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漂流时代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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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呢喃的杏树(2)

这个春天不只蒙地意念丛生,不只与我时常谋面的人们意念丛生。很久没有音信的阿凯,忽然来了电话,说前一阵去了趟香格里拉,那里举目无涯的生机,比起此时京城如同上帝慷慨倾洒别处之后恩赐几滴残余甘露的景色,要迷人不知多少百倍。他说他拍回不少照片,要举办一个“小范围的展示会”,想请我发发雅兴,光临一下。

阿凯总是这样不断给人惊奇。每次电话,不是跟我说跳了槽,就是告诉我又对一样什么新事物发生了兴趣。从英国回来三四年,他跳了不止三四次槽,业余时间还跟朋友合伙开过养鸡、养狗、养马场,办过购物网站,当然每次的结局也都同样:一败涂地,赔钱了事。挣的薪水除了填肚子,剩下的基本都填了窟窿。我曾说过他,你跟你老爸是一样的命,甭管怎么折腾,这辈子注定发不了横财,原因都是缺乏理性,热情一上来,头脑就发昏,想要玩兴趣,还是适合玩点形而上的。

我对他说,你精力可真够旺盛的啊,你那大中华地区营销总监的业务那么繁忙,还能挤出闲空去玩艺术。阿凯说,那是因为我不用再挤出闲空了,闲空已经像空气一样充斥在我四周,我可以随时大把挥霍了。我说,噢,我想起来了,听说你把公司给炒了。阿凯说,Yes,我过够了那种像一台发疯运转的赚钱机器般的日子,我打算要好好地游手好闲上两年,充分享受一下无拘无束的感觉,等钱花差不多了,再重新去挣,反正我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我说,那你女朋友呢?不反对吗?他说,嗯哼,她当然反对,所以她把我给炒了。听那喜不自禁的口气,倒像是他把对方给炒了似的。我又问,那你老爸怎么评价你这行为?他高兴吗?他那抱孙计划不又得遥遥无期了吗?阿凯正高涨的情绪立刻一股青烟一般嗞跑了。嘿,尔平姐,我得再次提醒一下你我的身份。你以为我还是未成年人吗?你干吗总爱拿这副师奶腔教训我?你不就跟我老爸像两股道上跑的车那样并行了两年吗?没名没分,无法可依。你怎么就不能端正一下我们之间的关系,心平气和地用平起平坐的口气跟我探讨人生?我冷笑一声,感谢你异想天开,我一个国内草根大学毕业的,凭什么去跟留英博士平起平坐啊?你那“小范围的展示会”要有了我,你还不得身价倍跌啊?

好了好了,尔平姐,你大人别计小人过了,都怪我刚才一时舌头跑偏,都是年轻气盛给闹的。我这不是深刻领会了你对我的评价,适合玩形而上的,所以才捡起摄影机来的吗?这说明你对我的影响还是不可估量的嘛!阿凯一看我要晾他场子,急忙给自己找坡下。尔平姐,其实你来不来捧场,我无所谓。我知道你见多识广,一般玩意儿打动不了你,我这初级水平的摄影,更加不入你的法眼。我只不过想帮你拓宽一下社交面。我这都是为你好,老这么独往独来,对心理健康不宜。多接触一些时尚潮人,往大里说,那就不说了,往小里说,也可以永葆青春嘛。

我被他教训得不耐烦起来。行了,行了,阿凯老弟,你不用变着法儿提醒我的年龄,除了刘晓庆奶奶,谁都不能永葆青春。迄今为止,我的心理状态十分健康,无聊的交流未必就能提升我的精神内涵,跟你那个年龄层的人话说多了,我倒担心自己会变得更蠢。阿凯说,你不要曲解我的意思,说实话,我是想,现在不是流行姐弟恋吗?我这是诚心诚意地希望给你创造点姐弟恋的机会。我说,你就别做这个春梦了,我从不喜欢比我小的男人,哪怕小一个钟头都不行。阿凯说,可你跟我老爸不也没能长久吗?我长叹一口气,阿凯,从我的话里你竟然引申出这么个结论,只能说明你确实够蠢,蠢得你尔平姐不得不决定前去光临一下你的展示会,顺便看看能不能费心再往高处点化一下你。

出院后这段时间,蒙地还没出过一次门,整天窝在家里,不是练他的天马行空拳,就是关在他自己那间小厢房里,捣腾那些祖传陈年旧书。我和特娜几次提出带他出去转转,观光一下新北京新气象,都被他一口回绝。他说他对这座城市的一切毫无兴趣,无论是拆是建,都和他无关,当年离开之后他从未怀念过这里,现在也绝不会动半点落叶归根之心。这次,我去敲门说,有个年轻人,去香格里拉游历了一番,拍了些照片,想请我们去看看。他立刻从门缝中探出脑袋,急切地问,那年轻人在哪儿?我真想马上跟他聊聊,那一定很有趣。没想到,我事先准备好的一大套说词,居然一下子就省了用武之地。特娜知道后也很高兴,说她正好可以趁此机会放个小假,去看看久违的大学同学,说这一天照顾蒙地就全靠我一臂之力了。她说得是那般情真意切,让我觉得唯有全力以赴,以对得起她的信任。

阿凯提到的展示会,位于城中一处著名时尚艺术领地。那里曾是一个废弃的工厂区,我虽久闻其名,却从未亲临其境,而我那些资深小资女友,无不造访过N次以上。有位美艳不可方物的女友,甚至在那儿一家咖啡馆中,钓到了一位风流倜傥的意大利男友,一度要追随他走进不知是藏北无人区还是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可惜,就在成行前夜,她那拉丁情人失踪了,从此杳无音信。等到事隔将近一年,那女友在城中另一角的一间酒吧,再次见到那帅哥的身影,发现他已插到一位中年女富婆的“牛粪”上,正擎着香槟酒杯,与那肥姐热烈讨论着前往北非撒哈拉的宏图大计。

来到时尚艺术之城,走进入口处胡同不远,迎面就见几尊男女半身雕像矗在路边。那些男女个个面露痴笑,臂匝红箍,身上一律上世纪60年代中晚期流行的军绿色。蒙地紧蹙眉头望着。你那时也是红卫兵吧?哼,我倒是想当,可惜人家觉得我不配。

他在一尊硕大的男像前停下来,摸了摸那道红箍。我那时想参加都快想疯了,可是因为家庭出身,人家根本不要。后来我就想法儿弄了套旧军服,又让我姐姐做了副红袖标,躲在家里,偷偷穿戴上过一过干瘾。再后来,到底还是忍不住,有天半夜,庆祝“号外”发表,我穿上这套行头,混在游行队伍里跟着欢呼。结果让一个半熟脸的同校男生看出破绽,叫上一帮人,追着打了几条街,回到家,躺床上整整一星期没起来。

蒙地轻蔑地瞧着那尊雕像。瞧那傻笑,跟我当年穿上军服照镜子时的嘴脸一模一样,简直太传神了,嘿嘿,嘿嘿嘿……他嘴角神经质地抽搐着,发出一串让我直起鸡皮疙瘩的冷笑。

那是个发昏的时代,人人都身不由己,我还当过红小兵呢……我试图宽解他。不,这不仅仅是时代的问题,不要全部归罪于时代,即便在那时,也不是人人都在发昏;而在那个时代结束之后,更不是人人都还在继续发昏……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更多的是基因的问题,一些疯狂的、深入骨髓的基因,一些来自于我的某个远祖、绵延不绝的基因……无论在任何时代,过去,现在,还是将来,我身上的理想主义歇斯底里综合征都无法根除,不是发作,就是潜伏着,伺机再次发作……

蒙地走近前去搭着雕像的肩膀,面朝我,突然摆出一脸跟雕像一样的痴笑。青天白日里,我差点吓出一脑门子的冷汗。那笑让他完全变了一个人,那笑完全像是躲藏在他身体里的一个什么幽灵发出的。

这片先前的厂区很大,一条条道路纵横交织,犹如迷宫,我们绕来拐去,有两次都拐回同一路口。街面相当冷清,除了我和蒙地,偶尔可见三两个身背背囊前来“朝圣”的外地文艺青年模样的人。道路两旁的厂房,呈现出上世纪50年代的建筑风格。一些外墙上涂着花里胡哨的鸦;一些经过改装的门面,悬挂着“荒野呼唤”、“人之大欲”等等不知所云的匾额。

路边,又是一些满脸蠢相的雕像,只是装束换成黄土高原打扮。两个头戴红星绿帽的老外,对着雕像起劲地按着快门。一阵粗野的笑声,搅碎了缭绕于这片地区上空的小资氛围。

嘎嘎嘎——猪肉一涨价,我老婆就说,多好的减肥机会,你就改吃素吧。这不,我已经一月不闻荤腥了,体重都掉了快十斤,血脂也降了不少,再照这么吃下去,身材很快就赶上普京了——嘎嘎——咱得感谢党和国家,给咱们送来这么好的全民健身机会——嘎嘎嘎——

一间挂着××工厂退休办牌子的门前,几个典型的本地胡同串子型老男人,正捧着大号罐头瓶充作的茶杯,倚着门边,高声说笑。

蒙地望着那几个人,眼中不觉掠过一道柔和的光。当年,我觉得这儿的人俗气,文化俗气,整个城市都透着浓厚的遗老遗少封建土围子气,觉得无法忍受,必须离开,永不回头。可是此刻,我忽然觉得,其实这种文化,也自有它温情的一面。他回过头去,朝那几个胡同串子又望了一眼,仿佛他们是他有着隐约血脉的远房兄弟。我离开人群实在太久了,我为什么没能早点学会从平凡卑微中寻找乐趣,假如我能拥有与他们一样的能力,生活也许完全会是另外一种样子……

正是因为远离,人们才会彼此思念;正是因为远离,所以你才会觉得眼前所见温情;正是因为远离,男人和女人之间的情爱才能一息尚存。我望着那张因为许久不见阳光而显得格外青白的脸,没敢让心底的反驳发出声来,只让胸口什么地方隐隐钝痛着,就像是被一只拳头不轻不重捣了一下。

唉,想想自己这么多年的国外生活,毫无质感,简直如同一场空白,好像生命断裂了长长一截一样。蒙地仰头走着,继续喃喃自语,望向天空的眼中,比头顶那片没有一丝云絮的天空还要空寂。我仍旧没有接话。对此话题,尽管我很想多所了解,但我一向小心翼翼,不敢贸然多问,大略知道的一点,也都是从特娜那儿听来的。

特娜说,当初在国内,蒙地就一直不满意自己所学的心理学专业。出国不到两年,他就以惊人的速度,拿到精神科博士学位,随即又考下行医执照,顺利进入一家知名专科医院。按理说,实现了自己由来已久的理想,应该满意了,但事实并不如此。渐渐地,他开始抱怨,说跟病人打交道时间越长,就越分不清病与非病的界限。有时他会说,有病的不是他们,而是那些断定他们有病的人。有时他甚至还会说,要打开医院的大门,让那些被关在里面的人,通通回归社会,再把那些自以为理所应当主宰这个社会的人们,统统关进来,看一看,这个社会究竟会变得怎样。对这些牢骚,特娜起初并不在意,她觉得这只不过是工作压力下的正常情绪宣泄。她那时正读儿童教育学博士学位,也有自己烦心的问题:等拿下学位是先找工作,还是先生孩子?两人年纪可都不小了。

又一个春天刚刚开始时,特娜明显感到,蒙地的抱怨变得愈加频繁,并且时常对着空中自言自语,说着一些令人费解、难以连缀的奇谈怪论。她想,是该跟他好好商量一下人生大计了,这恐怕是个真正能够改变他的状态的办法。教,他不信,不但不信,还不允许她和教友们在家里聚会;唯一的一次,她和她的教友们以及他们敬爱的主一起,就大大领教了他的厉害。

某个春意绵绵的黄昏,蒙地又在开始长篇大论地陈述病与非病的界限这一纠缠他已久的命题。他说得口沫四溅,面红耳赤,指天戳地,捶胸顿足,语速越来越快,声音越来越响,状态比一个最为狂热的牧师还要势不可当。特娜趁他一个回合与又一个回合之间换气的间隙,小心翼翼地插进一句话去,亲爱的,你看,咱们是不是……该要个孩子了?闭嘴!你这个蠢女人,你就别做这个痴梦了,我对这世间的一切早就忍受够了,我绝不会再去炮制一个新的生命,让他来承受这灾难深重的人生!当时他这么大喊大叫着,暴跳起来,一把将她推倒在地,冲出家门,驾车疾驰而去。

那天小镇警察局出动了七八辆警车,直闹到半夜,才在离家很远一处高速路口,将他拦下。

从此,他成了他自己从业那家医院的病人。

特娜说,起初,药物控制得还比较理想,蒙地病症的发作间隔还相对较长,隔上两三年才进一次医院。但越往后,药效就越差,发作频率就越高。最近几年,甚至一两个月就会复发一次,就得住院。她说,她也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她说,药可是越用越先进了。她说,也许,不如意的文化和生活环境,是他发病的根本诱因。假如生活合乎理想,比如说,在一个熟悉的、亲近的文化环境里生活,那么很可能,他就会像一个正常人一样生活下去,潜伏在基因里的某种成分,永远不会被诱发。当时默默听她这么说着,我心里却并不以为然。我想的是,对于一个像蒙地这样天生异秉的人来说,合乎理想的生活,永远无处可寻,他人眼里再滋润如意的人生,在他看来,都是一片荒凉,或者干脆如同针毡;像他这样的人的灵魂,生来就是为了追逐悲伤,品味痛楚。而那些潜伏在他血脉里的全部基因,也一定不会浪费它们只为塑造他这一个人而存在的意义。

终于找到阿凯说的地方——“窄门”,一幢大门涂抹得花里胡哨完全看不出本色的厂房。

敞开的门里,晃动着一些装束另类的男女。比起刚才一路经过的门面,这儿算是人气旺盛的。蒙地显然提起了兴致。看来,现在国内跟以前是不一样了,变化到底是有的。这里的生活,确实要比我们那座小城有趣得多。我感觉我有些像个乡巴佬,一个假洋鬼子乡巴佬。他甚至回过头来望着我,罕有地开了句玩笑。

走进大门,立刻闻到一股浓郁的现磨咖啡香气。靠近门边处,一张锈迹斑斑的铁制工具台旁,斜倚着一个长发男人,面前摆着一整套磨、煮咖啡具。有人走过去,丢下一张百元大钞,端走一杯。可真是慈善价啊。我不禁嘀咕了一声。正宗的蓝山。长发男人正眼也不瞧我,不屑地回敬一句。

当我还是一名初来乍到的外省青年时,曾经热衷过一阵城中形形色色的时尚活动。记得是在一个东北籍诗人的诗朗诵会上,第一次喝到现磨咖啡。诗人女友精心炮制的,特级哥伦比亚豆。所有来宾都夸好,唯有我脱口而出,怎么这么酸啊,还没雀巢的味道好呢。诗人女友立刻赏了我一个大号白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