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货币论(全两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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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古典经济学的前提 (2)

总起来说,对于古典理论的第二个前提,我们有两点表示反对。第一点是关于工人的实际行为。一般说来当物价上涨,货币工资保持不变,以致真实工资下降时,现行货币工资下的劳动力供给量,一般不会比物价未涨前的实际就业量低。如果说一定会降低,那就好像是说:在目前货币工资下愿意工作而实际并没有就业的人们,只要生活费用稍微提高一点,他们也就愿意再工作了。但是这种古怪的假定,却似乎贯穿于彼谷教授《失业论》全书当中,并且为所有正统学派所默认。

第二点较为基本的反对意见,我将在后面几章中再加阐述。对于这一个反对意见,主要因为我们不能同意古典理论的工资议价可以决定真实工资的一般水平这一假定条件。这种假定实在是犯了大错。因为即便是全体工人或许也没有办法使货币工资的一般水平所能获得的工资物,同目前就业量边际负效用相等;全体工人也许没有任何途径,可以凭借在工资议价时货币工资的改变,而使真实工资率降低到某一特定的水平。这是我们的看法。下面我们要指出,决定真实工资一般水平的主要是其他几种力量。弄清这个问题,将是本书主要目的之一。我们将要说明,我们对于自己生存在其中的经济制度在这方面实际上的运用,一向误解很深。

个人或团体之间有关货币的争执,虽然往往被认为决定着真实工资的一般水平,其实争执的对象根本不是这样。因为工人的移动性不可能完美,所以工资及从事各行业的纯益(net advantage)并不趋向于绝对相等;所以假定使个人或团体的货币工资比别人相对减少,那么其真实工资也会相对减少。这已构成使他们抵抗前者的充分理由。反过来,当货币购买力改变时,全体工人都会受到影响,想对每一次由此引起的真实工资的降低都加以抵制,不太可能;实际上,由此引起的真实工资的降低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遭到抵制的,除非它下降到了一定极限。而且,工人这种抵制是局部的,仅适用于一、二种工业的货币工资的削减,对增加总就业量的阻碍,远不如抵制每次真实工资的减低那么严重。

换言之,关于货币工资的争执,主要是决定怎样把真实工资的总额分配到各个劳工团体而非决定每一个就业人员的平均真实工资。后者由另一组力量所决定,这一点以后我们就会知道。劳工组织的效果,只是保障它的相对真实工资,至于真实工资的一般水平,则取决于经济机构中的其他力量。

货币工资的减少,通常因为不能普及到全体工人,因而人们进行抵制,尽管目前工资所能购得的实物,还超过目前就业量的边际负效用;反之,真实工资减少,而相对货币工资不变,可以使总就业增加,因而不进行抵制。除非减低程度过大,使真实工资比目前就业量的边际负效用还低。在这一点上,工人们自己的经济学,在不知不觉中,反而比古典经济学更为精通。而且幸亏是这样。每个工会对货币工资的减低,无论减少程度多么小,总要作若干抵制。但是工会却并不希望在每次生活费用上涨的时候就举行罢工,因而工会没有如古典理论所指责的那样,阻止总就业量的增加。

现在我们必须对第三类失业,即严格意义上的“非自愿的”失业,下一个定义。而古典理论并不承认有这种类型的失业的存在。

显然,我们所谓的“非自愿的”失业,并不是指有若干工作能力可用而并没有利用。例如,我们并不因为劳动者们可以每天工作十小时,便视八小时工作日为失业。如果有一群工人,因为不愿接受低于某一限度的真实报酬而宁愿不工作,我们也并不能把他们看作是“非自愿的”失业者。另外,为了方便起见,“摩擦的”失业也不能视为“非自愿的”失业。于是我们把“非自愿的”失业定义为:假设当工资物的价格,相对于货币工资来说上涨时,目前货币工资下的劳动力总需求量与总供给量也随之增大,这时即称之存在“非自愿的”失业。我们在下一章将提出另一定义;不过两者其实是殊途同归。

根据这个定义,那么第二前提所说的真实工资等于就业的边际负效用这一句话,可以理解成,在实际生活中,并无“非自愿的”失业存在。这种情况,我们称之为“充分”就业。“摩擦的”与“自愿的”失业,都与“充分”就业不矛盾。这种解释与古典理论的其他特征很一致。古典理论最好看成是充分就业情形下的分配论。只要古典理论的两大前提能够成立,那么这里所谓的“非自愿的”失业,就无从发生。所有失业都不外乎以下原因:①更换职业过程中,暂时没有工作;②专业化程度非常高,所以需求时有时无;③工会采取雇用本工会会员政策,不让本工会以外的工人就业。古典经济学家,由于没有注意到这一理论背后的特殊前提,所以必然会得出下列逻辑推论,即除了上述特殊情况外,一切失业归根到底,都是因为失业人员不愿接受一个与其边际生产率相应的工资率。当工人们拒绝削减货币工资时,一个古典经济学家可以同情他们,他也会承认,为了应付暂时的局面而削减工资,或许是不明智的做法,但是他忠实于其理论,而只能说,失业的病端还是因为工人不愿使货币工资降低。

一样,如果古典理论只适用于充分就业的情形,那么如果把它运用到非自愿失业的问题上,自然就会错误百出。但是谁又能否定这个问题的存在呢?古典经济学家,就像是欧氏几何学家生活在非欧氏几何的世界时一样,当他们发现在日常经验中,两条显然为平行的直线竟会相交时,他们便会抱怨为什么直线没有画直。在他们看来,将直线画直是避免两条线产生相交的唯一办法。但是,除了放弃平行公理,另外再创造非欧氏几何外,实在没有别的补救办法。今日的经济学也需要进行这样的改造。我们要推翻经典学派的第二个前提,主张存在非自愿失业的可能,并另创一套经济体系的行为准则。

一方面我们强调不同于古典理论的地方,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忽视我们与古典理论之间有一个重要的共同点:我们还是采用他们的第一个前提,并对这个前提加以修正,而对这个前提所加的修正,正是古典理论所加的修正。请允许我们先停一会,来研究这个前提的含义。

这个前提是说:假设组织、设备技术不变,那么在真实工资与产量之间,也就是真实工资与就业量之间,有一种唯一的关系存在,所以在一般情况之下,当就业量增加时,真实工资一定减少。这是古典理论认为不可或缺的重要事实,作者表示同意。假设组织、设备和技术不变,那么单位的劳动力所能够赚到的真实工资,就必定与就业量构成唯一的、相反的关系,所以如果就业量增加,在短时间内,单位的劳动力得到的报酬,按工资物计算,一般会减少,利润却会增加。实际上这只是众所周知的另一命题的反面:在短期内,由于设备等因素可以假定不变,工资常受报酬递减律的支配,所以当就业量增加时,工资物行业中的边际产物也肯定减少;但后者决定真实工资,所以真实工资也就会相应减少。只要这个命题能够成立,那么任何增加就业的办法,就肯定会使边际产物减少;如果用这种产物来衡量工资,那么工资率也会降低。

古典理论的第二个前提一旦被推翻,那么当就业量减少时,工人虽然可以得到一个按工资物计算的较高的工资率,但就业量的减少,却不一定是因为工人要求提高以工资物计算的工资率而引起的。即使工人们愿意接受较低的货币工资,也未必是解决失业问题的对策。这里涉及到工资与就业的关系,留待第十九章及其附录,再加以详细说明。

从沙伊和李嘉图时期以来,古典理论学者都说:供给可以创造自己的需求。这句话的意思大概是:全部生产成本,必然直接或间接地用于购买该产物上。但对于此学说,他们并未说明此话的真正含义。

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在他的《政治经济学原理》中,对这个学说阐述得很明白:

“商品,只是用商品来购买。每个人用来购买他人产品的,只不过是他自己所有的产品。从字面上讲,所有的卖者肯定就是买者。所以假设一个国家的生产力突然增加了一倍,那么所有商品的供给量也就增加一倍,并且购买力也同时增加一倍。每个人的供给量与需求量都比以往增加一倍,那么每个人的购买量也可以增加一倍,因为每个人用来交换的物品,也增加了一倍。”

根据这个学说可以得到一个推论。假如有人虽然能够消费却不去消费,那么他的这种行为必然使而且确实使劳动力和商品,不再从事于供给消费,而是从事于投资生产资本物。下面,是从马歇尔的《国内坐标纯理论》中摘录出的引文,它可以说是代表了传统的观点:

“个人的全部所得,是用来购买劳动和商品的。我们常常听说,一个人将他的所得花掉一部分,储蓄一部分;但在经济学上,大家都公认:他所储蓄下来的那一部分所得,也是用于购买劳动和商品,用来生产财富。凭借这种财富取得未来的享受,那么我们就其行为称作储蓄。”

的确,从马歇尔较后期的著作,或从艾奇维斯或彼谷教授的著作中,难以找到类似的话。今天,这种理论不再以简陋的形式出现了,但它还是整个古典理论的一个基础;假如没有它,整个古典理论必将崩溃。当代经济学者们对于是否要同意穆勒的说法上需要踌躇一下,但是对于以穆勒学说为前提的许多结论,他们却都毫不犹豫地接受了。以彼谷教授为例,在他的绝大多数著作中,彼谷教授仍然相信,除了引起许多摩擦阻力外,货币的有无不会产生多大差别;与穆勒一样,他也认为经济学可以按照实物交换的方式,完成生产论与就业论,然后再敷衍了事地引入货币——这便是古典理论的当代表达。当代经济思想还是无法摆脱一个牢不可破的观念,即认为人总是要花钱,只不过花钱的途径有所不同。战后的经济学者,很少能始终坚持这个看法,这一方面是由于受了相反思潮的影响,另一方面也是由于经验和事实与原有的学说不符。不过他们尚没有充分的接受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的勇气;因此没有修正其基本学说。

在罗宾逊·克鲁索的经济体系中,不存在交易,个人所得的收入全部来自于生产活动。他所消费的或所保持的,实际上是并且只是他自己制造出的实物。古典理论不明白这一点,错误地把从罗宾逊·克鲁索经济体系中得来的结论,类推到现实经济体系中来运用。这是产生错误的一种可能性解释。除此以外,产品的售价往往可以抵偿其全部成本,这个结论之所以很令人相信,是因为另外还有一个表面类似而且无可置疑的推论,二者极难分辨;这个推论是:社会各组成成员在一种生产活动中所得到的收入总数刚好等于该产物的价值。

假使一个人可以使自己致富,并且看起来似乎没有损害他人的利益,那么他也肯定能使社会全体致富,这是很自然的想法,古典理论(参见上引马歇尔话)却因此而推导出下列命题:个人的储蓄行为,必然引起对应的投资行为。和上面一样,这个命题再次和另一个相似而又无可置疑的命题相混,即:个人财富的净增量的总和,刚好与社会财富总量的净增量相等。但是有这种想法的人,都是被错觉所蒙骗,把两种完全不同的活动混为一谈。他们错误地以为,在决定现在不消费,和决定留着预备将来消费之间,有着某种联系。实际上决定后者的动机,与决定前者的动机截然不同。

在古典经济理论中相当于几何学的“平行公理”的是:总产量的需求价格刚好与其供给价格相等。承认这个公理,则其余理论,例如视节俭为美德,给全社会带来益处的节俭论、利率论、失业论、货币数量说、认为自由放任有利无弊,以及国际贸易论等,都随之而来。这些我们在以后都要提出质疑。

在本章各节中,我们陆续指出,古典理论以下列三个假设为理论前提:

[一]真实工资等于目前就业量的边际负效用;

[二]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非自愿失业;

[三]供给会自己创造自己的需求;就是说,无论产量和就业量在怎样的水平,总需求价格等于总供给价格。

以上这三个假设,在实质上可以说是同一事物。三者互相依存,任何一个在逻辑上,必然包含其他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