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王学泰自选集·江湖旧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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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 (9)

传统的家长制不注重子女的权利,在这种制度中,子女的“权利”包含在家长的“义务”当中。一个合格家长要考虑到子女的方方面面,不能有偏心。《红楼梦》中大家长贾母就是时时警惕自己不要偏心的。她不仅考虑荣国府的子女,还要想到宁国府。作者以此要塑造大家长的典范。就这样她仍不免偏心。例如,她对贾宝玉、贾环绝对不同。家长想到每一个子女,在传统思想看来,这就是每个子女的“权利”,子女的正当要求,但不许子女要,应该由父母想到。父母应该有这个自觉的意识:时时想到孩子还有什么“权利”我没有想到,没有主动去给予。儒家设计不同层次人的相对关系时,也是这样设计的。如君臣、父子、夫妇、兄弟等等。但孔子没有说,在上位者如果不考虑在下位者的“权利”怎么办?儒家是倾向“性善说”的,他们相信统治者会自觉地想到。后世宋代儒者则更为虚伪,在他们看来君父看不到臣子的正当要求,恰恰是臣子作忠臣孝子的好机会。中国老百姓老盼好皇帝和清官,是因为只有好皇帝、清官才能认真地履行自己的义务,老百姓才能实现自己的“正当的要求”。

欧美是讲个人本位的。罗马法规定,作为权利义务主体的自然人必须具有人格,即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罗马法上的人格由自由权、市民权和家庭权三种身份权构成。罗马法规定,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三种身份权的人,才能在法律上享有完全的权利能力,才属于具备完整人格的人。当时除了奴隶之外,人只要进入法律领域都有权利和义务,哪怕权利再小,只要尽义务就享受权利。

老百姓不能要求正当的权利,如果遇到性命攸关的问题怎么办?这是传统政治中的一个死结。比如说,下面的官吏逼得百姓没法生存了,老百姓上告无门,是老老实实地去死,还是揭竿而起?原始儒学是非常重视生命的,统治者在口头上也承认老百姓有生存权。此时统治者在原则上还是不同意“犯上作乱”,某些特别开明的统治者有时可以用“盗弄潢池”来原谅。这个典故出自《汉书》,汉代循吏龚遂,谈到有饥民造反时说“海滨遐远,不霑圣化。其民困于饥寒而吏不恤,故使陛下赤子,盗弄陛下之兵于潢池中耳”。言外之意是,现在皇帝知道你们的苦难,放下武器,接受“圣化”吧。

附带说一下,古代统治者也是承认老百姓在面临天灾人祸殃时有生存权利的。民国时思想家杜亚泉说,他的江南老家,如果有大灾,老百姓抢吃的东西,未抢其他,不算犯罪。这是当地的习惯法。湖南有些地区,闹灾时,组织队伍吃大户,大户都给开门,按当地风俗,你必须给主人留下一些,这也不算犯法。看来毛泽东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说的“吃大户”是有传统的,并非是搞农会的产物。

赵诚:您说的这是什么朝代的事?

王学泰:这是清朝。《白石老人自述》中说光绪二十一年(1895)大旱灾,有些饥民便一群一群到有钱人家吃饭。“他们去的时候,排着队伍,鱼贯而进,倒也很守秩序,不是乱抢乱撞的。到了富户家里,自己动手开仓取谷,打米煮饭,但也不是把富户的存谷完全吃光。吃了几顿饱饭,又往别的地方,换个人家去吃。乡里人称他们为‘吃排饭’。” 可见当时的民风,也就是说天灾来时,人的生命应受到尊重。

赵诚:看来吃大户是一种灾难下的社会救助制度。

王学泰:是,本来是一种救助制度。这个制度,虽然不是有意设计出来的,只是“习惯法”,但符合儒家强调的人命关天的原则。不像雨果《悲惨世界》里写的偷人家一个面包判你18年,这是赤裸裸的恶法。但是中国农民长期没权,这种“习惯法”可遇而不可求。“求”迹近于造反。

赵诚:为什么中国游民敌视妇女,西方骑士很尊重妇女?游民敌视妇女,前极权社会,也不让你热爱生活,极权主义反性爱或反性,这是不是在造反、起事或让人献身的时候,都不让你热爱生活,眷恋生活,必须让你义无反顾地去冒险?

王学泰:欧洲民族传统中对妇女较为尊重,这可能与骑士传统、基督教传统有关,中世纪,欧洲骑士对贵妇人保持忠诚和尊敬是他们的信条之一,并自幼就受到这方面的教育,甚至成为是否为合格的骑士的必要条件;另外基督教对圣母玛利亚的崇拜,这些都与欧洲妇女受较多尊重有关。作为父权制社会系统对于妇女的歧视是必然的,但各民族、各时期在对妇女歧视的程度不同。传统思想意识也是歧视妇女的。但游民是敌视妇女,敌视那个有性活力的妇女。这一点《水浒传》就可以作证。作者笔下的年轻的、具有性活力的妇女,无不是心如蛇蝎的害人精。那些凡是读过《水浒传》的人必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是游民对待妇女的态度。他们没有家庭,出于人性,对有性活力的妇女必然十分向往;但由于一无所有,想得到又很少有可能,于是便由向往转为忌妒、嫉恨。《阿Q正传》中的阿Q就是一个典型的游民,你看他对妇女的态度,与《水浒传》作者相去无几吧。他们因为缺少经验,对女性也很不了解,因此对年轻美丽的女人一律想象成为淫荡成性的妇女,这更折射出他们内心对妇女的恐惧。

一些心怀不轨的游民敌视年轻的妇女,但不是没有性要求。他们的社会地位和生活经历使他们长期地处在性饥渴状态。因此只要有机会,他们是不会拒绝女人的,而是正相反。游民造反,第一件事安排的就是三宫六院。我坐牢时见过三个不成功的“皇帝”,都有三宫六院。中国这事就这样,一造反后,就封东宫娘娘、西宫娘娘。翻一翻史书中有关造反者的故事,只要起事了,要做皇帝了,几乎没有没有三宫六院的。你看《阿Q正传》,还没造反,只是设想造反就把未庄妇女全在他大脑中过了一遍。中国造反就是三件事,《阿Q正传》特别了不起的是全写出来了。第一件事,抢人,就是抢年轻的妇女;第二件事,就是抢东西,就是金银财宝(古人把这两件概括为“玉帛子女”);第三件事就是报仇。阿Q说到底,还是一个游民,他脱离宗法,连姓什么都不知道。

游民贫苦,处在社会最底层,他们不是不想建立家庭,而是没有建立家庭的条件。他们谋生求发展或搞非法活动,接触女人的机会也受到限制。然而,他们也想往有性的生活,就是上面说的性饥渴。这个人性的本能,游民要实现,比常人有更多的困难,因此他们在这方面要求强烈,也不必讳言。样板戏《红灯记》中鸠山有两句台词,后来可能被删去了,但我还记得。他说,逮着共产党,要是知识分子,就是老虎凳、灌凉水。要是工农分子,就是金钱美女。这两句当然是以偏赅全,但不能说没有道理。知识分子,大多吃穿不愁,他们干革命与理想追求有关,但很少经历过苦难;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们,迭经苦难,李逵说冲他脸上打上三百拳也不妨。

赵诚:说到这,我想起来汉武帝时的李陵,当时汉朝军队作战带着伎女,李陵的部队作战到最后阶段时,还剩不多士兵时,他发现这些士兵战斗力不强。他们老往那些妇女那儿跑,于是李陵就把那些妇女全杀了。杀了之后,军队就有了战斗力了。看起来我们大文化传统也有极不人道的一面。

王学泰:只要是战争,人们都成了战争工具。士兵是打仗的工具,妇女是供这些士兵好好打仗的泄欲的工具。汉代军队里有伎女,后来中国军队一般没有了。杜甫诗《新婚别》中“妇人在军中,兵气恐不扬”,用的就是汉代的典故。我们总爱用一个大题目,抹杀人的价值。比如唐代安史之乱是带有民族斗争的性质,歌颂平定安史之乱一般说来是正义的,但也要看到唐统治者在平定安史之乱时的许多做法也大大伤害了当时人民的利益。杜甫写及安史之乱时态度就比较好,既歌颂对叛军的打击,也揭露人民在平叛战争中所遭受的苦难。而后来的韩愈就不成,比如他写的《张中丞传后叙》歌颂张巡“杀爱妾以饷士”,在《元和圣德诗》细致描写藩镇割据的军阀被战败后,老母、妇女、儿童被腰斩的恐怖场面。从这些地方都可以看到专制时代人们对待妇女和儿童的态度。

赵诚:现在有一种现象,就是中国人对这种游民文化很欣赏,在审美层次上觉得这很好。

王学泰:应该看到唐代以后,传统文化弱化,自先秦以来的尚武精神日渐消失。特别是宋代实行重文轻武的政策,使得尚武之风下沉于游民。游民也想通过“武”改变自己的地位,“武”便成为他们的谋生手段。宋代通俗文艺作品中有两类作品正是写游民以强悍之风闯荡江湖的。一类是“朴刀杆棒”,一类是“发迹变泰”。“朴刀”及是刀耕火种的工具,又可以用来防身。杆棒更是原始的武器。“朴刀杆棒”类的故事就是描写游民拿着这些粗陋的武器闯荡江湖的故事;“发迹变泰”则是写通过闯荡,身份陡变的故事。中国古代社会是五十年一小乱,二百年一大乱。在动乱中实现了社会地位的垂直流动。其中流动最大的有两个阶层,一是皇室,一是游民或其他社会底层人士。皇室如果能活下来,大多流到社会底层;游民往往翻到社会最高层。我统计过自秦始皇以来,改朝换姓做皇帝(包括一些国主)有三十多个,大体分为两种:一是少数民族或有少数民族血统的;一是游民或社会底层人士。

江湖艺人表演这些由底层窜上社会高层人的故事,不仅代表了艺人自己的向往,而且也迎合了观众内心潜在的需求。我们知道,人们对生活的向往在现实中实现的可能性很小,于是,在潜意识上就追求虚拟的实现,一些艺术作品就满足这些受众的需求。例如,改革开放以来,许多人追求发达的心理被激活了。发达有多条道路,海外淘金就是一类,于是,《北京人在纽约》《曼哈顿的女人》一类淘金发财的故事出现了,受到受众的欢迎。受众大部分人不可实现淘金梦,但他们也爱看这类作品,使自己的向往有个虚拟的实现。古代也是如此,秦琼、程咬金、徐茂公这类游民(历史上的真实人物并不是游民,秦、程是贵族,徐是富翁,但后江湖艺人改编这段历史时把他们变成与自己差不多的人物),因缘际会,成为开国功臣,富贵传家,受众看到这些人的成功,也会起心理代偿作用。从这一点来说《水浒传》《三国演义》受到欢迎是必然的。为什么《水浒传》到七十回,《三国演义》到“陨大星汉丞相归天”之后就没有前面好看了呢?当然艺术水平是个原因,但更重要的是破坏了人们的心理期待。人们向往的是这些身处下层的人物,有个“发迹变泰”的结局,到这里这个期待彻底破灭了。

赵诚:游民文化的本质和特征,您能否概括一下?

王学泰:游民文化的特征就是把中国传统文化的缺点推到极端。我总结了游民四个特征:第一个是反社会性,反对现有的社会秩序。只有秩序维持不下去了,游民才能获取最大利益。就是胡传魁唱的“乱世英雄起四方”。社会在井然有序的情况下,游民的努力很难成功。第二个是有主动进击精神。他一无所有,没有负担,敢打敢拼。失败了无非是烂命一条。宗法人,不行,精神是萎缩的;“秀才造反,三年不成”。“儒者,柔也”。第三个是只讲敌我,不讲是非。游民要生存发展必须组织起来。他们的组织方式,最简单的是桃园三结义,复杂的是帮派。在专制社会中,只有政府才有组织,不许他人组织。因此,游民组织只能处在秘密状态,这样他们的向心力强,对背叛者处罚也很残酷。这种状态下有一种虚假的平等。所以许多游民组织,都称兄弟,而且是“哥不大,弟不小”,一律平等。但当组织扩大了,有力量了,大哥的权力比大爷还厉害呢。犯规的处罚,往往是三刀六洞,比正规法律更严厉,更严酷。这种帮派的小传统专制比大传统的专制还要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