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亮是历史上与叶适齐名的思想家。他们都生活在偏安的南宋王朝,在学术上深感道学的静坐修养、空谈心性误国殃民,而揭诸功利的旗帜。陈亮尤以其豪爽不羁的性格,不顾世人的各种冷眼甚至处心积虑的迫害,而与当时的道学代表人物朱熹,展开了一场关于王霸义利的论辩,较为集中地体现了他的功利思想。
这场论辩在当时就产生了很大轰动,在中国思想史上也具有相当的意义。无论是中国思想史的教材,还是专著,在论说朱熹与陈亮时,多对此有所论及。束景南教授的名著《朱子大传》、蔡方鹿教授的《朱熹与中国文化》等书,更对其专门详论。本文拟主要依据陈亮在这次论辩中的言论,结合他的其他论说,来讨论陈亮的功利思想。
一、“各务其实”
陈亮的功利思想,是以道“出于事物之间”的哲学理论为基础的。与程朱理学的以理为世界的最高与最终本原不同,陈亮认为世界的存在不过是事物的存在。他说:
夫盈宇宙者,无非物;日用之间,无非事。古之帝王,独明于事物之故,发言立政,顺民之心,因时之宜,处其常而不惰,遇其变,而天下安之。今载之《书》者皆是也(《经书发题》,《陈亮集》。)。
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存在的不是物,就是事。古代的三皇五帝所以能够国治民安,就在于他们深明事物之故,圣人的经典所言也是如此。所以,宇宙与人类社会的存在只是事与物,这既是由古代帝王“发言立政”所证明的,也是圣人经典所肯定的。陈亮此说是为他的道“出于事物之间”的哲学理论制造历史与经典的依据。
世界的存在只是事物,人们所说的道、理只能存在于事物之中,而没有所谓事物之外的道与理。陈亮说:
夫道之在天下,何物非道?千涂万辙,因事作则……(《与应仲实》,《陈亮集》。)
夫道非出于形气之表,而常行于事物之间者也(《勉强行道大有功》,《陈亮集》。)。
夫渊源正大之理,不于事物而达之,则孔孟之学,真迂阔矣……(同上。)
道与理的存在,不能离开事物,而只能通过事物体现出来。离开事物,就无所谓道与理。事物千差万别,道与理依事物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所谓“千涂万辙,因事作则”,同时,也没有任何可以离开事物而存在的道与理,道与理都是事物之道与事物之理,所以说“何物非道”。对道与理的探求,只能从事物中来寻求。如果离开事物来言道与理,这样的道理绝不是正大之理,也绝不是真正的孔孟之学,而是不符合圣人之道的“迂阔”之论。
既然道、理只能存在于事物中,那么,一切道与理都是与事物相关的“实”。在陈亮看来,只有合于“实”,才是合乎天道与圣人之道的,由此,他激烈地批评离开事物大谈所谓心性义理的道学是“尽废天下之实”:
自道德性命之说一兴,而寻常烂熟无所能解之人,自托于其间,以端悫静深为体,以徐行缓语为用,务为不可穷测,以盖其所无。一艺一能,皆以为不足自通于圣人之道也。于是天下之士,始丧其所有,而不知适从矣。为士者耻言文章行义,而曰尽心知性;居官者耻言政事书判,而曰学道爱人。相蒙相欺,以尽废天下之实,则亦终于百事不理而已(《送吴允成运干序》,《陈亮集》。)。
道学的空谈心性,以“尽心知性”、“学道爱人”等相标榜,不过是使人们丧失了各自应该具备的本领,其结果只能是“尽废天下之实”,“百事不理”,祸国殃民。他分别批评道学的程朱理学与陆学说:“世之学者,玩心于无形之表,以为卓然而有见,事物虽众,此其得之浅者,不过如枯木死灰而止耳。得之深者,纵横妙用,肆而不约,安知所谓文理密察之道。泛乎中流,无所底止,犹自谓其有得,岂不可哀也哉!”(《与应仲实》,《陈亮集》。)认为陆学的“心学”是“得之浅者”,程朱理学是“得之深者”,相对于事物而言,他们都未得其实。陈亮以为,一切人事与学说都必须合于事物之“实”,才能有致用之效。
为此,他提出了“各务其实”的功利思想,主张士人能言文章行义,居官能通政事书判,不同的人应该精通不同领域的事物,在各自的领域做出功绩。在他看来,只有他的“各务其实”的功利思想,才能治国平天下,才是真正的圣人之道。
“各务其实”包含着两个相互联系的观念。一是“务”,一是“实”。“务”是人为,是指人的作为;“实”不但指事物之实,更主要指效果之实。没有“务”就没有“实”,“实”必须通过“务”来实现,离开人为的“务”就无所谓“实”;同时,没有“实”也就无所谓“务”,因为“务”必须落实到事物中,而体现在效果上。所以,“各务其实”就是要求不同的人,通过各自的人为努力,去实现其相应的功效,也就是陈亮所说的事功。陈亮在上孝宗书中,曾批评道学家只“知议论之当正,而不知事功为何物”,指责道学家的只知议论正大,而既无“务”,也无“实”的空谈。因此,讲求人为的“务”,重视客观效果的“实”,构成陈亮功利思想的主要内容。
而在人为的“务”与客观效果的“实”之间,“务”既是前提,也是保障、手段,“实”既是结果,也是目的所在。“务”以“实”为归,“实”必先有“务”。而“务”的人为,是由人的行动来实现,故陈亮的功利思想特别强调动的意义。他说:
风不动则不入,蛇不动则不行,龙不动则不能变化。今之君子欲以安坐感动者,是真腐儒之谈也。孔子以礼教人,犹必以古诗感动其善意,动荡其血脉,然后与礼相入;未兴于《诗》而立于礼,是真嚼木屑之类耳。况欲运天下于掌上者,不能震动则天下固运不转也。此说虽麄,其理却如此(《又癸卯秋书》,《陈亮集》。)。
陈亮所说的动,指自然界事物的运动,但主要是指人的主观行动,而与道学的安坐静养完全相反。所以,“务”的人为是指以“动”为特点的人的主观行动。在陈亮看来,万物都是因其动,而后才有变化发展的。教与学、治国与平天下同样需要“感动”、“震动”,否则,就不能收到相应的功效。因此,“务”的人为就是指人的行动。人只有通过自己的行动,才能取得事物的成功。强调动对成就功效的意义,是陈亮功利思想的重要特点。
因此,陈亮把动与安坐,看成他与道学的根本区别。一方面自许:“亮虽不肖,然口说得,手去得,本非闭眉合眼,蒙瞳精神以自附于道学者也。”(《又甲辰秋书》,《陈亮集》。)另一方面,指责道学的“欲以安坐感动”是“真腐儒之谈”。他在答朱熹的信中将此点说得更为明确:
研穷义理之精微,辨析古今之同异,原心于秒忽,较礼于分寸,以积累为功,以涵养为正,睟面盎背,则亮于诸儒诚有愧焉。至于堂堂之阵,正正之旗,风雨云雷交发而并至,龙蛇虎豹变见而出没,推倒一世之智勇,开拓万古之心胸,如世俗所谓麄块大脔,饱有余而文不足者,自谓差有一日之长(《又甲辰秋书》,《陈亮集》。)。
陈亮在这里公开地承认,自己与研穷义理的道学之儒是不同的。道学只是纸上谈兵,空谈义理,而无一点实际的行动,他则要以“推倒一世之智勇,开拓万古之心胸”来真正行动,付诸实行。他认为,不能像道学家那样安坐无为,而只有靠各人自己气力来行动,才可以挽救南宋的偏安危机:“度外之功,岂可以辏合而行乎?天下,大物也,须是自家气力可以干得动,挟得转,则天下之智力无非吾之智力,形同趋而势同利,虽异类可使不约而从也。若只是欲安坐而感动之,向来诸君子固已失之偏矣。”(《壬寅答元晦秘书书》,《陈亮集》。)所以,他批评朱熹为代表的诸儒的空谈心性而无行动的行为是道路走偏了,并不合乎圣人之道。并指出道学自诩的得不传之绝学,完全是毫无“实用”的好高骛远,“故亮以为得不传之绝学者,皆耳目不洪,见闻不惯之辞也。……使世人争骛高远以求之,东扶西倒而卒不着实用,则诸儒之所以引之者亦过矣”(《又乙巳春书之一》,《陈亮集》。)。所以,陈亮的“务”是具有“实用”之“务”,而非离开事物之实与人用的。
由于陈亮的“务”具有“实用”之义,因而,他的“各务其实”的“实”就是一种有“用”之“实”,是一种带有客观效果的“实”,他称之为“适用”。陈亮在与朱熹辩论成人的问题时,曾有过一个比喻:
管仲尽合有商量处,其见笑于儒者亦多,毕竟总其大体,却是个人,当得世界轻重有无,故孔子曰人也。亮之不肖,于今世儒者无能为役,其不足论甚矣,然亦自要做个人。非专徇管、萧以下规摹也,正欲搅金银铜铁镕作一器,要以适用为主耳(《又乙巳春书之一》,《陈亮集》。)。
朱熹在复信中,抓住陈亮比喻不当的理论缺陷批评说:“正如搅金银铜铁为一器,不惟坏却金银,而铜铁亦不得尽其铜铁之用也。”并说陈亮的“搅金银铜铁为一器而主于适用,则亦可见其立心之本在于功利,有非辨说所能文矣”(朱熹《寄陈同甫书第八书》,见《陈亮集》。)。陈亮在复朱熹的信中,也承认自己有譬喻不当的错误,但是,对“主于适用”的观点却无所变更。陈亮通过不恰当的譬喻,表明了自己功利思想的基本观念,这就是通过“搅金银铜铁为一器”的“务”,而做出有该器之“实”的“适用”器物。一器之“务”与“实”是如此,万事万物之“务”与“实”也是如此。是否有“适用”之“实”,不仅是“务”的目的,也是陈亮功利思想的根本所在。而这一以“适用”的“实”为追求的功利思想,正是陈亮与朱熹的王霸义利之辩的中心所在。
二、王霸与义利
陈亮与朱熹的王霸义利之辩,并不如某些观点所认为的,只是功利与仁义的对立(束景南教授早已指出这点,参见《朱子大传》第十四章。)。其实,陈亮与朱熹不仅有对立,也有一致。因此,陈亮在信中曾将朱熹的一些观点许为“名言”(见《又乙巳春书之二》,《陈亮集》。)。而朱熹对陈亮的“关键”处,亦表示“鄙意所同未有多于此段者也”(朱熹《寄陈同甫书第八书》,见《陈亮集》。)。
在王霸义利的关系上,他们都反对义利双行、王霸并用。所以,朱熹指责陈亮有“义利双行,王霸并用之说”(《与陈同甫四》,《朱文公文集》卷三十六。)。而陈亮则回答:“而来教乃有义利双行,王霸并用之说,则前后布列区区。宜其皆未见悉也。……诸儒自处曰义曰王,汉唐做得成者曰利曰霸。一头自如此说,一头自如彼做;说得虽甚好,做得亦不恶。如此却是义利双行,王霸并用。如亮之说,却是自上直下,只有一个头颅做得成耳。”(《又甲辰秋书》,《陈亮集》。)认为“义利双行,王霸并用”不是自己的思想,是朱熹强加给了他,并指责道学家才有这样的思想,而申明自己的观念是“自上直下,只有一个头颅做得成”。
对于陈亮所说的直上直下的“头颅”,陈亮并无明说,令人费解。束景南先生指出,这个“头颅”指的是道,亦即天理(《朱子大传》第十四章,第605页。)。这是深得陈亮本意的。以天理为最高的范畴,是陈亮与朱熹的共同点。但是,对天理与王霸义利的关系,二人却有根本不同的见解。在陈亮看来,天理与功利不是绝对对立的,相反,天理、义必须通过功利来体现,而没有可以脱离开功利的仁义。王道与霸道不是相反的,“谓之杂霸者,其道固本于王也”(《又甲辰秋书》,《陈亮集》。)。所以,仁义、王道是天理,功利、霸道未尝不合于天理。故王霸义利的关系,绝不是天理与义、王道对应,人欲与利、霸道相应的关系。陈亮说:
自孟、荀论义利王霸,汉、唐诸儒未能深明其说。本朝伊洛诸公辩析天理人欲,而王霸义利之说于是大明。然谓三代以道治天下,汉唐以智力把持天下,其说固已不能使人心服;而近世诸儒遂谓三代专以天理行,汉唐专以人欲行,其间有与天地暗合者,是以亦能长久。信斯言也,千五百年之间,天地亦是架漏过时,而人物亦是牵补度日,万物何以阜蕃而道何以长存乎!故亮以为汉唐之君本领非不洪大开廓,故能以其国与天地并,而人物赖以生息。惟其时有转移,故其间不无渗漏(同上。)。
所谓近世诸儒,指以二程为代表的伊洛诸公,实际上也包括朱熹本人。陈亮表面上说王霸义利之辩由他们大明,但却对他们的说法从根本上持反对意见。在程朱道学看来,历史上只有三代是行天理、王道的,三代以后即使是人们所推崇的汉唐,也是专以人欲行的时代,故他们说千五百年来只是人欲横流的“架漏过时”,是只在“利欲场中走”(陈亮在《又乙巳春书之二》中说:“而秘书必谓汉唐并无子些本领,只是头出头没,偶有暗合处,便得功业成就,其实则是利欲场中走。”)。陈亮则认为,汉唐虽“不无渗漏”,但是,绝不是仅有人欲,而无天理,其间仍是天理通行的时代,三代与汉唐只是有尽与不尽之分:“某大概以为三代做得尽者也,汉唐不到尽者也。”(《又乙巳春书之二》,《陈亮集》。)“亮大意以为本领宏阔,工夫至到,便做得三代,有本领,无工夫,只做得汉唐。”(《又乙巳秋书》,《陈亮集》。)尽与不尽只是程度上的差异,而不是天理与人欲、义与利、王与霸的根本对立。
程朱道学否认汉唐,又不得不承认汉唐盛世的历史事实,于是,他们提出了两个主要论点,一是所谓“假仁借义以行”的“假借”说,即陈亮所说的“秘书必谓其假仁借义以行之”(《又乙巳春书之二》,《陈亮集》。)。所谓假借即是对世人的欺骗,陈亮则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