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叫一声老乡好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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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大地的事情

鲍尔吉·原野

蒙古人不让人往火里掷石头、不许往火里泼水、不可以向火吐唾沫。他们不允许轻慢地对待火,就像人不能往自己父亲的脸上吐唾沫一样。

蒙古人认为火是生命,是神灵。

蒙古人这么想很对头。火如果不是生命,世间哪还有生命?所有的命里面——无论是小虫的命、老虎的命、人的命、树的命、云的命——最旺就是火的命。

火的命长在身体外边,飘摇、高举、蛇的腰、热,能把人烧出油来。火除了怕水,不怕一切。我在大连中石油的火灾中得知,火可以把10公分的钢板烧成纸那么薄,把一米厚的水泥隔离墙烧成粉,把钢板管道烧的吱吱响。火,你到底是什么?请告诉我们真相。

大连的火灾让人知道,燃烧是火、不燃烧也是火。不燃烧的火藏在管道的油里,遇到氧气才现形。现形之前,它仍然是火,只是人类眼睛看不见火形。它用热辐射把金属灯柱烤弯,剥夺人身上的汗液甚至唾液。这就是火。

火像花朵,是跳舞的花朵。火苗们手拉着手跳转圈儿舞。橘红的火焰镶一层红边儿,白色的火焰镶一圈儿蓝边。火的头发如烈马之鬃,火是一匹马。

用火柴点燃一张纸的时候,纸抽搐、曲折的黑色边缘收缩。火苗初起很小,火好像胆子也很小,烧大之后,火伸开腰,吞掉纸,吐出灰,火随之消失。

释迦牟尼佛问弟子:火苗去了哪里?

是啊,火苗去了哪里?纸烧没了、木柴烧没了、煤烧没了、火也没了,但木柴有灰烬,火却无痕,火到底去了哪里?正如它来之前,曾藏在一个地方。那个地方不是火柴盒,也不是打火机。火那么大,那么旺,没有一个地方能藏得住火。火在哪里待着呢?

旧日的油灯里有另一样火。油灯的火苗如一颗黄豆,不大不小,像一颗左右挪动的金豆子。这是儿童的火,又像安静的农妇的火。这个火不野,也不跑。它熟悉农民的脸,认识母亲缝衣的针线,油灯照过并读过许多旧时的书,现在的话叫“通晓国学”。

秋天,我在悬崖上看见一小片枯草,金黄贴在地皮上。风往悬崖刮,我点燃这片草。正午阳光,竟看不到火苗。火苗在阳光下穿了隐身衣。而草在一瞬间变成黑色,好像黑的灰烬占领了金黄的草,黑色一直冲到悬崖边上。我觉得很神奇,像一只变魔术的手把草变没了。

一位参加过大兴安岭灭火的老兵问我:如果山下树林起火,卷到你所在的地带,你往哪里逃生?

我说逃到没起火的树林里,肯定是这样。

他说,起火天一定是刮风天,火跑得比你快。你背着火跑,肯定被火烧死。

我讥讽他:难道往火里钻吗?

他说对。凡是在山火中活命的人都是往火里钻的人。火的燃烧带只有几米宽,最多十多米宽。人用3秒钟就可以跑出十米远。跑过燃烧带,就是火烧过的安全地带。

他说得有理,越想越有道理。

大凡面迎困难的人,困难都没有人所想象的那么艰难。山火中,丧命最多的是动物。动物肯定顺风跑,它们不敢往火里钻,结果被烧死。人的聪明这时候有了用处,顶风顶着火跑,保住了命。

暗夜里,火是乱发的武士。火好像全是雄性,全急躁,全追着风往前跑。只不过木柴和煤扯住了它的脚步。火生于大地、熄于大地。火是遁形的精灵,人只可扑灭一处火,而不可能消灭火。火和水、和天空大地一样,是永恒之物。

雪地上的羽毛

去年冬天,我起早遇上一场大雪。街上没人,雪已经停了。我像狗一样在无痕的雪地留下脚印,还真舍不得踩这么细腻、柔情的雪。很想雇一人背着我走,但背我的人也要留下脚印。就这么趟吧,暴殄天物啦。

我小心走着,准备上大道跑步。见天上打旋落下一样东西,似落非落,像不太愿意落。啥东西?雪后无风,所以此物才慢悠悠落下来。我希望是钱,100元、50元都行,10元也行,5元就不要落了。但颜色不对,不红不绿不灰,怎么会是钱呢?这件东西在我的仰视下几乎贴我鼻尖落下,躺在雪地上。我定睛看,是一根白色的鸽子羽毛。羽毛没有雪白,算乳白吧。

早上,一根鸽子的羽毛拦住你,静卧雪上,这简直是最好的礼物,比钱好。我拣起羽毛,看上面有无玄机,比如几个模模糊糊的字迹——原野快要发财了,但没有,鸽子不会写字。我突然想起羽毛的主人,它应是一只白鸽子,现在何处?天上空空如也,泰戈尔说的真对,飞过天空的鸟不会留下痕迹,留一泡粪也会落在地上,而不能留在空中。鸽子飞走了。那么,鸽子送我这根羽毛干啥?我头发越发少了,但不宜贴鸽子毛充数,我即使把这根羽毛黏在胳膊上,也没有相信我是鸽子。

我拿着这根羽毛走路,既然拣到了一样东西,我希望继续拣到其他东西,比如一封待寄的信。把羽毛黏在信上,表示十万火急。但大清早上拣不到信。事实上,我在中午和晚上从来没拣到过信,信在邮电局的信筒里。我突然想到,羽毛不是来找我,它找的是白雪。

我把羽毛放在雪上,白的羽毛白的雪,很圣洁。如果带照相机就好了,拍下来挺美。雪地的阴影微微有一点蓝,羽毛的竖纹衬托在雪的颗粒中,显出优雅。如果这是灰鸽子的羽毛,跟雪就不怎么默契了,白鸽子很懂事,而且懂美术,啄一根羽毛降落之,装点美景。我觉得这个鸽子挺讲义气。

我正看——新浪微博把我归纳到“吃饱没事”的作家行列,而其他作家是怀疑型,半怀疑型和诗意型,归纳的真对,只有吃饱没事的人才盯着雪地的鸽子毛出神——身旁一人问我:看啥呢?

我没法回答看啥,便胡乱指指羽毛。

这人说:你把鸽子埋雪里啦?

我说:没有。

那你看羽毛干啥?他又问。

我反问他:不看羽毛,我看啥?看你呀?我直视他。他上下看我,我俩对视。他叹口气走了。

我们俩这么说话都不讲理,因为这个事里面没理。只有一根鸽子羽毛。我撤退,拜拜羽毛。我街口拐弯,无意回头看。你猜怎么了?那个问我的人正撅着屁股刨雪,他相信羽毛下面的雪里一定有一只等他红烧的鸽子。

嗨——我一喊,他撒腿跑了,骂我:你是个大骗子。

是,我在心里说,我是骗子。如今你不能在大街盯着一件近乎虚无的东西看,你看了而别人没看出其中的利益,你就骗了他。

我开始跑步,希望天上再落下一根鸽子的羽毛,或落下两根、三根羽毛,我把这事看的比吃饭喝粥都重要。

蜜的秘密

我们在花里看到的是花瓣,是美人意态和飘零。蜜蜂在花里看到了蜜。

蜜在哪里?

娇嫩的花蕊生在花的中心。花蕊像蛇信子、像微型豆芽、像海洋生物的手足。哪里有蜜?花蕊的冠上有一点点花粉,这是蜜源。世上所有的蜜都来自如此稀少的花粉,蜜蜂把它们酿成蜜。

人在世上浑浑噩噩几十年,不明白的事情太多了。比如曾经吃过蜜,却说不清什么是蜜。

蜜何止于甜?它是成分复杂的能量,也是生物体。蜜纯净如琥珀。我宁愿把琥珀看作是远古蜂蜜的结晶,我希望它是蜜的化石,切成一个戒指面戴在手上。蜜抱着手指睡觉,手隔着银子甜。

蜜的汉语发音轻柔甜美,吵架时用不上这个词。你蜜,听上去不狠。

蜜是世间最神秘的东西之一,它不同于纯朴的粮食要去壳碾压,要煮熟果腹。蜜从蜜蜂(的嘴里、肚子里、哪里不清楚)那里到人口中,融化了一个甜的秘密。它和舌头如同情人一般相遇并相爱,缠绵不已。蜜在前生前世就知道人想蜜,知道舌爱蜜,最神奇的,是蜜蜂知道蜜在哪里。只有蜜蜂知道花里有蜜。

花多干净。我们以为花仅仅负责人间的美,人把花的图案印在布上,雕成花放在房檐上,故宫影壁墙上刻着琉璃的荷花。花迎风摇摆,一如有情。花临水揽照,一如幽怨。花不语,人却从花容里分明看出了笑容。而花竟是蜜蜂的粮仓。蜂没吃掉花,没嚼碎花却采到了蜜。蜂从美里找到了粮食。

对人来说,蜂蜜提供热量,愈合创面、止痒、解毒、甜,对蜂来说,所谓蜜是它一生的事业和负累。除了采蜜,蜜蜂什么也不会干,不会打猎、不会吃草。可是,会采蜜的生物什么也不需要干了,采蜜已近于天使,无须会其他技能。

在蜜蜂面前,我每每自惭形秽,我会的手艺虽多,肚子里却没有一滴蜜。我也没见过其他肚子里有蜜的人。所谓甜言蜜语都是干坏事之前的铺垫,肚子里也没蜜。即使蜜蜂像法国地铁工人一样罢工,不再酿蜜,它的形态也令人敬重。金黄色带黑条纹的肚子有一些豹的不羁,又生出透明的翅膀,上有河流般的网格。翅膀是蜜蜂的代步工具。它如此辛劳,上帝让它再辛劳一些,给它安了个翅膀。众所周知,长翅膀的生物没有哪个懒惰,不停地飞啊飞。人的懒,原因之一是没翅膀。人若插翅,会加速户籍制度的灭亡,不亡也无用,人已飞了。海关的设立、边检站的设立、护照、飞机、汽车乃至婚姻制度的存在,皆因人无翅膀。有翅之人还坐什么飞机?办什么护照?结什么婚?打一圈麻将的时光,人已飞出好几个县。就算胖人,也飞出好几个村子。借别人钱的人,永远不要还,一飞了之。人长了翅膀,无须买房。谁家房子好,上他家房檐住去。惟人心念太多太杂,上帝不让人长翅膀,让人膜拜车和房,让他们认为刘翔跑得很快。

蜜蜂像手脚沾着面粉的女人,沾的却是花粉。它们说不出话,用翅膀代替嗓子。嗡——。蜜蜂一辈子只发这一个音,嗡,别人以为它还接着发——嘛、呢、叭、咪、吽。蜜蜂止语,只嗡,嗡的意思是热闹,热热闹闹,办采蜜这么大一件事。不可能一点声音都没有。蜜蜂带着它的花肚子,藏着它的暗刺,翅膀扇出人之视网膜识别不出的频率,在花丛蹀躞徘徊。

人在槐花里待一天,能让香味熏死,蜜蜂却清醒。那些枣花、荞麦花、苹果花、黑莓的花是蜜蜂一生的工作车间。它在花里度过匆匆忙忙的一生。它知道花瓣的质地,花蕊的弹力,露水的深度。它手脚并用搬回来蜜。蜜蜂用太阳光照的夹角计算自己的路程,它从带白绒的叶子上听到植物的呼吸。

蜜的秘密无人知晓,人们吃掉蜜忘记蜜的味道。除了吃喝玩乐,人会忘记一切。蜜蜂在劳动中、飞翔中、睡梦中忘不了蜜,它把蜜安放在蜜的位置。它继续飞,风告诉它花的位置,太阳与它复眼的夹角告诉它返程的路线,蜜蜂嗡遍了天涯海角。

资讯说,农药,特别是除草剂已让蜜蜂越来越少。蜂类无法抵御化学制剂的杀伤力。资讯说,移动电话的基站让蜜蜂的巡航系统失灵,蜜蜂找不到回家的路而死在尘土里。

人说,蜜蜂死了,人就吃不到蜂蜜了。实际上,现在没几个人吃过真正的蜂蜜。蜜蜂并不为让人吃到蜂蜜而活着,正如它们没想到因为农药和移动电话基站而死。连续三年,我家门口小花园的蜜蜂一年比一年少,世间将失去这样一种美丽的、无害的、会制造甜蜜的小精灵了。孩子们将在课本里像认知恐龙一样认知蜜蜂,好像它是三国人物。

黄昏无下落

是谁在人脸上镀上一层黄金?

人在慷慨的金色里变为红铜的勇士,破旧的衣裳连皱褶都像雕塑的手笔。人的脸棱角分明,不求肃穆,肃穆自来,这是在黄昏。

小时候,我第一次感受悲伤是无意中目睹到黄昏。西方的天际在柳树之上烂成一锅粥,云彩被夕阳绞碎,在无边的火池里挣扎奔走。暮霭在滚金里面诞生俗艳的红。更离奇的是从红里变出诡异的蓝。红里怎么会生出蓝呢?它们是两个色系。玫瑰红诞生其间、橘红诞生其间、旋生旋灭。夕阳把所有的碎云熬成了汤,天际只横着一把笔直的金剑。

这是怎么啦?西方的天空发生了什么?我结结巴巴地问大人,那里发生了什么?大人瞟一眼,只说两个字:黄昏。

自斯时起,我得知世上还有这两个字——黄昏,并知道这两个字里有忧伤。我盼着观黄昏,黄昏却不常有,至少天际不老黄。多云天气或阴天,黄昏就没了下落。我站在我家屋顶看黄昏,大地罩上一层蓝色,晴天的黄昏把昭乌达盟公署家属院的红瓦刷上金色,瓦的下檐有凸凹的黑斑。柳枝笔直垂下,如菩萨垂下眼帘。而红云有如在烈火中奔走的野兽,却逃不出西天的大火。太阳以如此大的排场谢幕,它用炽热的姿态告诉人它要落山了,人习以为常,不过瞟一眼,名之“黄昏”。而我心里隐隐有戚焉。假如太阳不再升起,全世界的人会在痛哭流涕中凝视黄昏,每日变成每夜,电不够用,煤更不够用,满街小偷。

黄昏里,屋顶一株青草在夕照里妖娆,想不到生于屋顶的草会这么漂亮,红瓦衬出草的青翠,晚霞又给高挑落下的叶子抹上一层柔情的红。草摇曳,像在瓦上跳舞。原来当一株草也挺好,如果能生在屋顶的话,是一位在夕阳里跳舞的新娘。地上的草叶金红,鹅卵金红,土里土气的酸菜缸金红,黄昏了。

我在牧区看到的黄昏惊心动魄。广大的地平线仿佛泼油烧起了火,烈火战车在天际穿行,在落日的光芒里,山峰变秃变矮。天空盛不下的金光全都倾泻在草地,一直流淌到脚下,黄牛是红了,黑白花牛也红了,它们扭颈观看夕阳。天和地如此辽阔,我久久说不出话来。坐在草地上看黄昏,直到星星像纽扣一样别在白茫茫泛蓝的天际。

那时,我很想跟别人吹嘘我是一个看过牧区黄昏的人,但这事好像不值得吹嘘。什么事值得吹嘘?我觉得看过牧区的黄昏比有钱更值得吹嘘。那么大的场景,那么丰富的色彩,最后竟什么都没了,卸车都卸不了这么快。黄昏终于在夜晚来临之前昏了过去。

“我曾经见过最美丽的黄昏”,这么说话太像傻子了。但真正的傻子是见不到黄昏的人。在这个大城市,我已经26年没见过黄昏,西边的楼房永远是居然之家的楼房和广告牌,它代替了黄昏。城市的夜没经过黄昏的过渡直接来到街道,像一个虚假的夜,路灯先于星星亮起来,电视机代替了天上的月亮。我一直觉得我身上缺了一些东西,我以为是缺钱、缺车,后来知道我心里缺了天空对人的抚爱,因为许许多多年没见到黄昏。

(选自《深圳特区报》2012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