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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草叶集》

诗是生命的凯歌

惠特曼的诗是男性的诗、民主的诗,是一个新生国家真实的战斗呼号,也是一个国家文学的坚宴基础。

《草叶集》是华尔特·惠特曼一生唯一的诗集,也是美国诗歌史上一座灿烂的里程碑。作品包含了丰富而深刻的思想内容,惠特曼将自己的祖国比喻成草叶——草叶是最普通、最有生命力的东西,象征着当时正在蓬勃发展的美国。诗集通过“自我”感受和“自我”形象,热情歌颂了美国。 英国作家毛姆曾经如此评价惠特曼:“他的诗是男性的诗,民主的诗。这是一个新生国家真实的战斗呼号,也是一个国家文学的坚实基础。如果我们用一棵大树来表示美国文学的发展,那么欧·亨利、德莱赛……都可以画成向四面八方伸展的树枝,而树干一定是惠特曼的形象。” 最初仅94页的《草叶集》刚出版时并没引起太大的震动,然而却引起了独具慧眼的文坛耆宿爱默生的注意和兴趣,他立刻意识到新大陆“已经诞生了一个伟人”,这本小小的诗集是“美国献给世界的最不同凡响的聪明和才智的结晶”,具有“不可比拟的思想和无与伦比的表达方式”。他在给惠特曼的回信里说:“对于才华横溢的《草叶集》,我不是看不见它的价值的。我认为它是美国至今所能贡献的最了不起的聪明才智的菁华……我为您的自由和勇敢的思想而高兴。我为它感到非常高兴。” 若干年后,当人们回过头再去读爱默生的那封信时,里边的话已不再被看做是溢美之词了,惠特曼和他的《草叶集》确实都当得起这样的评价。

世界文学史上还找不到另一个范例,能像《草叶集》和惠特曼这样体现一部作品同它的作者呼吸与共、生死相连的关系。正如惠特曼在诗集结尾的《再见》中所说的:“同志,这不是书本,谁接触它,就是接触一个人——这个人便是诗人自己。”

惠特曼在《吐去历程的回顾》中谈到自己写《草叶集》的背景、动机和它的主旨时说:“我没有赢得我所处的这个时代的承认,乃退而转向对于未来的心爱的梦想……这就是要发愤以文学或诗的形式将我的身体的、情感的、道德的、智力的和美学的个性坚定不移地、明白无误地说出并且表现出来……在我的事业和探索积极形成的时候,我看到,那个提供答案的主干和中心,必然是一个个性……这个个性,我经过多次考虑和沉思以后,审慎地断定应当是我自己——的确,不能是任何别的一个写我自己.以表现我的特殊的时代和环境、美国、民主”——这便是《草叶集》的主旨.是惠特曼当初的“梦想”,经过他37年的不懈努力,他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惠特曼的诗写得炉火纯青而又可爱,有的句子则会使人的灵魂战栗起来。而且,他时常一语道破那些奇妙动人的理念。惠特曼无疑是一位最有震撼力的诗人。他的生命力相当充沛,而且善于感受生活的繁复多变,热情与美,以及真正的欢欣和兴奋。美国人有理由把这些特点都看成地地道道的美国特色。惠特曼把诗歌带回给群众。他告诉我们,诗歌不一定非要到月光、废墟,以及患相思病的少女的悲吟中去寻找。诗同样存在于街头巷尾、火车里、汽车上,也存在于工人、农妇们的工作里,存在于人生的任何时刻。也就是说,生活中处处有诗。你不需要刻意制造诗的语言,我们日常生活中的语言都可以进入诗篇。惠特曼不仅从传奇故事中寻找他的诗歌的题材,还从最平凡的环境里发掘题材。读了他的诗,人们会对美国这个国家的幅员辽阔、资源富饶,以及前途无量的远景产生更为深刻的印象。

惠特曼以他独到的感触和特有的方式歌颂人和生活。《我听见美洲在歌唱》,活画出一个健美、自豪、欢快的美国人在新世界开创新生活的动人景象;《我歌唱带电的肉体》讴歌那值得赞美的普通劳动者,不仅在精神上,而且在肉体上,“强壮、沉静、漂亮”;《自己之歌》通过歌颂自我实际上揭示了美国的成长;《一个孩子出发了》是生根、发芽、成长的新国家的象征;而《开拓者啊,开拓者》则可谓向这个国家致以敬礼。其他诸如《大路之歌》、《欢乐之歌》、 《斧头之歌》、 《各行各业之歌》、《横过布鲁克林渡口》等名篇,都是对普通人的放声高歌…”

惠特曼是一个自由人,他在《我自己的歌》中这样写道:“啜泣与献媚和药粉包在一起是给病人吃的,恪守陈规适用于极远的远亲,我戴不戴着帽子出进,全凭我自己情愿。我为什么要祈祷々我为什么要虔诚又恭敬?”其实,读了《草叶集》,就是读了一个人,就是进入了一个世界。

为了《草叶集》,惠特曼一生都在进行着战斗,他反对“躲躲闪闪、鬼鬼祟祟、模棱两可,不敢打出鲜明旗帜”的艺术,因此,他不得不面临来自各方面的压力。他挨了一辈子的穷,晚年中风瘫痪,孤苦地在一个小镇隐居。我们有理由相信:在那段漫长而艰难的岁月里,惠特曼和他的诗集之间已经不光是一种相濡以沫的关系,二者已融为一体,任何一方倒下,一切都将烟消云散。 著名演说家罗伯特·英格索尔在惠特曼的墓前说过这样一段话:“他活过了,他死了,而死已不如从前那样可怕了……他活着时我爱他,他安息之后我仍然爱他。”是的,现在,我们仍然爱他,爱他的《草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