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遇见你,撞上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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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十四章 你与我之间有谁

路云庆祝完生日,和路野回家是晚上八点。考虑到翌日还要赶回县城去开工,没彻夜狂欢。

一进门,见家中有客。天大意外,谢明宇的母亲在座?

路野惊得车钥匙差点掉地上去。

路云呆几秒,嗫嚅问好:“谢……谢伯母……伯母,新年好。”

“新年好,云云。一年没见,一点都没变,还是那么漂亮。”谢夫人优雅雍容,唇角的弧度上扬得恰到好处,态度不愠不火。

路野上前,露出招牌式阳光笑容,“好久不见谢伯母,为什么您越来越年轻?告诉我一点保养的秘诀,我拿去哄我女朋友开心。”

好话谁都爱听,谢夫人脸上的笑容明快许多。空当里路妈妈给女儿丢个眼色,路云镇定下来,坐过去,客套:“谢伯伯好吗?”

沙发的茶几上有老大老大一束娇黄郁金香,花瓣鲜嫩,包装华丽。这束花捧着应该很累,适合扛着。谢母亲自把那束沉甸甸的花交到路云手里,“明宇电话回来交代,让我一定帮他送到。本是想前两天过来,可是过节家里事情多,耽误了。所以今天才帮明宇办妥,这孩子真是让人操心,那么大老远地也要折腾我一回。”谢母言下之意是并不想折腾这一回。

路爸笑,从善如流,“是,现在孩子们就是爱折腾,没事都要找点事出来。我们家两个孩子一样都不叫当爹妈的省心。”

路云盯着鲜花,牵愁动恨。这是干什么?他自在加州晒他的太阳玩他的帆船,我自在鸟不生蛋的地方卖我的瓷砖说我的笑话。白眉赤眼巴巴的他让他母亲送花来做什么?

谢母是受儿子所托才走这一遭,实在勉为其难,索性没维持一贯来的完美风度,言语里不免带刺。不知怎的又扯到相亲上,问:“云云有男朋友没有呢?不是说那次和我们明宇相亲同一天,还见了个叫程旭的男孩子吗?大家仍然有联系吗?上次明宇还和人家动过手,我就数落明宇,没照顾好云云已经很失礼了,怎么还和人家打架呢?明宇不会打架,从小没和人动过手红过脸。”

客厅的气氛微妙,路家二老挂在脸上的笑容都有点僵硬。

路云克制着,当是面对一个难缠的客户,亲自给谢母添茶水,“是,明宇一直有礼,以前我任性多些,受明宇照顾了,来,伯母吃水果。”

送走谢母,路家翻盖。路野首当其冲,怒,“爸,她来干吗的?听说明宇他老爸又升职了,我们不去祝贺,他赶着来耀武扬威吗?我看天下是要姓谢了吧?上次为了程旭揍他一拳就利用关系把人家发配去县城,没见做事这么过分的。”

这桩事儿路云第一次听说,惊讶,“你是说,阿旭因为得罪了明宇,才被调去县城的?”

“可不是?阿旭一定没跟你说过吧?”路野气冲冲,“我也是前段日子听小令提起才知道的。说起来阿旭和子游都好涵养,从来没在我们面前唠叨这件事情。”

路云跌坐在沙发上,大捆的郁金香看在眼里只觉刺目。当然好涵养咯,这年月没钱没背景的只能好涵养,平步青云的才可以想招惹谁就招惹谁,如同这束莫名其妙的鲜花。

电话响,路野顺手接听,“新年好,哦?我是路野,很好,在的。”路野抬头,笑容凝固,眼神阻止拿着托盘欲进厨房的妹妹,“云云,明宇电话。”

地球另一端传来的声音浑厚依旧,听在耳朵里,仍有几分回肠荡气。

曾经,路云和声音的主人,有一搭没一搭扯着鸡毛蒜皮。

也曾经心事黯然,欲语还休。如今山长水阔,听往昔恋人说句生日快乐,语调熟络宛如老友,十足的不真实感。

仿佛,在明宇那边,当日分手时候的种种辗转纠缠,已流云缥缈地烟消云散,漠然如灰,甚至可以全无顾虑,扯七扯八,“我们留学生一起过的年,大家一起包饺子。我本来不会,不过这次亲手包了几只。我在饺子里包了一块酒心巧克力,可皮没捏紧,还没出锅饺子就破皮了,酒心巧克力全化在水里。”

“你居然包饺子?还是糖心的饺子?”路云并不相信,“一点都不像你干的事情。”

明宇在电话那头沉默片刻,声音低柔:“我也不相信自己会这样做,不过看你的邮件之后,特别特别想家,所以就那样做了。你好吗?我妈有没有帮我把礼物送给你?”

“你是说鲜花吗?哦,伯母送来了,刚走。”

明宇在那头嘀咕句什么,好像是问路云喜欢不喜欢。路云没听清,也没打算弄清楚,她另有心事,迟疑道:“明宇,我问你,程旭是因为打了你,才被调离怡和医院去县医院的吗?”

“程旭?”明宇拖着长音,似乎一下子没想起这人是谁,随即问:“调离原岗位吗?是被调去县城?”

“是,我听说是因为上次我的任性和不懂事牵连他,所以想问你,你知道吗?”

“哼,听说?你听谁说?”明宇恢复惯常的淡漠讥诮,冷笑,“怎么可能有人因为这样的原因被调离?如果他是医院不可或缺的人物,怎样也不会被调出去的。云云,你为什么要问这个,是怀疑我?还是已经认定是我做的在指责我?”

没来由的,路云就安下心。应该和明宇没关系,自己并不希望明宇做这样的事情。听口气,他似乎已经快要不记得程旭这个人了。明宇一向骄傲,尚不至于为那一拳就翻云覆雨,迁怒于人。或者是谢家二老心疼儿子才出此下策。

其实,路云觉得很讽刺。像程旭,既然没背景没钱财,就应该天赋异秉,八面玲珑,左右逢源地好好经营自己,三十岁前在高手如云的大医院,混成不可或缺的中流砥柱才行。既然没有天赋异秉,不懂左右逢源,更不是中流砥柱,做什么还为个不懂事的傻丫头痴迷冲动?是他错了。

心平气和,路云对明宇说:“对不起,我无意怀疑什么,更不会指责你,我想程旭是工作需要才被调离的吧。对了,你这个时间不是应该去上课的吗?”

“是,就要去了,今天没有第一节课,云云。”明宇似也不想再为程旭的问题纠缠,道:“你什么时候回县城店里上班?离家那么远,没人照顾你应该很不习惯吧?不如早点调回来……”明宇声音忽然越来越低,“等等,等等,云云,你也在县城,那在县城遇到过程旭吗?”

路云据实相告:“当然,县城巴掌大的地方。我们公司的店面,是医院以前的旧门诊部,程旭的宿舍就在后面,很近。”

“有多近?”

“阳台中间隔了几棵树,是泡桐,春天的时候开花很香;夏天的时候叶子很绿,大片大片的;秋天落叶;冬天是光秃秃的树枝。”路云不知所谓地描述,实在不知道该讲什么,明宇口气好奇怪。

听筒里仿佛天长地久的沉默,之后是声幽幽长叹,“原来你们一直在一起。”“嗒”的声响,电话断线。

听到明宇那声长叹后,路云握着电话良久,才放下。

啊,错了,有件事儿,她弄错了。明宇从来不会为不相关的人花时间,更不会与没了感情的旧日恋人浪费精神电邮往来。他送花,不是想再次招惹她,而是一直对这段感情没放弃。天啊!旧日纷扰断续缠绵?为什么不能手起刀落,毫无联系,不留后患?

路云混乱不堪,花了巨大力气想忘掉的人,忘掉的事,汹涌眼前,将路云溺毙。

一束巨大的郁金香下面,放着程旭说的那条欣欣向荣的项链。

阿旭温柔如水的眼神,明宇幽幽失落的叹息,交错不断,在路云眼前回放,耳边回荡。时针走到一点,走过两点……路云忽然笑,把链子飞快丢入妆台抽屉,把自己重重抛到床上,蒙上被子。

要欣欣向荣吗,需得先睡觉。两个男人都不要了,靠,爱怎样怎样吧。

路云变了,变得会说话了。这是明宇的感觉。

好失落,她怎么不像以前那样毛躁躁地跟自己理论了呢?宁愿她不可理喻一点,也不希望她这么理智地向自己道歉。可恶,距离太远,好多事情明宇没办法掌握。

上课,吃饭,回宿舍……

很奇怪,原来一个人可以空荡荡地做上述任何事情,且不会出错。

有个叫大刘的同期喜欢粘着明宇,明宇不喜欢他,甚至厌烦。厌烦他扯的闲话闲事儿,但明宇不能不应付他,因为这个嗦的家伙父亲位居高官。空荡荡地应付一个不喜欢的人,明宇很头痛。

有漂亮的台湾学妹穿着长裙等在明宇楼下,那么明显带着暗示邀请明宇去参加舞会,明宇冷淡地拒绝。不喜欢的人应付一个已经够了,多几个太耗费体力,起码今天会吃不消。他需要留着精力去思考路云和程旭,思考他们之间的阳台,阳台间春开花冬落叶的泡桐,每天见面的县城。

明宇真的没想到,路云会和别的男孩子有交集。虽然她是那么明确地表示和自己之间完了,可是明宇知道她是爱自己的。

他一直觉得,两年的时间,够让他们之间的事情沉淀下来,冷静下来。经常通通电邮,保持联系,再见面,只要自己放低姿态,路云仍然在自己掌握之中。

可是,原来像路云这样的傻丫头,还是很被人欣赏的吗?居然有人盯她盯得那么死,一路盯到县城去。还要说是因为得罪了自己被发配去的,其心可诛。

云云真是个傻丫头,怎么人家说什么她都信?

那个程旭,明宇一直没见路云提也就忘记了。他可从来没真正把一个粗俗无礼的人放在眼里过。除了自己,世界上还可以有人给路云好的环境,好的生活,美好的幸福吗?等着,自己要快点读完,快点回去,那个程旭,一定不是自己的对手。

明宇上楼,与MOONY程遇到。那个现金迷又去打工,疯狂的女人。两人相互对视一秒,一式的淡定微笑,擦肩而过。

楼下有个女孩子正抱怨,“可恶!怎么约他都不肯出来,真是,整个留学生里我只看这一个入眼嘛,我们台湾女生不是最受欢迎的吗?”

MOONY跨上新买的摩托,发动引擎,顺便抖落一身鸡皮疙瘩,恐怖!

人的兴趣真是奇怪,就有人把披着人皮的青蛙当王子看,全TM毛病,这年月没个男人不能活?何况还是个自以为是的败类?

发动摩托,打工去也。程月赚钱已经成瘾,要多亏败类的望远镜成全,才发现其实美国的银子超好赚。程月神采奕奕,真是,男人哪有美金可爱?

明宇不知道,有人看他比美金还不如。他回宿舍,先电话给母亲。

把程旭的事情弄清楚再说,不要下次和云云谈起来的时候,搞不清状况又出状况。

电话接通,明宇问过几句,抚额呻吟:“妈,你和爸想什么,以前还教育我不要和粗人见识,你看看你们做的什么事情?把他从县城弄回原来的地方,快啊,越快越好。什么?对,我还是喜欢她,我没想和她分开。你不喜欢?妈,我们回去再谈,我会好好调教,让你重新喜欢云云。她会是个好妻子好媳妇……”

路云一夜好睡之后,拿起程旭送的石榴石项链戴好,塞回毛衣领子里,贴着颈项的肌肤,凉凉的,这样,没人会看得到。

回县城与程旭同行。车厢里人多而气闷,程旭剥几只橘子与路云共食。他包包的外袋里有张是婴儿奶粉的宣传广告画。路云随手扯出来看,“你留张宣传广告干什么?”

“好看啊。你没看这个小宝宝的眼睛,干净得没有杂质,好奇地看着这个世界。模样多可爱。”

唉,单纯的阿旭!路云又问:“喂,能不能告诉我,当时你是为什么调离怡和?”

“因为工作需要。”程旭笑,爽朗自在,剥开的橘子递给路云,“干吗问这个?对了,我可能快要调回市内了。这次回来,院长和我说,正在考虑调我回来。不过我觉得,还是等他调剂好接替我的医生再说,县城医院是需要一个比较有经验的外科医生的。”

路云接过橘子,一瓣瓣往嘴里塞,含混不清,嘀咕:“阿旭,虽然你不是八面玲珑,没有天赋异秉,更不是中流砥柱,不过却是我见过的最好最好最好的医生。”

“什么啊?你唧唧咕咕说什么?”程旭没听清。他蓝色毛衣的袖口有点脱线,一小截线头晃晃地悬在那里。“我说,你是个好医生。”路云伸手去揪揪那截线头,自然而然允诺,“阿旭,明年你生日,我亲手织件毛衣给你好不好?”

程旭哈哈大笑,笑了半天正色,“心领,其实你不用那么辛苦,买件现成的就可以了。”

路云心里不是味道,“你什么意思?不相信我能织件毛衣出来?”

“对,不相信。”程旭一点都没客气,“我怎么可以相信,一个缝扣子连袖口都缝起来的人能够织出整件毛衣?你就别浪费资源了。”

“喂,程旭,你不要瞧不起人。”

程旭装诚恳,“小姐,我不是瞧不起你,问题是你的记录也要值得我相信啊?”话没说完,程旭又笑。

路云揪住他衣领,“你还笑,不许笑……”

喜欢这样呆在程旭的身边,他就像轮暖暖的太阳,靠着他,心就慢慢地慢慢地舒展开来,像窗外飞速后退原野上的那一脉新绿,初发的嫩芽,迎着早春的阳光。

几天不见的小县城依然宁静温馨。虽没有大城市车如流水马如龙的绮丽,路云却倍感亲切。开店,打扫卫生,路云特意买了挂鞭炮来放,除除晦气,大吉大利。程旭的医院一切安好,姜医生父亲已经出院,可他依然对程旭冷淡,程旭也就放弃了与他建立良好同事关系的打算。

谢明宇来信突然变勤了,会问些和程旭有关的事情。

路云对着信件,常觉得悲哀无助。

很多时候,想回信说那句憋在心里许久的话:“不要来招惹我了。”随即又放弃这个想法。其实,如果自己心若明镜,他的信件,他的鲜花,他的叹息,他的往事,都不会对自己造成任何困扰。

偶尔,路云也问自己,再见到明宇自己会怎样?甚至会设想,自己要穿什么衣服,做出毫不在乎的姿态。路云清楚,她还是很在乎很在乎他的。

和程旭依然悬在第101种状况内,比朋友近些,离恋人还有点距离。

呆在程旭的旁边,如同沐浴碧水潭含带水汽的清风,一心安然。

当然,是在不碰一些话题的情况下,比如明宇。

一次,程旭见路云坐在电脑前锁着眉头,问什么事情?

路云不敢欺瞒,坦诚相告,在回明宇的电邮。他有一瞬的怔愣,然后了解地抿抿嘴角,再不追问。

路云不是不混乱的,对明宇和程旭,她都有一定程度的犯罪感和歉意。

路云会想方设法地开解自己。

比如会说,自己和明宇已经结束,和程旭是逐渐开始,没对不起任何人。

但事实上,她对着明宇的信件会想起阿旭。

有次,对着电脑敲,想着程旭,忍不住就说了一堆和阿旭之间闹的那些笑话。

这样的邮件当然不能投递给明宇,立刻删除,重写。

而对着阿旭的时候,也会想起明宇。有次,阿旭吃面包,路云居然去撕外面那层面包皮。撕了一条下来,猛醒,惊出一身冷汗。

路云彷徨无措,再骗不了自己,不得不承认,她一颗心里装了两个男人。不是不懊恼的,怎么会落入这般境况?只得跟小令说:“我生了白发,令,岁月催人老。”

小令在Q上传个炸弹来,冷笑,“你已经是最受宠的公主,哪有伤春悲秋的资格,庸人自扰。”

路云噤声。错,错,错,不是庸人自扰,而是自作孽,不可活,当断不断,自寻烦恼。路云想去拜菩萨,寻个仙方,看人类怎样才不会自寻烦恼。不过,她弄不清楚哪个菩萨的可信度比较高,于是,仍然玩双手互搏,耗费心力体力。

三月天气忽晴忽雨,早晨,跟程旭晨跑,终于见到了去年自己未能得见的最最完美的花田。紫色的野花,金黄的菜花,氤氲着潮湿的水汽。风吹花动,绵延在一片霭霭欲雨的灰色云朵下面。路云的心事也欲雨,不过这次她不敢喊了,怕真喊了喊不出太阳,反而喊来了大雨。

有日,路云和程旭专门上街去买奶茶喝,巧遇街道一对夫妇相争,热火朝天,那男人居然动手去打女人。被打的女子路云认得,是医院手术室的护士,叫曲霞。路云正考虑要不要管的时候,程旭已经上前拔刀相助,冲动手的男人叫:“喂,你怎么打女人,是不是男人啊。”

那人冷笑,“哼,我教训自家婆娘关你鸟事。”说完挥拳又上。

路云想都不想,一杯奶茶对着那男人的脸就泼过去。然后,程旭的拳头重重击中那人的下巴,发出像电影声效那样很大的声响。路云忍不住瘪瘪嘴,想这样被揍一拳一定很痛。

程旭怒喝:“不要再让我看到你打女人,见一次,扁你一次,哼。”转头问曲霞,“你还好吧?”

“还好。”曲霞嗫嚅道,路云觉得她看程旭的目光异样闪烁,很有点,对,很狼外婆。

程旭****大哥似的,居然打算罩曲霞,“下次他再欺侮你,你就告诉我,我帮你出气。”

曲霞的丈夫捂着下巴满脸奶茶的汁液,恨恨地盯着程旭。

程旭根本不甩他,拉着路云就走。路云另买奶茶,给程旭打开一瓶,调侃道:“喏,孝敬你的,老大,今天威风哦,英雄救美。”

程旭尴尬,“不要消遣我,我最讨厌打女人的男人了,活该教训他。”

“我也讨厌。”路云表示赞同,“不过这样一来,曲护士会不会爱上你,以身相许?”

“噗嗤”一声,程旭刚喝掉的奶茶全喷出来,“不了,你小说看太多了,咳咳,怎么可能?你、你恐怖的女人……”

错了,应该是懂预言的女人。几日后,路云就知道,自己说的到底有多准。而程旭,对她的意义,好像和好像中不一样。

春节之后,齐亚机构做了一番调整,上面的老总少总们大换血。一朝天子一朝臣,这次人事异动,导致路云失业。

那天得知自己失业消息后,路云跑去齐亚附近的面店去吃牛肉面解决中餐。失业,多少是有点失落的,可她无可奈何。不是她业绩不好,工作不力。而是因为她是之前经理手下招进的人马,后来的老总不相信她,所以,让她走人。对这样的世界,除了瞠目结舌,还能如何?路云连坏的表情都欠奉,自去吃面。别饿坏自己是正经。

记得来齐亚的那天,就是在这家公司附近,吃了顿超辣的牛肉面,味道没变,香浓依旧。想多舀辣椒,程旭的话就在耳边响起来:“不要那么多,一点就好了。”路云乖乖地只滴了两滴辣油。

阿旭是个聪明人,怎么就不明白爱一个女人只要爱一点点,两滴辣油的分量就好了,他却给了路云整片天空。

手机里溜进来条短信:“你现在做什么?”

路云不知道是谁,短信回问:“你是谁?”

“明宇,我是明宇,我申请手机与Q的捆绑功能,所以可以和你随时联系。”

路云对着手机,呆了一分钟,心里翻江倒海,老天,明宇是怎么了?他一向不喜欢用手机短信聊天,不喜欢在电话里讲无数废话,不喜欢自己经常利用电讯网去打扰工作中的他。现在,却山长水远地想办法给自己发短信?

路云定定神,“我很好,正要去工作……”

联系完路云,明宇去附近的便利店添点日常用品。

人要是可以不吃饭就好了,这样隔几天就去买一堆日用品很麻烦。

皱着眉将一瓶草菇罐头放进购物篮,明宇觉得烦恼,他不喜欢吃罐头,可是除了这个别的他更不要吃。

他也不喜欢现在自己的样子。他怀念以前的潇洒,女人只要适合的拿来做老婆,反正人要结婚和传宗接代。他鄙视爱情,那是个天下最无聊的游戏,可是现在自己玩这个游戏乐此不疲,只因为那个女人他要。

再拿罐草菇罐头,明宇心里叹气,“路云,路云,我为你这般沦陷,你要补偿我。”

路云现在做事的效率与往日相比,那是天地之差。直接打包行囊,回家。工作可以马上再找,不怕,她可以应付。

当然,离开之前,一定要和一个人告别,路云知道程旭今天轮门诊。

外科值班室,程旭正给一个披头散发、狼狈不堪的女子缝手腕上的伤口,是曲霞。

曲霞的身边还站着几个护士,均眼眶通红。程旭专心对付那条伤口,对曲霞温柔地说:“下次不要做傻事了,割一刀不痛吗?幸亏被及时发现,伤口这样深会留疤呢。不过,就像有种叫做冰纹的瓷器,因为有看似伤口的纹路才显得耐人寻味和漂亮。别难过啊,一个人如果爱你,就会亲吻你的伤疤……”

路云有种冲动,想拿什么东西泼到程旭的脸上,气死,这家伙在干吗?卑鄙,在勾引良家妇女是吧?路云掩在门口,看程旭微笑着替曲霞的伤口缠上纱布。哇!曲霞看阿旭的目光简直是含情脉脉,路云觉得心头有把火在烧,看得到火苗是蓝色的。

随着一阵杂乱的脚步声,曲霞的丈夫带了几个人来,风风火火掠过路云身边,闯进外科抓住程旭,骂道:“你这小白脸不想活了是不是?居然勾引我老婆?害我老婆要跟我离婚!走,去到你们院长那里评理。小样的,看我不打死你……”

路云眼睁睁看到曲霞的丈夫揍了程旭一拳,以至程旭整个人从外科飞出来。上前相扶,被惯性拉扯着一起摔在地上,屁股好痛。

程旭顾不得别人,先去扶住路云,惊愕,“不了,你怎么在这里?没事吗?”

曲霞脸色苍白,拽住她丈夫,“我跟你离婚不关程医生的事啊,你怎么这么野蛮?”

正乱着,隔壁出来姜医生,面孔冷冰冰,他竟维护程旭,骂曲霞丈夫:“你这条蛮牛,想打死他,先打面我!奶奶的,你小子这德行也配有媳妇?曲霞想跟你离婚也不是一天两天了,那时候程医生还没来呢。”

这是天上掉下来的意外,程旭扶着路云站起来,傻愣愣看住姜医生。

曲霞的丈夫还在嚣叫:“这小白脸看着就不是什么好东西,勾引我老婆……”

“他有女朋友勾引你老婆做什么?”路云听见自己说,很奇怪自己要干吗?不过,嘴巴已经不受灵魂的支配,那么自然而然,说:“我不比你太太难看,也比你太太年轻,我和阿旭认识那么久了,你不要乱说话破坏我们的感情。”

拿出自己的手绢,路云转头去擦掉程旭嘴角的一丝血渍。只敢盯着他的嘴角,即使不看他的眼睛,也能感觉到他目光里的炙热。

围观的众人数落曲霞的丈夫:“真是的,人家程医生女朋友这么好为什么去勾引你老婆,还动手把人打成这样,真过分。”

路云故意大声叮嘱程旭:“下次不要对女病人太照顾,让人家丈夫误会。”还是不看他的眼睛。

程旭答应:“哦,好。”

姜医生在那边义愤填膺,损事主:“人家程医生向来对病人负责,结果招来这无妄之灾。难道非要对你老婆红眉毛绿眼睛的你才放心?像条棍子似的杵在那儿干吗?还不滚?告诉你,下次不要让我看到你对程医生不敬,跟你没完。”

曲霞的丈夫抓住曲霞灰溜溜地走。临走前,曲霞看路云,眼神复杂,解释:“是我先生乱扯的,你不要介意。”

路云甜甜笑,“我知道,我信阿旭,也信你。”肚子里念叨,我才不信你,你自己也不信自己吧。

姜医生大概是第一次笑对程旭,看着挺粗豪一汉子,脸都红了,挺狼狈的,“呵呵……这蛮牛特不讲理,不用理他,呃,晚上有时间吗?到我家去吃饭,我爸总说要请你喝两杯呢,呃,路小姐一起来。”

路云婉拒:“真抱歉,我今天要回市里有事情,赶不回来,谢谢你。”

程旭在旁边插话,总算能说话了,刚才被路云惊得脑子打结,问路云:“不是昨天回过市里了吗?怎么今天还去?”

路云背好挎包,“是啊,有事情。”仍旧不看程旭,余怒未消,心里那股子蓝色火苗还闪啊闪的。

走廊不宽,姜医生一个人堵了半条走廊。路云从程旭身前擦过去,头上猛一抽痛,发辫上的发丝被什么东西刮住了,程旭的声音在头顶闷闷地响:“不要动,你的头发挂到我的衣服扣子上了。”

气哼哼,路云在包包里猛翻,记得自己整理杂物时候,有把小工具套装塞进来的,翻出套装中的折叠剪刀举在手里,“拿这个剪开头发。”

“好容易留这么长头发剪一根多可惜,你等等,我慢慢给你弄开,喂,你不要用力。”

可以感觉到程旭的手指轻巧的动作。挨在他的胸口,闻得见他身上剃须水和苏打水混合的味道。空气静得莫名其妙,还有奇特的尴尬,旁观的姜医生笑呵呵,“不打扰两位,程医生,我当你答应了,下午下班我等你。”

路云脸红,为那句不打扰。不过想想,总觉得阿旭好像是想去亲吻曲霞的伤疤,这白痴,凶,“你好了没有?”

“不要急嘛!”程旭声音软软的,“很快就好了。呃,好了,糟糕……”

路云不等程旭话说完,摸摸已经轻松了的脑袋,看都不看,就冲出医院。

程旭是想说,掉了一根头发,话没说完,已经见不了逃般地冲了出去。他抬起手背,蹭蹭嘴角,手指捏着根发丝,似笑非笑。

坐在离开县城的车上,看着窗外倒退的风景,说过的话在耳边回放。路云想自己是疯了,怎么会去承认自己是程旭的女朋友?冰的矿泉水瓶子抵着额头,路云喃喃自语:“我不是程旭的女朋友。我怎么可以那么坏,心里放不下一个男人却去做另一个男人的女朋友?可是,原来,我爱阿旭比我自己好像中多得多,多得多。”

晚上,程旭打电话给路云,“你已经辞职了?怎么不早说?”

路云口气很冲:“你正忙着给人家包扎伤口哪有工夫听我说。”

程旭柔声叹息,小小调侃:“不了,不了,你不爱我,又不让我爱别人,别人更不能爱我,你怎么这么坏?不过,不用担心,我知道,你现在还不能做我的女朋友。”

路云眼红了,脸热了,心跳了,握着手机,憋半天居然说:“下次有人在街上打老婆不可以管了。”

“好。”

“万一人家辉拳头动刀地追杀你,你多吃亏?”

“知道啊。”

“还没事惹出一堆麻烦,浪费口水说话,你能去亲人家的伤疤吗?说得好听。”

程旭声音怪怪的,想是在笑,“不了,听话不能只听一截断章取义。”

路云脸就更热了,听程旭又说:“这边工作一时难以脱手,院长说让我多呆段时间,我可能没那么快回去,你会好好照顾自己吧?现在你留在父母身边不比孤身在县城,我放心多了。喂,喂,你怎么不说话?”

“说什么,你不是一直嗦我哪有空插嘴。”路云慢悠悠回答。

程旭长叹:“不了,你那边有没有球场,你该去罚球……”

程旭放下手机,阳台外是晴朗的夜空,对面的房间没有灯光。一年来习惯了那团橘黄的暖暖光晕,乍对上满眼的黑暗和冷寂,十分不习惯。吸口被泡桐花过滤后的清新空气,程旭手撑着阳台的栏杆,想起白天,路云对他的维护,笑。哦,嘴角有点痛,不过痛得甜蜜。

其实,当然知道她为何如此,了解她的冲动,可即使这样也是狂喜的。那一刻的路云,单纯地是想保护自己,为自己好,虽然那样子的保护看起来傻傻的。

走回房间,从钱夹里抽出那根黑亮的发丝,夹进旧的《病理学》。

日子只要耐心等待,总是有收获的。旧的《病理学》,会在等待的时光里变成百宝箱。装着美丽的葵花花瓣,可爱的护身符,和一缕来自心爱女孩的幽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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