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大清第一廉吏于成龙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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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如日中天(2)

清朝初年,朝廷将直隶北京地区的北直隶省改为直隶省,辖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全省和河南、山东两省地区,也就是说于成龙就任的直隶巡抚要总宪三个省的军政大权。如今的于成龙权力要比在福建省任布政使期间主管一省的权力要大多了,总督跟巡抚之间并没有上下级关系,那么作为封疆大吏都是直接听命于皇帝。

清朝在雍正之前直隶省一直没有设置总督,只有巡抚,因此于成龙就是直隶省的最高行政长官,是清朝九大最高封疆大吏之一。清朝时期的九大封疆大吏包括:直隶总督、两江总督、湖广总督、闽浙总督、两广总督、四川总督、甘陕总督、云贵总督和新疆将军。在这些封疆大吏中,地位最高,权力最大,最关紧要的封疆大吏便是直隶总督。

于成龙不仅可以管理直隶三省,而且京畿之地也在他的管辖范围,直隶巡抚一手掌握直隶省的军政大权。由此可见康熙皇帝是多么的信任于成龙,这个职位至关重要,要是交到一个心术不正的人手中,那无疑是作茧自缚,引火烧身。只要直隶巡抚挥兵京城,便给取了皇帝的性命,窃取这大清江山。何况于成龙还是一个汉人,这样位高权重的官职,按理说皇帝应该交给满人亲信担当,却不想这个担子落在于成龙身上,皇帝对于成龙的信任程度已经到了很高的地步。

于成龙担任直隶巡抚的衙门设置在保定府,直隶巡抚作为清朝的九大封疆大吏之一,是为从一品官,相对于之前的福建省布政使从二品官职,又连升两级。此时的于成龙,事业可以说已经到了一个相当辉煌的阶段。六十几岁的于成龙能走到今天很不容易,除了皇恩浩荡以外,还靠于成龙清廉自好的原则。好在康熙皇帝任人唯贤,从来不任人唯亲,只要能为百姓做事,无所谓满人,还是汉人。

康熙十九年(1680),直隶省发生了几十年不遇的罕见旱灾,康熙皇帝也于当年二月份下诏书赈济直隶省,不料,巡抚金世德却在这个时候突然病逝。直隶省一下子群龙无首,加之在雍正之前,直隶省并没有设置总督、布政使、按察使等官职,因此全靠巡抚这个一把手全盘掌握大局。巡抚金世德一死,下面的官员也不知道该要如何应对,仿若一盘散沙。于成龙却又正好在此时被康亲王力荐,于是直隶巡抚这个职位就顺理成章的落在了于成龙身上。况且在康亲王力荐于成龙之前,康熙皇帝早就对于成龙的廉洁之名有所耳闻,于是正好皇帝心意,便以“特简”的途径提拔于成龙为直隶省的巡抚。

康熙十九年的于成龙已经年近六十四岁了,人到了这个年龄,就是再好的材料也都朽了。他也曾想过就此告老还乡,但是朝廷就是不批,他也只好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不过他这个钟撞的比谁都响。从湖广省来到福建做按察使以来,到今天的直隶巡抚,平均是每一年生一次官,算是个奇迹,也算是他出门遇贵人,鸿运当头。如今已然坐到了直隶巡抚的位置,就是现在告老还乡也算值得了,足以光宗耀祖。根据清朝初期的惯例,做总督、巡抚这样的一品封疆大吏必须是满族旗人担当,于成龙只是一个举人出身,而且还是前朝的举人,在本朝也并没有多大的功名,更何况还是个汉人。

按理说,巡抚、总督这样的封疆大吏论资排辈是如何也轮不上于成龙的,但是康熙皇帝又是个英明之君,求贤若渴。做起事情来,通常是不按常规出牌的,不再墨守祖宗陈规,继往开来,祖宗家法对的就用,不对的康熙皇帝也不会一味的迂腐、遵从,这就是康熙皇帝与众不同的地方,让于成龙意外的获得了这一高官。

康熙十九年(1680)六月,于成龙长途跋涉,终于抵达直隶省的保定府上任。到了保定以后,于成龙想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进宫去觐见康熙皇帝。但是,由于公务缠身,于成龙实在是脱不开身,又开始了自己的老习惯,给皇帝上书一封《请陛下见疏》,信中说道:“窃念臣屡受皇上知遇洪恩,久切觐阙之念。今既谬叨皇恩,优升巡抚,且自保定前赴京都,计程三百余里,与他省相隔迢递者不同。况直隶系畿辅重地,连岁荒旱频仍,黎庶困苦。臣系庸才,必得天语指示,庶足抚莅兹土”。

康熙皇帝的批语只有一句话:“于成龙简任巡抚,正资料理,不必来京陛见。”

康熙皇帝很干脆,不喜欢婆婆妈妈,更不希望于成龙因私废公,只希望于成龙能够在直隶巡抚这个位置上干出一番成绩,以证实自己的实力。

三、为民生计直隶推行新政策

这人做事情,最害怕受到外界的干扰和束缚,当官的最害怕的就是权力不够,权力受到分化和牵制。尤其是像于成龙这样具备大才的官员,他更加需要上面的支持,如果受其束缚,才华反而施展不开。好在于成龙有坚强的后盾,这个后盾就是康熙皇帝,康熙皇帝当然是极力支持和信任于成龙的,不然也不会将直隶巡抚这个封疆大吏之首,辖理京畿要地的官职交给他来当,其实这个时候皇帝的身家性命都握在于成龙的手里。既然得到了康熙皇帝的大力支持,于成龙当然是放心大胆的去干了。

由于灾荒、战争连年,于成龙初到任的直隶省是一片狼藉、秩序紊乱,于成龙其实也是皇帝调过去收拾残局的,知道于成龙擅长整理残局。由于直隶省刚刚发生过旱灾,导致匪盗猖獗,社会治安需要整治,缉捕工作势在必行。直隶省靠近京城,是汉人和满人杂居之地,矛盾纠纷日趋严重,需要调解。官员腐败现象更是泛滥,如果不严加整治,必将酿成大祸。民间百姓更是沾上了一些歪风邪气,整天吃喝嫖赌,无所事事,人口素质较差,于成龙需要对他们进行教化。然而,面对这一系列的漏洞,于成龙需要想方设法将其填补。以前外省实行的一系列的政策,再在直隶省实施已经不管用了,于成龙必须根据直隶省的实际情况,拟定出一套政策方案。

这就是接下来直隶新政策的推行。首先是:饬查劣员。于成龙在下发的《饬查劣员檄》中道:直隶连年灾荒,百姓困苦不堪,“仅存皮骨”,正需要贤良的州县官“加意调剂”,也需要道台、知府等官“实力整顿”,才不至于流离失所。自己上任以后,“切切以察吏安民为念”。经过初步察访,发现各地官员并不能“洁己奉公”:有的官员在征赋时滥收“火耗”;有的官员在办差时摊派民间;有的官员用严刑峻法,“贻累地方”;有的官员听信衙蠹之言,恣意勒索百姓。“种种不法,殊可痛恨。”于成龙称,对贪官污吏、无能之官吏是要进行罢黜的,然而,就因为证据不足,需要进一步的明察暗访。直隶省的下属地方官员,待接到直隶巡抚衙门的文件以后,务必执行其规章:“细加体察,务将不肖贪酷官员,据实揭报,以凭飞章参处。”如果上级官员对下属官吏碍于情面、徇私枉法,既不办也不审,一旦发现,巡抚衙门将追究其责任。

二是:严令禁止火耗征收。火耗的征收虽然是朝廷合法规定的,官员征收火耗本是朝廷体恤官府开设,用作官员的福利和公家设施的维修建设,不料却成了贪赃之根源,很多官员借口火耗为名,对百姓进行剥削、榨取。于成龙的严禁火耗这一政策,并不是在直隶才实施的,早在他出仕罗城就命令禁止过,可说是他为官的毕生心愿。于成龙针对火耗问题,最新发布了《严禁火耗谕》中道:“朝廷则壤以定赋,百姓按则以输粮,原有一定之规。在州县各官,身为民牧,亦当上体朝廷德意,下念百姓困苦,按则征收,更不可意为轻重。”于成龙批评这些滥收火耗的官员们是“种种窃脂之行,无异窃盗,相沿成风,恬不知怪”。于成龙要求他们能够认识到这一错误,不在火耗上做手脚,任意剥削榨取老百姓的血汗,做一个人人敬仰的好官。如若众官吏不思悔改、不思进取,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还不认真反省的话,后果将会相当严重,官员们相互举报出来倒也罢了,如果被巡抚衙门一经查出,将会严厉惩处。“狃于故智,甘蹈陋规,不恤民怨,不顾鬼谴。或快意于轻裘肥马,或肆志于田宅妻妾,或近为耳目之娱,或远为子孙之贻,当民穷财尽之日,饥馑洊臻之时……敲鸠形鹄面之骨,吸卖儿鬻女之髓,以遂一身一家之欲。忍心害理,祸必不远,天道好报,决不爽期。总以为幽眇难凭,且顾目前。然国法具在,本院决不敢循纵以玩功令。”于成龙对禁止火耗是下定决心的,绝不姑息任何一个贪赃之官吏。

三是:严禁官员之间相互送礼。官员收受贿赂,相互收礼,这是历朝历代的普遍存在的现象,算是陈规陋习。于成龙当然是两袖清风、洁身自好的清官,他可不想被人指控为收受贿赂的贪官污吏,所以,在平时的生活和工作里,于成龙都十分注意这方面的问题,决不让自己有丝毫越轨之迹。他要整治贪官污吏,必须严以律己,只能这样才能为下属官员做好表率,做好榜样、模范,如果自己都同流合污,自然不能让下级官员心服口服。于成龙的大名,不仅在直隶,而且在全国那都是声名远播,直隶的官员对他的大名更是如雷贯耳。都知道于成龙清廉,究竟是真清廉,还是假清廉,或者说他是在哗众取宠,表里一套暗里一套,阳奉阴违,故作清高。于是,下面的很多官员就像试他一试。康熙十九年,这年的中秋节,终于有一个官员第一个站了出来探测虚实。他就是大名县的知县,他给于成龙备下一份适当的中秋礼物,快马送至巡抚衙门,并祝于成龙中秋快乐。当然,于成龙要是真的收下了这份礼物,那么,其他各地方官员便会接二连三的到来。于成龙见到此礼物,二话不说,便直接斥回,并颁布《严禁馈送檄》,于成龙在文件中指出:“礼有交际,原因分宜相近,互为献酬,用将诚敬。”大概意思是说,送礼之人只能是无上下级关系的人,还有具备一定友谊的人才可以相互馈送,这样的越级送礼,无疑是贿赂。对于大名知县的冒失,于成龙也并没有追究,对于成龙看来这是人之常情,没有追究并不代表他感情用事,而是他知人知理,对该县知县也进行了十分严厉的批评和职责。于成龙当着直隶百官的面,道:“本应题参,姑念初犯,暂从宽宥。”随即下令道:“以后凡遇重阳、冬至、元宵等节,并过路送礼,各衙门概行禁止。如有私相馈献,查出并行题参,决不姑宽。”在于成龙看来,这绝不只是人情世故这么简单,人情世故只能是在民间百姓那里可用,在官场是不能流行的,更不能助长此风。

四是:严禁佐贰官员擅理词讼。“佐贰”官员,就是各级官府的副职官员,如府衙的同知、通判等一系列副职;知县也有副职,知县是正七品官,知县的副职就是县丞、主薄、典史等官职,是为八、九品官衔。于成龙做过的副职,还是在湖北黄州府担任同知。于成龙自出任罗城知县以来,是一级级打拼出来的,全靠自己的实力外加一点运气升上去的,多年来的官场经历,也让他积累了不少治国安邦的经验。对官场利弊,无疑是了如指掌,所到之处,皆有政声。尽管如此,曾经官卑职小的于成龙只能是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想为百姓们做点事情,但是没有这个权力,除了自己管辖范围内的事情被处理的井井有条外,职权以外的事情他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尽管他深知其他官府政策有误。自从升任直隶省巡抚以来,于成龙也曾走访调查,却发现了不少问题。就比如这个官员的副职问题,就是个隐患,朝廷给之所以给州县衙门设立副职,其目的就是要牵制和分化最高行政长官的权力,不给他们为非作歹、徇私舞弊的机会,虽说是副职其实也起到了监督的作用,如府衙的同知、通判可以直接上书皇帝,向皇帝检举正职官员。因此很多副职官员借助朝廷给他们的特殊权利,专横跋扈,不尊重上官,更可恶的是他们有些个别官员还越级请示和办事。为此,于成龙专门下发了新的公文通知《严饬佐贰擅理词讼檄》,严厉指出:府、州、县衙门的佐贰官员都有明确的职责,比如缉逃捕盗、巡查私贩、领解钱粮等事务。而民间的一切案件的诉讼和审理,比如强盗、人命、斗殴、户婚、田产等官司,都应属于正印官的职责。佐贰官不能私自越级受理民间诉讼,只有经过正印官批示允许的事件,佐贰官才能依法办理。于成龙要求,必须严格按照朝廷规章制度办事,对违规行为一经查出必将严惩不贷。

五是:严禁贩卖人口。由于直隶省遭遇百年不见的旱灾,百姓已经到了饥不择食的地步了,朝廷虽然已经出粮赈济,但是却难解温饱,充其量是饿不死。百姓们饥饿难忍,只能走走最后的险棋,那就是卖儿卖女,来换得自己一命。世人都说,虎毒不食子,没想到这人一旦为了要苟且偷生,竟要卖了自己的儿女。一些从外地进入直隶的人贩子与当地黑道勾结,以哄骗方式,将其以低价购买人口。最后,再卖到外乡去,以高出几倍的价格出售给那些大户人家做丫鬟、奴才,或者卖给那些需要抱养子女的家庭充当劳力。这些自私的百姓,只想活下去,哪里管得了这么多,就算是自己的子女也会痛下毒手,甚至可能是易子而食,都是有可能的。于成龙对百姓们这样的做法自然是深恶痛绝,这实在不应该是受到过圣人教化的泱泱华夏的子民应该有的人格。当然将人卖到旗人手下为奴为婢都是朝廷合法允许的,但是必须经过相关官府审查、批准、备案才可以。当时,祁州就发生了这么一桩案子,曹之完的仆人曹来,想投靠旗人为奴,背着曹之完,与黑道恶棍杜文常勾结,伪造了一份卖身契,祁州知州不问缘由,就盖上了大印。后来,主人曹之完提起控告,经过保定知府审理清楚后,销毁伪契,将曹来断归原主。于成龙查阅了这宗案件后,十分震怒,类似事件一定非常普遍。于成龙随即发布《严禁略卖檄》,严厉要求直隶省辖区的各地方官员要认真彻查、处理倒卖人口案件,一经发现,必须依法惩处。至于说旗人买人为奴的情况,完全是在于双方公平自愿,确认卖身契准确无误后,再签字盖章。毕竟自愿卖身到旗人家中为奴的人,基本上都是社会的贫苦百姓,他们是走投无路,方才出此下策。倘若地方官员仍然玩忽职守,“不恤小民困苦,任其辗转贩卖”,或者对“旗下买身文契,不行查明,轻与用印者”,一旦查出属实,必将以“溺职”罪参劾罢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