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亲子家教习惯成就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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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养成勤于思考的好习惯(5)

好奇是思维的源泉,兴趣是创新的动力。因为好奇,我们才有探究的欲望,才想要揭开事物神秘的面纱。因此,如果发现孩子很好奇,就要注意引导,促使孩子的好奇心转变成进取的动力,而不能小视或鄙视这种好奇,让孩子探究的愿望在萌芽状态下泯灭。一个小女孩,偶然发现蚯蚓断成两半后,两半都在蠕动,感到特别好奇。她把断了的蚯蚓分别搁在两个花盆,想观察断的蚯蚓还能不能活。妈妈非常生气,说:“一个女孩子,摆弄泥巴,没出息!”把有蚯蚓的泥巴扔出门去,这样做,可能会使孩子创新的火花永远熄灭。

青少年时期是孩子创造性飞速发展的时期,但并不意味着孩子就具有创新意识。创新意识是一种敢于突破原有事物限制的意识,是一种不受权威影响,不受传统禁锢,处处求新求异的处事态度。中学阶段的孩子还不具备这样的意识,他们的新异完全是来自于他们成人感的突破,想通过新异性来获得他人对自己的承认。作为父母,我们要利用他们对新异性的好奇,着重培养他们的创新意识。鼓励他们对各种事物发表见解,也可以让他们多看些创新人物的事迹,还可以鼓励孩子参观科技展览和各种新成就展览会,激发孩子求知欲和创造欲。一旦孩子们有了创新的意识,那么在以后的生活中,他们就会处处留心,做出一些创造性的成果来。

任何发明或创造都不是一蹴而就的,都会碰到许多困难和挫折,有时甚至还要献出宝贵的生命。我们知道,居里夫人为了提炼镭,每天都要闻呛鼻的沥青焦味、承受高温的炙烤,还要不断地搅动,弄到大汗淋漓。如果没有坚强的意志,就不能克服这些困难,成为“镭的母亲”。因此,在平时的生活中,要注意培养孩子坚强的意志和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做事的时候,要让他们坚持到底不放弃。面临困难、遇到挫折的时候,鼓励他们想办法突破难关。

8.培养孩子明辨是非的良好习惯

在认知发展水平上,初中生的思维还处于半成熟状态。一方面,他们能够运用所学的知识对一些抽象材料进行理解,具有一定的深刻性。另一方面,其思维还存在着一定的表面性和片面性,如初中生往往比较偏激与极端,爱钻牛角尖,常抓住一点不及其余,在分析问题时经常被事物的外部特征所困扰,而不能深入到事物的本质。对于高中生来说,其思维基本上接近于成人,处于成熟水平,如对事物间的关系有了比较深刻的了解,能够自觉使用形式逻辑规则来进行思维活动。但是,同样,由于中学生的社会生活阅历受知识面的限制,因而他们的思维也一样还存在着一定的片面性,许多学生对行为原因的分析仍很难做到全面。

正是在思维发展的特点基础上,中学生对是非的判断不同于幼儿和小学生。对于幼儿来说,纯粹的是以“自我中心”来考虑事物的对与错;对于5~8岁的小学生来说,一般是以外部规则或者权威所指定的规范来进行对与错的判断,即受成人态度的支配,通常只根据行为的后果是否会带来赏罚来判断对错,认为受到社会(成人)表扬或奖赏的就是对的,而受到批评或惩罚的就是错的。而对于中学生来说,十一二岁以后就开始有了自己的独立判断。根据有关研究,在13岁前后,50%以上的孩子认为某一事物的是与非,他们通常依据两个标准来进行判断:一是以人际关系的协调为指导,按照人们所称之为“好孩子”的要求去做,以得到他人的赞许,如“说谎”就是不对的,而“互助”就是对的,而不太顾及行为背后的动机;二是以维护权威或秩序为指导,按照团体的规范去做,尊重法律权威,如“偷东西”是不对的,要受法律制裁。

16岁以后有30%的孩子对是非的判断的自主性进一步增强,有些孩子主要依据社会契约来判断是非,他们发展出了强烈的责任心和义务感,尊重规则,但相信它是人定的,不适于社会或形势的发展时就应该修正,如我们有时听到中学生这样对父母或老师说:“你说的就是正确的?”另外有些孩子已经发展出了个人的人生哲学,对是非善恶有着自己独立的价值标准,对事有所为有所不为,不受现实规范的限制。但能够达到这种境界的人非常少,哪怕是成人也不例外。大家都知道,孔子说,他是到了70岁才是“随心所欲,不逾矩”,他已经修炼到了超越现实的道德规范的约束,达到了完全自律的境界,是人格的完全成熟。

此外,诚信是真善美的和谐统一,它首先表现出来的就是真,真乃诚信的基础。所谓真,就是要求人们为人处世明辨是非、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伟大的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指出:“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但是要坚持实事求是、明辨是非却不是一件容易做到的事。因为,客观事物及其规律是复杂多变的,怎样真实地反映它、认识它,是一个非常艰巨的过程,特别是在网络虚拟世界里,如果没有相当的人生经历或者深厚的学识功底,对于网络的内容更是真假难辨。另外,现代社会是一个多元化的社会,有些事物的是非标准本身就是多元的,而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所以,发展中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是,是否能够做到明辨是非却对中学生今后的成长及至人生的成功非常重要。所以,教育学家顾明远先生说,要教育青少年知道,“人对自然,人对社会,对自己应该有什么态度。什么是正义,什么是邪恶?什么是高尚,什么是卑劣?什么应该捍卫,什么应该摒弃?使人们了解世界,了解自己,了解人对社会的责任”。正如罗曼·罗兰所说:“不能真正恨恶的人,也不能真正地爱善良。”善恶、是非不分,便做不到正直。

据此,从习惯的类型来看,明辨是非的良好习惯是属于智慧型的习惯,它是集行为层面、情感层面和思维层面的统一体。所以,培养明辨是非的良好习惯,也要从这几个方面来着手进行。

1.多与孩子沟通

所谓意义障碍指的是孩子头脑中存在的某些是非判断的标准,阻碍了

对社会公认的是非判断标准的接受。也就是说,孩子当前所遇到的是非判断所需要的知识或者社会经历,不符合或者已经超越了孩子先前形成的观念或者他们作出正确判断的能力。如上面的案例中,晓枫作出判断的是仅仅依据网上两人非常谈得来,从而激起了她探索、了解对方真实身份的兴趣,但由于其思维的不够全面,对行为后果欠周全考虑。这种差异就是一种意义上的障碍。比较好的办法,就是父母要与子女之间建立起一种和谐的亲子关系,父母与子女之间能够坦诚地进行交流,在相互交流和沟通的过程中,父母凭借自己丰富的阅历和经验,可以帮助孩子揭开事物表面的一些假象,澄清事物内在的东西,还事物以本来面目。比如说,对中学阶段孩子的恋爱,如果纯粹的学习上帮助与情感上的交流,没有什么对与错之分,父母所要做的就是要帮孩子澄清,未成年男女谈恋爱之间的道德底线,如果“偷吃禁果”则其后果可能会是什么样子,这就有是与非的标准了。它需要父母及时与孩子沟通,让孩子明白其中的可能后果。

2.适时进行正确引导

相对于小学生来说,中学生对事物的看法与判断不再轻易相信或服从老师或父母的权威,而主要是受到同龄伙伴的(或同学)以及大众传媒的影响。比如说,即使某一个孩子有自己的看法,但如果他的同龄伙伴或同学都持另一种不同的看法,那么,这个孩子就极有可能放弃自己的看法,而相信同伴的一致看法。再如,中学生对最敬佩的人或社会英雄的评价水平明显地高于对社会一般人的评价,就是因为对这些佩服的人,孩子们主要受到了社会环境和大众传媒的宣传的影响,他们更多的是模仿宣传教育中的评价来进行评价的;而对于社会普通人,则主要依据这个人所出现的具体环境来判断的,即处于一种情境水平或具体水平。这样,父母要引导孩子从依据情境来判断过渡到依据原则来判断。如果可能的话,父母与孩子在看到这样的画面情节时,可以就这个行为或事件进行讨论,父母引导孩子认识电???上的虚假性与现实情境中的区别,以及这类行为背后的责任与行为后果的严重性。

3.与孩子共同讨论一些社会问题

明辨是非往往是与知识的宽广有着紧密的联系。对于事实的判断,有明确的标准,对就是对,错就是错,应该让孩子以科学为准绳,通过一些科学的手段去证实;对于有些经久不息、代代相传、世界共通性的社会性公共道德,如真爱、负责、诚信等,是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的,应该让孩子明白,并学会拥有这些良好习惯和品德。对于有些属于价值观、审美观、人生观方面的东西,则往往没有统一的标准,如对音乐的喜爱、对艺术的评价等,尽量通过拓宽孩子的知识面去了解多元的观念,树立自己的见解和观点。可能的话,与孩子一同阅读一些书籍,共同讨论一些社会问题,培养孩子正确的判断能力。

4.让孩子在实践中成长

明辨是非的能力往往是在同错误的斗争中或者经历过挫折之后而慢慢发展起来的。所以,父母在日常生活中,当碰到一些两难的事例时,可以借此机会与孩子一起进行讨论。比如说,当2005年湖南卫视举办的《超级女声》播出时,引起了许多少女的向往。一位记者采访了北京丰台区一位高一的女生,这位女生说,她希望北京明年也举办一个赛区,如果没有赛区,她将前往外地参加比赛,即使影响高考也在所不惜。对于这样一个事例,父母可以与孩子讨论这样一个话题:“放弃学业与参加‘超女、超男’的得与失”。另外,父母要积极支持孩子参加学校的集体活动,比如说一些班会、辩论赛等,让孩子通过对照与比较来发展自己的明辨是非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