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亲亲我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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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爱过,又不爱了 (1)

十二月份的挂历上,弟弟很早就在一个数字旁做下了记号。说起来也巧,这一天的数字是用红字标出来的,星期六。弟弟因此觉得自己特幸运。他想,如果世界上真的有上帝的话,那么上帝肯定是在不声不响帮着他。

星期五,早晨去学校之前,舒一眉还在睡着,弟弟抓紧时间给外婆和舒宁静分别打了两个电话。给外婆的那个电话,求外婆帮她做一个砂锅煲。给舒宁静的电话,要的是一份糖醋排骨。两个菜,都要求在星期六上午送到。

“要送到哦!”弟弟用的是恳求的语气:“真的要送到哦!”

外婆觉得蹊跷,在电话里急急忙忙地问他,谁想吃砂锅煲了?是弟弟还是舒一眉?

弟弟说,他和妈妈两个人都没想,但是他就是希望在明天的饭桌上见到这个菜。

外婆的好奇心重,总想声东击西问出点意思来,抓着电话不肯放,假装是详细征求弟弟的意见:砂锅煲里放些什么内容好?鱼丸要不要?虾球要不要?蛋饺要不要?白菜呢?粉丝呢?木耳香菇呢?

弟弟听完外婆报出来的一串食品名单后,轻轻说了一句话:放什么都行,只要你愿意,什么都可以放,只要别忘了一样东西:油豆腐果。

外婆生怕自己没听清楚,重复问:油豆腐果?

弟弟说:对,油豆腐果。

这是第一次,弟弟用这样男人气的口吻,吩咐别人做一件事,而且拒绝公布理由。弟弟放下电话的时候,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舒宁静的反应跟外婆有差距。以往的时候,要是弟弟打电话过去求舒宁静做一个菜,她会兴奋到仿佛国家总统邀请她主持国宴一样,并且主动申请增加内容数量,最后送过来的肯定不止一个菜,起码是“一”的三倍到五倍。但是星期五的这天不同,她接电话的声音有气无力,不好奇,不兴奋,更没有主动要求追加什么。

弟弟小心翼翼问她,大姨妈你是不是感冒伤风了?你能够去菜场买菜吗?能够烧菜吗?

舒宁静简短地回答了两句话:我没有。我能。

电话到此而止。

弟弟轻手轻脚把昨晚就已经收拾好的书包背上肩膀,心里想,大姨妈肯定是做菜做腻了。人要是总盯着一件事情,没完没了地做,肯定会腻的。

他心里有点歉意:在别人腻歪了一件事情的时候,还要恳求人家再做。

星期六一早,弟弟预订的菜肴先后送到。两个可敬的长辈都是信守诺言的人。

第一个过来的是外婆。老人家早晨起得早,所以八点钟还不到就把做好的砂锅煲送上了门。她还怕菜凉了,用旧棉垫包住了滚烫的砂锅,再用一个竹篮子拎着上门。

外婆急于要在弟弟面前表功,看一眼舒一眉紧闭的房门,把弟弟悄声叫进厨房,砂锅掀开,给他看里面煮得很软的黄灿灿的油豆腐果。外婆说:“我真不知道你想吃这个。”

她又问弟弟,要不要留下来,顺便帮他们再做几个菜?弟弟摇头,催促外婆赶快去老年大学上课。外婆最近在学水彩画,水平已经进步到有勇气自制水彩画的贺年卡。

舒宁静承制的糖醋排骨,是由可儿送过来的。

可儿一进门就责备弟弟:“你怎么还让我妈做菜啊?你不知道她现在做的菜多难吃,简直就不如三流的小饭馆!”

为证明这句话的真实性,她把菜盘上的保鲜膜掀开,给弟弟看舒宁静的杰作。看样子果然不行,不仅仅颜色寡淡,好像勾欠都没有到位,跟普通的红烧排骨相差无几。

可儿皱着鼻子说:“你尝尝就知道了,才难吃呢。”

弟弟觉得很奇怪,因为一个人的做菜水平就像学习成绩一样,如果总在九十分,是不太可能突然降成五十分的。

可儿就瞄一眼舒一眉紧闭的房门,跟弟弟咬了个耳朵:“我爸妈八成还是要离婚。”

弟弟心里嗵嗵地跳着,很同情地看着可儿。

可儿耸耸肩:“别这么看着我,世界上什么样的事情都有可能,我有这个准备。”

十点钟的时候,李轻松拎着电动自行车上的蓄电池进了门。他熟门熟路地直奔阳台上的插座,给他的电池接上了电源,充电。他总是在舒一眉的家里充电。

舒一眉刚刚起床,洗漱完毕后,从卫生间出来。李轻松赶快迎上去,从口袋里掏出一管牙膏样的东西,说是护手霜,要送给舒一眉用。

舒一眉接过来看了看,问他说:“又是学生家长送的?”

李轻松搓着手,嘿嘿地笑。

舒一眉把东西随手扔在了窗台上,走过去打开电视,搜索新闻。

李轻松一点都没有生气,走进厨房,烧开水,准备给自己和舒一眉各泡一杯茶。这时候他看到了台面上的砂锅煲和糖醋排骨。他喜滋滋地叫起来,说:“中午的菜都已经做好啦?”一边说,一边就拿了一双筷子,想挟一块排骨尝尝。

弟弟一直在旁边警惕地盯着他,看到他动筷子了,豹子一样敏捷地扑上去,抓住了他的手:“你不能碰这个!”

李轻松很愕然,低头看弟弟胀得通红的脸,觉得莫名其妙:“怎么啦?我尝尝排骨,为什么不行?”

弟弟急得几乎要哭出来:“你不能碰!我就是不让你碰!”

舒一眉听见两个人在厨房里有争执,走进去看。李轻松的一只胳膊还被弟弟死死地抓着,他十分委屈地朝着舒一眉抱怨:“你儿子今天好像有点不正常。”

弟弟回头哀求舒一眉:“妈妈,你能不能请他走?今天中午我想跟你两个人吃饭。”

舒一眉心里同意,却有一点不太好开口:“李叔叔终归是客人……”

弟弟的眼泪已经含在眼眶里,嘴闭着,头也梗着,不达目的不能罢休的模样。

舒一眉从来没有见过弟弟这么的固执。她想了几分钟之后,跟李轻松商量:“你看,要么……”

李轻松神情悻悻:“说来说去,儿子总是比我要紧。”

他甩掉弟弟死抓住他的那只手,耳朵充了血,红起来,气冲冲的样子,掉头往外走。走了几步,忽然想起来:“自行车的电池还在充电,我怎么回家?”

舒一眉说:“你打车吧,我给你车费钱。”她说着真要去拿皮夹子。

李轻松沮丧地摆摆手:“算了算了。”

他总算没有接下舒一眉的钱。如果接了,这一段不咸不淡的爱情马拉松也就结束了。

弟弟现在真是很能干,他独自操持一顿简单的午饭根本没问题。他先用电饭锅煮好了饭,再把砂锅煲拿到煤气灶上烧到盖子噗噗地响,糖醋排骨放进微波炉加热三分钟拿出来。饭盛好,菜端上之后,他甚至在舒一眉面前放了一杯泡好的茶。

弟弟说:“妈妈,我们不喝酒了,你就喝杯茶吧。”

舒一眉吃惊地看着弟弟操持这一切。她不错眼珠地盯着他的每一个动作,察觉到这里面很郑重很庄严,有一种说不出来的仪式感。

舒一眉也跟着庄严起来。她指指餐桌对面的座位说:“弟弟你坐下。”

弟弟很听话,规规矩矩坐在她对面。

舒一眉表情很严肃,声音却尽量放得柔和:“你能不能现在告诉我,今天的日子有什么特殊吗?”

弟弟低着头,好长时间都没有说话。最后,刚一抬头,他已经呜咽起来。“今天是爸爸过生日。”他泪流满面地看着舒一眉。“砂锅煲里的油豆腐果,和糖醋排骨,都是爸爸最爱吃的东西。”

舒一眉愣住了,猛地挺直了身体,嘴巴张了张,想说什么,没有说出来。

弟弟脸上的眼泪流到了嘴角边,他伸出舌头舔一舔,舔进去,小声说:“我想爸爸了。”

舒一眉推开碗,站起来,走到窗户前,静静地往外面看了一会儿。再坐回到餐桌边时,她的眼睛也有一点发红,神情很凝重,两只手用劲地抓在桌沿边,指甲盖都因为用力过份而发了白。

舒一眉对弟弟说:“对不起。”

她在餐桌上,伸手过去,把弟弟的一只手握住:“弟弟,真的是对不起,太久了,我已经把这个日子忘了。”

弟弟跳起来,跑回自己房间,片刻拿出来一只很小的银手镯,放在舒一眉手上。“是你离开爸爸前,留下来给我的,对吗?爸爸说,这是妈妈留给你的东西,一定一定要保存好。”

舒一眉把银手镯拿在手中,翻来覆去地看。很小很小的手镯,小得非常可爱,只有婴儿才能够戴在手腕上。多久了?反正很久了,如果不是弟弟拿出来,舒一眉根本就已经忘记了有这个东西。

弟弟站在舒一眉面前,问了她一句话,是他一直想问又不敢问的话:“妈妈,你爱过爸爸吗?”

舒一眉认真地想了想,抬头看他,回答说:“爱过。”

弟弟不放心,盯住舒一眉的眼睛:“你应该对我说真话。”

舒一眉说:“我说的是真话。”

“那你后来为什么离开他?你离开他的时候连我也一起不要了。奶奶说你根本就没有想要生下我,你不喜欢有孩子。”

舒一眉一把将弟弟搂住怀里,用劲地抱着他:“我错了。我真的错了。那时候我太年轻,跟着你爸爸去了老家后,觉得生活没意思,太沉闷,一心一意要回南京当记者,做轰轰烈烈的事。我爱过你爸爸,后来又不爱了,因为我根本不知道爱这个字眼到底有多重。我现在慢慢地懂了,是在跟你相处的日子里才懂的。”舒一眉把弟弟推开了一点儿,好仔仔细细看他的脸:“你长得很像你爸爸,真的。我希望以后能够好好地爱护你。每个人都会犯错误,你要给我机会,让我改正。”

弟弟若有所思:“每个人都会犯错误?你生下我又不要我,是你犯的错误?”

舒一眉的眼睛里有一种痛楚:“我错了。我想改正,来得及吗?”

弟弟沉默了一会儿,神色凝重地点头:“世界上只有不愿意去做的事,没有来不及去做的事,对吗?”他又说:“明年的这一天,我们能不能再给爸爸过生日?每一年都过?”

舒一眉郑重保证:“好,每一年都过。明年我要去买一瓶酒,还要买一个蛋糕。我们会邀请天堂里的爸爸,让他坐在我们身边。人死了就不会吃东西了,可是,也许他还能够闻得见饭菜的香味。”

弟弟咬一咬嘴唇,小心地提出又一个建议:“那么,妈妈你再喷上一点香水。橙花味的香水,爸爸会喜欢闻的。”

舒一眉没有再说话,但是她立刻站起身,去卧室里给自己喷了香水。

橙花味的香,清新中带着优雅,在两个人的空间里缓缓地弥漫,流淌,和桌上饭菜的香味混合着,漩成一股很特别的、柔滑而又家常的温暖。一瞬间里,弟弟感觉到了身边触手可及的幸福。

冬天来临前,张小晨手上的铁指套换成了毛线织成的指套。这一回是张小晨妈妈的杰作。她借用了卫东平的专利,用细毛线织出十个花生米大小的圆套,每个圆套又勾连出两根麻花辫的细绳,汇合到掌心的箍带上。弟弟曾经卸下他拇指的一个指套,托在手心里看,惊奇地说:“真像拇指姑娘的小圆帽啊!”

张小晨的指甲其实已经长好了许多,薄薄的一小片,粉嫩粉嫩。弟弟认为他已经可以不带指套了,因为新生的指甲需要在自然环境中生长,才能够坚固。张小晨却对自己没有信心,不能保证卸下指套可以不犯从前的错误。两个人争执不下,特意找了卫东平做仲裁。卫东平仔细研究了张小晨的手,给出的结论是:最好带着指套过冬天,春天再摘除。春天是生长的季节,一切从春天开始是最合适的。

卫东平在他们两个人心中很具权威性。张小晨得到卫东平的支持,得意得不行,扎撒着两只带了指套的手,在巷子里狂奔,把书包里的铅笔盒颠得咣啷咣啷响。

张小晨兴得有点过份了,他忘记了戴指套的主意是卫东平想出来的,卫东平又是弟弟带着他过来认识的。这家伙,他当着弟弟的面兴成这样,好像是直接撇开弟弟,形成了他跟卫东平两个人之间的默契,这让弟弟实在不能服气。

弟弟靠在巷子里的一堵墙上,盯住张小晨兴奋狂奔的背影,绞尽脑汁地想,要想出奇招镇一镇这个狂妄的人。

他终于想出来鸟儿在他家抽风机管道里做巢的事,招手喊张小晨过来,加油添醋地说了给他听。这的确是一件可遇而不可求的奇妙经历。弟弟强调说,如果不是在他家,换了比如说张小晨的家,鸟儿才不会屈尊住下来呢,看不上,不乐意。

弟弟说完了这个令人咋舌的故事,把得意藏在了眼睛里,不动声色地看着张小晨,就等着看对方的脸色如何从兴奋到沮丧。

张小晨的反应却有些奇怪,跟弟弟的期待有距离。他听完了弟弟所说的事,一时间竟呆愣得成了一根木桩子,好像陷进一个梦里出不来了似的,又好像刚看完一部美国科幻大片,灵魂出了窍,飞到太空轨道里,怎么努力也无法回收。

弟弟连忙跟进一句:“傻了?我就知道你会傻。”

张小晨忽然间开了口,说出来一句石破天惊的话:“你们家孵出来的小鸟儿,被我拣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