐过来和我搭讪。他们听出我的岭南口音,便问了我些那边的风土人情。也怪我嘴欠,滔滔不绝的说个不停。待他们走后,我吃完面,拿起包袱的时候才发现,包袱轻了很多。我急忙打开一看,里边的银两居然全都不见了。幸而我怀里还揣着几贯钱,否则那天我连那碗面钱都付不了了。我在神都举目无亲,而且我也没有什么本事,干力气活儿吧,我这身子骨儿又吃不消。所以,万般无奈之下,我只能是沿街乞讨了。”
沈南道:“世上偷窃行骗的人很多,你一个人在外要懂得提防。”又道:“你不用着急,我再给你些银两,助你回广州就是了。”
不想,力士却摇头道:“我不打算回广州了。”
沈南诧异道:“为什么?”
力士道:“不瞒您说,我的本名叫冯元一,祖籍潘州。我的父亲冯君衡曾任潘州刺史。”
沈南忍不住问道:“那你也算是出身于官宦之家了,为何要进宫做宦官呢?”
力士叹了口气道:“正所谓,天有不测之风云,人有旦夕之祸福。五年前(长寿三年,公元694年),有人向朝廷诬告说,岭南流人谋反。皇上便派司刑评事万国俊[2]领监察御史衔前往岭南查处。那万国俊到了广州,也不问青红皂白,直接将抓到的三百多流人赶到江边斩首了。不仅如此,过去与这些流人有来往的人也都受到牵连。我父亲这个潘州刺史也因此被革职,并籍没了家产。不久后,家父忧郁而死,十岁的我只得四处流浪,以乞讨为生。去年春,我去到广州。不知为何,竟连续腹泻了十日,身子虚的很。一日,行至半途,我突然觉得眼前一黑,便什么都不知道了。等我醒来时,已经在李千里李大人的府中了。李大人为人友善谦和,他不但请医生治好了我的病,还收留了我,与他家的仆人一样的吃穿用度。就这样过了十几天,一日,我听他家的仆人议论说‘李大人欲择两个阉儿进献给皇上’,便主动找到李大人说:‘我愿意净身去皇宫,以报答大人的救命之恩。’”
听到这里,沈南不禁惋惜道:“报答救命之恩有很多种方式,何必非要净身?”
力士道:“其实,报答李大人的救命之恩,只是其一。”
“哦?那其二呢?”
力士道:“其二,也是为了来神都见见世面。在李大人家固然好,但终我一生不过是个庸常的仆人。但进了宫就不一样了,若能得到皇上的赏识,说不定还能出人头地、光宗耀祖呢。”
沈南一愣,心里话说,别看他年纪小,身材小,可志向却不小啊。
力士苦着脸说道:“可谁承想,进宫才两****就出了差错,被赶了出来。我这样子,还有何脸面回去见李大人?”
沈南宽慰道:“这又不是你的错,李大人是不会怪你的。”
力士则道:“不!我不回去!不出人头地,我誓不回岭南!”
沈南觉得力士这孩子倔强得可爱,因而笑道:“那你想如何出人头地呢?读书入仕途,还是做些生意?”
岂料,力士却道:“我想回宫去。”
沈南大惊:“你还想回去啊?回宫有什么好的?整天提着脑袋做事情,哪比得上外边逍遥自在啊?”
沈南哪里知道,力士这两个多月在洛阳的街头流浪,整日里见那些衣着光鲜的达官贵人们趾高气昂的骑着高头大马在大街上来来往往,心中不禁生出了许多的艳羡。他暗自发誓,有朝一日,自己一定要加入到这些达官贵人的行列。他暗忖,自己是一个被阉割了的太监,不可能再走仕途,若想出人头地、飞黄腾达便只能是重返皇宫。皇宫里虽然充满了危险,但也充满了机遇。正所谓,从哪里跌倒,就要从哪里爬起来。力士望着沈南道,“沈御医,我想求您帮我一个忙?”
沈南问:“什么忙?”
力士答:“求您在皇上面前帮我求个情,再给我一次机会,让我回宫去。”
沈南想了想说:“你出宫之前,我便求过了,可是没管用。皇上当时说,赏罚要分明,她虽然觉得你挺聪明伶俐,挺招人喜欢的,但若不罚你,恐怕以后难以约束其他的宫人。现在才刚过去两个多月,我若现在去求,效果恐怕也不会太好。不如这样吧,你跟我去相王府,我跟相王说说,让你先在他府里呆一段时间。等再过个一年半载,等明堂失窃的事完全被人遗忘了,我再帮你去求皇上,你看如何?”
力士点头道:“多谢沈御医。现如今能有一个落脚的地方,我便知足了,哪还敢奢求更多。”
酒足饭饱之后,沈南又带着力士买了件棉衣,穿上,而后他二人一边说笑赏灯,一边朝积善坊而去。
走进积善坊,远远的,沈南便望见一座宏伟华丽的府邸的大红门前放置着数十棵灯树(灯树又称“火树”就是在形状如树的灯架上悬挂灯彩)。每棵灯树高八十尺,悬千盏灯,其光明使月亮都黯然失色,也照得府邸正门前那对巨大的铜狮子亮闪闪的冒着凶光。
沈南道:“这是谁的府邸?这么排场?”
力士道:“这是梁王武三思的府邸。”又道:“这大门口的几盏灯还算不得什么。我听街上有人议论说,梁王在自家后院的假山上搭了一座灯楼(即用灯彩结成的彩楼),高一百五十丈,广二十间,上面悬挂着用珠玉金银制成的坠穗,微风一至,金石相互撞击,发出风铃般清脆悦耳的声音,那才叫一个‘绝’呢。”
沈南心中暗道,这家伙别的不会,倒挺会享乐。只是,这一座灯楼所需的蜡烛恐怕够一户百姓烧好几十年了。再看看停靠在这府门外拥塞的车马,再听听他府里阵阵的锣鼓之声,便可想见,此刻他府里必定是万分的铺张热闹。这可真的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沈南正想着,突见一太监装扮的人从梁王府的大门里走出来。那力士眼尖,一下子便认出此人正是宫中的高延福高公公。这高延福年近四十却长了一张古稀之年的老脸,苍白松弛的肌肤耷拉下来,形成一道道纵横的沟壑。他出自武三思门下,因而专程于元宵前夜登门拜访。
力士见高延福出来,急忙迎上去行礼道:“力士给高公公问安。”
“哦?力士?你怎么在这里?”明堂失窃案倒是因祸得福的让力士这个小太监在宫里出了一回名,所以这高延福倒还知道他。
力士答:“小的陪沈御医在此处赏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