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毛泽东引古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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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将欲取之,必先与之!

合作社开始时期经济基础不大,需要国家帮助。国家将替换下来的旧机器和公私合营并厂后多余的机器、厂房,低价拨给合作社,很好。“将欲取之,必先与之”。待合作社的基础大了,国家就要多收税,原料还要加价。那时,合作社在形式上是集体所有,在实际上成了全民所有。

——《加快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一九五六年三月四日)(《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版,第12页)“将欲取之,必先与之”出自《老子 第三十六章》:

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取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柔弱胜刚强。

这是一段特别能体现老子辩证法思想的著名言论。大意是:想要收敛它,必先扩张它;想要削弱它,必先强大它;想要废除它,必先兴旺他;想要夺取它,必先给予它。这种道理很微妙,所以柔可以克刚,弱可以胜强。后用“将欲取之,必先与之”说明一种处事的策略。

在1953年6月15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正式提出了过渡时期总路线并作了完整表述:“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基本上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至此,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共领导人带领中国人民掀起了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的新高潮。到1955年底,在解决了加速农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问题后,毛泽东开始着手推动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手工业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但绝大多数作坊都一直保持着手工劳作、分散经营的状态。他们或世代相传,或家庭独营,或自成一体,无论是组织方式还是生产数量都不能和现代工业化同日而语。为此,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党中央制定了引导个体手工业向现代化和集体化方向发展的方针。经过几年的奋斗,到1955年底,参加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的人数有了显著上升,但与农业合作化高潮的急速到来相比,还是显得滞后了。与此同时,在手工业改造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诸如盲目集中、一律合作、部分传统技术面临失传危险等问题。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存在相当程度上的难度。

1956年3月4日,在听完国务院有关部门手工业工作情况汇报后,为解决手工业改造中出现的问题,毛泽东作了一场讲话。这就是后来收入《毛泽东文集》第七卷的题为《加快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讲话。这次讲话,共谈了十一个问题:一、个体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速度相对较慢,以后要在工作中掌握好;二、手工业合作社的规模要控制好;三、手工业要能更好地为农民服务;四、修理和服务行业集中生产点要适当分布,不要撤点过多;五、手工业的劳动生产率亟待提高;六、手工业的各行各业与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七、尽快制定提高工艺美术品的水平和保护民间老艺人的办法;八、国家调拨物质给合作社要合理作价;九、要把手工业的供产销纳入国家计划;十、党委干部要乐意做手工业的工作;十一、要树立手工业合作社组织的典型,加大宣传。

毛泽东摘用“将欲取之,必先与之”这句充满辩证哲理的名句是在谈到第八个问题时。当时,部分工作人员在思想上存在轻视手工业合作社的情况。他们在调拨物资作价时,往往给国家企业以优惠,而手工业合作社却享受不到这种优惠。毛泽东对这种不公平现象非常不满意,他明确要求:“国家调拨物资给合作社,要合理作价,不能按国家调拨价格作价。合作社和国家企业不一样。”为改变这种情况,毛泽东进一步解释说:“合作社开始时期经济基础不大,需要国家帮助。国家将替换下来的旧机器和公私合营并厂后多余的机器、厂房,低价拨给合作社,很好。……待合作社的基础大了,国家就要多收税,原料还要加价。那时,合作社在形式上是集体所有,在实际上成了全民所有。”这种做法被毛泽东形象地称为“将欲取之,必先与之”。

毛泽东就解决手工业改造中存在的问题而提出的十一条建议,得到了与会人员的一致认可,成为各级领导干部在日后开展这项工作的具体参考标准。正因为如此,在三大改造中原本处于相对弱势的手工业不但没有“寿终正寝”,反而逐步成为地方国营企业,有不少甚至发展成为拥有先进技术设备的大企业,形成新的生产力和行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着越加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