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女金融师的次贷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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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他说他无力偿还我的爱情(3)

魏老板该是不会因为我不陪他吃早餐就减我薪水的,所以能不应对时,我自然不卑不亢地绕行好了。

他离开前留给我一句:“你今天很漂亮。”我不敢苟同:我睡眠不足,心事却足,气色定是乌云滚滚,何来漂亮?

上午,我的手机在桌子上震动时,我正在开会。其实,我在会议室里理应听不到它震动的声音的,但我就是觉得我听见了。

会开完了,我疾步走回自己的座位,来不及放下怀里的文件,就拿起了手机。肖言发来的短信在我的手机上赫然显现,前三个字是老生常谈:我该死,而接下来的一句其实也并不新鲜,肖言说:我不能和你在一起。

我笑了笑,觉得肖言的话俗套极了,俗得就像这上海大街小巷中真真假假的路易斯威登的皮包一样。不过,我的反应也同样俗套,我怀中的文件落了一地。我的前辈小沃透过镜片看向我,我忙蹲下身去捡文件。我不想讲话,不想对任何人,讲任何话。

我千真万确地憎恨起肖言了。我为了他,背井离乡,兀自信誓旦旦着,结果,他就这样一个飞踹把我踹出了局,不等我还手就想宣布一切已告终。偏偏我连想骂他都不知从何骂起,他没让我回国,更没让我大包小包地追来上海,甚至连那该死的同居,也是由我提议的。他无辜得像只羔羊。我一边捡文件,一边低低地说了声:“该死”。

我和丽莉小姐一同去吃午餐。那家小餐馆中人头攒动,挤得像菜市场。我被人撞了一个趔趄,丽莉小姐扶住了我。

坐下来,我并没什么食欲,肖言的短信像一大片乌云,遮住了我的天空。丽莉说:“一个人刚来上海,不习惯吧?”我勉强点点头。丽莉又说:“慢慢会好的。”丽莉的家在江苏的一座小城中,两年前,她在上海扎定了脚跟,把爸妈都接了过来。丽莉这句感同身受的安慰,安慰了我的忧伤。是啊,慢慢会好的,所有的不好,都会慢慢好起来的。

我没有给肖言回应。他这种决绝,不需要我的回应,就像我的独断独行,也不需要他的支持。这就像是两场戏,一人主导着一场。

晚上七点,我又惭愧地跟魏老板提出了下班的请求,在其他人仍埋头苦干之时,堂而皇之地搬家去了。

锁上魏宅的大门,我请楼下的保安帮我叫一辆出租车过来。车来了,保安恭敬得不像话,我一愣神的工夫,他已经把箱子给我装上了车,并连车门都给我开好了。我清楚,这样的毕恭毕敬是由像魏老板这样的阶层月月付出的大笔大笔的钞票所造就的。

到了我的新住处时,丁澜竟在楼下等我。她说:“我来帮你提箱子。”这里没有仆人般的保安,却有丁澜。我有些感动。

我的那间房间并不大,大约10平方米大小,朝北。一张双人床,两个书架,一个电脑桌,还有一个放着电视机的柜子,充实得拥挤。家具都是浅木色,老式,但好在有八九成新。整个房间过于朴素,与丁澜的钻石格格不入。而丁澜自己的房间也并不奢华,只比我的多了些鲜艳的窗帘和被褥罢了。

厨房的炉子上有丁澜煮的糖水,银耳、莲子,还有枸杞。我蓦然想起了茉莉,她同样爱煮各种各样的糖水,时不时地给我端来一碗,并附上或有理或无理的滋补用途。丁澜也给我端来一碗,她只说:“我不会煎炒烹炸,只会用白水煮。”

丁澜告诉我,她跟则渊说起了我。我想,我也该跟茉莉说说丁澜了。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我主动总比被动好。

丁澜是土生土长的上海人,大学毕业后就在上海的一家人物周刊做了记者。她是在一次采访中认识则渊的,当然,那时的则渊仅仅是丁澜采访对象的助理而已,后来,两人恋爱,再后来,则渊去了美国深造,离开中国前,他们订了婚。丁澜继续做她的记者,美丽,落落大方,和则渊的感情更是似酒般愈酿愈香。丁澜说:“距离不能说明任何问题。”我赞成,就像我追着肖言追到了这般田地,也还是不能说明任何问题。

我躺在床上睁着眼睛,天花板有些低,压得我胸闷至极。

我睡不着,打电话给程玄:“玄哥,你怎么还不交女朋友?”程玄所答非所问:“我现在在开会,晚一点我再打给你。”我继续盯着天花板,才一会儿工夫,电话就响了。我抱怨:“玄哥,这世上要是连你都没时间理我了,那就没人理我了。”程玄也抱怨:“这世上没人理你了,你才理我。”我和程玄并没有继续有关他交不交女朋友的话题,我们只是随意聊了聊,就挂了电话。程玄还在工作,栋梁之材都没日没夜。

程玄六年前有过一个女朋友,后来,那女人死了,因为心脏不健康。在那女人死后,程玄就签了一份器官捐赠的协议,说是等他死时,要把他身上能用的都捐了。再后来,程玄的身边一直再没有过女人。我想,我刚刚一定是水土不服,神经紊乱了,才会糊里糊涂地问了他这么个让人肝肠寸断的问题。

我没想到肖言会打来电话,真的没想到。我还以为,他在歌舞升平,大肆庆祝他无牵无挂的新生活。

我接电话前暗暗咬牙切齿:没心没肺的男人。而接电话时,我倒镇静了。我装作困乏地咕哝了一声:“喂。”肖言的声音神采奕奕:“别装了,刚刚电话还占线呢,现在就睡着了?”我哑口无言。“找到房子了吗?”我嗯了一声,说:“今天已经搬了。”我几乎脱口而出有关丁澜这段插曲,却又活生生地咽下了。我想:这个男人已经没有立场来和我分享人生中的这般琐碎了。

果然,肖言静静地道:“好。以后,有事尽管找我。”有事?看来,没事时,我的确不该找他了。我率先说了再见,不温不火。

这世上心碎的人太多了,所以,我不想再心碎。我自言自语:肖言啊肖言,你是个铁匠吧?你就要把我炼成金刚不坏之身了。

我一夜都没有做梦,睡得像个孩子般安稳。第二天,镜子里的我脸色红润,真切得像个孩子。我想念起肖言,想让他的笑映在镜子里的我的旁边。不过,出现在我旁边的却是丁澜。她交给我一把大门的钥匙,就出门了。

我也出门了,把对肖言的想念关在了房间里。

路上,我给茉莉打了电话。在美国的茉莉,刚刚下课,接到我的电话语调忧郁:“温妮,我好想你。”我开门见山:“茉莉,我有件事想跟你说。我现在的室友,叫丁澜。”我不确定茉莉是不是知道丁澜这个名字,不过茉莉的沉默,给了我答案:她知道。沉默过后,茉莉小心翼翼地说:“你不要告诉我,是则渊的那个丁澜。”我莫名的沮丧:“是,就是她。”说完这句,我又匆匆补上一句:“这纯粹是一个巧合。”茉莉轻轻说了一句:“我知道了”,就挂了电话。她挂电话的声音很轻,我的负罪感却变得很重。茉莉应该是觉得我背叛了她,背叛了我和她的姐妹之情。

生活扭曲了。我丢失了在美国的一切,肖言离开了我,茉莉也变得遥远了,而我那在北京的爸妈和玄哥,也还是与我千山万水。我陷在了一个尴尬的地界,左右够不着。我忽然觉得,我这一步棋,输得一败涂地。

有时,工作是根救命稻草,它能让你一边销淡忧伤,一边还为人类做了贡献。我的大脑并不富足,所以我在工作时,常常无暇想念肖言。

魏老板在会议上夸奖我:“温妮有天赋,并且努力。”我暗想:你是该夸夸我,你花这份钱,请一头努力的牛也不会吃亏的,何况我还是个“有天赋”的人。

小沃前辈配了一副隐形眼镜,看上去活泼多了。丽莉剪短了长发,多了分干练,也多了分活泼。人们天天都在活泼地变化,我看得应接不暇。

我对肖言的爱,被我锁在了房间里。那像魔咒一样的被子和枕头,会让我的大脑一片空白,而肖言,就在这片空白中对我笑,他有时戴着棒球帽,有时向我走过来,还有时,整张脸向我俯下来,像是要亲吻我。这个魔咒,是我割舍不下,更不忍割舍的。

我问程玄:“怎么办?我好像要分裂了,白天一个,晚上一个。”程玄不懂,因为我没向他倾诉,说那个我来投奔的男人,并不稀罕我的投奔。

十天后,日子突然艰难起来。

拥抱着肖言的枕头、被子,我开始失眠。他的脸时不时地映在天花板上,却越来越模糊。我仔细地看,看痛了双眼。

就在我下了决心要去买一套新的被子枕头的前一天,魏老板给了我一个出差的任务,而这个我要出差的城市,正是肖言所在的城市。

下班后,我跑回家,跑进房间,在这个我会分裂成另一个我的空间里给肖言拨了一通电话。这一拨,我惊得呆若木鸡。电话中传出冰冷的声音:您拨打的用户已停机。

我拨电话拨得百折不挠,但结果是千篇一律:您拨打的用户已停机。就在我像一头困兽一般在拥挤的房间中转来转去时,丁澜回来了。她不但回来了,还来敲了敲我的门。

丁澜问我:“你吃过饭了吗?”

我没吃,却答:“吃过了。”

丁澜不按套路出牌:“吃过了也再吃点,陪陪我。”

我勉强跟着丁澜出了门。其实我对她是有着莫名的好感的,纵然我们之间还阻着一朵茉莉,不过,此时此刻,肖言手机的停机像龙卷风一样卷走了我全部的心力。我连走路,都变得勉强。

丁澜吃得简单极了,就在附近一家狭小的快餐店中点了一个汉堡和一杯橙汁。我原以为,戴大钻石的她会吃得再细致一些,再丰盛一些。我刚这么想着,丁澜的电话响了。她对着电话嗯了几声,就挂了。她站起身来,对我说:“走,我们去吃好吃的。”我又跟着她走了,留下了她才咬了一口的汉堡和还来不及喝一口的橙汁。

我问丁澜:“去哪里?”

丁澜答:“我有几个朋友在吃饭,我们过去凑凑热闹。”

我是不想去的,我是千真万确不想去的。不过丁澜说:“你的生活太枯燥了,天天一下班,就锁在房间里,难道我那房间里有宝藏?”丁澜又说:“再说了,则渊还吩咐过我好好照顾你的生活呢。”就这样,我和丁澜坐出租车去了一家名字并不特别的日餐厅。

那里有特别新鲜的生鱼片和特别香的清酒,而更特别的是,丁澜所谓的“几个朋友”中,竟有那位我刚刚在下班时已经和他说过了“再见”的魏老板。想不到,这么快就又再见了。

在座的八九位,有丁澜在上海一家人物周刊的同事,记者或者编辑之类,也有像魏老板以及黎至元这样的被称之为“人物”的人。黎至元给了我名片我才知道他叫黎至元,我之前并不认识他。

这也是丁澜第一次见到魏老板。我不由得想:虽说中国人口众多,但关系扯来扯去,扯不过三层,就能找见自己人了。

我第一眼看黎至元时,就觉得他的眼睛极其漂亮,几乎漂亮得过分。那两汪黑潭深不可测,却又似清澈见底。呵,多么矛盾。到底是怎样的,我却又不敢再细瞧。他有挺拔的鼻梁和挺拔的脊背,让我想到了参天的大树。可再看他的眼睛,我却又觉得他油滑,又想到了泥鳅。而他说话也油滑得很,他恭维我:“这么漂亮的温妮,怎么有时间来和我们这些老头子吃饭?”魏老板第一个反驳他:“喂,我不管你是不是老头子,总之我不是。”其实,黎至元也不是,虽然他的深邃的眼角处有若隐若现的纹路,虽然他名片上的名号告诉了我他的事业有多么多么成功,不过我敢说,他至多35岁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