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驱邪扶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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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贵州佛道儒巫宗教文化现象与邪教的关联(1)

一般而言,佛教、道教,特别是儒教文化对贵州产生过深刻影响。另有巫术,它对贵州民众的生活方式、风俗习惯、思维方式、心理情感等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渗透在贵州民众生活的各个方面。贵州这种多教并存的现象与其独特的自然和人文条件有关。佛道儒巫各种宗教文化并存,并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逐渐演变,形成了富有特色的佛道儒巫混杂合流的贵州宗教文化现象,而这种佛道儒巫混杂合流的宗教文化现象与邪教有一定的关联,厘清它们之间的联系和区别,认清这种宗教文化现象异化为邪教的各种表现,对我们识别邪教、防范邪教、铲除邪教、驱邪扶正,有着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

第一节 贵州佛道倭巫宗教文化现象与邪教的类似之处

贵州佛道儒巫虽有其自身的特性,但相互间并非完全对立和排斥。其中的包容性(相似性)形成了佛道儒巫混杂的宗教文化现象。一般而言,这样的宗教文化有大致相同或相似的宗教经验,如在神圣物前的敬畏感,对神圣物的依赖感,对神圣力量之神奇和无限的惊异感,对人自身的罪恶感和羞耻感,对归皈神的安宁感、获救感,自觉与神遭遇或与神合一的神秘感等等。而“邪教”则通常装神弄鬼,聚众结党,行使旁门左道,进行危害社会和民众的活动,常常偏离传统宗教,属于有害于国家或政权的秘密组织。由此看来,佛道儒巫混杂合流的宗教文化现象就与邪教有着某种相似性。

一、教主崇拜

贵州佛道儒巫混杂合流的宗教文化现象在崇拜对象方面有其特殊性。贵州佛道儒巫混杂合流的文化现象是贵州特有的宗教文化,如前文所述,一个僧人常一身几任,一座寺庙多神合祀,同一山洞里数教并存的情况等。它们对信徒形成比较强烈的刺激,使其受到震撼。信众对其教义也含混不清,宗教信徒并不将神、佛与菩萨区别开来,只要进庙,见到他们就拜,形成贵州佛道儒巫混杂合流的宗教文化特有的教主崇拜。

一般认为,道教是综合巫术和神仙方术、黄老道学而形成的宗教。道家的创始人李耳,被五斗米道的创始人张陵(张道陵)奉为教主,尊为“太上老君”。早期道教是形成于东汉中后期的五斗米道和太平道。魏晋时的五斗米道尚未构成偶像崇拜,只是在供堂上设有香炉、香灯、案章和书刀等,构成神仙常住的样式。北魏时期寇谦之始奉太上老君,提出36天宫都有宫主的神仙谱系。道教的重要特征为神仙崇拜,其根本宗旨是修道成仙。构成道教信仰理论基础的是“道”。“道”原本是中国先秦道家哲学的最高概念。梁朝时期道士陶弘景的《洞玄真灵业图》列出近700名神仙,并排列为七个阶层。初步具备了后世道教尊奉的“三清尊神”的格局。元始天尊是最高神。唐朝时定下太上老君是最高神中的第一位,与“无极太上大道君”和元始天尊一起构成道教“三清”。

道教有庞大的神灵系统。宋代以后,玉皇大帝受到敬奉。到宋代以后,道教神仙共分十层,最高层为三清:玉清元始天尊、上清灵宝天尊、太清道德天尊。它们位居最高层次,是宇宙万物的创始者。这是道教的教主,是道教崇拜的对象。老子被奉为道祖,“道”是主宰宇宙和人类社会的人格神,是宗教实体。第二层:四御一昊天金阙至尊玉皇大帝(总执天道之神)、中央天紫微北极太皇大帝(协助玉皇执掌天经地纬、日月星辰、四时气候之神)、勾陈上宫天皇大帝(协助玉皇执掌南北极与天地人三才,统御诸星之神)、承天效法土皇帝祇(执掌阴阳生育、安排大地山河的女神)。第三层:日月五星。日为大明之神,月为夜明之神,五星即金木水火土星。五星又称五曜,与曰月合称七曜。第四层:四方之神:青龙、白虎、朱雀、玄武。第五层:历代传经诸名法师,如玄中大法师、灵宝三师等。第六层:雷公、电母、龙王、风伯、雨师等。第七层:五岳、诸山神及靖庐、治化、洞天、福地、仙宫。第八层:北阴丰都大帝、水府扶桑大帝及所属诸神。第九层:各种功曹、使者、金童、玉女、香官、仙吏等,包括职业神、瘟疫灾祸神,如药王、蚕神、瘟神等。第十层:城隍、土地、社稷神及门神、财神、灶神等。仙人即天仙、地仙、尸解仙。而道教崇奉最隆,在民间传说最多的是“八仙”。他们是:铁拐李、汉钟离、张果老、何仙姑、蓝釆和、吕洞宾、韩湘子、曹国舅。

如前所论,儒教源远流长,是具有中国古代特色的国教,它的信仰核心为“敬天法祖”,随着国家形态的进一步成熟和完善,儒教不断增加和体现着政治内容。虽然后来“敬天法祖”的中心信仰逐渐发展为“忠”、“孝”两大精神支柱,但其君权和神权合一、宗教与政治合一的典型特征一直沿袭了下来。儒教也有庞大的神灵系统。其中,自然神系统按照祭祀等级又可分为:大祀(昊天上帝、五方上帝、日月、皇地祈、神州、社稷、宗庙)七项;中祀(星辰、五祀、四望)三项;小祀(司中、司命、风师、雨师、诸星、诸山川)等。一些与人关系密切的人造物,如:门、窗、井、灶、路等也被作为神灵加以祭祀。人神系统又可分为:帝王祭祀系统、孔庙祭祀系统、武神系统及城隍神系统等。地方乡贤及行业神也被儒教当作神灵加以供奉。在这个庞大的神灵系统中,祭祀的主要对象是历代帝王黄帝、尧、舜、禹、商汤、周文王、周武王、刘邦以及圣人孔子、关羽、张飞、岳飞等。

而佛教也有很多佛菩萨罗汉等,但佛教却向来反对教主崇拜和偶像崇拜,它只是把这些佛菩萨罗汉等作为信众学习的榜样,但在事实层面,它的偶像又是最多最复杂的。

由于贵州宗教文化的基本特点是佛道儒巫混杂合流,因而巫术所占的成分不容忽视,这就使得贵州宗教文化具有错综复杂性。巫术是一种普遍存在于世界各地和各民族的准宗教行为,其发展是巫教。巫术和巫教的主要目的在于实用,由巫师、符咒和仪式三要素构成。其操作方法为通过巫师,直接用符咒、仪式控制或操纵风雨、动植物等自然对象以及所要攻击的敌对对象,使之遵从自己的意愿和意志。巫术是引导人走向歧路的一种信仰,它在自我精神状态中的表现是一种崇拜心理。长期的巫术导致人们的迷信思想的产生。这种迷信植根于对彼岸世界的权威的屈服和盲从。人的能力有限,将无法解决的问题寄希望于某种超自然的神灵或超人。人们对神灵或“超人”的信仰十分盲目,认为神灵或“超人”是至高无上的。这种迷信思想在人们的思想中根深蒂固。对待自己无法认识的东西,总依赖比自己强大的东西帮助解决。因此,巫文化以迷信的形式深入人们的认识领域和日常处事之中,诸如求神拜佛、算命、求签、占卜等,借助某种神秘的力量,帮助人们驱除妖魔、避邪消灾、解除病痛、保佑平安。但巫术本身没有救世的功能,它面对德行无计可施。巫术迷信的这种解救人的方式与邪教有相似之处。换言之,邪教对超自然神灵的崇拜正是借用巫术的原理,宣传“特异功能”、“气功”等,利用人们的迷信心理,树立教主崇拜。正因为如此,以佛道儒巫混杂合一的宗教文化正是因为其突出的巫文化色彩而与邪教就产生了诸多关联。

贵州境内邪教如“门徒会”将现世中的人一季三保奉为教主。“******”同样把现世中的人一李****奉为教主。“******”还大搞教主崇拜,将李****神化为“释迦牟尼转世”,使之凌驾于信徒之上。邪教教主也自命不凡为至高无上的“神”,是绝对的权力中心。邪教信徒盲目地、心甘情愿地狂热崇拜教主。从以上的分析可知,贵州境内邪教在教主崇拜方面与贵州佛道儒巫混杂合一的宗教文化现象中具有的教主崇拜有着一定的相似性。

二、信仰目标

就共性而言,佛教、道教和儒教都有较高的信仰目标。儒教追求的目标是实现内圣外王、天下共同步入理想大同的社会。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儒家自孔子开始,历经数千年(二千五百多年),奋斗不息,始终未放弃努力。道教认为“道”是天地万物的本原,是宇宙和人类社会的主宰,具有宇宙本体的意义。道的本质是清虚自然,无为自化,也是道教修炼的目标。个人只有清静无为,恬淡寡欲,才能体悟道。其终极目标很高,通过修炼成仙,达到人与道合真、与太虚同体。佛教追求解脱痛苦,普度众生,修心积德,以德报怨,实现终极关怀,超脱生死轮回,达到涅槃。佛教的目标在于追求彼岸世界。

然而贵州佛道儒巫混杂合流的宗教文化,其信仰目标却非常功利,如前所述,显现出神圣性的缺乏。表面上,寺庙、宗教组织等外部特征皆齐备,实质上,贵州宗教信众的目的和动机是当下的、世俗化的、实用主义的。民众对神灵的崇拜是为了解决人生旅途中所遭到的种种问题、困境和不幸。贵州佛道儒巫宗教文化超验的、彼岸世界的追求成分少,经验的、此岸的、现实的追求成分多。

类似的,邪教亦有其所谓的信仰目标。如“门徒会”借用基督教的末世论作自己的目标。这个目标是世界末日,其结果是“地震、火灾、洪水、冰雹、瘟疫、蝗虫、风暴等将袭击人类,坏人要死光,好人要死掉一半”。为此,“门徒会”的目标就是要“三赎”,要凭借教主季三保的力量,在世界末日来临时拯救全世界受苦受难的人以免劫难。“门徒会”还宣称,世界末日不可怕,只要人们加入其组织就可以免除这场劫难。而“******”则通过宣扬“地球爆炸说”,要求其信众努力“消业”、“寻主”、“圆满”。“门徒会”和“******”都具有功利的、现世的成份,其目标与现实世界中人们对灾难和不幸的关注有一定联系。正是在这点上,与贵州佛道儒巫混杂合一的宗教文化具有一定的相似性。

三、修行方式

就一般说来,贵州佛道儒三种宗教都有一种与追求宗教理想境界联系的修行或修道生活,有时这种生活形成一种制度,有其较完整的体制。它要求修行者必须按照其宗教的教义信仰体系(如教理、教法)来坚定其思想信仰、养成宗教情操(如佛教的意业)、规范其语言(如佛教的语业)和行为(如佛教的身业)。三教都认为,只有通过这种修行功夫,才能达到和实现其理想境界。于此,佛道儒三教修行的方式可见一斑。

佛道儒三教为满足其不同精神层次信仰者的需要而有不同层次的理想境界,各个层次的境界虽各有高低,但都不是自然而然就可以达到的。必须按照各自的教理教法的规定进行身体、精神的训练和修习。为了追求各个层次的宗教境界,出现了艰苦的修行方法,如苦行主义、禁欲主义等。大多数信徒追求低层次理想,这种修行难度较小,禁欲和苦行程度相对低。反之,宗教理想境界越高,其所要求的修行难度就越大,禁欲、苦行的程度就越高,信徒的承受能力就越低,这种修行者就越少,只有少数精英能做到。

佛教讲究修行,少讲修炼。佛教的修行包括修行佛法和力行佛道两个方面。佛教修习“经、律、论”三藏,力行“戒、定、慧”三学,了别人世间的烦恼,超脱生死轮回,最终达到涅槃。

修炼则是中国传统道教的宗教修行及其境界理论。修炼指道教修心炼形,修性炼命、炼养精气神的一套功夫。先秦时代出现了所谓行气法。古人将“吹呴呼吸,吐故纳新”称为行炁,并通过“熊经鸟伸”的配合用来导引气的运行。服气、存神、守一、胎息等修炼法属于气功范畴。

《黄帝阴符经》云:“知之修炼,谓之圣人。”在此基础上,道教逐渐形成系统的修炼理论。道教认为,神与仙有区别。神是先天圣,仙是后天仙。神与天地同寿,仙是由后天修炼而成的长生不死者。人可以修炼成仙,凡一切生物都可以通过修炼成仙。道教强调“我命在我不在天”的主体意识,主张通过主体的长期修炼达到提高生命质量、炼养成仙的宗教体验,体现其教义的生命践履性和宗教实践观。修炼也叫修真,这是人修炼的核心。历史上,修真是判断正道与邪教的标准之一。(仙道、真道、圣道意义相近,指修真成圣。)道教的修炼包括炼精还气(炼神了性)、炼气还神(炼神了命)、炼神还虚三个境界。终极理想是达到人与道合真、人与太虚同体。在修炼过程中,炼神境界最难。通过修炼,贯通精、气、神,最终达到人道合一、天地人合一、人与宇宙万物同体的境界。道教的这套修炼理论叫丹法。道教的修炼观以内丹理论(丹道)作为基础。丹法(丹道)指修炼元精、元气、元神的系统功法。道教的丹道修炼包括由存养打坐而成的神丹、由行功作用而成的真丹、由丹药而成的仙丹(服食为主的“炼丹术”)三个方面。气功是道教的主要修炼法,称为内丹术。

儒家也讲“修”,其侧重于修养品性,即品性的修养。宋代以前,儒佛道三教殊途,到了宋明时代,儒佛道三教逐渐趋向合一。至此,儒学大师周敦颐、邵雍、程灏、程颐、朱熹、王阳明等将佛教的坐禅、参禅和道家内丹术引入儒教,创立了理学和心学,认为修炼到一定的程度,可以达到“止、定、静”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