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手心里长出纠缠的曲线
路云回县城前,小令送路云。在她家的阳台上,看她剪了几只葵花下来。
“给程旭的。”路云跟小令解释,“拿来道歉用,昨天骂他有点骂狠了。看,多新鲜,这年月变成女人送花给男人。”
小令:“可我觉得,程旭值得。”
“啊?什么?”路云没听清。
小令说:“每次和你聊电话,听你说起程旭的次数越来越多。云云,你不会真的以为,有个很不错的男人花大把时间陪你跑步,游泳,和你聊天解闷,只因为他是你的战友?喂,你别忘了,他和你相亲过一次。你从来没问过他,他为什么要和你相亲吗?”
路云惶惑,“令,你误会了吧?我们不过是纯友谊,战友关系。”
小令断定:“男女之间没有纯友谊。不了,所以我说,程旭值得。你该换个梦做了。你知道不知道,你和明宇闹分手的晚上,你喝醉了,他背了你一路,送你回家,还和你说……”
得小令点拨,路云记起子游曾讲过:“你会失之东隅,收之桑榆。”是啊,那家伙为什么可以预言她路云的桑榆?
回到县城,太阳即将下山的傍晚,路云在医院的露天小球场拍篮球,试着投篮,基本上没成功。路云考虑,要不要去找程旭谈谈,就说,对不起,不该因为小令的事情跟他发脾气,就说,那个很抱歉,不要再对一个不爱他的女孩子浪费时间;就说,他的好自己记得,不过自己的心里装了另一个人,暂时没办法回应他的好。
又投一球,照例没进,球滚出去,路云捡球,地上多了条长长的影子,影子的主人双手抱胸,站在夕阳的光晕里看着她,似笑非笑。
没来由的,路云觉得紧张,想起小令讲的,“他说以后什么事情都陪你,看电影,逛街,读小说,上网灌水,你喜欢的事情他都陪你做,会好好陪你,好好爱你,不让你受委屈。”心跳有点点不规律,路云朝着程旭乱乱地笑,“嘿嘿,你好,呃……那个,对不起,前天不该跟你乱发脾气……呃,你知道啦,我是有点不可理喻,嗯……”看着程旭带点研究的目光,路云说不下去了,或许是那天的黄昏太美好,反正对着不远处程旭笃定的笑容,路云没办法按照底稿说话,没办法让他不要浪费时间,私心里,对他的温柔,自己不无贪恋。
捧着球,路云说的话完全没经过大脑过滤,与她真实心意无关,“这样,不如,我来投球,如果球进了,我以后都不跟你发脾气,怎样?”说完,路云简直想咬掉自己的舌头,这算什么?打赌?发誓?什么事情?什么原因?哪儿跟哪儿啊,一时间,傻站在球场,全无动作。
落日的光辉,橘红色的,梦幻般地洒在不了身上。今天的不了有点不一样,有点混乱,有点慌张,有点言不由衷,有点傻里傻气,可是,程旭都喜欢,是道歉?是打赌?或是誓言?什么事情?什么原因?程旭不想知道,怕知道得太清楚,这一刻的感觉会跑掉。程旭从来不知道什么样子的景况叫做浪漫,只认定现下萦绕的心绪温柔,就是传说中的浪漫。抿着嘴角,走到不了的身边,有浅浅熏然轻柔的情愫在程旭的眉梢眼底流转。
“啊,你看我投球。”路云咧着嘴,刻意忽略那点微妙的气氛,不自然地笑,想,投球?一定投不中。
迈一步,程旭走到路云的后面,他身上医院特有的来苏水味道,飘进路云的鼻端,她的身形罩在程旭高大的影子里,投球的手掌被程旭稳稳地托住,球飞出去,准确地投进球篮,在球篮边沿打了转,掉下来。路云的心里,也打了转,其实,她有点希望程旭浪费时间,怕他不浪费时间,路云觉得自己坏,明明心里还有个人的影子,眼里还巴巴地把另个人霸占。身后的程旭松开扶着她手臂的手,去捡从球篮里掉下来的篮球。看着落日余晖里轻松跳跃,修长挺拔的背影,路云有突如其来的歉疚感,对着程旭叫:“阿旭,对不起。”
转过头来的程旭,温暖而明亮的笑脸,“为什么对不起?”
“因为、因为……”路云磕磕绊绊,“因为我不应该对你发脾气,所以!道歉,以后如果我再乱发脾气的话,我、我就在这里罚球。”
“好啊,下次你罚球,我陪你。”程旭说得轻松自然,跳起来,轻松自然地投篮。
对着漫空淡淡霞光,路云好想靠着程旭哭。
程旭拍着球跑回来,“下个星期,我们把小令叫来游泳好不好?”
控制住情绪,免得泛滥,路云答应:“好啊,这个星期我已经叫了她来了。”
程旭半张着嘴,立定,脸上的表情像街边的红绿灯,三秒一变,“你这个星期叫小令来?”
“是,有何不对?”
“不对,这个星期我约了子游过来。”程旭拿起手机,“喂,梁医生,要不要游泳?哪里?就是县城,要来,那好,你再多约几个人好了,我请客,怎么样?”
路云一样电话,“哥,你要不要到鸟不生蛋的地方游泳健身?可以带女朋友哦。”
一个夏天的主题就是游泳,人真的比鱼多,有时候是一大群人,有时候是几个人。
不过,程旭会想办法让小令和子游不碰面。人多的时候,小令和路野路云一国,程旭那拨医生一个小圈。路云其实不太会游泳,程旭给她弄来一个丑丑的黑轮胎,样子不漂亮,但是浮力超好。没多少日子,路云已经可以不用轮胎,程旭陪着她,从下游逆游到上游。他很体贴,基本上,只要在水里,程旭不会让不了离开他的视线。天气很热的下午,只要程旭有空,就把时间全耗去碧水潭,几个医院的医生,加上路云和店里的女孩子,累得屁滚尿流地回来,吃掉大锅绿豆粥或者冷面。
相处愈久,路云愈觉得与程旭认识不是一年两年,他那么熟悉她,似乎认识了几辈子一样。
程旭会告诉路云买豆花的时候不要用塑料袋装回来,而是带个小钢精锅去买,因为如果塑料袋有破掉路云一定会不小心吃掉那块碎料。
再如果一起上街,程旭会叮嘱路云检查鞋带,免得走在路上鞋带散了自己把自己绊倒,又或者……总之,诸如此类的事情很多。
路云也会奇怪,程旭怎么会那么了解她的缺心眼和没心没肺?
问他,程旭淡然微笑,“你说过的啊。”
路云不能和一个看书过目不忘记忆力出色的医生比记性,尤其在她成功地丢掉第五辆单车(单车是程旭的)之后,她只得相信程旭的记忆而不是自己的记忆。
有次,路云见出门跑步带个MP了听英文歌曲练习英语的程旭,忽然想起以前读书时候学校附近酒吧的酒保。那个酒保就是一边听英文一边工作的,就跟程旭说:“酒吧的老板有次在背后抱怨酒保工作不专心,我们好多同学都帮酒保说话哦。因为那个酒保有双好耳朵,不但能听英语,还能听我们班上失恋的男生唠叨诉苦,又不乱传闲话,特别可信。我们就跟老板讲,这个酒保要留着等圣诞节的时候用,我们可以奖励他大大的拥抱。可惜没等到过圣诞,他就辞工不做了。说起来,你和那酒保长得还蛮像的。”
程旭安静地听路云说,托着下巴看她在柜台后面又说话又做表。没告诉她,那段时间酒保听的不是英语而是德语,因为许多医学资料要用德语查。
还有一次,路云又说:“其实你看起来和我以前公车上给我让座的男生好像哦。有次我上车很急,没站稳,他还拉过我一把,不过只见过两次,后来就没见了。”程旭坐在自己宿舍的电脑前查论文资料,没告诉不了,那个男生后来因为换了工作,所以不能和她继续搭同班班车。
嚼路云切成小块装在碟子里的西瓜,他面目淡然,道:“你总说我和你遇见的谁谁长得像,太含蓄了,你直接说我妈把我生得太大众不就结了?”
路云哈哈地大笑。事实上,程旭相貌不大众,他的脸很瘦,弧线优雅,皮肤健康光滑,下巴尖尖的,额头宽阔饱满,眉毛浓密,眉骨有点高,是不是因为这样他的轮廓才看起来清晰而立体,棱角分明呢?清秀的五官融合在一起并不给人柔弱感,反而有几分粗犷和坚毅。他笑起来的时候,左颊的酒涡就深深的,一双眼睛尤其生动,朗若晨星,纯净、明澈、深邃。是混在县城的那些日子,路云发现,程旭长了张帅而个性的面孔。
县城晚间的广场十分热闹,音乐飘扬,有跳健身操的,有舞太极剑的,来做客的小令和路野悠悠地走四步。小令系条湖蓝的长裙,清雅俏丽,步步飞花。路野神态自若,顾盼飞扬,耳朵上的耳钉在灯光里闪闪烁烁。这一对,男的俊朗,女的纤秀,实在惹眼,引许多男女老少驻足观看。路云和程旭穿着汗衫沙滩裤隐在人群后面,程旭请路云跳舞,“不了,你想不想跳舞?”
路云意态悠闲,语带调侃:“我想,你会吗?”
程旭耳朵就有点红了,“我不会,你不是会吗?教我好了。”
路云教程旭,“奇怪,你们医大没舞会吗?怎么你连跳舞都不会?喂,你干吗一直低着头?”
程旭握着路云的手数着拍子,小心翼翼,“医大男生多女生少,怎么跳舞?再说我不是忙着打工吗?唉,你不要和我聊天,我会数错拍子。”
路云笑,“你抬着头也能数拍子啊,低着头怎么跳舞?”
程旭继续数拍子,“我看着点就不会踩到你的脚啊,你穿凉鞋,踩到多痛。”
路云笑不出来了,握住程旭的手忍不住紧了紧,紧到可以感受他掌心温热的脉络。原来,他掌中的宠爱,画得那么那么那么长。
夏天过去的时候,小令还是白皙娇嫩的宋小令,路云却晒了一身蜜色的肌肤,锻炼得肌理均匀,溜光水滑得像块蜂糖,甜蜜动人。连力气也足了,帮忙工人搬小摞的瓷砖,也不觉多吃力。
秋天的时候,路云拿到大红包,没吝啬的,拿出来请店员吃饭,当然程旭也要在座。
恰值金秋,霜清露冷,菊飘寒香,吃白菊火锅,大朵的菊花撕了花瓣,整个房间香气袭人,其乐融融。
有人见程旭的手臂上有个小小疤痕,问其缘由。
程旭说是小时候做工烫伤的。
对于幼时的辛苦和坎坷坷程旭不觉嫌弃,甚至觉得是珍贵无比的财富。他说:“小时候不讨厌做工的,我和我姐姐都觉得拿到工钱的感觉特别快乐,因为这代表我们就有饭吃有书读。那时候甚至梦想我们只要这样努力赚钱和工作,有一天说不定可以去哪个漂亮的,有山有树有草地流水的地方买个大大的牧场。小时候不知道原来物价和地皮的价钱是用光速来飞涨的,我们赚钱的速度跟不上我们的梦想。结果,人年龄越活越大,腰却越弯越低,梦越做越小,不过还好,虽然没大惊喜,快乐的事情还是很多很多的。”
路云无从得知,这样从小就不停工作,照顾家人和自己的程医生所谓的小快乐是什么。不过,那道伤疤却让她有点点难过。晚上喝的是可乐,不知道是不是喝可乐也会醉人,路云洗碗的时候打掉一个小碟子。
程旭本来在房里和大家聊天,听到外面乒乓乱响就出来帮忙,碎碟子的瓷片划破了手指,路云用OK绷帮他包扎,“啊,医生的手怎么可以随便受伤呢?你要小心点哦。”然后,路云干了件很糊涂的事情,她把一个OK绷也贴到程旭手臂上的旧疤痕上去,“顺便也包扎下这里吧,旧疤痕也不痛了。”
程旭开始是笑路云傻,脸颊上的酒涡一跳一跳的。后来就不笑了,停止处理那些碎瓷片,抬头看着路云。那一瞬间,程旭硬朗的五官柔和而生动,清澈的眼睛温暖纯净,那样的专注让路云尴尬了,她觉得自己冲动且愚蠢,好想逃!
幸亏店员帮忙,说店长:“你和厨房八字不合,每次进来不是摔个碟子就是砸了碗。”
路云胡乱答应:“是啊,明天我去算命,看看能不能改改运,改得和厨房合一点。”
程旭退出厨房,有懊恼,有感动。刚才那一刻,她笑得娇憨美丽,身上菊花的香郁,脸上动人的痕迹,他忍不住就想轻轻地吻过去。天知道,很要命,不了的身边总是围着一大票人。虽然天天见面,但是他们就是没机会独处。摸摸手臂上那块显得多余的OK绷,程旭心里滚热。真是傻丫头,哪有十几年前的旧伤口还需要OK绷的?
不对劲,真的哪里都不对,是可乐闹的,路云对自己说。所以,她决定戒了可乐,还要不要再戒点别的?那就戒掉程旭吧。再也不敢了,这种情况容易让程旭误会,也令自己迷失。
其实,仔细分析,她和程旭之间的感情实在理不清。
对程旭,路云是依赖的,信任的,甚至有崇拜,有心疼,有关爱,还有喜欢。他是她的兄长,是她的朋友,是她的家人,是她的安慰。他们之间比男女之情淡一点,又比普通朋友多一点,路云分析不出来。如果男女间相处有100种方式,路云觉得自己和程旭之间的方式是101种。为了不让这101种方式存活下去,路云打算离程旭远些,冷静冷静,不能再头脑发热了。
冬天悄悄地就来了,路云阳台后面的树掉光了叶子,和程旭之间的窗口没有了任何阻碍,阳光下那么清楚地看到他在电脑前敲敲打打,他很厉害,已经发表了三篇论文。路云那101种方式的终结方案根本无法执行,程旭的眼睛里,可以看到星星,路云没办法拒绝那双眼睛,所以,她只好在他的温柔里一点点沉沦。
和明宇,路云依然会电邮往来,或者是刻意想忘记,或者是逃避,路云回信不太及时。明宇把Q号告诉过路云,方便联系,不过他们很难在网络相遇,有一次遇到,匆匆只打了个招呼,明宇急忙去上课,也就作罢。明宇的信不像开始那样玩报告了,会谈点生活近况,路云也不想那么辛苦跟他斟酌词句,其实既然已经分手,那么自己做什么也不必考虑太多他的看法想法,所以如实相告自己换了工作,说说工作上的小事情,内容大多有趣搞笑,这样大家都轻松点。关于感情上的事情两人都一句不提,反而相安无事。清晨,路云和程旭固定的晨跑,街上的落叶还来不及被工人清扫,一脚踩上去,一地破碎如诗的声响。路云迷茫而怅惘,和前男友明宇纠纠缠缠之后相处得很像普通朋友,应该是普通朋友的程旭却又与自己息息相关,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一直没去剪头发,近日又添了段心事,密发重生,三千烦恼丝没办法束成马尾的俏丽,被路云编成根辫子,沉沉地垂在脑后。圣诞节了,路野说野店会举行个小舞会,让妹妹回来参加,可惜县城的人没有过圣诞的习惯,店里照常营业,路云不能回去,让哥哥叫上小令。不过,为了增加点气氛,齐亚瓷砖的店里还是添了棵小雪松,路云买了些漂亮可爱的装饰,晚饭前,装饰那棵圣诞树。程旭走进来,半旧的蓝毛衫,黑色的双排扣外套,气宇轩昂,笑笑的,说那些小玩意可爱。空气里飘着好闻的饭菜香,店员在二楼叫开饭,路云领先上楼,“啊,我好饿,可以吃下一头牛。”
没预兆一剑袭来,电脑滴滴召唤,路云叫走在后面的程旭:“帮我看下,一定是小令的Q,看她什么事情,等会儿我给她短信。”
程旭依言查看,Q上的信息朴素简单,“云云,你好吗?圣诞节了,我这里的节日气氛浓厚,满眼看去,都是挂了装饰物的圣诞树。在加州看装饰了雪花的圣诞树比较奇怪,因为窗外****艳阳高挂。你那里怎样呢?我马上去上课了,上来说句圣诞快乐。”
加州的阳光,没有雪的圣诞,给不了留言的是谁?抬头看正在楼梯前等回话的不了,程旭说:“ALEX,是个叫ALEX的人祝你圣诞快乐。”
路云很直接地反应,“哦,是明宇啊,替我……”路云是想让程旭敲几个字替自己问他好,又很快把下面的话咽下去了,怔怔地瞅着脸色倏变的程旭,脑子里突然就一团混乱,浑身上下的细胞都充满犯罪感。可是,为什么自己要有犯罪感?一时间无法分析,路云胡乱挣扎出一个笑容,“呃,可以不用管他,我们去用饭。”
程旭不动,隔了大厅明亮的灯火,双目炯炯盯着路云。两人就那么的互望,各怀心事。后来,程旭略微笑笑,在电脑前一坐说:“要不要跟他说圣诞快乐?告诉他等会儿跟他联络吗?”
路云茫然,眼看着程旭笃定地敲了几行字上去,听他又说:“好像回得有点晚,他已经下线了,不过我有转告你的意思。”末了,程旭走到楼梯边,如同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拍拍路云肩膀,“是不是可以去吃饭了,我好饿,能吞掉一头牛。”结果,那顿饭,程旭没怎样,路云却一脑门子心思,吃得没滋没味,她突然好怕程旭生气。事实上,他好像是生气了,他有颇长……嗯,大概是四五天吧,路云是觉得阿旭够长时间没找过她。没电话,没问候,没玩笑,甚至没巧遇,好像他的热情突然就被一条Q给消耗殆尽,多不寻常!直觉,她可能被他讨厌了,她不想要这样的结果。路云苦恼,觉得自己脑细胞明显不够用。或者,她的脑细胞一直是不够用的,所以落得如此下场。
与其说程旭生气,倒不如说他是受伤。
和路云相处下来的近一年时间,他们会谈起明宇,只限于他们那段过去。所以程旭理所当然地以为,慢慢地,不了会忘记他,会接受自己。他有耐心,也愿意给不了时间,他选择最宽容没压力的方式与不了共处,用现在去覆盖从前。是想,只要陪着不了,走过荒漠走过沙丘,等风景看透,会走出他的天长地久,走出明天的细水长流。在这些耐心的等待和陪伴里,明宇是过去时,没可能与现在并存,现在看来,这个想法天真而荒诞。
原来他们一直是有联络的,或者,他们这段时间的分离只是一个冷静期,说不定有一天,他放在手心里呵护的不了会被那个谢明宇一条Q就Q去美国,自己的付出只是场徒劳。程旭自问,若真有那天他该如何自处,放手?再把不了让回那个很会冷笑的家伙身边去?程旭的答案是否定的:不要,不了只能在我给的天空里自由,我不会再放手。
可是,想想不了在楼梯边那么自然的回答:“哦,是明宇。”程旭顿觉无力。他一直以为不了已经开始喜欢自己了。假如这一切只是他的一厢情愿,他又该如何自处呢?
靠在床上,程旭呻吟,怎么办?天,真是头痛。
路云缩在被子里给程旭短信:“白痴,你误会了,我和明宇没什么的……”
写了一半,路云见鬼般飞快删除。
神经病,有必要和程旭解释吗?不是越解释越乱?撩开点窗帘看向对面,程旭房间的窗户黑黑的,没亮光,还在玩自闭吗?或者,他就此误会下去就不再管自己了?那就什么都不用说了,一切就不乱了,各过各的,清楚明白,不是正好?
路云闭上眼睛,强迫自己入睡,鼻子却酸酸的想哭。要是阿旭以后都清楚明白了,不管自己了,其实,很凄凉很凄凉。
路云凄凉了快一个星期,早上自己跑步,晚上自己散步。
她坐立难安,她心思不定,她不敢往医院那边走那边看,她捧本小说神魂颠倒,在别人的故事里掉自己的眼泪,伤自己的彷徨,却不敢提程旭一个字。
晚上电话小令,“你知道风往哪个方向吹?”
小令道:“请继续。”
“继续什么?”
“你不是在作诗吗?”
哦哦哦——遇友不淑,怎么都不体谅自己的心情?她说不出口,换话题吧,“最近在学哪折戏了?”
小令说:“学戏没有进步,不过我在跟你家兄长店里当学徒,我帮他守野店,他帮我物色男友,我要学习谈有形无神的恋爱。”
路云抚额,这是什么世界?小令在那边胡说八道:“不了,我寂寞,唱戏寂寞,不唱戏寂寞,喝水寂寞,吃饭寂寞,做运动寂寞,工作寂寞,不说话寂寞,说话也寂寞……靠,我怎么***这样寂寞?下雨寂寞,晒月亮寂寞,跳舞一样寂寞,有没有办法不寂寞?”
路云嘿嘿笑,“没有,就算我把你娶回家,加起来也是***的两人一堆儿寂寞。”
元旦前的一天,程旭路云各有活动,那天路云也没遇到程旭。晚上,她在宿舍自得其乐,找张面膜敷在脸上,就对着眼前茶水缭绕的雾气发怔,没一会儿,靠在椅背上睡着了。
做梦。梦里有对新人结婚,新郎高大,新娘高挑。路云跟在一对新人背后,好奇他们的模样,也很奇怪,为何礼堂这般空旷?新郎回头,怎么是程旭?他表情冷峻,路云在梦里震惊得心动过速,怎么程旭要结婚了吗?那新娘是谁?掉转视线,天啊,明宇,居然是明宇?他一身雪白,静如玄冰。路云喘不过气,阵阵昏厥。想说话,又用不上力气,所以拼命用力。因为用力过度,她整个人从椅子上摔出去,头狠狠碰到桌子腿上,好痛啊!
路云惊呼,清醒,坐在地上,哇靠,这梦会不会太诡异了?
有人敲门,大概是店员回来。路云喘息稍定,大声:“请进。”
还是不要自己呆着了,找人聊聊吧。扶着桌子,想站起来,却被门外闪进来的人又吓得跌回去,程旭?怎么是他呢?
程旭看起来没什么变化,也是,才几天能有什么变化?皱着眉头?满脸的惊诧,像看怪物一样看路云,“不了,你干吗?大呼小叫的?为什么坐在地上?”
路云有一秒的错乱,去看程旭的衣服,还好,那件黑色双排口外套,不是礼服。稳了惊魂,却忘了站起来,困难地说:“我刚才坐在椅子上睡着了,做了个噩梦,吓醒了,结果从椅子上掉下来。”
程旭蹲在不了面前,高大的身形掩了灯影,他在笑,笑里带了几分无奈和懊恼,“做噩梦?你还会做噩梦,你现在看起来比较像个噩梦。”
这人恁可恶,路云气,“几天没见你人影,不用一露面就说我像噩梦吧?”
程旭半忍笑,“起来吧,坐地上不冷吗?”伸出他的手,路云没迟疑,拉住那只手站起来,立定。程旭双手抱胸,抿着嘴唇,仔细看看路云,大言不惭,问:“我几天没露面你有没有想我?”
路云窘,脸上怪异得发热,没好气,冲口而出:“干吗想你啊?你很希望噩梦想你吗?”说完觉得造次,这什么话啊。
程旭又笑,路云不明白何以他打从进来就一直笑。很好笑吗?不过,看他这样的笑容,亮亮的眼睛,心里倒定了。程旭拿起桌子上的小镜子,送到路云眼前,很诚恳很诚恳地笑说:“你今天真的很像噩梦。”
于是路云就看到了镜子里噩梦的自己,一张敷着白色面膜的脸,白白的,像张大饼,突兀地露出眼睛和嘴巴,真的真的与鬼无异,程旭没鬼叫出来真是奇迹,还问:“你做的噩梦比现在镜子里的更恐怖?吓成那个样子?你做了什么梦?”
没什么比女人做面膜的境况被男人看到更尴尬的了,路云被梦吓完又被自己惊到,倒抽口冷气,呆了呆,从程旭手里抢过镜子,不说话,抓住程旭,把他推出房间,关上门,沮丧地跌进椅子里,好倒霉啊!
程旭站在门外,捂着嘴笑得背抽动。本来是过来和路云说句元旦快乐的,结果却听到她房间里“咣当”一声闷响,接着就是一声惊呼,程旭忙进去,却看到个戴着面膜赖在地上不起来的不了。真的很好笑,她发点小脾气的样子好笑,说话不经大脑好笑,面膜下明显的尴尬好笑。这样好笑的不了,还爱着明宇的不了,可能会一直爱着明宇死心眼的不了,让他如何忘得了,放得了?
走出齐亚瓷砖,迎着这一年最后一夜的寒风,程旭回自己的宿舍。
从自己认识这个“到不了”的那天起,她就一直没爱过自己,最坏的也不过是这样吧,并没什么损失。
不了是他爱的那株葵花,明宇是与葵花同根的青竹。红尘千山,朝朝暮暮。如果不能替换那株青竹,为了不伤了葵花的根茎,程旭不能无视青竹的存在,只好连那株青竹一起保护,一起爱进去。
路云的尴尬不是马上就结束,浑浑噩噩地撕掉那张闯祸的面膜,她就失眠。眼睁睁到天亮,一想到那个梦就心惊肉跳。当然,她知道明宇绝对不会和程旭结婚,隐约就觉得,说不定,这两个男人可能都会变得如梦中那般冷漠,自己哪个都抓不住,全部都失去。
新年第一天,店里生意居然不错,算是开门红吧。傍晚时分,下起小雨。子游踏雨翩翩而来,他持把黑色大伞,穿灰色中式外套,长发披肩,看上去儒雅疏放。
其实路云比较抵触男孩子蓄长发,可是子游的长发她却极其欣赏,因为真的很合他淡如秋风的气质,他就是那么个淡如秋风的人物。
看见子游路云挺高兴的。虽然他对不起小令,可是他对不起的理由又那么辛苦,路云没办法一直气他。招呼子游进来:“好久没看到你了,最近好不好?”
“还好,不错,你呢?好不好?”
“好,还好,不错。”路云的还好不错说得和子游一样牵强,给他倒杯茶,“怎么拐到我这边来?没去看你兄弟?”
子游捏着茶杯喝茶,“不是早说好今天晚上在你这里给阿旭过生日吗?”
“啊?”路云盯着子游,下巴几乎掉到地上,对啊,对啊,早就说好的,要聚餐啊。忙乱捡起地上的下巴装好,随手抓个店员问:“你为什么不提醒我今天晚上程医生过生日?”
轮到店员瞪眼睛,“你蓝颜知己的生日却要我提醒?店长,你没事吧?我们可都有给程医生准备礼物哦。”对,礼物,路云再次被打击,她没准备——
子游明察秋毫,“别告诉我你忘了阿旭生日又没准备礼物。”
路云沉默,眼睛表情给子游的答案是他说中了。子游仰天长叹:“我苦命的兄弟,苦比黄连。”遂又看表,面目狰狞,“我不管,我和阿旭约好的,二十分钟后他过来,你给我变出样礼物。”
路云大脑当机,本来就满肚子没处消化打发自己很不愿意承认的犯罪感,这回雪上加霜,礼物?上哪里去变?说:“我去厨房烧菜好了,可以吗?”
子游摇头。
“那我出去买点什么?”
子游目光凛凛,指指腕表。
“手表?那好,我去买块手表回来,超市就在附近。”
子游冷笑,“你还真有诚意。”
路云没辙,“那怎样才算有诚意?”
子游表情很坏地挑着眉毛,正想说话,门外程旭进来,路云对着那张灿烂的笑脸,心虚气短,完了,这关怎么过?
不能承认没准备礼物,忘了人家生日,所以路云借口换衣服躲回房间去翻箱倒柜。她的小玩意很多,音乐盒?不适合男孩子;漂亮瓷杯?用过的;书签?不成一套。该死的子游,为什么出去买的手表就不是诚意?现下什么东西不都是买回来的?连护身符也都是买回来的。啊,护身符?路云握着抽屉里那张小小的护身符,是哪年买的?一时记不起了,但完全可以给程旭,虽不值钱,不过好在程旭从来不是很看重这个的。
晚饭的气氛很好,子游的礼物拿出来,路云明白为什么自己不能送手表了,因为子游送了块漂亮的手表。连路云的店员们看起来都比她有诚意。
“程医生,谢谢你上次介绍我爸去看医生,他的病最近好太多了,送条领带给你,不要嫌弃不高贵哦。”
“程医生,有领带就要有领带夹,喏,我的礼物,下次还要帮我问治痘痘的偏方哦。”
“程医生……”
路云开始冒汗了,好像一张护身符特愚蠢,老天,忽略掉我,千万不要提起我的名字。路云希望自己是透明,大气不出,安静地吃东西。可惜她的店员不善察言观色,“店长,你的礼物呢?不会是想私下给吧,不行,我们要看,不要不好意思,拿出来吧。”
几双眼睛齐刷刷地射向路云尤其程旭的眼睛,亮闪闪的,还有子游,他那个表情哦,还真***!让路云怕,这家伙万一出什么怪招坑自己就惨了……硬着头皮,扯出笑脸,捧出护身符,“这个给你,不值钱,虽然旧了点,不过寓意很好,祝你安泰顺利,健康如意。”
屋子里静了小会儿,大概这个礼物出人意料,全部人愣住了。路云尴尬,程旭只在一桌子饭菜蒸腾的热气后专注地盯着自己,也忘了去接护身符,路云的手臂就僵在那里。后来有个店员一副超感动的样子,“好浪漫啊。”啊?路云摸不着头脑,浪漫?这些人怎么想的?手里轻了一下,程旭拿去了护身符,“谢谢你。”
子游带头,用力鼓掌。路云晕死啊,这个也要鼓掌?不过看样子礼物是送对了,而且对得超乎预期的好,可这样的结果会不会让情况变得更复杂?路云忍不住又忧心忡忡。
那天晚上,程旭醉掉,主要是帮路云挡酒的关系,他生怕路云的胃被酒精伤害,结果他越挡,大家就越灌,整个人就喝茫掉。
子游晚上在程旭那里留宿,下雨,路云打伞,陪子游送程旭回去。替程旭绞块热毛巾让他擦脸,又去床边看看那床不厚的被褥,问正泡浓茶醒酒一样没少喝的子游,“床也不宽你们两个这么大个子睡得开吗?怎么冬天了还用这么薄的被子啊。”
有人从路云身后袭来,路云毫无防备地被他从背后抱住,拥进一个宽厚的怀抱里,熟悉的来苏水味道夹着浓郁的酒气,烈烈地冲进路云的鼻孔,程旭?他怎么了?路云想挣脱,却被拥得更紧,狼狈不堪,扭头叫子游:喂,他耍酒疯,帮我拉开他。”
子游也觉惊异,看着路云和程旭,瞪大眼睛,路云觉得他的眼球在抽筋。
热热的气息就在路云的耳边,路云可以感受到身后程旭****的嘴唇轻碰着自己耳垂,一下下,好温柔地吻着。路云浑身发软,完全瘫痪,头发都在冒火,如果现在看自己的脚指甲,一定是红色的。居然,是在子游的目光下,程旭与自己耳鬓厮磨的暧昧,他的鼻子摩挲着自己的面颊,用充满磁性的声音说:“给我次机会,让我好好爱你,连明宇对你的那份,一起爱进去,好不好?”
“阿旭,阿旭。”路云喃喃低吟,已不知身在何处,头昏脑涨,有热热的液体不受控制地冲进眼眶,胸口的空气似乎全部被逼了出去,不能呼吸,无法动弹,腿脚麻痹,支撑不住肩头程旭的重量。他一头栽下,路云被带滚到床上。一瞬的感天动地后路云方想起房间里还有个子游,死命挣扎起来,就看到子游站在房间里,笑出阳光明媚,对路云道:“对不起,外面雨大,我不能出去挨冻淋雨。”他的眼睛终于不抽筋了。
路云心内百味杂陈,所有情绪在胸口纠缠得全无章法,她已无力抽离任何一根神经应付调侃自己的子游。倒在床上的程旭嗓音沉沉地唤了句云云,再没声音,沉沉睡去。路云想说点什么,很奇怪,有东西哽在喉咙,声带暂时失灵,遂放弃,绕过子游,找路回家。
“喂,拿伞啊,外面那么大雨。”子游在后面叫。
路云木然接过雨伞,听子游说道:“还犹豫什么?这份感情你不珍惜,日后一定会后悔,阿旭不够好吗?”
“不是不够好。”路云振作自己的声带,“不是他不好,而是他太好。”
子游吁口长气,扬眉毛,“你什么逻辑?”
路云无言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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