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悬疑十一度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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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上楼时,甘露一直在端详手指上那枚戒指,这种最简洁却最经典的款式似乎是所有广告的主题,但是和以前见到姚景手上带的那枚也没什么两样,心里难免泛着酸,不知道程天送给姐姐的戒指是否也是这样的。

程天洞察到了甘露的小心思,紧了紧她的手,“这枚戒指是你姐姐的。”

甘露心里咯噔了一下,未免有些失望,钻石般坚硬的事实证明他心里只有姐姐一个人,从始至终她都只是姐姐的替身。

爱情真是狭隘的感情,程天对甘霖如是,甘露对程天如是,姚景对程天亦如是。

回到房间后,甘露才松了口气,只有离开了地下室她才有机会逃离,从现在开始,她必须努力争取到程天的信任。

程天从衣柜里找出一条款式很简单的白色连衣短裙和一件白色毛领兔毛开衫,甘露知道他的意思,两个人都穿得正式些,待会儿好进行他的仪式。

两人都穿一身白,感觉很不吉利,西方人婚礼使用的色彩到了东方就变成了葬礼专用。不过甘露没有提出异议,她很顺从地收拾起衣服进了浴室。在浴室的窗户里,甘露见到了久违的天空,阴云蔽月的夜里,黑暗笼罩着方圆百里的森林,仿佛隐藏着无数看不见的幽灵,晚风一阵比一阵清冷,夹裹着来路不明的瘆人怪音。

半个小时后,她光彩照人地出现在程天面前。

“很好,你的体型跟你姐姐差不多,衣服很合身,以后你就穿她的衣服吧,我喜欢看。”程天牵着甘露的手来到梳妆台的镜子前。

甘露自己也被这套衣服的效果惊呆了。妈妈以前说过要想俏一身孝,意思就是穿一身白色会有惊艳的效果。镜子里的甘露和平时判若两人,简洁的设计恰到好处地衬托出了她内敛的气质,兔毛的柔软和蓬松又增加了几分温柔的可爱感。除了刚刚洗过的头发有些凌乱外,这身衣服完全可以参加正式的晚宴,这样的她和同样穿着一身白色礼服的程天站在一起很有情侣的效果,他的外套很瘦,窄窄的青瓜翻领,款式是那种复古的老式设计,他还是那么俊朗,只要不露出那口黑牙,眼神依然带有摄人的魔力。程天微笑着看着镜子里的甘露,很欣赏自己设计的造型,也很满意她的配合。

“来,带上这项链,你会更漂亮。”程天不知从哪里拿出一根白金项链,可笑的是,链坠是个十字架,甘露想起姐姐日记里曾经写过,她为了可以随时祈祷和忏悔购买了许多十字架造型的首饰。这项链应该也是姐姐的,十字架的做工很精细,满天星式的碎钻正好跟钻戒遥相呼应,选择这个款式显然程天是用了心的,他半开玩笑地说:“知道项链的来历吗?原始社会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转变时,男人经常掠夺其他部落的女人做妻子。为了防止这些女人逃走,男人会用一根状似项链的金属链或绳子套住女人的脖子。项链也是锁链,带上这条爱的枷锁,你一辈子都是我的人了。”

“真的要从他身边逃走吗?”心底深处有个声音在质问着,“也许再给他些时间,他会爱上现在的你。”这个念头就像一阵风吹乱了甘露原本的思绪,她闭上眼睛强迫自己过滤掉这个问题,不去看镜子里那个让她心烦意乱的身影。

再次睁开眼睛,甘露拨弄了一下头发,手上的钻戒光芒一闪,她立刻想到了程天的承诺,他答应把他的秘密全部告诉自己。

“从姚景姐说起吗?你们之间究竟有多少是姐姐不知道的。”甘露转身坐到了床上,把茉莉枕芯的枕头抱在怀里,那久违的茉莉花香让她镇静。

“别着急,我会全都说给你听的,来,先喝点水,你现在需要多喝水。”程天拿出一瓶新的纯净水,拧开盖递到甘露嘴边。

这个体贴的动作让甘露心里的那个声音再次响起:他的本质是好的,姐姐没有选错人,如果能治好他的病,他一定是全世界最理想的爱人。

喝下几口水,也许是感冒药的药效开始起作用了,甘露感觉头有些晕,半倚半靠在床头,轻轻地说:“我准备好了,你可以开始了。”

“既然你提到了姚景,那我就从她身上说起吧。”程天也在床前坐下,把手轻轻地盖在甘露的手上,“其实我们之间没有什么,一切都是她的一厢情愿,在我的计划里,即便我不吸她的血,她也是要死的。”

“为什么?难道你看不出姚景姐有多爱你吗,为了你她什么都肯做,你就那么铁石心肠?”甘露想起了姚景临死前说过的那些话,如果她有魂魄,现在一定就守在这间屋子里听程天说出心里话。

“你可能已经知道我为她买了保险,保额很高,我需要这些钱。”像是终于承认了不肯承认的错误,程天的声音低了些,“其实我并不会做生意,我擅长的只是玩些时尚圈里的小把戏,只有那些头脑简单爱慕虚荣的人才会被吸引。在法国我根本没上该死的管理学课程,那对我来说简直就是浪费时间,我知道学金融的人通常不会太死板,所以只要送给教授们不菲的支票,他们就能帮我弄到文凭。回国后,家族成员的长辈们对国外的了解不深,见到那份写满外文的文凭根本就没有怀疑,加上那时我在国内时尚圈里已经小有名气,他们就按照遗嘱把医院的管理权完全交给了我。表面上医院经营得不错,有很多朋友帮忙做宣传和帮衬生意,其实医院内部一直处于亏损的状态,如果我不想办法弄钱投进去就要维持不下去了,那毕竟是我父亲的产业,我不能让医院败在我手里。”

“为了医院,你就要姚景姐去死吗?以她现在的身价,完全可以赚到足以维持医院运作的钱吧,你可是她的经纪人啊,你手上还有那么多名模,还有培训班,还有俱乐部呢。”甘露没想到会听到这样的理由。

“你还是不了解这个圈子,你以为姚景可以红多久?这个圈子里每年都有无数美女出现,她最多也就两三年,新鲜感一过,不会有人再记得她,我把她捧红不是要在她身上赚钱,而是为了让她足够配得上我需要的保额而已。而且除了医院的开销,我的私人生活也需要钱,俱乐部的经营状况也不算好,客人是很多,但大部分都是朋友,该打折和请客的时候我也不能手软,所以,一直以来那里也没赚到过钱。我有自知之明,自问已经尽力了,我根本就没有做生意的天分,最适合的工作只有经纪人。”男人对心爱的女人承认自己的无能是件很难堪的事,但是程天竟然全都说了出来,他确实把甘露当成最信赖的人了,“古人有句话说的很好,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这几年的生活让我回不到从前了,我喜欢昂贵的首饰,精致的外套,限量版的皮包,名贵的汽车,这些可以证明我与众不同的东西已经深入骨髓再也不能分离了。没有这些就不会有其他人的信赖,那些人会看不起我,藐视我,忘记我的存在。我不想再回到可悲的少年时代,我不要再当尘埃,我宁可忍受整容断骨带来的痛苦,也要拥有现在的一切。我要让所有人都看到我,都尊敬我仰视我。只要你跟我在一起,他们也会尊敬你仰视你的,我们会是众人的焦点,我们永远都是。”

程天被自己的话带动了情绪,他紧紧地抓着甘露的手,说了从来都没对人说过的话,“所以,我不能放弃我的生活,我也不能没有钱。姚景她不是说爱我吗,如果是真爱我那就是可以为我牺牲的吧,我杀她不过是成全她,最终她证明了她的爱,我还会得那笔巨额的保险金,她也算死得其所。我给她梦想和希望,她把生命交给我,算很公平的交换吧,要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许多碌碌无为的人终其一生也不能实现一个梦。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满天神魔都会跟我作出同样的事情来,我所做的根本无可厚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