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月是故乡明
28405900000024

第24章 疼痛与飞蛾(1)

有一种疼痛,是无法解脱的。从小,我就习惯于这样的解释。我看到自己就像一条小小的幼虫,洁白的身躯,不能承受一丁点尘渣。我把疼痛吐出来,就像缕缕蚕丝缠绕。然后,有一天,我就在这种缠绕中,静静地死去,悄无声息。

缪琴打电话给我,问选择哪种喜糖好。有巧克力的,比较贵,但精致很多;不是巧克力的,价钱相对便宜,但分量足。我回复说:“随便,你看着办吧。”

下个月,我们就要举办婚礼。我在一家私人旅行社做导游,而缪琴在附近的中学教书。我觉得我们这样的组合挺好,一动一静,互相弥补。

缪琴不漂亮,眼睛细细的,戴着深度眼镜,近视得厉害,虽然还年轻,颧骨上却满是星星点点的雀斑,皮肤有些黑,她很少拾掇自己。尽管如此,还是有些知识分子气质。这是我看重的。

我是在一次外出带团行程中遇到她的。她们学校去海边旅游,我全程陪护。因为要乘海船,许多老师没有经历过,很多队员都晕了船,吐得厉害。缪琴也吐了,但是,她家离大海不远,很快就适应了,这样,她就帮我一起照顾晕船的同事。风大,她在船上站立不稳,但努力端水送药,照顾很周到。那一刻,我觉得这姑娘不错。我已经二十六岁,从学校毕业多年,辗转来到这个海滨城市。

我想自己该成个家了。

读小学的时候,我就希望离开家。确切地说,自从那天我遭遇了人生最尴尬的时刻起,我就在盘算,自己是否可以离开。当然,那时候,愿望并没有强烈到难以容忍。我只是不明白,这个愿望是如何渐渐变得清晰起来,直至变得强烈迫切,就像热带雨林中的面包树,突兀于地面。它指使着我的行动,促使我一步步离家愈来愈远。

是的,我要结婚了,成为这个城市的长住居民,拥有自己的家庭,亲爱的妻子和孩子。我将在这里照顾老人,抚养后代。而在父母的城市,我只是拥有自己的住房。这个城市,我姑且叫它海市吧。在海市,我没能买上像样的房子,我们暂时还住在缪琴的父母家。她父母说,这样很好,因为他们接受不了独养女儿出嫁的现实。出嫁而不出门,是他们最愿意看到的。

按缪琴的脾性,她会选择中间一档的喜糖,不是很贵,分量却不少。缪琴是做事从不喜欢走极端的人,这样的人常常带给我安全感。我想,她应该中规中矩,恪守妇道,和我一起带大孩子。我们会有一个不怎么富裕却足够安稳的家庭。

我回家是和父母商量喜筵,两地都得摆酒席,大致摆几桌,请哪些亲戚朋友,是在饭店举行还是自己家,具体哪些菜蔬,都要仔细考虑清楚。

到家已是傍晚,天色有些麻麻灰,只有西天涂抹着一片彤红的云彩,晚霞很快就会落到对街小区新造的高楼后面去。三个多小时车程,从汽车站下车,坐公交往家里赶,一路转两趟车,还需一个半小时。骨头缝里都觉得疲乏,虽说做导游,三天两头都在外跑,但回一趟家,依然让我感觉很累。

很久未回家了,去年,因为带团去漠河这样偏远的地方,我没回家过年。整整一年没给家里挂电话。我以为彻底忘记了家的存在,可是,当我坐上长途往家赶的片刻,忽然意识轮回,原来潜意识里,我是这样想念家,想念父亲母亲。那时候,我想,很快就要到家了吧。可是,没想花了这么多时间。

踏进小区的大门,我就见到了父亲母亲。他们正散步出来,路过这里。我的母亲,穿着她自己做的棉布睡衣和长裤,长发披肩,体态丰腴地依在父亲身边;父亲个子不高,与母亲差不多,母亲的手臂自然地挽着他的胳膊。他的脸色不太好,也许抽烟喝酒的缘故,面容暗淡,黄中带黑。他和母亲看上去仍旧那样恩爱。

他们看到我,先是显得意外而惊讶,继而满脸喜悦,母亲赶忙走上前来帮我提礼物。“回来就好,不用买东西!你在外面花销大,要照顾好自己。”母亲拍着我的肩膀,就像小时候,我发烧了,她会摸着我的额头,喂我糖水一样。

走入樟树林,西边的晚霞就要完全褪去了。一年多未见,我忽然觉得这幢楼房苍老了许多。墙面攀附着的爬山虎,不知怎么,有的地方大面积干枯了,二单元底楼翠锦阿婆在厨房外面空地上种的南瓜藤,和丛生的野草缠绕在一起,快要蔓延到水泥路面上来了。一株野生的桃树和一棵桂花树毫无理由地长到一块。窗户外面,破塑料片底下堆着坛坛罐罐,还有一辆生锈的自行车,一个破败废弃的婴儿车。这是翠锦阿婆的习惯,她走到哪里都会把垃圾捡到哪里,往家里一扔,床铺底下、院子里、箱子上到天花板之间的空处,都塞满了这些用不着然而在她眼里很珍贵的垃圾。直到有一天,她不知怎的,认识了一帮学佛的老太婆,因为家里要放观音等菩萨,菩萨们都喜欢干净,她这才把东西清理出来。整整一个星期,小区垃圾箱附近都堆满了翠锦阿婆家收拾出来的垃圾。自那以后,翠锦阿婆一头钻人菩萨的世界,一天到晚,不是在寺庙里念经,就在家里念经,很少关注外面的世界了,自然也很少关心窗外的南瓜藤了,很少关心邻居家的事情了。

我走过二单元门口,从敞开的厨房望了一眼翠锦阿婆家,没有她的人影。母亲说,一定是和学佛的老太婆出门聚会去了,她们每天傍晚都有聚会。

再过去就是我们家了。在单元门左右两边的空地上,母亲将泥地拾掇得整整齐齐,上面种了青菜和葱蒜。窗户下面,有一个大大的水缸,一把铝制的水勺就搁在木盖上,一边是搭好的洗衣台,水泥浇砌得整整齐齐。窗户上方,支起了绿色的篷盖,无论是大太阳的炎热日子还是冬日的冷雨天气,母亲都能站在篷盖下,好好地拾掇家务。靠我家家门的楼梯下面,用铝合金栅栏围出了一个小空间,用来晾晒衣服,停放父母亲的铃木电瓶车。

家里是四年前装修的,地面、墙面和家具都还是新的。我的房间也装修过了。窗户上的铁栅栏不见了,代之以白色的塑钢窗户。以前窗户前有块镶花边的墨绿色窗帘,金丝绒的。母亲说,金丝绒很流行。她在市场上淘来的花布,自己用缝纫机踩的。尽管我不是太喜欢金丝绒,不是太喜欢墨绿色,但是,也许因为那是母亲喜欢的,而我们家里,每一个角落,甚至父亲和我,都被母亲的气息所包围和笼罩。我们已经习惯了这种气味——母亲身上所散发出来的随时随处都能叫人感觉到温馨舒适的味道。

窗帘换成了垂地的米色软布。写字桌也是新的,以前从学校里买下来的旧课桌被扔在院子里,用来放花钵。简洁的木头椅子换成了带靠背的皮椅。两头木格子的板床换成了席梦思的双人床。还有一个四门的大衣橱。就像一个普通的旅店。

我以前的书、本子、作业、笔记,以及毕业后我收藏的几个抽屉的影碟和乐碟,都被清空了。母亲说,叫一个收破烂的大叔带走了,卖了五十多块钱。还有我和惠芬涂鸦的一面墙壁也被刷白了。也许,母亲做得对,我已经离开这个城市了,我要和它告别,和以前的在这个屋子里的所有光阴告别,和从前的那个我告别。

我将成为一个没有故事的人。

这很好。所以,这真的很好。

你,你们,怎样解决人生的疼痛呢?那些镶嵌在肉身里的丝丝缕缕的神经,有一天,它们纠结在一起,向神经末梢传达出一阵阵痛楚,遍体鳞伤,撕心裂肺。这时候,该怎么办,怎么办呢?

我通常会想这个问题,当人们匆匆从我身边经过,我很想拉住其中的某位,把他邀请到路的一边,某个角落,问问他这个问题。或者,当结束一天的疲惫,回到家里,走进自己的房间,在窗前的写字桌前坐下,想象隔壁那些和我差不多大的男孩女孩,他们从围墙前走过,我听到他们的脚步声,或者交谈的声音。这时,我仿佛看到自己从容地走了出去,加入他们的队伍,和他们并排站在一起。我这样做,只是为了讨论这个问题:你,你们,怎样处理人生的疼痛呢?

但是,这句话盘桓在我的心头多少年了,以至于我对着房间窗户沉思默想的时候,它就会不知不觉地溜出来,滞留在我的嘴唇上,像夏日傍晚采摘下来的一朵玫红色的小喇叭花。我听到那个声音,从很深的心灵井田深处冒上来,悄悄抵达耳朵,我又听到自己沉重的叹息。

这是一个需要时间来回答的问题。直到某一天,我突然彻底领悟。我的人生,就是与这个问题相伴的人生,从它产生的那天起,它就时刻陪伴着我。我曾经以为,也许我这一生都没法解答这个问题,不过,还算幸运,有一天,我终于领悟到了。

我还能记起它产生的那会儿,我只有九岁,刚上二年级。那时的我一头浓密的头发,个子不高,不胖也不瘦。是父亲接送我去学校的,早晨和傍晚,我都能坐在他高大的自行车后面。有时候,我也希望他能让我坐在前面,像其他小朋友那样,遇到行人或路堵的情况,我就可以帮他按响车铃,一直觉得,那清脆的声音很好听。其实,我是想坐在父亲的怀里。我的屁股挨在横杆上,他的双手按在车把上,身体向前倾倒下来,贴住我的后背,这让我感到温暖。我喜欢他打开的夹克里面洗干净的旧衬衣上散发出来的体味,这是熟悉的父亲的味道。他的嘴巴凑近我后脑勺的时候,我还能闻出淡淡的烟卷味。喜欢父亲抽烟的样子,这让我感到男子气概。

一般,我更喜欢早上出门的父亲。他睡眠很好,夜晚总能听到隆隆的鼾声,早晨起来显得精神饱满。洗完脸,有时候他也刮刮胡子。

傍晚,父亲来接我,就显得稍稍疲惫,应该是工作忙吧。我坐在后座上,看他踩车的身影,不知为什么,总觉得,他的背要略微驼一些。但是,和早上相比,他的心情显得更愉快。大约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可以回家休息了吧。有时候,他会吹哨子,响亮的哨子穿梭在空气里,使我感到无比舒心快乐。我通常从后座伸出两臂抱住他的腰,把脸贴在他的背上。

我们的学校在小区西南方向,隔着两条街道。学校操场外是水泥和铁栅相隔而围成的有弧度的墙,每年的春季,围墙上都爬满了金黄色的迎春花和玫瑰红的蔷薇。操场四周,种着疏疏落落的自玉兰。秋天的时候,树叶落尽,玉兰洁自的花朵就像华灯初上一般点燃在枝条上。这是我喜欢的季节。我一直觉得,和父亲骑着自行车从花墙边穿行而过的薄暮时分,是我人生最值得珍藏的快乐时光。

走出校园,就是小区的居民楼了。都是七八十年代的建筑。普通的六七层高的水泥楼房。那时候,这些楼房看上去还没有像今天这么陈旧,它们不新也不老,墙上虽然长满爬山虎,但还没有像今天这样,绿色爬满整幢楼房,直至屋顶。我记得爬山虎的绿叶是清新的,那种绿,含有翠色,鲜亮逼眼。因为小区外马路上还没有造起高架桥,所以,叶片上也没有灰尘,不像今天的爬山虎,显得凝重而苍老。

是的,那时候,我们骑过马路,无论早晨还是傍晚,天晴的日子,都能晒到阳光。阳光或者照在我们的头发、肩膀、前额,或者晒在我们的后背。立交桥还未建造起来,我们头顶的阳光还没有被挡住。

穿过马路,是另一个小区。我的许多同学都住在这个小区里。余起黄就在二幢三单元,我去他家玩过,他爸爸在小区菜场里卖甲鱼。他这个奇怪的名字是算命先生取的。余起黄说,大概原来叫“余起煌”,因为命里缺火,可是最后一个字太难写了,所以,在幼儿园,他爸爸就让他改了。我和余起黄并不是很要好的朋友,他在班上一直充当大哥。他肯关照我,是因为我做作业的速度飞快,而且,我不会像其他成绩好的同学一样,需要礼物交换,才肯交出自己做好的作业以供他们抄袭。一年级的暑假作业,有一大半,是我替他做的,尽管我的字体跟他完全不一样,但是,中间的部分,也许老师没有充足的耐心仔细看。他的爸妈白天都不在家,我在他家做完作业,就一起到马路对面的游戏机房里打几个小时的游戏,然后回家。我在班上没有其他朋友,和余起黄在一起,有一个好处,我的个头虽然小,但不至于受人欺负。余起黄总是有一群朋友出没在身前身后,他们都跑步勇猛,嗓门奇大,都是菜场摊贩或者街道两边小店人家的孩子。

我跟他们不一样。我是本地人,他们大多是外来户。父亲在郊区一家工厂工作,我曾经去过他工作的车间,是生产一些铝制品。我那时还不知道这样的工厂有无前途,印象中,车间敞亮,一件件产品看上去都那么亮堂堂,簇簇新,就觉得爸爸真厉害。我母亲是一个裁缝,从小到大,我都穿她做的衣服。还有父亲的衬衫、西裤等都是母亲做的。我喜欢母亲。

穿过这个社区中间并不宽敞的马路,以及下一个十字路口,再向北拐大约三百米,就能见到我们小区的大门。小区有个革命的名字,叫作“朝阳小区”,我就读的学校就叫朝阳小学。朝阳小区大门旁边是一个传达室,有大铁门和小铁门两扇。除了早晨和下午高峰时期,一般只开小门。父亲驮着我经过大门的时候,传达室的王保安总会跟父亲打个招呼。有时候,我们一家三口出门散步路过,保安也会主动跟我们打招呼。我觉得父母亲的人际关系不错,他们平易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