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非看到知罗,高兴地站了起来,走到她面前,才发现她的脸色出奇的苍白,不由得问:“知罗,你怎么了?生病了?”
“没、没有……”
如果说昨天她的痛是肺腑都被绞成碎片,今天那些模糊的血肉都生生在这个画面前化成了青烟,这些青烟从她的额头,从她的指尖毫不留恋地钻出来,升入了虚空,她忍不住抬起头去看那高远的蓝天,丝毫不觉得阳光的刺眼,那海一样的蓝和天使一样的白之间,从此以后,多了一颗她的心。
她收回视线,对谈非一笑,“只是,好像被你们吓到了。”
谈非有点羞涩地低下头,轻轻地说:“他说,昨天是为了试试我到底是不是喜欢他……现在,他知道了……”
“哦,是这样……”
“知罗……”谈非满含着幸福与快乐唤着知心好友的名字,眼中闪烁着无比甜蜜的光芒,她紧紧地握住知罗的手,“他、他昨天追出来向我表白了!”
“哦,是这样……”
难怪,应天灿的模样看起来那样痛苦和悲伤,他一定以为这是知罗一手安排的,让他亲眼目睹谈非投入别人的怀抱,而这个人,是他永远也比不过的。
“好,很好……”知罗轻轻抱住谈非,“我十七岁的生日愿望,终于实现了。”
五月的阳光馨香而温柔,轻轻洒在三个人的发上、身上,远远看来,他们都那么美丽,也都那么高兴,五月天,真是一个幸福的辰光。
第六章
知罗也很快有了男朋友,是A城相当有名商界人士,程生遥。
程生遥追求知罗的各种行动,在十年以后仍然是知罗所在的学校师生们感叹不已的浪漫典范。
琴知罗与程生遥的爱情史,几乎就是鲜花史。
程生遥送花,不是送一个人,他送给全校的女性师生,每人一束粉红玫瑰,唯独知罗,是一朵娇艳欲滴的红玫瑰。
接连送了一个星期,那一个星期里,学校里随处都是玫瑰,你去食堂吃饭,可以看到餐桌上放着好几束花;你去宿舍找人,别无例外的,玫瑰浓郁的香气甚至掩盖了女孩子们的脂粉香;哪怕你只是去教室上课,讲台上也插着玫瑰花。
一个星期之后,知罗还没有首肯,全校的女性师生们就已经彻底臣服了,许多年后,收过花的女孩子们谈起那万花涌动的时刻,即使已经到了天命之年,眼里还是忍不住冒出粉红心形。
“我不知道怎么恋爱……”在风景宜人的夏天里,知罗说,“也不知道怎样才算爱一个人……我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否爱你,生遥,也许我会令你伤心。”
程生遥没有回答,他替自己倒了一杯酒,注视透明的水晶杯良久,道:“知罗,你喝酒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你会醉?”
“没有,我很少醉。”
“我也没有。虽然我的酒量不大好,比较容易醉。”他看着她,继续说,“可是,一个酒量再好的人,都难免会有喝酒的时候,不管你是否去想过喝不喝醉,事实上,只要你在喝酒,就肯定会醉。”
知罗点点头,“对。”
“爱一个人也是这样的。”他笑着放下酒杯,走到她身边,跟她去看同一片风景,“只要去爱一个人,就一定会有伤心痛苦的时候。而且,越是好酒,越忍不住多喝,也就越容易醉。同样的,越是爱得入迷,痛就越是深刻。所以,知罗你不用再担心这个问题,我比你多活十年,这个道理,我早已明白。”
“可是……”
“没有可是。”他轻轻点了她的唇,她反射性地往后一退,程生遥脸上露出一丝苦笑,“虽然你不爱我,但是不能要求我不爱你,对不对?”
这句话,好耳熟。
她终于接受了程生遥的爱。谈非照旧是第一个知道消息的人,扬言说要程生遥请他们吃饭,程生遥微笑着答应了。
那天谈非和安以念去赴约,谈非穿了一条嫩黄的上衣,雪白的长裙,整个人真的像白雪公主一样高贵美丽,又温柔,小鸟依人地靠在安以念的臂弯里走进来。
安以念穿了一身黑衣,长发束起,一踏进餐厅,就引人无数人注目。美,也是一种需要时间来生长的东西,十七岁的安以念漂亮清秀,二十岁的安以念美丽动人,今天的安以念,倾国倾城。
缎质的黑衣映着他的脸,明明没有什么表情,眼角眉梢却似有五彩颜色轻轻跳动,他坐下,端起杯子,轻轻喝了一口茶。再简单不过的动作,在他做来,却看得人赏心悦目,几乎移不开视线。
他们进来的时候位置上只有程生遥,他的脸上带着笑,那笑意极淡又极亲近,“这位美丽的小姐,应该是知罗提了不下百遍的谈非了?”
谈非俏皮地眨眨眼,“嗯,被知罗提了不下千遍的程先生眼力真好。”
“那这位,就是安以念了。”程生遥笑着说,“我有幸见过令叔几次,听他提起过你。”
安以念懒懒地扯出一个笑容,“说笑了。我叔叔是不会在外人面前提起我的。”
正说着,知罗来了。她穿了一条黑色的吊带裙,裙子的下摆如片片羽毛一样飞扬地蓬松起来,手上带了好几个五颜六色的镯子,整个人宛如一只高傲的孔雀。
谈非“咦”了一声,“我好像才一个来月没见你,怎么你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
“哼,谁都像你一样长不大呀!”知罗皱了皱鼻子,“看,还穿泡泡袖。”
“你还说我,明明要请客的人还来得这么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