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珍重再见
明宇简单地命令路云:“滚!我不要再看见你这个没脑子没逻辑,只会逞匹夫之勇的女人。把你的包包也带好,不要试图找理由半夜回来找我。把你的眼泪也收拾干净,随便你去哪里展览,就是不要在我眼前表演你的失恋相。”
路云倔强地站住不动。发过誓的,和明宇争吵,绝不先走。
明宇激怒,寒着一张脸,再次重复:“滚!”
“你滚!”忽然就冲来个人,明宇的下巴狠狠地被重击了一下,整个人后退了好几步。那人又扑上来,揪住明宇拎起来,骂:“你才是个没脑子没逻辑的混蛋,我是白痴才把她放在你身边。”飞快一拳再挥过去,明宇猝不及防又中一记。
明宇被揍得眼冒金星,一时间不辨东南西北。眼前打自己的暴怒男人,穿着简单的白衣黑裤,轮廓分明的面孔,阴鸷愤怒的眼神,他是谁?眼熟,但是明宇记不起来。
明宇觉得很明显,今天他巨倒霉,刚在未婚妻面前遭遇挫折,现在又被个疯子袭击。
明宇没被人袭击过,也没袭击过别人,他交往的人都是君子没有粗人,不会动手只动口。兼之他一向聪明机智,明察秋毫,不惹闲事也没人找他麻烦,他一直一直那么安全那么笃定,可是今天!明宇很后悔没跟人学过打架。
不过没学过,却看过。打架这事情只靠本能就OK,所以他握了拳头,对着那个白衣黑裤跃跃欲试想再给自己一拳的疯子扑上去。拳头挥出,眼前出现的却是路云,想收手已来不及。拳头重重落下,砸在那个疯子的后背上。电光火石的瞬间,路云被那人护在了怀里。
他当真是疯子,挨了一拳他毫不在意,只对了怀里的路云低问:“不了,你没事吧?”那一点温柔,让明宇触目惊心。
“我没事,包包掉在地上了。”路云反应平淡,弯腰拾地上的挎包。她神情灰败,颜色惨白,力持镇定。
“你是谁?”明宇气喘吁吁,问道。
那人冷笑。明宇觉得他那管长而挺的鼻子里的呼吸,都带着对自己的讥诮,“我叫程旭,谢医生贵人多忘事,我们见过一次。”
明宇的理智回来些,想问程旭何以认识路云?随即恍然,其实路云和自己提过,小令男朋友的好友叫程旭。自己当时并未放在心上。现在想,原来对于路云,在某种程度上,自己疏忽了。起码,疏忽了她身边的程旭。
程旭没再理会明宇,径自把路云带走。
明宇没拦阻,不想拦阻,没力气了。摸下有点肿痛的嘴角,手指上沾一丝血痕。不用照镜子,也可以好像自己的狼狈,活了近三十年从未有过的狼狈。
明宇坐在路边,对着一地的碎片。吵一架就黄昏时间了,冬天的太阳落山早,有着满地碎片的黄昏,更显宽敞和空荡。纸箱里整齐码着一堆东西,书,讲义,图片,还有身份证,看着何其碍眼?好讽刺,明宇要费点力气,才能克制住自己想一古脑儿把那堆东西全倒出来,丢个满地再砸个稀巴烂的冲动。
站起来,脚踢了下那堆碎片,瓷片撞击的声响,很像路云说的那句“好,我们分手”。明宇觉得心脏有块地方丝丝地抽痛。他不喜欢这个感觉,硬生生忽略。
最不喜欢的,当属嘴角的青肿,怎么见人?
在纸箱里面找条备用OK绷,明宇小心地给自己贴了块。再给自己买瓶水,喝几口,缓和一下情绪,他找回该有的理智。先打电话和家里联系,明宇平静但沮丧地说:“妈,我刚和云云吵了一架,比较严重,我们谈到了分手,今天晚上的晚餐可能不能去了,你看要不要撤了包厢?”
和路云坐在的士里的程旭,捡没要紧的絮叨:“说件很神奇的事儿,就是从病人身上提取一些细胞,并向细胞中加入一种从海藻中提取的物质,它已经被用于医学了很多年了,然后……”
路云也不知道自己去过哪里,反正就是跟着程旭就对了,程旭叫她走就走,叫她喝就喝,她全副精力就是控制自己不要哭,她死死地记着明宇那句“随你去哪里展览,就是不要在我眼前表演你的失恋相。”路云不要流泪,不要伤心,不要沮丧,不要被看扁。
握着热奶茶,路云问程旭:“我看起来像不像刚失恋?”
“不像,”程旭说,“比较像淋了雨的稻草人,需要晒太阳。”
路云笑,龇牙咧嘴,“是吗?呵呵,想也是,我觉得自己快要发霉了。”
见到小令的时候,路云说:“我刚和明宇分手了,我们不会去注册结婚了,我样子像不像失恋?”
小令眨眨眼睛,说:“不像,你们真分手了?那多好,我们可以去庆祝你脱离苦海,不用戒网学英语,不用看棋谱装淑女,不用为了他不看自己喜欢的电视和小说,终于可以丢掉高跟鞋当赤脚大仙了,神灵保佑。”
为了小令那句神灵保佑,大家去喝酒唱K。子游和程旭坐着,眼瞅着路云喝酒,小令在台上唱“一杯又一杯,美酒加咖啡”。子游赞美:“声动梁尘,壮观壮观。”大力鼓掌,路云置若罔闻,一杯再一杯,程旭由着她,啤酒斟满杯。
这天夜里,没人阻挡路云喝酒,任她喝到茫然,摇摇晃晃。
冬天的晚上滴水成冰,程旭把自己的厚外套给了路云,背着她送她回家。
子游没想顾及兄弟的心情,雪上加霜,“这回你算陪她堕落了,堕落得好玩吗?”
程旭颓然无语。堕落不好玩,程旭早已知道。不是不后悔的,悔青了肠子,可若时光倒流,当时的自己可能仍然选择远离。
路边电影院的广告牌上挂着某部电影的大海报,明宇答应过路云,陪她看这场电影。路云趴在程旭的背上喃喃自语:“谁陪我看这场电影,不玩爱情游戏?”
“我陪你看电影,”程旭压着自己的心酸,轻言细语,“以后我什么事情都陪你,看电影,逛街,读小说,你喜欢的事情我都陪你做。我会好好陪你,好好爱你,不让你受委屈。”
“好啊好啊。”路云无意识地答,把头靠在程旭的头上,他的味道很干净,迷迷糊糊地问程旭:“你用什么牌子的香皂和洗发水?”
看着醉得乱七八糟的死党,温柔敦厚的程旭,再想起内敛持重,有张杀人面孔的谢明宇,宋小令苦笑,到底谁是谁的劫,谁又说得清?其实,程旭和明宇,都是出色漂亮的人物,路云只需要定下心,选定一个合适她的就好了。假如明宇不合适,她还有程旭,虽然她自己不知道她拥有这样的幸运。很奇怪,路云总是能遇到出色的人物。
无论是之前读书的时候,还是后来工作的时候,不时有人会跟小令说:“做路云的朋友会不会压力大?她异性缘那么好。”
小令倒是不以为意。喜欢路云的男生是很多,但路云笨,笨到完全不知道有多少人喜欢她。而且,就算知道了,她也不晓得炫耀和骄傲。当然,也不是全然不嫉妒路云。小令最嫉妒路云的地方,不是她的漂亮,不是她的单纯,不是她的异性缘,而是路云怎么会拥有那样一个家庭,给了她美丽,纵容她单纯。
小令初见路云,是高中开学注册那天,不小心将可乐泼到她身上。路云穿着雪白棉布裙子,还是时尚杂志上最流行的那种式样,小令尴尬,手足无措。
路云却毫不介意。小令心中煞是感激,觉得这个同学人很好。料不到路云指着小令那件水蓝色层叠雪纺纱的裙子问:“你穿的什么?窗帘吗?”
小令顿时又难堪得说不出话,还来不及发脾气,却见路云长叹一声:“唉,大人都很恐怖哦,总让我们穿这么不可思议的衣服来上学,我比你好不到哪里去啊,看我的裙子,像苏联挤牛奶的大妈穿的。”
小令“扑哧”笑了,自此与路云成为莫逆。但有件事情,小令瞒了路云,她的雪纺裙子,不是爸妈逼她穿的,是她自己硬要来穿的。小令喜欢一切唯美飘逸带有梦幻感的裙子,恨不得将全世界的蕾丝都穿在身上,可是很奇怪,同样为女生的路云,天天着校服上学,竟无丝毫厌倦感。
与路云成了好朋友以后,去她家做客,才知道,路云家的电视是不受控制地让小女儿看的。小令没这待遇,小令每次看电视,都要被爹妈念。
还有,路云房间里到处堆着漫画杂志和小说,随便路云翻,小令快崩溃了,“为什么,你爸妈不管你吗?”
路云一派天真,“我爸说了,反正我怎样都不可能成为一个厉害的女人,还不如随便我,未来和人生,总得挑一样享受吧?”
小令受刺激了,紧接着,出现了刺激升级版。路云介绍哥哥给小令认识的时候,小令惊呆。路野一点不像青春发育期的男孩那样满脸青春痘,路野的皮肤,光洁娇嫩得女生都会嫉妒。还有,那身高,那体型,那外貌,那谈吐。还有还有,对妹妹那个好哦!以至于后来小令和路云说:“不行,我只能做你的朋友,不然我会疯狂嫉妒你的一切,嫉妒到想杀了你。哦哦哦,不,就算我杀了你,你所拥有的我这辈子都不可能拥有,所以,做你的朋友我没那么痛苦。”
可做路云的朋友,最后还是痛苦了。
都是这个路云啊,因为她要去相亲,因为她不高兴,因为想让她开心,因为要开心就去唱K,因为唱K遇见了一个人,结果……庄子游,庄子游,庄子游……
看看走在自己左边的子游,小令几欲落泪。她的口袋里有块石头,不华丽没温度,却上了符咒,小令不能挣脱,也无法放手。
对于明宇和路云的这场争闹,路家显得很平静。路云醉醺醺地回家,看见家人都在,喷着酒气宣布:“我和谢明宇分手了。”
路老爷子说:“嗯,明宇都说了,我们和他谈了一会儿。”
路野笑嘻嘻的,“这样真好,你不用出国了,哈里路亚哈里路亚。”
路妈妈递上茶,“先喝点茶醒醒酒,去洗澡休息吧,有事情明儿个再说。”
“好啊好啊,”路云挤到路野身边,“哥,我像不像失恋?”
路野故作惊讶,“哈?失恋?不会,你看起来好得很。明天我们买香槟回来喝。”
好啊好啊,路云靠在沙发上,放松下来,一直挺着肩膀好辛苦,现在浑身都痛,先睡一觉再说吧,她快累死了。
和路家的平静不同,谢家在仔细研究这次争吵。
明宇的母亲问:“你们不是第一次争吵,你认为这样的争吵反映出来的问题是什么?”
“云云太天真,我想我和她在某些观念上有差距。”
“是这样,明宇,想听我的意见吗?”谢母打算给儿子意见,明宇洗耳恭听,“你有没有可能,把天真的路云变得不那么天真?如果不能,那你最好放弃她。这个世界上有不天真的女人。”
“妈,你是说干脆我和路云就这样结束算了?”
“你有更好的打算吗?”
明宇沉默。
凭借对儿子的了解,谢夫人道:“我相信你的判断力。这一年的时间相处下来,你应该知道你们到底合适不合适,如果不合适,尽早结束大家都省得耽误对方。明天我去给你订机票,路家那边,你要是不想出面妈帮你处理。你就不要烦恼了,早点休息吧。”
明宇点点头,“妈也早点休息吧。”
走出儿子的卧室,谢母跟丈夫商量:“我是觉得路家这门亲事可以放弃了,我明天约路家谈谈怎样?”
明宇的父亲同意,“今天揍明宇的那个是谁?我听路家那边说,是以前也和她女儿相亲过的是吗?这样的事情比较讨厌,早点让明宇出国吧。”
明宇也想,早点出国吧,自己和路云有太多差距,的确不太合适。
可是,真的就这样和她一刀两断吗?
明宇扪心自问,他的心脏清楚地回答说不要,并说得肯定无比。明宇恨自己怎么会没点迟疑?终于明白什么叫覆水难收。原来爱情是有魔法的游戏,投入其中就无法收兵。想起那个程旭,明宇根本毫无睡意。
失眠,头很痛,嗓子冒火,明宇感冒了。半夜起来找药,喝干整杯温开水,明宇有无力感。自己终于彻底地无聊庸俗了一回,这次第,两处相思两处愁,半点心事半点病酒,不成也不休。
程旭大早起床先去敲子游的门,“起床起床,快点啊。”
子游裹着被子,睡眼惺忪来开门,“你干吗?打劫?”
“对啊对啊,”程旭挺乐地进来,“我想到一件事儿,来跟你确定下。”
“噢,你说。”子游兴趣缺缺,这么冷的早上该做的事儿,应该是躲在被窝里,而不是帮这个喋喋不休的傻兄弟确定什么。重新窝回床上,子游闭着眼睛打盹。
程旭没说脸先红了,舔舔嘴唇,左手又去扯右手的袖口,“子游,我昨天晚上跟不了表白了对不对?我跟她说了,我会陪她做她喜欢的事情是不?不了还问我用什么牌子的洗发水对吧?喂,你不要睡,我跟你说话呢,喂……”程旭伸手去拍子游的脸,“喂……”
“听到了——”子游往被窝更深处钻了钻,“手跟鬼爪子似的,那么凉不要摸我。那你接下来怎么做?”
接下来?程旭茫然,他没想过。
子游支招:“去买鲜花,在她家楼下等她。”
“可以这样吗?她现在一定不会接受我。”程旭没把握。
子游赞同,“是,她现在一定不会接受你,可是你要让她知道你爱她。你就当多表白一次。”
程旭踌躇满志,“好,我去买花。”
子游继续补眠,嘴角藏了抹坏笑,昨天晚上的表白?路云记得才怪,听的时候也没意识到那是程旭的表白吧?
握着大束纯白百合,程旭站在路云家的楼下。想,其实她一定不会接受我,不过我只是希望她知道,我一直在这里,一直等她,只要她明白,我就有机会。
比路云先下楼的是路野,他套件Harley的皮装,推着他的摩托,见在楼下冻得脸红红的程旭,笑,甩下额前刘海,冲程旭吹声口哨,“嗨,这边,你等谁?”
程旭吓一大跳,期期艾艾:“没有,没等谁,呃,早上好。”
呆鸟,路野摇头,这样怎么追女孩子?发动摩托,丢话:“再等五分钟,我妹就下来了。”说完,绝尘而去。
程旭脸更红了,现在去照镜子,镜子里倒映出来的一定不是自己,而是长了两只长耳朵的驴。没到五分钟,路云下楼。下意识,程旭把花束藏在背后,上前,“不了,早上好。”
路云意外,招呼:“早上好,怎么在这里?”随即又说:“是义诊还是过来吃豆花?你都这么早的?”
程旭本来就紧张,见路云这样误会,索性顺她话儿走:“哦,都有。”偷眼看路云,她情绪低落。程旭黯然。两人同行,路云随口问:“你昨天怎么在医大那边?”
“我在那边听讲座,听完出来正好看到你和谢医生闹别扭。所以就……当时有点冲动。”程旭想说抱歉,转念又咽下这句话,他不会为这件事情向路云或者明宇道歉。
“没关系。你常听讲座吗?”路云心不在焉,没话找话。
“不经常。”程旭的百合还是藏在背后,他不知道该怎样拿给路云。
到了公车站,两人并排站着等公车。程旭寻思,没见不了有什么特别,昨天打明宇那一拳的时候说的话想必她没听见。可是昨天晚上的表白呢?出言试探:“昨天晚上你喝了不少,一定很不舒服,睡得好吗?”
路云害臊,“昨天晚上我失态了,我有说什么做什么吗?今天早上醒来我什么都不记得了。”
记不得了吗?自己说的忘了,别人说的当然也不会记得。程旭别过头,看到公车驶来,“没有,你昨晚就是喝酒,什么都没说过。”一直藏在身后握着鲜花的手用了点力道,百合丢在不远的路边。公车进站,程旭护了路云上车,“快点吧,等下班车会来不及的,早上人真是多,挤得跟沙丁鱼罐头似的。”
怡和医院的走廊,子游见到准时绕路儿科的程旭,“早上好,鲜花可有送到?”
“没有。”程旭朗然而笑,“她根本没记住,我也就忘记好了。”
子游拉拉脖子上的毛衣领子,鼻子里哼哼,“就知道你会这样,真受不了你……”
路云准时出现在幼儿园,正常上班,上课,教小朋友唱歌。遇人家询问她婚期,她也正常微笑,“不会有婚礼,我刚和男友分手。”
路云的正常让小令担心,她去找路云聊聊,想弄清楚这次又是为了什么闹翻。路云也就正常地告诉小令:“什么原因已经不重要,我只确定我和明宇不适合。”
下班回家,路云看到正常等在公车站的是明宇。他嘴角带了淤青,眼里有红丝,脸色不好,明显睡眠不佳。即便如此,他依旧装扮得干净整齐。深蓝色休闲款长大衣,腰里的衣带松松挽着,大衣里衬了条灰蓝的围巾。他搭配得体,簇带济楚,无懈可击。明宇就是明宇,他从不允许自己过得不好。
“我们谈谈。”明宇要求。
“好。”路云干脆答应。
明宇把路云带去家咖啡馆,环境安静清幽,适合谈话。侍者端上咖啡,明宇道谢,他的嗓音有点沙哑,路云脱口而出:“和我吵架比谁的嗓门大喊哑了嗓子?”说完又后悔,自己无意挑衅,可是见了明宇,身上的每根汗毛都像小兵般立正站好,准备冲锋陷阵,这是怎么了?
明宇反问:“你是关心我的嗓子还是准备继续来比嗓门?好了,我们不要斗气了,推心置腹地谈一次好不好?”
“有必要吗?我们不是已经分手?”路云手捂着咖啡杯,这样可以冷静点。
明宇喝口咖啡,抿着嘴唇,斟酌词句。其实问题的起因是小事情,主要是后来扯七扯八弄乱了,搞得大家情绪激动,所以,讲策略,淡化后面的争执,避重就轻。
“云云,我没想和你分手,那是气话。你也暂时不要想它了,我们先谈谈。你昨天那么冲动,把我想那么坏,先一锤子定我的死罪,认定我工于心计唯利是图这样不公平。在你眼里我真那么坏吗?”
路云仔细看着明宇,他修剪得恰到好处的头发,浓密的眉毛,大而漂亮的眼睛,高挺的鼻梁,端正的嘴形,性格尖削的下巴,他是她的王子吗?沉默,路云不对明宇的话做回应,主要问题不是这个。
明宇继续说:“云云,对医生的工作你了解多少?”
路云继续沉默,直视明宇,他为何不说实话?这就是他的推心置腹?
明宇躲开路云的目光,小心措辞:“其实医生也是人,医院的环境也比较复杂……”
“一直以来,我努力达到你的标准。”既然明宇执意不谈,路云决定先说,“你不喜欢的我不接触,你喜欢的我努力去学习和接受。可我发现有些东西我真的改不掉。你那些生活准则和我有差异。我不知道人生到底怎样才算过得好,但是也不认为活到冷酷自私和麻木世故这样的境界,就是有人生的大智慧。明宇,我害怕,这样的差异让我没有安全感,我对我们的未来完全不确定。或者,是我不够成熟理性,明白事理。我会想,我不够格当你的妻子,我没办法这样和你去美国。”
明宇有点受伤,“你是说,我一直不能给你安全感?所以放弃和我去美国?”
“是啊。”路云承认,喝大口咖啡,憋回眼里的泪水,“我不想和你这样下去了。每次吵架,原因都好奇怪。说给外人听,人家一定笑死。所以我们算了吧。或者你去美国,会遇到一个成熟独立,明事理不爱做梦的好女孩,比我更加适合你。”
明宇头痛,怎么现在去臆测以后的事情?着急地说:“相信我,我不会让同样的事情再发生。我也并不喜欢这样每次焦头烂额地跑来找你谈话然后再和好,真的很戏剧化。这次是我们最后一次吵架,以后都不会有了。”
戏剧化?这才是重点,戏剧化,明宇是第二次提到这个字眼。或许在明宇的眼里,自己活得十分戏剧,自己的付出、伤心、笑和泪都是演戏。原来明宇那么辛苦那么无奈那么勉为其难地陪自己游戏,“明宇,和我在一起的这段日子你很辛苦是不是?说实话。”
明宇点头,想想不对,又摇头,“不是,应该说有点混乱,许多事情不由我掌控。我不习惯,很多时候,你好像只会拖后腿,思考问题没重点,一点忙都帮不上,简直不能带你出去见人。你偶尔的想法、说话,都像那些无聊的小说故事,不实际。不过和你在一起也有很快乐的时候,真的。”
路云还是笑。明宇突然心酸,他宁愿路云哭,也不要看她这样笑。伸手揉揉眼睛,明宇懊恼,干吗来推心置腹地谈?还不如说点违心的哄哄她算了。错乱,真是错乱。无奈地,明宇掏出香烟,想点上,看看路云,又放下。路云拿过那包香烟,抽出一根,递给明宇,燃亮打火机,替他点上香烟。明宇的打火机很漂亮。路云记得初见明宇,他坐在绿茵阁咖啡厅的大玻璃窗前,手里玩弄着打火机,洒了一身的阳光。那时的明宇是笃定的,宁静的,不会混乱,不会烦恼,是自己连累了他。路云一直自认,自己不问世事,安心做梦,活成一套漫画,这样的日子并没打扰到谁,应该人畜无害。其实错了,自己的单纯伤了明宇,差点变成他的耻辱。原来,人长大了还单纯,是件罪恶的事情。十分不合时宜,简直不能被原谅。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让自己变得不罪恶?
路云凄然微笑,“我想我们放过彼此,分手最好,谢谢你的咖啡。”站起来,走出咖啡馆,屋外好冷,冷得人心抖。深深呼吸,路云不想狼狈,不要哭泣。
传来急匆匆的脚步声,是明宇。他冲到路云身后,抱着路云,“我不要和你分手。和我去美国,即使不是作为夫妻同去,也可以是朋友。我帮你申请学校,你去读书,我们在另外的地方,重新来过好不好?”
明宇的拥抱让路云有瞬间软弱,让人舍不得的温暖,可是在另外的城市,明宇就不是明宇,路云就不是路云了吗?一切就会不一样了吗?
明宇的下巴抵在路云的头上,不想放走路云,试图说服她:“我们都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开阔点眼界,不做井底蛙,或者,我们都可以做点改变,重新开始。”
井底蛙?路云苦笑,自己天生是只井底蛙,活在哪里还不是一样?寒风强劲,路云瑟缩,出门忘了戴围巾,明宇察觉到,把自己的围巾围在路云的脖子上,“我的围巾是男用的,等等我们去前面的商场,我给你买条女用的。”
路云半低下头,摘下围巾,重绕回明宇的颈上,温柔地帮他理好围巾。这样的温柔让明宇心寒,她怎么了?
“明宇,谢谢你终于让我知道你的真实感受。”系好明宇大衣的扣子,绑好那条腰带,路云眷恋地注视着明宇,“我的意思你懂吗?我想,终究,我是个自以为是的稻草人,配不起你的金堂玉马,所以,我选择做井底蛙。”轻轻地拥抱了一下他,路云尽量潇洒从容说再见,“再见,你多珍重。”
明宇愣在寒夜的街头,发现自己上当了。以前的学长说过,放下自尊和骄傲去向女方求和很有用,万无一失。才不是那样,一点都没用,明宇好挫败,除了挫败还有彻心彻肺的悲哀与疼痛。他努力抵挡这样的疼痛,安慰自己,这是感冒的关系,回家吃个药睡一觉就好了。这样的感觉绝对不是传说中的失恋。明宇拦车,回家,既然无法挽回路云就算了,他已尽力。那个丫头可恶,好可恶。他打电话,“妈,我的机票订在哪一天?什么,还没订吗?我要最快的,马上!”
路云回家,家人已经吃过晚饭。不知道是不是天气太冷不适合出游,路野也在家,跟父亲下象棋。屋子里暖烘烘的,路云脱掉外套,坐到路野旁边看。路野不客气,“许看不许说,你个臭棋篓子不要给我支招。”
“谁想给你支招来的?”路云盯着棋盘。
“吃过了没有?”路妈妈在厨房招呼。
“没有呢,今晚吃什么?”路云跑去厨房,“鱼头豆腐汤,还有白菜,牛肉,哈,看着肚子就饿。”路云给自己盛了碗白饭。
“今天我和谢家那边见了一面,”路妈把盘子擦干,跟路云聊着,“明宇的妈妈说起你和明宇的事情,说婚事要不缓缓,要不明宇出国办得太赶也不好。”
“哦,其实我和明宇已经分手,不用说那么隐讳,当然没什么办不办的说法。妈,他们不是还送了聘礼聘金的吗?你没动吧。”
“当然没有。”
“那明天退回给那边吧。”
路妈妈看了女儿一眼,没说话。
路云扒口饭,听路野在客厅跟父亲说:“啊,爸,你不能耍赖。”
路云过去,与父兄闲聊,看电视剧,喝牛奶。
没人再提谢家,路野甚至不和妹妹聊自己的情史,时间和空间平缓而静止。
忽地就心如止水了,路云没什么痛的感觉,也没什么很难受的情绪。该吃就吃该睡就睡,上班的时候小令也绝口不问明宇,明宇似乎就成了一座雕像,停在路云不再经过的博物馆,不买票入场,就看不见,就和现实的一切无关。
数日后的中午,路云照顾小朋友们午饭。班上一个小女孩不吃菠菜,路云费尽唇舌,让那个小女孩子相信菠菜可以让她长高,并且美得像白雪公主,还可以有力量打败坐在她后面经常扯她头发的臭男生。
明宇的电话在这个时间打进来,整个教室有点闹哄哄的,路云没看来电显示,扬着嗓门问:“你哪位?有话快说,有屁快放,我忙死了。”
手机里传来熟悉的声音,微微有点沙哑:“是我,你好。”
世界魔术般安静,路云怔怔地听着,原来让止水汹涌只要几个字就可以。
“你听起来精神很好。”明宇在电话那头说。
路云机械作答:“不坏。”
“哦。”接下来是沉默,路云觉得折磨,好像有一刻,看得到自己手背上的纹路多了几条。明宇又说:“我在机场,马上就上机了,呃……跟你告别。”
路云沉默,半晌,“祝一路平安。”
“那,好吧,再见。”
“再见。”路云断线。很普通,这个世界上谁和谁分手,都是说再见的。
有个小朋友过来拉路云,“老师,我要尿尿,楚家辉拦着我不让我去。”路云没反应,小朋友继续摇路云的手臂,“老师,老师……”
路云回魂,“什么,你刚才说什么?”世界又重归喧嚣,路云回头叫,“楚家辉,跟遥遥道歉。”路云忙忙叨叨,世界鸡飞狗跳。
应该没什么牵挂了。明宇想,我会忘了她,那个只会做梦,什么都不懂,天真得要命的稻草人……错!不是稻草人,她是个小草包。自己这样的男友不要是她的损失,笨蛋,真是笨蛋。可该死的她听起来没什么不好,这让明宇丧气。她应该不好吗?不过是结束了恋爱关系,又不是世界末日,大家都好,不是很正常吗?是啊是啊,我们都好。他在飞机上睡觉,发誓把路云丢到机窗外的白云里去。
刚送走儿子的谢家二老在机场商店里面逛,谢母问老伴:“怡和的院长是你的老同学吧?这次生日酒不是请了你去吗?不如你打听打听他们医院那个叫程旭的小子是什么来路,我们明宇从小到大可是没受过委屈的,这次的事情我想想都难过,平白无故地挨了顿揍,走的时候还感冒,要不是他那么坚持我不会那么急地给他订机票。”
谢父温雅微笑,观赏柜台里一只薄胎瓷碗,“我知道,你不用嗦……”
明宇走后的一小段时间,路云学会了自己逛街和看电影。
随着散场的人流,路云安步当车地慢行。
街边商场橱窗里倒影着的自己看起来十分讨厌,不漂亮不可爱,红肿的眼睛,苍白的肤色,头发也不整齐。和商场广告牌上的美女相比,广告美女的手指甲都比路云阳光灿烂。找块纸巾印印眼角残留的泪痕,路云自嘲,自己现在这模样可不就是明宇最鄙夷的戏剧化?
定定神,路云跨进商场,化妆品柜台的小姐笑语嫣然,热情周到,且附送脂粉香气若干。周围窗明几净,色彩斑斓。路云乖乖坐着,任凭柜台小姐把那些知晓名目和不知名目的色彩在脸上一层层涂抹开来。镜子里的路云就不一样了,肌肤晶莹,面色粉红,眼睛水亮。这样的“到不了”真让人满意,路云指着那些可爱的化妆品,“包起来,我全要。”
踟躇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程旭把电影票的票根仔细地夹到钱夹里。他答应过路云,会好好陪她看电影。虽然她已经不记得这个承诺,不过程旭还是买了两张票,却一个人来看电影,他没去约路云。
站在商场的橱窗边,程旭无端感触。好像,或者路云也和自己一样,就伫立在某条喧嚷的路口,自己只要耐心地走过去,耐心地陪她漫步,就能看见远的星空,青的草地,幸福的眉目。
程旭发誓,他不打算再退让了,他要让那个稻草人以后都活在自己的视线内,他要她一切安好,没有苦恼。对着冬日天空苍白的太阳笑笑,程旭转进商场,买了杯热饮。
程旭不知道,他的“到不了”戴了张精致的面具,从他身后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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