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哲学史上,天人关系历来是哲学家所关注的问题,两汉哲学尤为突出。西汉大儒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建立起了天人感应的哲学体系。司马迁著《史记》,“欲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西汉末年扬雄著《太玄》、《法言》,一论天道,一言人事。西汉末年兴起、东汉盛行的谶纬神学,更向神秘主义方向发展了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论。而王充、仲长统等人,又从唯物主义方向,批判了董仲舒、谶纬神学的天人感应论,并建立起了他们自己的唯物主义天人观。最值得注意的是王充的天人观。它是建立在自然科学的基础上,对谶纬神学作了空前深刻而全面的批判,并较为系统地建立起了唯物主义的天人观。然而,这方面的研究却不多,拙文试对此作粗略探讨。
天人关系是最古老的哲学问题,夏代文献就有关于这方面的材料,而自提出以来,就存在着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两种世界观的斗争。对天是有意识的神还是无意识的自然物这一问题的不同回答,是斗争的根本分歧所在。唯心主义的天人观宣扬天是有意志的神,夏殷周的天命论、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论和谶纬神学都鼓吹这一论调,如董仲舒说:“天者,百神之大君也。”(《春秋繁露·郊祭》。)唯物主义的天人观则认为,天是无意识的自然物,荀子、司马迁与其他唯物主义哲学家都坚持这一观点。
王充的天人观在这个根本问题上,结合当时的自然科学成就,提出了天是有形物质实体的观点。他说:“如谓苍苍之天,天者,体也。”(《论衡·雷虚篇》。)“而天体与地无异”(《论衡·变虚篇》。),“平正,四方中央高下皆同”(《论衡·说日篇》。)。天是有形体的,天的形体同地一样,是四方中央平正的。有时,王充又用玉石一类的物体实体,来说明天的物质性,“天乃玉石之类也”(《论衡·谈天篇》。)。王充以天为有形物质实体的观点,无疑吸收了盖天说与浑天说以天为有形物质实体的思想。
古代讲天常以人为喻。王充以天为有形的物质实体与这种思维方法有直接关系。在王充看来,人有夫妇,自然界也有夫妇的关系。而天是夫,地是妇,“天地,夫妇也”(《论衡·奇怪篇》。)。在当时的自然科学条件下,人们所感知的大地,是一块四方平正的实体。而构成大地又有玉石之类的物质。夫妇一体,天地亦一体。王充以对大地实体性的感知,来说明天的形体时,自然会得出天是有形物质实体的观念,并用地的四方平正、地有玉石来推论天体的情况。这种直观的看法,虽然缺乏理论的论证,更没有科学的根据,但它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却比较令人信服地从天的形态上,说明了天不是有意识的神,而是像地一样的物质实体。
同时,王充还用物质性的元气来说明天的构成,提出天是由元气构成的自然物的观点。他说:“天地,含气之自然也。”(《论衡·谈天篇》。)“天地之间,气皆统于天。”(《论衡·订鬼篇》。)由元气构成的自然物,元气皆统于天。因而“天之动行也,施气也”(《论衡·自然篇》。),视为由元气构成的自然物,就从天的构成根源上,进一步说明了天的物质性。
在《论衡》中,对天是含气的自然物这一观点,王充正面论述比较少。而对天是有形物质实体的观点,论述却比较多。他甚至在《谈天篇》中说:“如实论之,天体,非气也。”有的论著据此否认王充有天是含气的自然物观点。其实这种看法是不能成立的。在这段话前面紧接着还有这样一段话:“儒者曰‘天,气也,故其去人不远。人有是非,阴为德害,天辄知之,又辄应之,近人之效也’。”儒者这里讲的气,已经不是物质性的元气,而是天人感应的媒介了,因而儒者的“天,气也”是一个神学唯心主义的命题。王充的“天体非气”,显然是针对儒者的神学唯心主义命题提出的反命题。在否认儒者的命题后,王充马上说:“人生于天,何嫌天无气?”可见,王充并不否认天是包含着元气的自然物。因此,在王充的天人观中,“天体”与天是含气的自然物这两个论点并不矛盾,它们都是王充唯物主义天人观的表现。在这两个论点中,王充比较强调“天体”这一个命题,一方面是为了反对当时流行的神学唯心主义;另一方面与王充哲学的经验论用人们对地体的直接可感性,来推论天的形体有紧密联系。虽然王充比较强调“天体”的命题,但由于王充哲学的基本观点是用元气来说明天地万物的构成(参见拙作《王充元气自然论简析》,《浙江学刊》1985年第1期。),“天体”的命题不能从天的构成根源上,只能从天的形体上说明天的物质性,因而它只能是从属的命题。天是含气的自然物的观点,才是根本的命题。王充关于天的这两个命题,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天是由元气构成的有形物质实体。
王充认为,天作为由元气构成的有形物质实体,根本不存在神学唯心主义所说的意志和目的,而是自然无为的。王充说:“谓天自然无为者何?气也。恬淡无欲,无为无事者也。”(《论衡·自然篇》。)自然无为的根源在于构成天的气是无欲无为的。王充又说:“何以知天之自然也?以天无口耳也。”类似的论述还见于《变虚篇》、《感虚篇》、《祀义篇》中。这些论述反复说明,只有那些有嘴、眼、耳的东西,才有吃、看、听一类的欲求,而天无论是从形体上讲,还是从构成根源上来讲,都没有嘴、眼、耳等,因而天是无意志的,是自然无为的。在王充看来,这个自然无为就是天的根本属性,因此,王充多次讲“自然无为,天之道也”(《论衡·初禀篇》。)。王充又从天的属性上,根本否认了天是有意志的神的神学唯心主义。
王充对天的看法,决定着他的天人观的唯物主义方向。他的天人观的基本命题是“天本人末”。这里讲的本末关系,与魏晋玄学所讲的本末范畴不同,它主要指人和物皆被天决定的客观自然联系。王充说:“且夫天本人末也。……人生于天,含天之气以天为主,犹耳目手足系于心也。”(《论衡·变动篇》。)天决定人物,相应的天的变化也决定着人物的变化。“天气变于上,人物变应于下”,“故天且雨,蝼蚁徙,蚯蚓出,琴弦缓,痼疾发,此物为天所动之验也。故天且风,巢居之虫动;且雨,空处之物扰。风雨之气感虫物也”(同上。)。从王充所运用的事例来看,有的是医学经验的总结,有的是日常观察到的自然变化,都有客观事实的根据。因此,王充讲的天决定人物,人物随天变动,完全是一种自然现象间的客观联系,而不存在丝毫的目的与主观意志。这同神学唯心主义讲的天决定人的天本人末有着本质的区别。有的论著笼统地讲天本人末是天人观上的唯心论,是值得商讨的。
从人由天决定出发,王充认为天的根本属性也是人的根本法则。因此,他经常讲“天人同道”(《论衡·谴告篇》。)。所谓道就是由天决定,而为天人所共同遵守的自然无为。这样,天人之间不过是一种自然无为的关系。王充据此尖锐地批判神学唯心主义的天人观。他说:“儒者论曰:‘天地故生人。’此言妄也。夫天地合气,人偶自生。”(《论衡·物势篇》。)“或说以为天生五谷以食人,生丝麻以衣人,此谓天为人作农夫桑女之徒也,不合自然,故其义疑,未可从也。”(《论衡·自然篇》。)在王充看来,天生人物是自然无为的,人物的产生是自生自为的自然过程。把天生人物说成是为了实现某种目的,是不合自然法则的虚妄之言。
根据对天人之间的唯物主义理解,王充从两个方面对汉代天人感应的神学唯心主义天人观作了批驳。一方面瑞应说以所谓河图、洛书、凤凰、灵芝等虚构的东西,或不常见的自然物为瑞物,称天下太平,上天就会降临吉祥的瑞物以相符应。并且认为圣王将兴,上天也会出现某种吉祥瑞物作为预兆,如周文王有赤雀之瑞,周武王有白鱼之祥。王充则指出:“天道自然,故图书自成。”(《论衡·自然篇》。)河图、洛书一类东西并非天意的体现,而是自然无为的。将河图、洛书说成是体现天意的瑞物,是不合自然无为的。另一方面谴告说以大旱、水灾、雷鸣、日食等自然变异为灾变宣称人君政治过失,上天就降灾变来谴责、告诫人君。王充认为:“夫天无为,故不言灾变,时至,气自为也”,“夫天道自然也,无为,如谴告人,是有为,非自然也”(同上。)。天是自然无为的,不存在所谓有目的有意志的灾变,根本不能谴告人。
王充用天道自然无为反对“一切皆故”的神学唯心主义,这是正确的。但他常用“偶适自然”一类表示偶然性的词句,来反驳神学唯心主义,有时甚至说:“二令参耦,遭适逢会,人事始作,天气已有,故曰道也。”(《论衡·寒温篇》。)将偶然性上升到道的高度,将偶然的东西抬到必然性的地步,从而陷入了偶然决定论。这种用偶然性来解释天人之间联系的思想,难以从根本上批倒神学唯心主义,大大削弱了王充天人观的意义。而且,将神学唯心主义的瑞应、谴告诸说的天人感应事例,说成是天人间的“遭适逢会”,就在某种意义上给神学唯心主义留下了地盘。这是王充天人观的一大缺陷。
神学唯心主义还宣扬,人只要心地至诚,连一般人都可感应上天,如邹衍呼天降霜,杞梁妻哭崩城墙,就是例证。王充反驳说:“夫至诚犹以心意之好恶也。有果蓏之物,在人之前,去口一尺,心欲食之,口气吸之,不能取也。手掇送口,然后得之。夫以果蓏之物,员团易转,去口不远,至诚欲之,不能得也。况天之去人高远,其气莽苍无端末乎?”(《论衡·变动篇》。)至诚不过是主观的思想动机;单凭思想动机,就连嘴边细小圆转的瓜果也吃不上,怎么能感动元气无限的苍天呢?由此,王充尖锐地直斥神学唯心主义的这些说法不过是虚妄之言:“衍呼而降霜,虚矣!则杞梁之妻哭而崩城,妄也!”他更进一步指出,神学唯心主义人能感天的说法,是“不达物气之理也”(同上。),在王充看来,“夫人不能以行感天,天亦不随行感人”(《论衡·明雩篇》。)。对神学唯心主义的批判,有力地揭露了唯心主义天人交感说的荒谬,进一步说明了天人关系是一种客观的自然联系。
在承认天人间的客观自然联系的同时,王充又看到二者的区别。他说:“人之行求,有为也;人道有为,故行求。”(《论衡·说日篇》。)行为有一定的目的追求,是一种有意识的有为活动,不同于天的自然无为。这无疑看到了人类社会活动的特点,将人与自然无为的天区别开来。王充认为,有为的人道与无为的天道二者并不绝对排斥,而是相辅相成的。他以庄稼的生长为例说:“然虽自然,亦须有为辅助。耒耜耕耘,因春播种,人为之也。”(《论衡·自然篇》。)庄稼的生长是一个自然的过程,但庄稼要能生长,又离不开人的播种、耕作等有为的活动。人的有为活动,要合于自然的规律,否则就将如宋人拔苗助长,弄巧成拙。借用宋人拔苗助长的故事,深刻地说明了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必须以遵循客观规律为基础,才能取得理想的效果。这是王充天人观中的宝贵成分。
从肯定人道有为出发,王充提出力、术能改变命的思想。本来王充是相信命定说的,认为人的富贵贫贱、祸福寿夭,都是人初生禀受元气时就决定了的。但他谈到力与命的关系时却说:“力胜贫,慎胜祸,勉力勤事以致富,砥才明操以取贵,废时失务,不可得也。虽云有命,当须索之。”(《论衡·命禄篇》。)谈到术与命的关系时,他又说:“赐不受命而货殖焉。赐本不受天之富命所加,货殖积聚,为世富人,得货殖之术也。夫得其术,虽不受命,犹自益饶富。”(《论衡·率性篇》。)子贡本无富命,但他懂得并善于运用积聚财钱的方法,仍成了世人公认的大富豪。王充这一力、术改变命的思想,是对他自己命定论的修订,发展了先秦荀子的人定胜天的思想,具有肯定人的主观能动性的积极意义。在论述人道有为和天道无为的关系时,王充对比天降霜雨与人工灌溉说:“汲井决陂,灌溉园田,物亦生长;霈然而雨,物之茎叶根须,莫不洽濡。程量澎泽,孰与汲井决陂之哉?”天自然降雨,同人工灌溉两相比较,人道有为根本算不了什么。王充的结论是“故无为之为大矣”(《论衡·命禄篇》。)。王充的这个论点,无疑看到了人道有为的局限性,有其积极的一面。但同时又忽视了人道有为的无限性。王充进而认为,天道自然无为也应该是人道的最高原则。只不过一般人,“禀气薄少,不遵道德。不似天地,故曰不肖。不肖者,不似天地也。不似天地,不类圣贤,故有为也”。只有像黄帝这类禀天气多的“至德纯渥之人”,才能“则天,自然无为”(《论衡·自然篇》。)。王充贬低人道有为,抬高天道自然无为,以为只有圣人才能合乎天道自然无为,反映了他所代表的阶级的局限性。
综上所论,王充的天人观的内容是极其丰富的。他用地的实体性来说明天的实物性,用元气的自然无为论说天是无意志的自然物;认为天道、人道之间既有一种客观的自然联系,又是相互区别的;并由人道有为,强调人的主观能动作用;由天道自然无为,批判唯心主义的天人互感等,不仅是对汉代神学唯心主义天人观的致命打击,而且大大发展了先秦以来唯物主义的天人观,并将其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同时,王充的天人观也是有缺点的。这主要表现在他的天人观常常和神学唯心主义的天人观划不清界限。如《瑞应篇》讲:“瑞以应善,灾以应恶。”将道德的善恶与所谓瑞祥、灾变相联系。《异虚篇》说:“秦之将灭,都门内崩;霍光家且败,第墙自坏,……然而门崩墙坏,秦、霍败亡之征也。”这是一神学唯心主义的谴告说。《奇怪篇》说:“帝王之生,必有怪奇,不见于物,则效于梦矣。”这又是神学唯心主义的瑞应说。这类说法从本质上看,同神学唯心主义的天人观毫无二致。因此,在分析王充天人观时,既要看到唯物主义的基本倾向,又要指出少量的杂质,这才是合乎辩证法的。王充的天人观还给人一个启示,就是作为像王充这样伟大的唯物主义哲学家,也存在与唯心主义划不清界限的地方,因此,分析古代哲学家的思想时,一定切忌对哲学家作要么是唯物论者,要么是唯心论者的简单切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