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遇见你,撞上爱
480100000006

第6章

第六章 关于习惯

明宇没有对路云好一点,而是好了很多点。

他陪路云逛他最不爱逛的街,忍耐地看她把买罐装咖啡的钱,施舍般地在地铁边买老太太的大束白兰花。

再后来忍受路云和街边的流浪狗玩了好长时间。心不在焉十分疲累地随着路云走又走错了路。忍不住说了路云几句,她就一个人任性地横冲直撞,最后把自己陷进条死胡同,明宇不得不继续找路把女友带出去。

后来女友慰劳他一罐可乐,明宇打开,被喷了一脸。原来不是慰劳,而是惩罚他态度不好。明宇想发脾气的,可看女友笑得好看,忍了。

去餐厅吃饭。挺高贵的地方,结果旁边一个吃龙虾的客人不知怎的,让他的龙虾飞去隔壁的台子上。

的确,是可笑,可也不用整顿饭都在笑吧?尤其在所有的客人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只有路云笑的时候。虽然她尽量掩饰,可还是很引人注意啊。明宇想发脾气,看女友笑的好看,忍了。

路云真的会扶老太太过马路,整得跟电视公益广告片段似的。

跟人家又不认识,自来熟,什么都和老太太说。

还问老太太:“我旁边的就是我男朋友,帅不帅?”

明宇简直想找地洞钻进去。拜托,不能少说点吗?

等老太太走得看不见,明宇和路云争执了十分钟。

之后没多少时间,明宇的口袋里多了样东西,滑溜溜,粘乎乎,是果冻!

路云就在旁边吃另一个果冻,大笑,“叫你冷张脸,斜个眼,好像全世界人都一肚子坏水要算计你似的,那我不算计你不是很亏?”

明宇手里抓着一团粘腻的东西,脸都绿了,女友笑得很好看啊,忍了!

有次,路云去找明宇。正好遇到明宇送他的朋友出来,一位看上去很是志得意满的中年人,中年人身边又傍了位打扮得端丽高贵的年轻女子。明宇礼节性地给路云介绍:“大宇建设的杜经理……”

路云造次,不等明宇话说完就招呼:“杜先生,杜太太好。”

杜经理没什么表情,他旁边的女子却脸色变了变。路云一向不会察言观色,自顾说话:“我叫路云。”语气像是和小朋友说:“我是路老师。”

明宇对着墙壁,不被察觉地翻了翻眼睛。

杜经理好风度,与路云招呼:“早听说过明宇和路家的千金即将联姻。今天见了,哈哈,明宇,你好福气。路小姐,我与令尊同行,常有照面,虚长你几岁,不要那么生疏,称呼声大哥好了。我和明宇很熟,常一起打高尔夫,下次你一起来。”

路云直愣愣拒绝。“我不喜欢玩那个,好闷。”又问,“杜太太也喜欢玩高尔夫吗?”

明宇不等人家回话,拦路云,“你先去我办公室等我吧。”说完送朋友出去。

之后,明宇抱怨:“你不清楚就不要瞎说好不好?你就知道人家就是杜太太?永远这么没分寸,帮不上忙净添乱。”

路云大奇,“不是杜太太?那样子那么亲密,是杜小姐吗?我弄错了他们可以纠正嘛。”

“怎么纠正?”明宇简直发狂,“是见不得光的姨太太,原配不可能那么年轻啦。”

路云嘴巴张老大,半天说句:“这么明目张胆还叫见不得光?”后来竟生气,数落明宇,“你怎么净和这样的人混一起,近墨者黑。”

明宇闭嘴,沉默是金。路云见明宇面孔黑黑,忍了,没说话。忍到半夜没忍下去,凌晨三点电话骚扰,“都快十点了,怎么还没上班?”

明宇迷迷糊糊起来,想去刷牙洗脸,又瞅瞅外面天光暗暗,怎么也不可能十点啊。瞥眼钟表,气昏。打路云手机,路云关了。若打座机,势必吵到路家二老。闷声气到天亮,上班时间给路云电话,路云刚挨过批评,她睡晚没起来迟到了。

对于凌晨凶铃的解释是——“谁让你和那种人混的?你再混当心和那家伙一样混蛋,警告你一下。”

明宇不能发脾气,女友已经迟到被批,就算是惩罚过了。可是十分不甘心,忍!

某日,路云和明宇逛街,见了套想要却一直没找到的漫画。话说半年多没看过这些东西,心痒难耐。可明宇在身边,皱眉头老大不高兴,“看漫画会变白痴。”

路云想回句,我本来就是白痴,忍住!不想再有争执,也不喜欢明宇不高兴,忍下来采取迂回战术。

先陪明宇去看书法展逗明宇开心,然后乖乖让明宇送自己回家到楼下,等确定明宇走了,就从树后面跑出来,又搭一个小时公车去那家书店买漫画。

一整套漫画,厚厚一摞子,路云拎到手痛。又想早点回家,搭地铁,中间要换车,路云换错了!于是,又拎着漫画从那个陌生的站台换线往回赶。路上还有明宇电话查勤考英文会话,路云撒谎说是和小令在一起,所有问答用英文。大概因为精神紧张调动潜力,居然没错!路云简直感激苍天。等到家已经快半夜。

兄长路野告知:“小令找过你,明宇找过你,你去了哪里?”

路云先想到自己的谎言,问路野:“你怎么告诉明宇我不在家的原因?”

“我说你和小令出去玩,”路野眨眨眼睛,“并且和小令备好案,不会穿帮。”

路云放心,“哥,你真是高手。”

“那是自然。”路野得意洋洋,“你到底去做什么了?”

“我去买漫画。”

路野怪叫:“漫画?上帝,我以为你有外遇,买漫画也要躲着明宇吗?”

是的,买漫画是要躲着明宇。路云无话,没力气陪路野叫,去洗澡。躺在浴缸里,自觉悲哀,什么时候混到连看漫画都要如此劳神费力的地步?

又一天,路云陪明宇去图书馆查资料,随口问明宇:“你的梦想是什么?”

明宇表示他不相信梦想,基本上他不做梦,他只给自己规划切合实际的目标。

路云说她有梦想,想做个稻草人。明宇摇头笑半天,“是个适合你的梦想,脑袋里面全是草,没思想没灵魂。”

路云隐约觉得,明宇轻视自己。想问个清楚,可看看周围安静看书的人群,和低头找资料根本没感觉的明宇,路云忍了。

好像情侣间吵过几次之后,吵架就成了习惯,忍耐也成了习惯。当然,除了吵架的习惯和不得不忍耐的一些琐事,路云觉得,她和明宇依然堪称完美的情侣。

假日的时候他们一起骑单车出游,天朗气清,惠风和畅。路云穿着白衬衣,牛仔外套牛仔裤,长发飘逸,眼波清亮,指着那个大大的下坡,对明宇喊:“喂,我们冲下去好不好,一定超刺激的。”

明宇觉得自己眼光真不错,女朋友长得漂亮,秀外慧中,乖巧可爱,就是这个思维方式怪了点。像现在要冲的这个大坡,根本就是找死。不能答应,“不行,这样冲下去太危险了。”

“危险?我看不出来啊。”

“你是看不出来?还是觉得冒险很好玩?”

路云任性,“是觉得冒险好玩,所以就要冒险。”她趁明宇分心,松了车闸,顺着大坡就往下冲。

真的好刺激啊,路边的大树闪电样般地往后面飞,路云想欢呼,可是出口的是声惊呼,怎么搞的?路云眼见一个车轮飞了出去,接着自己就掉到地上,手臂刮到一块碎石子,好痛!路云叫救命。

明宇紧跟着路云冲下来,因为捏着闸,速度稍慢些,他眼睁睁见路云摔下来,心惊胆战,魂飞魄散,丢了车子扑过去看,“怎么样?你有事没有?”

“有啊,我手摔破了。”

明宇检查路云手臂上的伤口,血淋淋一道,又深又长。火大,边掏手绢出来包扎边骂:“好玩了吗?就觉得你脑子里装的是糨糊,好刺激,现在够刺激了吧?飞车飞车,你会吗你就飞?起来活动下我看你脚有没有受伤?”

路云的脚没受伤,不过膝盖跌得青肿,明宇又气又心疼,“我们去医院,来,我背你,走到坡下面的岔路口比较容易叫到车。”

路云强忍住痛,不敢再任性,说:“不用背吧,你用单车载我下去就好了嘛。”

“还敢用单车?”明宇扬着眉毛叫,“什么质量啊,轮子都可以自己飞出去?我们走路。”拉住路云的胳膊,弯腰把她背在背上,“手痛不痛?忍忍吧。”

路云勾住明宇的脖子,伏在他背上:“不痛。”是真的不痛了,路云头一次在明宇发脾气的时候没生气,还觉得很幸福,所以就问了一个和现在的情况很不搭调的问题,“明宇,你觉得我们以后如果有房子,用什么颜色的壁纸好?”

“随便你。”明宇没想那么多。

“那我要米白的壁纸和窗纱,橙色的沙发和绿色的垫子,还有透明的玻璃茶几,杯子用什么颜色的呢?蓝色的吗?还有卧室的墙壁,可以用麦色的家具和大格子的床罩吗?那个书房……”

明宇被路云计划中的七彩房间弄得头晕,“饶了书房好不好?”

“不行,我想用灰蓝色的设计,最好装上磨砂的吊灯。”

“不,我要纯白的。”

“纯白的?白天在医院没呆够啊?搞成纯白的我怎么看书?”

“你可以在卧室看啊,书房要归我……”

那段下坡路好像比好像中长一些,“累不累?”路云问明宇。

“不累。”明宇答应。路云不算重,再说,对明宇来讲,背负自己的女友一段路,是甜蜜的负担,愿意这样背下去。

现在是什么样的风景,什么样的时间,路云已经全不介意。

这样的明宇,和自己如此贴近,相互依偎,没有距离。

这样的一段路,两个人,似乎纵然漫天风雨,他们也可以走到天荒地老,不会分离。

即使无数次回首看地上的影子,都能看得到自己心底幸福的表情。

伏在明宇的背上,路云心似海浪,摇摇荡荡。

路云的手缝了四针,明宇亲自缝的,他说门诊的那个医生缝针的技术没他好。他还给路云注射了一点点麻药。其实哪有人处理小伤口还用麻药的?明宇的细心温柔,路云十分享受。因为伤口不适合碰水,所以路云接受了明宇的建议,在家休息。

明宇说直到拆线为止,他每天来给路云换药。

路云喜欢明宇难得的温柔,几乎不想伤口好。

小令来看在家休假的路云,谈谈心事。说起子游,表面上,他们是漂亮和美的一对,私下里都能感受到暗流的汹涌。他的亲吻太飘忽,他的拥抱太清浅,他的温柔像敷衍。小令有时候会觉得,子游把她的存在当成是负担,他几次的欲言又止是想和她说再见。

有一次坐在一起喝咖啡,小令怀疑,沉默着的子游是不是在酝酿着怎样和自己说分手?小令灰心,想,如果子游提出,她会同意。但结果,两人同时开口,却只是问对方要不要吃蛋炒饭。

小令幽怨:“不了,他当我是稻草人,不能动不能说,不能爱不做梦。我恨子游,我不放他走,我一定要把他的心挖出来看看里面装的到底是什么。”

那天,小令走了之后,路云却蓦然心生恐惧,没理由的,就开始害怕会失去自己现在拥有的一切。

明宇来换药,说路云的伤口恢复得很好,可以拆线了。拆线的时候会有点抽痛,忍忍便过去,结果路云却痛得哭出来。路家人和明宇都嫌路云没用,其实,路云只是怕忍痛的过程,更怕忍成习惯之后的那种悲怆。

明宇出国手续即将办妥,他自然不能放下路云就此走掉,所以路谢两家也把婚事提到桌面上研究,决定让明宇先去,然后路云再过去。因为明宇的行程紧,打算先和路云注册,再准备个简单的婚礼。路云的出国手续也开始着手进行,不怎么需要路云帮忙,大部分都是路野和明宇的父母在打点。几乎没人不说路云的运气好的,路云也觉得自己幸运,基本上,她只需要苦恼之后见不到明宇这段日子怎么过就可以了。

十二月底,一雨成冬,路云陪着明宇去大使馆等签证。看着前面长长的人龙,路云问明宇:“现在出国的人好多啊,不知道国外装得下装不下。”

明宇笑,路云有时候的话特别孩子气,道:“这个不用你操心。”他低头闲闲看新出的报纸。

从路云这个角度望过去,明宇的侧面很好看。浓黑的眉,弯而翘的睫毛,高挺的鼻梁和尖削的下巴。明宇好瘦哦,路云忽然担心,国外的环境明宇能不能适应?饮食一定会不习惯吧?想到这些,她跟明宇说:“你等我,我饿了,去买吃的。”

路云买回来新鲜面包和热牛奶。

明宇表示不饿,不想吃。

路云不依,非让明宇吃一点。

明宇只得吃一点。把面包外面那层撕掉,只吃里面绵白柔软的一块面包芯。

路云因此越发担忧。明宇吃住一向讲究,出国了身边没人照顾该怎么办?伸出手,路云和明宇的手相握,忍不住红了眼眶,“明宇,我好后悔以前没把你喂得胖一点。”

“啊?你怎么了,好好的又伤心什么?”面对路云突如其来的伤感,明宇措手不及,不知该如何安慰,揽着路云的肩膀,“你又想到什么?”

路云摇头不说话,拿起块面包,撕掉外面一层,只留里面一块面包芯,塞进明宇嘴里。

明宇回神寻思,突然明白了路云的心意。见她泪光盈然,心下感动,原来她竟待自己这般好。见周围无人注意,低头香香路云的面颊,轻轻说:“我爱你。”

这句话,明宇本不屑出口。他嫌这三个字肉麻,也嫌这三个字被世人用滥。可今日此情此景,发现哪句话都没这句更能表达此刻的心情。明宇不由得感叹,明白为何自己并不热衷的恋爱游戏,总是有人前仆后继,不断以身试练,只因眼前这可人儿,别有动人之处。

“你们相信吗?这个世界上有种人吃面包像吃香蕉一样,把皮剥了吃。”程月这样对弟弟和母亲讲,“简直让人无法忍受。那油头粉面的家伙我看着就有气,真想揍他一顿,然后把那些地上的面包屑都塞回他嘴里,再告诉他该怎样珍惜食物。娘的,教一句,给他一巴掌。”

“哇,姐,你这么暴力?”程旭盯着家里饭桌上两大袋子面包,“那你为什么不揍那人一顿?好过买这么多面包回家。你买这么多也救不了地上那些面包屑啊。”

“正好那家店搞特价嘛。便宜,味道也不错。”程月灌了一杯凉白开水下肚。她从来不喝茶,除非需要熬夜。再说无论是茶叶还是茶包都要花钱,程月不喜欢花钱。她热爱钱,热爱到不能花钱,钱是拿来存的。

程妈妈完全认同女儿的观点,把面包放进去冰箱,瞧见袋子上的包装,问:“小月,这面包使馆区买的?你跑那儿干吗去?”

程月心怀鬼胎,半天不吭声。

知姐莫若弟,程旭明显感觉到姐姐的诡异,问:“干吗那张脸?”

“我去那边办签证。”程月说话,等于丢炸弹,“我申请到了斯坦福大学的奖学金,这段日子很少回家,也是因为一直在跑出国的事情,现在都办好了。”

还是没人说话。程月继续丢炸弹,“我还订了飞机票,没意外的话,过两天就走……其实我本来想早点说的,但是又担心办不成,所以到现在才说。其实去的时间也不长,顺利的话,两年就能读完,那个……”程月越说声音越小,你看你看,弟弟的脸悄悄地在改变……

程月的炸弹,把程旭炸怒了,“你这是通知,不是商量。你根本就没把我和妈放在眼里,你也太过分了。对了,买机票和出国的费用,你哪里来的?”

话说,程月挺怕阿旭生气。老弟是很少很少发脾气,但每次发脾气都比较吓人。她小心翼翼,答:“跟同学借的。”

“借的?”程旭色变,“谁那么好心借你这么大笔钱?你打算怎么还?”

“当然是出国后慢慢还,去美国赚美金还钱容易多了。”程月知道弟弟是担心自己,努力安抚,“你不用替我操心的,我……”

“你当我和妈妈是什么?”程旭仍然火大,“说走就走,等全弄好了才跟我们讲?要走就走吧,我也走!”程旭说完,摔门出去。

程月很无奈。不是不想和家人明说,只是怕家人反对。从小到大几十年辛苦岁月,相依为命地活过来,程月也不想和妈妈弟弟分开那么长时间。不过,既然有机会去深造也不应该放弃是不是?回头看母亲,“妈,你也生我气吗?”

程妈妈安静地笑笑,“生气是有点儿。不过既然你已经决定了,妈都会支持。”

程月不无愧疚,“妈,对不起,我不是想瞒你的。只不过开始是没想到有这样的机会,后来是想可能手续未必就办得成,等办得差不多了又想瞒了这么久很难开口,所以就拖到了今天。妈,不要像阿旭那样生我气好不好?”

程母握住女儿的手拍拍,“你打小主意就正,这事情还真像是你的脾气。妈也不是真生气,只是舍不得你。其实,你和阿旭都这么能干这么争气,妈也开心的。不过你去那么远,妈心里不踏实。再怎么好也不如自己家舒坦。唉……去了就去了吧,读完书就回来。别介意阿旭,他和妈一样舍不得你,不是真的和你生气。”

程旭去逛商场,指着一件米色连帽的半长羽绒服,酷着脸问冬装柜台的小姐:“这件多少钱?”

“一千四百元。”柜台小姐挂着永远美丽的笑容专业地介绍,“先生好眼光。这件羽绒服是今年最新款冬装,做工非常好,设计非常人性化。先生是拿来送人的吗?我们现在有三款颜色可以选择……”

真的好贵啊,现在的衣服,只要看得入眼一点,都是吓人的价格。程旭问:“打折吗?”

“只有在晚间八点以后打九折。”

程旭看看腕表,还有十几分钟八点,等等吧。

听说美国的冬天很冷,这件羽绒服应该可以让姐姐温暖些吧?程家的孩子没穿过太昂贵的衣服。即使在女孩子的花样季节,最讲究穿戴的时候,程月也是穿最便宜的衣裤。程旭工作后第一个月的薪水拿到手那天,把妈妈和姐姐带出去逛街,想给她们买新衣服。结果母亲和姐姐每人只接受了一根雪糕,原因是钱要留着给程旭结婚娶媳妇用。程月说得好:“如果一定要把没漂亮衣服穿当成种损失的话,那过去的损失怎样都补不回来。再说我从来不觉得没有新衣服是损失。”

程月觉得不是损失的事情,在程旭眼里是遗憾。他希望自己努力工作,有好的表现,好的收入,可以让妈妈和姐姐住大点的房子,可以常穿新衣服,这是一家之主应该负担的事情。可是姐姐自作主张准备出国,不倚赖不声张,什么都办妥当,让程旭倍感挫折。老姐根本没把自己当一家之主,不想依赖这个弟弟,真是伤人。

抱着新买的羽绒衣,程旭回家来,程月和母亲正在收拾衣物。程旭把羽绒衣递过去,“这件衣服厚点,挡风,北美的冬天太冷。呃,那个——”迎着母亲和姐姐的目光,程旭不自然,“还有东西吃吗?好饿啊。”

“厨房还有饭菜。”程妈妈说,见儿子不闹别扭了,很高兴。

“我去给你热热吧。”程月说。见弟弟已经消气,很放心。

“不用了,我自己来,”程旭往厨房走,走几步又停下,对正准备拆包装袋的程月说:“姐,我是一家之主哦,这次就算了,下次有事情再不说话,我就真会生气了。”

对于程旭一家之主的宣言没人表示赞同,程妈妈嘀咕一句:“我还没死呢,儿子就已经想篡位了。”

程月也不满,“老大是我啊,老二却在那儿虎视眈眈。”说着话已经拿出衣服来,“哇塞,好漂亮,多少钱买回来这张皮?我看看……噢!天啊!阿旭,你滚出来,不许吃饭,你把衣服给我退回去,你个败家的小孩……”

程旭关上小厨房的门,任程月在门外声嘶力竭,自顾自热饭热菜。很爽,用一千四百元报复老姐的先斩后奏一点都不贵。

程月拍厨房门,横眉竖目,“加利福尼亚耶,你懂不懂什么叫加州?”

程旭傻掉,半晌,嚣叫:“见鬼,干吗不早说?气死我对你没好处的吧?”

最终,程旭黑着脸给了程月一千五百美元现金,“去加州享受阳光吧,不要再回来了。”

看着弟弟很臭很臭的脸,程月知道,这些美金自己不能拒绝,只得用弟弟最惯用的手法去捏捏他的脸,哄:“好啦,不要生气了,这个表情不养眼哦。来,笑一个。”程月说完,先咧着嘴对着弟弟大大地笑了一个。

程旭被姐姐一逗绷不住也笑起来,“笑那么难看。”

程月和程旭一样,笑起来看得到洁白的贝齿,脸颊上有浅浅的笑涡。瞅着身旁一双如花的儿女,程妈妈心酸不已。不是说父母在,不远游吗?可现在的孩子偏那么硬朗,似乎生下来就会飞般,一飞还那么远。

机场的广播里温柔的女声催命般提醒远游的人登机。忍住离愁,程旭伸手捏捏姐姐的脸颊,“快走吧,不用惦记家里,我会好好照顾妈妈。”

程月挥挥衣袖,别了老母爱弟,拎了重重的行李,山长水远地去加州晒太阳。一路行来,程月一路发誓:我不喝酒不生病,我吃蔬菜,我晒太阳也晒月亮,我玩命读书,我拍导师马屁,我见人只说三分话,不得全抛一片心,我要功成名就,我要出人头地,我要做程月,以后只挽云彩不拎行李。

程旭在姐姐走后和子游说:“你见过这样的姐姐没有?我简直要气死了,独断专行,刚愎自用,自作主张。她开始不说她办出国,等她说的时候什么都处理好了,根本当我这一家之主是死人嘛。非等我给她买了厚厚的冬衣回来,她才跟我说,她去的地方,每年气温平均二十五摄氏度,能在四千五百亩的校园里散步,和一百二十五种小鸟交朋友的神仙福地,害我去跟人家退衣服费尽口舌。真过分。”

子游才不同情,“你本来就是葛朗台,衣服放着等你姐姐回来穿也一样嘛,偏巴巴赶着去退。要是我,我会被你们全家给气死。”

“切!钱要用在刀刃上好不好?怎么可以积压存货呢?”

子游挖苦:“你适合做生意,怎么会跑来当医生?”

“我喜欢做医生,在我爸心绞痛去世那年就这样想了。我希望可以当一个什么人都能救的医生,有点异想天开对不对?”程旭对着子游,眼睛清亮亮的,像个孩子。

子游损他:“是异想天开,还有点缺心眼。你再这么缺心眼下去就不用去听讲座了。”

“讲座?”程旭猛醒,边脱制服边鬼叫:“庄子游你都不够意思,不早点提醒我?”

下了很多天雨,一场阳光在冬日里温暖得异常珍贵。路边等绿灯的空儿,路云接到明宇发来的短信。内容写明是电邮的地址和一个Q号。路云心里因这条短信而生出几分幸福。幸福也牵扯出些伤感。

幸福的是,终于也可以和明宇俗俗的,像别的情侣一样上网聊天了。

伤感的是他们即将要面对的分离。

医大附院的神经外科走廊闹哄哄的,明宇隔壁办公室里有位太太在哭,说自己孩子的病被医生耽误了,神经系统后遗症?那是什么?路云想过去看看,有人拍她肩膀,是明宇,他告诫:“不要看热闹。”

路云伸舌头做个鬼脸,就不看热闹,乖乖随他去办公室。明宇的工作已经移交清楚,正收拾东西,看他把一只米色底子上印绿色葵花的马克杯放在纸箱里面,路云抿嘴偷笑,那是她买来送明宇的。看到自己送的礼物被恋人珍惜,总是开心的。

“你没忘记带身份证吧?”明宇本能地不信未婚妻。他可是打算整理好东西就去注册的,晚上两家家长在餐厅订了包厢一起庆祝,过几天就举行正式婚礼。这当口可不能出状况。

注册后就是法定夫妻,路云当然不会忘,“没有,我记得很牢哦。”翻挎包,拿身份证出来,“你看,这不是?”明宇头凑过去看,“嗯,不错,这回怎么记这么牢呢?”

路云不依,“什么话,我怎么可能忘呢?”抬头迎上明宇略带调侃的笑意,尴尬,捶他,“讨厌!”

抬起纸箱,明宇示意路云快走。走廊上依然有点乱,病人、护士、医生全围在那边,包括院长。一个人急惶惶赶来,皮笑肉不笑地冲明宇点个头,就挤进隔壁办公室。路云认得那人,他叫郑凡,和明宇一向不和的同事。郑凡一直把明宇当作工作竞争的对手,不过明宇认为郑凡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走另外一边。”明宇带路云绕路,“我们不看热闹,又帮不上忙。”

经过医大礼堂,里面有个讲座,明宇不屑撇嘴,“是说怎样培养人造血管,用于心脏搭桥手术和换心手术的报告。很多年以后的事情,也不知道成不成,现在就弄个专题讲座。居然也有这么多人来听,浪费时间。不知道为什么现在人都这么闲,花很多时间去关心别人的事情。像刚才那件纠纷,一堆人围在那里看热闹,真是惹人厌。”

路云好奇,“到底什么事情,误诊吗?”

“不是误诊,是那个把我当对手的郑医生太轻率。”明宇心情不错,平时轻易不讲工作上的事情给路云听,这会子却细细道来,“昨天下午我回去办公室,见郑医生给一个孩子检查,听见他说是颅内出血。我以为他会马上进行手术,天晓得他居然要进行保守治疗。那孩子的父母要求做CT,郑凡偏偏不肯听,还问人家‘到底我是医生还是你是医生’,结果弄到今天手术已经来不及了。那个孩子的神经系统受到损害,以后的生活无法自理。郑凡在神经外科资格最老,老主任退休后他升职的机会最大,现在出了这样的事故,我看没什么希望了。云云,等我从国外进修回来,无论技术还是资历在我们科里都是最好的。到时候我的机会比较大哦,我们的前途最光明呢。”明宇想到未来种种,脸上的笑容亮得如同冬天的太阳,带几分得意,几分灿烂。

路云的好奇心被明宇勾引得更大了,“明宇,其实你知道郑医生决定做保守治疗的后果,就是说,其实你能预料明白那个孩子可能会被耽误时间的是不是?”

明宇耸耸肩膀,“我怎么可能会想到那么多?我听他诊断完就走了。你知道我马上出国,这段日子不用上班。不过我当时是觉得郑医生的方案有错误,按照规定,颅内出血是要马上做CT检查,立即手术的。”

“你知道他的方法有错误为什么不说给他听?”

明宇诧异,“说给谁听?郑医生?我不是主诊干吗插话?他本来就看我不顺眼。再说我说了他根本不会听啊。”

路云沉吟,想到明宇的个性,迟迟疑疑,“明宇,或者你潜意识里根本是巴不得郑凡这样做,这样你就有机会往上爬。”

明宇讶然,“你说什么?为什么把我想那么坏?那个孩子的情况根本就是无法预测的啊!”

“你本来就坏啊,我扶老太太过马路你说我像做公益广告,我帮人家你说我多管闲事……”

明宇发现路云又开始无理取闹,同情心泛滥,不可理喻,胡搅蛮缠了。忍不下去,再次和路云吵起来。反正吵到最后不过就是被喷一脸可乐,或者口袋里多粒果冻。可是这次,居然谁都没煞住车,或者是许多忍耐积压得太久,不能免俗的,把些陈谷子烂芝麻全被翻出来全说了一遍。

最后,明宇把手上沉甸甸的纸箱丢到地上,不轻易大声说话的他放开喉咙:“你有完没完?”

“没完。”路云双目炯炯,跟明宇叫,引来几个路人侧目。

那场讲座好像结束了,路上的人多了起来,来往的人流和回头率让明宇尴尬。他咬牙强装副微笑的模样出来,叱路云:“把你的愚蠢和大嗓门都给我收起来,不要动不动就出来和我捣乱,对着我鬼叫。”

有愣头愣脑不明状况的同事上前相询:“谢医生,有事情吗?要不要帮忙?”

“不要。”路云粗声粗气,剑拔弩张,杀气腾腾地吼人家一句,“情侣吵架你很喜欢看吗?”明宇的同事吓坏,被逼了回去。路云又跟明宇吼:“干吗那么虚伪,吵架就是大嗓门啊,偷着吵我不会,我最讨厌自己的男朋友冷酷自私。”

明宇气死,“我也不喜欢没教养没大脑的女朋友。”

路云觉得受伤,“那我们何必结婚?分手!”

又提分手?每次就只会拿分手出来说事,明宇厌倦,“我违背着自己的本意和你玩了近一年的恋爱游戏,忍受你的无知和无聊,最后你还要拿分手来威胁我?”

路云如遭雷击,“恋爱游戏?你是在和我玩恋爱游戏?”她重复明宇的话,“你只是玩游戏?”

“是,我在玩游戏,花好多心思陪你玩,很累,很辛苦,我现在不想玩了,分手!”明宇是真的想分手了,本来是想玩到最后的,本来是想赢高分的,本来是想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本来还说了自己最不齿的那句“我爱你”的,却原来都是徒劳的。这个女人根本不懂得感激。

原来一切都是场徒劳无功的游戏?路云看着明宇,他的身形恍然是片淡薄的影子,在一片水光里荡漾,看不真抓不牢,听见明宇说了句:“分手就分手,你不要后悔。”

路云又听到有个女人的声音说:“好,那就分手,我绝不后悔。”是谁在说?

一只瓷杯清脆脆地碎裂在路云脚下,是路云送给明宇的茶杯,米白瓷片上的绿色葵花碎得惨不忍睹,接着碎掉的是明宇,路云眼里的水波掉了下来,明宇就在那滴落下的泪珠里碎掉了。

*本文版权所有,未经“花季文化”授权,谢绝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