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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可共患难勿共安乐

当与人同过,不当与人同功,同功则相忌;可与人共患难,不可与人共安乐,安乐则相仇。

应该有和别人共同承担过失的雅量,不可有和别人共同享受功劳的念头,共享功劳就会引起彼此的猜疑;应该有和别人共同度过难关的胸怀,不可有和别人共同享受安乐的心思,共享安乐就会造成互相仇恨。

相传越王勾践自从会稽解围之后,打算让范蠡主持国政,自己亲自去吴国屈事夫差。范蠡说:“对于兵甲之事,文种不如我;至于镇抚国家、亲附百姓,我又不如文种。臣愿随大王同赴吴国。”勾践依议,委托文种暂理国政,自己携带妻子??大臣范蠡前往吴国。

在吴国,范蠡朝夕相伴,随时开导,并为之出谋划策。

越王勾践与范蠡等人在吴国拘役三年,终于勾践七年(公元前491年)回国。勾践问复兴越国之道,范蠡作了极其精辟的论述,其要义在于:尽人事、修政教、收地利。在这条方针指引下,越国渐渐富强起来,以后又开始了同吴国的争夺,越来越占据上风。

勾践二十四年(公元前473年),吴王夫差势穷力尽,退守于姑苏孤城,再派公孙雄袒身跪行至越国军前,乞求罢兵言和。

不久,越军灭吴。勾践封夫差于甬东(会稽以东的海中小洲)一隅之地,使其君临百家,为衣食之费。夫差难受此辱,惭恨交加。于是以布蒙面,伏剑自杀。

灭吴之后,越王勾践与齐、晋等诸侯会盟于徐州(今山东滕县南)。当此之时,越军横行于江、淮,诸侯毕贺,号称霸王,成为春秋、战国之交争雄于天下的佼佼者。范蠡也因谋划大功,官封上将军。

灭吴之后,越国君臣设宴庆功。群臣皆乐,勾践却面无喜色。范蠡察此微末,立识大端。他想:越王勾践为争国土,不惜群臣之死;而今如愿以偿,便不想归功臣下。常言道:大名之下,难以久安。现已与越王深谋二十余年,既然功成事遂,不如趁此激流勇退。想到这里,他毅然向勾践告辞,请求隐退。

勾践面对此请,不由得浮想翩翩,迟迟说道:“先生若留在我身边,我将与您共分越国,倘若不遵我言,则将身死名裂,妻子为戮!”政治头脑十分清醒的范蠡,对于宦海得失、世态炎凉,自然品味得格外透彻,明知“共分越国”纯系虚语,不敢对此心存奢望。他一语双关地说:“君行其法,我行其意。”

事后,范蠡不辞而别,带领家属与家奴,驾扁舟,泛东海,来到齐国。范蠡一身跳出了是非之地,又想到风雨同舟的同僚文种曾有知遇之恩,遂投书一封,劝说道:“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越王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荣乐,先生何不速速出走?”

文种见书,如梦初醒,便假托有病,不复上朝理政。不料,樊笼业已备下,再不容他展翅起飞。不久,有人乘机诬告文种图谋作乱。勾践不问青红皂白,赐予文种一剑,说道:“先生教我伐吴七术,我仅用其三就已灭吴,其四深藏先生胸中。先生请去追随先王,试行余法吧!”要他去向埋入荒冢的先王试法,分明就是赐死。再看越王所赐之剑,就是当年吴王命伍子胥自杀的“属镂”剑。文种至此,一腔孤愤难以言表,无可奈何,只得引剑自刎。

【感悟一点】

从古到今,能够同享安乐共受富贵的例子不多,倒是君臣猜杀、兄弟相煎、父子干戈的例子俯拾皆是。争杀的原因大都为富贵、安乐而相仇。想想人生在世,不过短短数十寒暑,争名夺利的结果,到头来也不过是黄土一堆而已。谁都知道这个道理,所谓“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功名富贵恰似过眼云烟,偏偏是当局者迷,不到盖棺难以清醒。人为什么只在患难之中才会团结呢?在有过之时盼望别人的原谅,在病中、在弱时盼望别人同情,可得势、强健时便忘乎所以。所以人生在世要勿争,争则陷入一种自寻的烦恼之中,不争则是与人相安的一种方式,而且欲为大事者连世俗之利都看不透,何谈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