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工作在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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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求同存异:打造有竞争力的团队(2)

许多世界知名的企业,在管理中并不排斥员工个性的存在。他们认为员工存在情绪化也是很正常的,也只有存在着不同的声音,企业才能取得更好的发展,才更容易使管理者和员工之间达成统一。

东芝电器公司总经理土光敏夫在其总经理就职演说中指出,在一个组织中,如果所有成员都雷同是不行的。作为企业,需要最大限度地发挥具有不同个性的人的长处,才能取得最大的工作成效。

在企业中存在很多不同个性的员工,而所有成功的管理者都愿意任用不同性格的员工。也只有在多种思维方式和多种个性模式的环境下,才能激发出员工的创造性,这样的企业才是有竞争力的企业。

对于企业来说,并不需要一种固定的思维模式,如果所有员工都只是随声附和,一呼百应,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虽然人多,但是只存在一种思维方式,即思维僵化。

让员工在团队中有效地发挥个性

人与人之间在各方面都存在着差异,这些差异虽然体现了每个人的个性,但也是合作中产生摩擦的重要因素。

既然人人皆有个性,与人发生摩擦也是很正常的。即使你与亲人、朋友之间,也会存在这个问题。在企业中,员工的个性差异如果处理不好,那就无法进行有效配合,工作效率必然降低。

有位科学家说:“75%的人的行为举止、处世方法与你都不会相同,无论是好是坏,对你的成功都会起到很大作用。”在企业中跟不同性格的人在一起共事,你可能会觉得具有挑战性,但有压力才会有动力,正是他带给你无形的压力,才促使你在工作中得到进步。

只有员工拥有独立意识,他的思维才能成为企业创新的源泉。一个有矛盾的企业,才不至于成为一潭死水,而是个充满活跃气氛的组织。对于企业管理者来说,要让所有的员工按照同一种思维方式来工作,那样只会是强人所难,同时这也是打消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做法。

美国达纳公司是一家生产齿轮和铜制螺旋叶片产品的公司,他们专门为普通二级汽车和拖拉机提供需求产品。在这家公司里,每个员工都拥有工作的自主权。用管理者麦文逊的话说,那就是“放手让员工去做”。

任何一个干管理工作的人,都不会相信这一点,他们往往会无意地一直压制员工。麦文逊注重和所有的员工讨论任何问题,使得有个性的员工都能得到很好的发挥。

达纳公司从不强迫员工去接受一个共同的思维方式。麦文逊说:“没有一个部门领导会趋于压力而被迫无奈地去接受什么。”在这里,上级不会给他们施加什么压力,而他们的压力来自于同事。也正是这种同事间的压力,才是他们前进的动力。

在共同的目标下,这种使每个员工保持个性的管理模式,使达纳公司所有员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被充分地调动起来。员工的个性不同,并没影响企业发展的进度,反而成为企业创新思维的一种丰富源泉。

对于管理者来说,思维的碰撞是发展的前提,如果在管理中出现了矛盾等不配合现象是很正常的。无论是管理者与员工之间,还是不同部门的员工之间,都会出现不一致的意见。在处理这些矛盾冲突时,管理者都要遵守“求大同存小异”的原则,才能够有效地化解矛盾,促进友好的配合。

管理者在处理员工之间的纠纷与矛盾时,应注重协调,只要不是对企业有什么大影响的问题,就应尽量去尊重员工的意见,而不是采用粗暴的行为,强行将自己的观点施加给员工。如果涉及原则问题,就要慎重统一思想,不能掉以轻心。

在企业规章制度的执行进程中,也要允许一定的灵活性,尊重员工、帮助员工以达成协调。如果领导者和员工之间有了不同意见,应该找出问题的关键所在,而不能怕意见分歧而独自判断。奥卡姆“剃刀定律”在企业中被深化为“简单与复杂定律”,即指在思考和处理问题的时候,要抓住最根本的问题,不要人为地把事情复杂化。因为想把事情变得复杂化是很简单的,而想把事情变简单却是不容易做到的。

在管理者处理冲突和矛盾问题时,只要双方的价值观念和目标达成统一,就是“大同”,而在一些小细节问题上,意见达不到统一也很正常。不必把事情人为地复杂化,这样做才能把事情处理好。如果管理者以自己手中的权力来制约员工,这样的管理就只能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

在微软公司里,每一个小细节都体现了对员工的重视。在工作中,员工可以自由地展现自己的个性,而不用时时刻刻注意自己的领导。公司的员工可以随时对自己的领导说“不”,因为这不是蔑视权威,而是员工也有自己的“真理”。在这个“大同”思想的引导下,员工在讨论问题时,常以挑战者的身份来提出自己的建议,帮助被挑战的人。

在挑战性的讨论中,不必去考虑职位的高低,每位员工都可以自由表达自己的见解,而每个人的见解都会得到尊重。在这样平等氛围里,冲突和矛盾很轻松地就被化解了。

专业与配合力

配合是群体间协调合作的一种行为。同事之间为了达到某一特定目标,把兴趣、知识、才能、物质、经济等实力相同或相似的人联合在一起,去组织和实施的行为,这是狭义的配合;同事之间相互输入或输出的行为称为广义的配合。配合可以产生力量,配合过程中最重要的因素是团结、专心、分工、协调。

你可以拿你所从事的行业或职业作例子,在加以分析之后,你将会发现,制约事业发展的唯一限制就是缺乏配合。

如果一家法律事务所只拥有一种类型的服务方式,那么,它的发展将受到极大的限制,即使它拥有十几名能力极强的人才,也是一样。错综复杂的法律制度,需要各种不同的才能,这不是单独一个人所能提供的。

因此,很明显的,仅仅是把人组织起来,并不足以保证一定能获得杰出的成功。一个良好的组织所包含的人才中,每一个人都要能够提供这个团体其他成员所未拥有的特殊才能。

例如,一个组织良好的法律事务所必须拥有以下人才:具备替各种案子做好准备工作的人才;具有想象力的人,他能够了解如何把法律条文与证据同时纳入一个很好的计划中。具有这些能力的人,并不一定同时拥有出庭处理案件的能力。因此,法律事务所一定要聘有熟悉法庭程序的人才。我们若再进一步分析,将会发现,有许多种不同的案子,需要各种不同的专门人才来做事前的准备工作,以及出庭处理。这就像一位专门研究公司法的律师,可能对于处理刑事案件就会感到不是那么得心应手一样。

一个了解配合原则的律师,在找人合伙开一家法律事务所时,一定会找一个对自己所欲执业的专门法律及程序极为了解的律师。然而一个对此原则毫无概念的人,在挑选他的合伙人时,可能会采取“听天由命”的办法,只去找一个跟自己个性合得来或是与自己熟识的人,而不会去考虑他所拥有的专业法律才能。

几乎在所有工商企业内,都至少需要以下三种人才,那就是采购员、销售员以及熟悉财务的人员。当这三种人互相协调,进行配合之后,他们将经由配合的方式,使他们获得个人所无法拥有的强大力量。

许多企业之所以失败,主要是因为这些企业所拥有的人才,清一色是销售人才,或是财务人才,或是采购人才。就天性来说,能力最强的销售人员都是乐观、热情的,最有能力的财务人员则具备理智、深思熟虑而且保守,这两种人是任何成功企业所不可缺少的。

在职场中,必须发扬配合精神。如果没有同事的协助与配合,任何人都无法取得持久性的成就。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把他们自己联合起来,建立在和谐与谅解的基础上之后,这一联盟中的每一个人将因此倍增他们自己的成就能力。