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每天学点经济学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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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信息时代的信息效益--信息经济学(1)

信息对现在的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任何一个企业如果不能准确撑握所处行业的最新动态,那么企业随时都会有被淘汰出局危险,可以说信息已成为了企业的生产要素之一,企业信息化建设已经成为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修电视不如买电视:信息不对称

2004年,高先生在福建泉州的某商场购买了一台国产彩色电视机送给家中的老父亲。几年过去了,这台彩色电视机虽然没有什么“大病”,但“小毛病”是接二连三,最近更是问题连连,连屏幕都无法正常显示了。为了解决问题,高先生拨打了商场的售后服务电话,与售后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售后服务人员向高先生表示可以上门提供服务,但因为高先生买的电视机已经过了保修期,所以要收取上门维修费50元。

高先生觉得这也合理,因为电视机毕竟已过了保修期,给人家上门维修费也是应该的,所以双方达成口头协议。然而,维修人员到来,只是粗略地看了看,就说电视机的内部零件严重老化,要想让它正常运作最好是更换内部的零件,零部件费用是300元。另外,维修费用要另算。高先生就问:“那这样修理一次,要多少费用?”维修人员说:“不低于500元吧。”

高先生觉得维修费用有点高了,而且现在买一台新的电视也就一千多块钱,与其这样维修一次,还不如买台新的呢。所以,高先生放弃了维修的打算。

事后没几天,高先生打算将这台“报废”的电视处理掉。这时正好一位懂电器知识的朋友来家串门,看到高先生在处理电视,就随口问:“电视怎么了?”高先生说:“电视零件老化,不能正常收看了。”于是朋友就拿起工具修理起来,谁知电视经他简单碰碰就能正常收看了。朋友说:“什么零件老化,只是线路接触不良造成的,就是一个简单的小问题。”

对很多消费者来说,维修电器就是一件很麻烦和头疼的事情,这是因为维修行业市场很乱,存在着到处漫天要价的现象。虽然国家发改委曾颁布了《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在规定中要求维修服务经营者要公示维修价格。但维修人员在给消费者维修电器时,依然能找到很多的“借口”狠狠地“宰”消费者。这是为什么?是因为广大的电器消费者在电器知识方面了解不多,这正好就给了那些维修人员“宰”的机会,所以,他们才胡乱开价,说白了,其实这也就是消费者和维修方的信息不对称造成的。

经济学小知识:信息不对称(Asymmetric Information)

信息不对称理论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的买卖主体不可能完全占有对方的信息,这种信息不对称必定导致信息拥有方为谋取自身更大的利益而使另一方的利益受到损害。该理论是由美国经济学家约瑟夫·斯蒂格利茨、乔治·阿克尔洛夫、迈克尔·斯彭斯在1970年提出的。这三位经济学家因对这一理论的杰出贡献而荣获2001年度经济学诺贝尔奖。

信息经济学认为,信息不对称造成了市场交易双方的利益失衡,影响社会的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及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而且在现实生活中,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很是普遍。

比如,在劳动力市场上,对于雇主来说,面对大量的应聘者,他不可能在短时间内了解他们的全部信息,只能根据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像学历、经历、是否做过学生干部等有限信息来选择人员。正是由于劳动力市场上雇主和雇员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雇主必须靠一种市场信号(比如学历要大学本科)来进行识别。但实际上所选的大学本科生能力并不一定都强,有的甚至不能胜任工作。这就是信息不对称造成的。

在消费市场上,一般来说,买者对所购商品的信息的了解总是不如卖商品的人,所以,卖方总是可以凭信息优势获得商品价值以外的报酬。如果消费者和厂商想达到双赢,双方都想要减少信息不对称给自己带来的经济损失,那就要通过各种途径找到更好更全的传递信息和搜索信息的途径。

首先,厂商可以提供保修承诺或以广告来向消费者传递优质产品的信号;

其次,可以建立独立的质量监督、认证机构,帮助消费者识别劣质产品;

此外,还有合同解决办法(即在合同中对交易双方进行行为约束)和信誉解决办法(即允许提供优质产品的厂商获得超额利润--“信誉租金”,从而形成一种有效的激励机制。厂商一旦在信誉上出问题,必定损失利益。这就使信誉成为一种真实的信号)。

沃尔玛超市受到威胁了:虚假信息

2008年8月22日11点的时候,山东潍坊市的公安局突然接到本市沃尔玛超市人员的打来的报警电话。电话中沃尔玛超市的负责人告诉公安人员,说超市内存在着制造危险和恐怖的份子。这名可疑份子曾向超市人员打过电话,声称自己在超市的储物柜内放置了爆炸装置,如果不想让超市和超市里面的消费人员毁于一旦,就请迅速将钱汇到××××帐户里。

潍坊公安人员接到沃尔玛的报警电话之后,立即启动反恐防爆工作预案,迅速调集各有关警种赶赴现场,开展现场管制、疏散群众、搜爆排爆以及排查堵截、抓捕犯罪嫌疑人等工作。一个小时后,超市里的可疑爆炸物品被成功排除,经爆炸专家确认,这是个伪造的爆炸装置。同时,公安民警根据超市提供的线索,顺藤摸瓜,很快就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在这个事件中,犯罪嫌疑人为了达到敲诈的目的,很可恶地向沃尔玛超市散布了一个虚假信息,即用伪造的爆炸装置充当爆炸装置,从而引起超市人员的紧张,为超市制造了混乱。为了确保广大消费者的人身安全,他们最明智的做法也就是向公安机关求助,也只有这样才能排除危险。所以,最后在警方的帮助下,真相揭开了,爆炸装置确有其事,但却是个假的。这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向超市散布了一个危险的虚假信息,由于行为恶劣他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经济学小知识:虚假信息

在经济学中,虚假信息是指无中生有地编造信息,或将原有的信息夸大其辞、添油加醋,造成信息的明显失真。确切地说,散布虚假信息的行为,就是一种欺骗行为。

可是在这个现实社会中,我们随时随地都能碰到类似的虚假信息,它们通过各种渠道走进人们的生活中,让人难辨真假。例如有的商家为能销售低质产品,就进行大量的虚假宣传;个别商家为能逃税漏税,于是就假造各种单据;还有商家为了挤对对手,大肆向外界做虚假的宣传……

广州《南方都市报》曾接到好多民众的投诉电话,民众在投诉电话中告诉报社的记者,说广州某门诊常有广告宣传,说医院可以给广大的病患者提供免费的检查。看到这样的广告宣传之后,很多人去了该医院做了检查,可是检查结果出来之后,原本很多身体就健康的人,却都被检查出感染乙肝。然后医院就建议这些乙肝患者赶紧治疗,并向患者承诺可以彻底治好乙肝,费用是一个疗程三千元。乙肝在就目前的医疗水平,能治愈是很困难的。所以,《南方都市报》在听了众多民众的反映后,就派记者暗访了该门诊的肝病检查过程,发现事实确如民众所言,检查只是借口,无病给你说成有病,目的就是为了赚取患者的医疗费。作为医生,救死扶伤本是他们的本分,可是有人竟然无中生有,或者夸大病情,让患者背负经济和精神的双重负担,这是多么可恶的事情。

那些夹杂着虚假成分的信息在生活中比比皆是,而且很多人也无法真正去辨别那些虚假信息,所以就往往让自己上当受骗。可以说,在生活中虚假信息就像假冒伪劣产品一样了,成为了社会的一大危害。

东北有对夫妇,买了部新手机。一天,他们从手机上看到一条信息:他们买手机中了大奖。请他们去深圳领奖。他们夫妇俩高兴的从东北乘飞机到达深圳,一打听,却是假的。就因为这条虚假信息,他们竟然白白损失了上万元。

那么,人们该如何避免信息的虚假性呢?经济学家对此分析说,其实信息的虚假性,我们是不可能完全避免的。所以,为了提高信息传递的质量,人们能做的就是不断采用各种方式去筛选信息。凡事抱着三思而后行的态度,不被任何表面的利益所诱惑,这也就是排除所有虚假信息规则中的首要原则。

旧时,有位商人外出办事,途中饥饿的时,看到路边有个烧饼店,于是过去问店老板:“烧饼多少钱一个?”

店老板一边忙着擀面,一边对商人说:“2毛钱一个。”

商人心理想到:“这烧饼跟家乡的比起来简直太便宜了,家乡5毛钱的饼子到这里才要2毛钱。”

于是,他贪图便宜一下子要了5个烧饼吃起来。

后来结账的时候,他按价付给老板1块钱。可是,老板竟然说:“饼是面做的,你付了饼钱之外,还应付面钱。”

商人没有想太多,觉得老板的话似乎也有道理,于是又按老板的要求一个饼多给了1毛钱。

可是老板拿了钱之后,又说:“饼是面和水和成的,因此你除了付面之外,还需要付水钱。”

商人觉得店老板的话简直莫名其妙,但也无可奈何地又付了老板5毛钱。

后来,商人回到家里,怎么想就觉得怎么不对劲,于是,笑骂自己道:“我真是蠢得可以啊,原以为自己贪到便宜了,没想到什么也没捞着。”

三人里应外合骗保险:内部人控制

刘某是南京某财产保险公司的业务员,2004年的时候,他的朋友开着一辆本田轿车,然后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赵某因为是酒后驾驶,知道理亏所以就没敢向保险公司报警索赔,但他又很想保险公司陪他一笔修车费。于是,他去找到做保险的朋友刘某,希望刘某能通过内部手段帮他从保险公司那里弄点钱。

刘某知道赵某的情况后,首先给自己的生意伙伴--汽车修理厂的张某打了个电话。刘某在电话中告诉张某,他的朋友赵某想把车开到他那里修理,但需要张某帮赵某办个假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因为有了这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赵某就可以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而张某因为考虑到修理厂的业务来源主要是靠刘某,所以,他为了日后方便自己开展工作,于是就答应刘某帮赵某的忙。后来,张某回到自己的老家,找到交警队门口专门办假证的“黄牛”,帮赵某办理了假的交警中队事故责任认定书。当张某把假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给了赵某后,赵某就拿着准备好的相关手续,到刘某所在的保险公司要求进行保险理赔。在刘某的操作下,赵某最后骗取保险公司75000元人民币的赔偿。

上述是发生在社会中的一例真实案例。对于这些弄虚作假、骗钱损道义的行为,人们总是痛恨不已。近年来,对于这些不法行为虽然国家法律加大了力度进行打击,可是随着人们物质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利益心都越来越重。在众多利益的驱使下,所以,类似刘某、张某、赵某等人的行为,却与日俱增,而且花样和手法层出不穷。

针对上述赵某之所以能从保险公司那里获得75000元的赔偿问题,如果要从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那就涉及到一个内部人控制的问题。刘某作为保险公司的业务员,他非常熟悉保险的流程,以及在运作保险中公司存在的漏洞,于是,他就借这个漏洞,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和自己创造利益。

经济学小知识:内部人控制【Insider Control】

所谓“内部人控制”是指现代企业中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控制权】相分离的前提下形成的,由于所有者与经营者利益的不一致,由此导致了经营者控制公司,即“内部人控制”的现象。

在现代公司中内部人控制的现象非常常见,这是因为企业的外部人【股东、债权人、主管部门】在监督上存在缺陷,而企业的内部人员【厂长、经理、工人】因为直接参与企业的决策以及具体生产经营等活动,因此掌握了企业的实际控制权。而这些掌握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人在利益的驱使下,常常又会做出向上述刘某的行为,从而影响企业外部人的利益。

2008年6月至7月间,在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保安工作的张某找到本公司同担任保安工作的同事郑某,说想跟郑某合作一起盗窃公司的铁块。郑某听后,觉得自己能从中得到好多钱,于是两人达成协议。之后,郑某又将这个消息告诉了同班保安胡某,谁知两人一拍即合。随后,张某就先后四次与同伙于凌晨至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在郑某、胡某开门放行的帮助下,顺利进入该公司窃得生铁共计8.45吨,价值人民币45,714.5元。然后,张某又先后四次将窃得的生铁以共计人民币33,000元出售给高某,高某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但却仍予以代为销售,其后张某等人又将所得的财物分赃了。后来,事情爆发,张某、郑某等所有参与盗窃的相关人员纷纷落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郑某、胡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遂判决张某、郑某、胡某等一年至二年六个月等不同徒刑;而被告人高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仍然予以代为销售,其行为也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所以依法也应予惩处。

在当今的企业管理中,内部人滥用权力,干着不法的勾当,可以说到处都有,但它却严重危害企业的发展。所以,在此提醒企业人员,应该加大力度打击公司的滥权问题。

那么,企业要怎样治理内部人滥权的问题呢?

1.进一步健全企业内部监督机构,提高监督效果。企业内各个监督机构要独立运作,相互制约,相互支持。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不能兼任监督部门的负责人。

2.强化股东大会的职能。为确保股东能够行使参与公司的权利,《公司法》应当增赋少数股东的股东大会召集权,保护股东的建议权和质询权,还可考虑设立“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给股东加强内部监控提供新的途径。

3.强化董事会、监事会对公司的监督作用。在董事会中,没有一批强有力的称职和独立的董事,就不可能对经理形成真正有效的监督和制约,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就有可能转化为缺乏约束力的“合谋”关系。为此,要引入外部董事、外部监事,以法律的形式规定独立董事的权利和责任;其次,要正确处理好董事会与股东会、监事会、经理层的关系,使之协调运转、有效制衡。

4.健全职代会民主监督制度。职代会要履行和加强对企业重大项目投资、资产重组、工程招投标、业务费用开支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并选好职工监事进入企业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