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记者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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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记者被打何以不算新闻

“记者被打不算新闻!”不知这一“论断”出自何人之口,反正已有大量事实为证。从眼下来看,记者被打已是司空见惯了,确实不该再算“新闻”。在网上搜索“记者被打”,居然搜到了1740万条!当然,这并不表明有那么多记者被打,但记者被打的事件一再发生并引起社会关注却是不争的事实。

最近从河北传来消息:《河北青年报》副总编辑乐倩也因为舆论监督而被不法暴徒打伤,此事就发生在记者节的当月。一时间,社会舆论广泛关注。这下可有看的了:不仅在一线采访、写稿的记者被打,连在后方编稿的编辑、编辑部负责人都不能幸免了。这么说来,记者被打就更算不上“新闻”。

虽然“记者被打不算新闻”,但许多记者、许多新闻单位还是一次又一次把此事当做新闻来报,颇有点“精卫填海”似的悲壮。有的报道中,愤怒、不平更是溢于言表,意在引起社会的关注,以求重视、杜绝记者被打事件。

不用专门查询、也不用刻意回顾,我们就可以回想起许多记者被打的事件。被打的记者中,既有地方小报、小台的记者,也有省报、省台的记者,就连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的记者也曾有被打的“记录”。记者除了被打,还有遭到非法拘禁、非法传唤、非法扣留、限制人身自由的,更有甚者,竟有地方公安人员进京抓记者的案例,此举让被抓的记者一连多日有家不敢回。至于采访受到粗暴拒绝、非法阻挠、围攻恐吓,采访器材被扣、被损之类的事,就更是不计其数,我本人就多次经历或见证过。难怪,有人感叹:记者被打不算新闻!

记者被打真的不算新闻?如果是记者因个人琐事被打或夜间行走被酒鬼所打,那当然算不上新闻、更算不上值得社会关注的新闻。记者在这种情况下被打就与其他人被打一样,不值得特别关注。如果是因为记者在正常情况下采访、在行使舆论监督的权力时被打,那就是不容忽视的新闻、是值得全社会关注的非常事件!

就像法官在审理案件时遭到原告或被告报复、民警在执行公务时遭到不法分子袭击一样,记者因正常的舆论监督而被打,就是愚昧、邪恶、不法向社会的公平、正义、良知的挑战,因而是一个文明社会、法制社会所不能容忍的、不可等闲视之的。如果不能严肃处理,坏人就会更加嚣张、正义就难以伸张。也许是一些记者被打事件没有得到妥善处理,记者的权益没有得到应有保护,有些记者因此丧失了信心,再不敢越雷池一步,甚至从此噤若寒蝉,正常的舆论监督也就销声匿迹了。这样一来,社会的丑恶现象得不到及时、充分、有力的揭露,社会的空气就难以净化。如此说来,记者被打,打在了记者身上,却痛在人民的心头。打的是记者,被打的却是社会的正义。记者因此受挫,损失并不限于记者本人。

就某种意义上说,记者代表的是社会的公平和正义。记者因为职务行为而被打,是文明社会、法制社会的悲哀,是决不能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的。如果容忍这种现象累累发生,那就是容忍犯罪。当然,这并不是说记者的一切行为都是正确的、记者的所有舆论监督行为都是无可指责的。个别记者的失误、失职、失德也是客观存在,也应受到谴责乃至制裁,我们也不能视而不见、姑息包庇。检举揭发记者的不良行为、如实反映情况、驳斥不实之词,也是社会各界、包括监督对象应有的权利,但这完全可以通过正当渠道解决,不应该、更没有理由诉诸武力,大动干戈。以暴力的手段对付记者,不但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把事情弄得更糟。

记者被打不算新闻?一个文明的社会、法制的社会,就不应该发生这样的新闻!

希望再不要听到记者被打的消息。记者不再被打了,社会就又进步了。

(原载《今传媒》2010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