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绿叶对根的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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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无名山放风记

下午两点才起,昏昏然不知所以。

知道自己不能再在这空气不通的标准间枯坐下去了,再如此怕是真要生病了。于是催促着自己赶紧洗漱,然后出门放风。看着外面惨白的阳光,心生畏惧,找出橘黄色的羽绒服穿上,威胁自己快快出门。融进太阳光里才知道自己的想象太夸张了,天虽然冷,太阳还是有温情的,并没有冻掉鼻子或耳朵的危险。

到哪儿去呢?镇上去吗?我已经连每一双花拖鞋都看遍了,而且挂在饭馆前的那只被剥皮抽筋的羊已经风干了,它那双鼓出的眼睛总是恶狠狠地瞪着我,让我觉得是自己的路过招惹了仇恨,心中有些不快。既然有心向佛,就有些惧怕内心的罪恶,所以我选择逃避。

那到哪儿去呢?度假村北边的小村已经去过两次了,第一次是背着包懵懵懂懂闯去的,有些历险的意思。村里鸡飞狗跳的很热闹,而且动物们也很热情,我这个异乡人在它们那里还是很受欢迎的,动物嘛,毕竟比人纯净多了。村里的二层楼房是标准的南方建筑,我很好奇,不知里面啥样儿?想上去看看,又没有人邀请,硬着头皮进去吧,脸皮又不够厚。彷徨间收到石头信息,说改日让大定兄给画幅《瑞娴山村草窥图》吧!我说别提他了,他数年前应承的画还没影儿呢!年底若再不兑现,我就让弟兄们打他一头蘑菇!石头更不客气,说哈哈,打他一身蘑菇……那村子的原始很对我的口味,可惜猫屎鸡粪太多,一不小心就会踩上。身上沾着臭气,毕竟不是愉快的事儿。再说,虽然那儿成群结队的狗还算友好,也难说没有背后的虎视眈眈。大公鸡虽然没有啄人的打算,然而它铁嘴铜翅,迎风一跳一跳的那个威风劲儿,在我看来还是颇有些挑衅的意思。被人当作侵略者毕竟不是好事,还是不去骚扰这世外桃源中的英雄好汉们吧!

那么,就到度假村前的小山上去逛逛吧!听说在基督教堂的前面有条路,可以蜿蜒通到山上去。一人上山虽说有点儿冒险,然而这样的冒险还是值得的,以前不也尝试过吗,每次都能活着回来!

走到白色尖顶的教堂前,将鼻子贴在窗户上,好奇地往里张望。在这僻远的乡间,西方的信仰竟在这里、在无数淳朴简单的心里生根发芽,多神奇啊。唯有信仰的光芒可以穿越时光和地域,到达每个渴望它的人心里。记得安徒生的《白雪皇后》中有这样的句子:“山谷里开满茂盛的玫瑰,在那儿遇见我们的圣婴耶稣。”对安徒生童话的痴迷一如少年,恨不得早生百年,做一朵小小葵花,伏在安徒生膝下,在他深邃孤独的眼睛里沉睡。

教堂西面有座圆顶的牧师墓,我过去,双手合十,虔诚而敬畏地施了礼,又拍了照。故乡的老师是不允许我和墓碑荒丘拍照的,认为它不吉利,然而我实在太爱相遇的每一件事物,总想将它们那一刻的身影留住——不止留在心里,还留在镜头里,让它可触可感可端详思念。这位乡间的牧师,我没细看他究竟生卒于何月何年,然而千里奔波来此相逢,一定有根看不见的线牵着,一如阳光里挂在棘针间的那根蛛丝。我相信人与任何事物的相遇,都是自己心中愿望的幻化。我珍爱自己在世间的每一次相遇,每一段尘缘。

转来转去,没找到上山的路。

对面来了一个人,走得毫不犹豫,无疑是本地的农民。荒山野岭间,我相信他是来告诉我路线的。或许是佛祖派来的,或许是基督派来的,反正都一样。他果然知道路,领我往回走,指着一条不甚清晰的草路,用当地的方言说,就从这儿上去,不多远就是山顶了。

我谢了他,斜背着皮包上山。

高筒的棕色马靴踏在绵软的枯草上,步步缠绵。穿高跟儿鞋上山的人,一定都是率性的。几年前在故乡,也是秋天,有人突然提出去爬卧虎山。那山矮矮小小,却很温馨,一年四季沐浴在懒洋洋的阳光里。那天我穿了一双新买的黑色靴子,款式是我至今都怀念的,柔软的小牛皮,十分的简洁轻快。那时大家是何等的快乐啊!我愣是穿着那双靴子一翘一翘地上了山。山小,却有赏心悦目的风景:熟透的马****,少妇一样美艳的红栌树,还有一个人工石洞。最有趣的是在山顶的亭子里,一群蜜蜂专追着一个倒霉鬼嗡嗡叫个不停,蜜蜂也会认人呀,惹得幸灾乐祸的我们几乎笑破肚皮!还有一个家伙,独在山崖那边耍酷,口中念念有词:“昭仓跳下去了,唐塔也跳下去了,所以请你也跳下去吧,跳啊,你倒是跳啊……呯!”他用食指朝自己开了一枪,就“吧唧”倒在草丛中……

我那双可怜的新靴子呢,就在那次下山的时候,被一块石头顺手掰掉了一只跟儿去。我一瘸一拐地下山,一辆车从我身边经过,溅起飞扬的尘土。车里的人探出头来,笑嘻嘻地说:“嘿嘿,这人还真能口来,瘸着一条腿,还能爬到山上去……”

孤身上山,终究还是有些忐忑的,所以遇见人便感到格外亲。一对小儿女,正合抱一条胖乎乎的小狗下山,他们告诉我山顶其实不远,喏,前面那个看得见的高处就是了!

走不远,又碰到一位正挖树根的老中医,便蹲下问他这山有名儿没有?他说没呢!中医在我心里都是有涵养的,然而这个穿着四个兜中山服的老人并不亲切,当然也算不上冷淡。他告诉我他会治腿。我想起北京的姐姐有类风湿,便问他能治吗?他说他能治的,我便异想天开起来,幻想姐姐的腿很快就好了。他慢吞吞地说,哪能那么快呢,中医都是慢工夫。我问他人舌头老长舌苔是怎么回事,他说那我就不知道了!中医竟然不知长舌苔是咋回事,让我瞠目结舌,只好礼貌地道了别,继续我的无名山历险。

爬所有的山都可能会碰到荆棘,但不一定碰到碑林——基督徒的碑林。那成片的墓碑全用白色的瓷瓦贴成,高举着鲜红的十字标志。即使沉睡,也要高举自己的信仰,这是人和其他动物的不同。走这样一条道,我多少有些怵意,然而我不停留,我相信我的脚,一定会把我送至一览众山小的最高处。我一遍遍默念着安徒生的句子,宁静便在心中弥漫开来:“山谷里开满茂盛的玫瑰,在那儿遇见我们的圣婴耶稣……”

夕阳里的枯草是最美的,它们像壮丽温馨的毯子在你面前展开。红豆般的小红果儿挂在荆棘间,默默无闻地熟透,摇落。山与山的不同,基本是由石头和植物决定的。这山裸露的石头很少,和其他山没什么区别,上面的植物也大同小异,但越往深处走,越奇异,在那里,我看见了一簇似乎只有书中才能见到的植物,它的叶子,让我想到侏罗纪时代恐龙的食物。

那对小儿女没骗我,山顶果然不远,四周的景色也果然如诗如画,夕阳染就的云彩绚烂多姿。远古时代人们以为地球是方的,我觉得太傻了——他们要是上山看一看,放眼四望,就知道地球是圆的了,它以你为中心,你走到哪里都包围着你。孙悟空为何跳不出如来佛的手掌心,因为如来的手掌心也是圆的啊!

找一块山石坐下,任山风浩荡。渺小的我坐在渺小的山顶上,回望半生浮云,半世沧桑,恍如隔世。怅然、怆然、凄然,然而最后却是一笑嫣然。想将这感触编成短信,发给北方雪和石头,却怕一低头夕阳就落了,所以就一直盯着那轮落日不放,这样的美景多看一眼是一眼。

本以为爬到山顶就胜利了,却发现西面还有一座山,似乎比这座还要高些。不到山顶非好汉,于是又继续向西,越过荆棘红果、松树红叶、乱石枯草,终于到达了另一座山顶,谁知最大的收获,却是验证了那句“这山看着那山高”的老话。

回望走过的山,说不出的留恋——真美啊,镜头随便一举就是一幅画,一首诗。头顶是白云高天,脚下是蔚蓝湖水,远处,是婀娜的河流和摇曳的炊烟。在夕照的半坡处,高架线一侧那两棵一黄一红的树,仿佛是相偎着的春天和秋天。

用相机摄下了每一棵草,每一棵树,每一只路过的鸟,然后干脆对着自己乱拍一通,虽然拍成了大头娃娃,却总算把自己留在这些秋天的景物里了……我爱秋天,从少年时就爱,虽然有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嫌疑,却不能不说和秋天有某种默契。现在我最爱的,却是春天了——因为人生已经逼近了这个季节,便怕了,怕自己像熟透的果子一样跌落到尘土里。

下山时天全黑了,几乎看不清自己移动的脚。夜色将所有的植物都融进去,然而那些基督徒们的房居却仍然醒目地白着,高举着鲜艳的红十字。

“山谷里开满茂盛的玫瑰,在那里遇见我们的圣婴耶稣……”

我一遍遍默念着这些句子,平静祥和地走下山来,走回自我囚禁的小屋,走回令我爱恨交织的文字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